春节城区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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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城区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篇1
一、目的
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而物业公司是小区的主体,也是物业公司宣传文化、展开社区活动的服务内容。通过节日的布置,建造一种优良的居住环境。特别表现物业公司的人性化管制,进一步提升物业公司形象,也是满足小区业主对生活环境品质的要求。
二、范围
某某小区一期、二期已入住区域
三、职责
1.管理处制定方案;
2.企业办公室负责有关资源的`采购与配置;
3.管理处负责安排有关人员并落实方案。
四、内容及要求
1.门口布置
①小区入口处用红布做对联及横批一副(内容待定);
②横批下挂红灯笼(配有灯泡)。
2.区内布置
小区环境布置注意事项
1.该发的通知抓紧时间发,安全是所有工作的前提。通知有关单位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电梯和给水增压设备。
春节的环境布置必须从安全考虑,比如:大型的气球、拱门等,尽量别用,因为春季雨水多。对于地毯,能铺就铺,铺不了需做好防滑提示。
2.大门布置:
盆栽:6—12盆均可;
大灯笼:6或8个,记住要讲究对称;
节日横幅:必须挂正;
门联:越大越好,没必要在这方面省钱。
3.中庭布置:
小灯笼:直径为24mm左右,材质以尼龙为主,主要挂在:立杆灯、凉亭等,要尽量对称;
彩旗:凉亭等休闲区域可适当挂些。
4.单元门布置:
盆栽:对称2盆;
春联:尽量不要重复;
灯笼:2个均可,记得要对称;
前厅画报:春节祝语、节日温馨提示,规格在1.5mX1.5m以内。
5.电梯布置:
彩旗:可挂可不挂
春节城区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篇2
为活跃春节文化生活,亮化美化街道,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切实搞好城区春节灯饰亮化及灯展活动,根据县委办和政府办印发的.《20xx年全县元旦、春节期间系列文化活动实施方案》(庄办发[20xx]187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营造氛围、美化环境、亮化城市”的总体要求,坚持高起点设计、高规格制作,实现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烘托节日气氛与平时亮化相结合,提升城市品位,彰显时代特色,扮靓城市夜景。
二、亮化任务
(一)街道亮化
1、东西大街:东入口绿地公园至梯田纪念碑两侧共121个路灯杆,悬挂单只直径1米的'大红灯笼121只,在沿街两侧树木树冠和树干上布设满天星灯饰,形成灯饰通道。
2、南滨河路:何马大桥至一水厂两侧共100个路灯杆,每杆悬挂1串3只大红灯笼,在南滨河公园部分景观树木和花坛上用满天星装饰,美化亮化园区
(五)各乡镇主要街道亮化
各乡镇要组织乡(镇)属各单位,对本乡镇政府所在地的重点单位、主要街道、交通要道等,自筹资金,搞好美化亮化工作。
(六)居民小区亮化
包括东城区住宅小区、紫荆花苑、中天花苑、宏祥花园、九洲花苑、朝阳花苑、安泰庄苑、南舒苑、安顺小区、水洛镇康居小区等装饰亮化。
三、职责分工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街道办 公安局 电力局
1、亮化任务中的第(一)、(二)、(三)项由住建局承办。
2、亮化任务中的第(四)项由各乡镇、县直及省、市驻庄各单位承办。
3、亮化任务中的第(五)项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和监督,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及建设单位自行组织亮化。
四、时限安排
城区各街道及广场亮化总体时限要求:12月28日(腊月初四)开始实施,1月16日(腊月二十三)前完成,1月18日(腊月二十五)接受县上检查验收,正式开展,正月十六结束,各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撤展。
春节城区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篇3
一、一楼布置
1、两侧外墙装饰(玻璃面)
以大红灯笼(KD板做),假爆竹(KD板做)布置装修。字有吉祥如意等。
2、大门口装饰
大门口大圆柱(两个)用红色包裹,上书一幅具有商业气息浓厚,能体现出满家福南油店进驻南油,服务定位方面的'对联(待拟、黄色字)。门口四个大灯笼贴金黄色字(与对联相对应)。入门口内上饰连串小灯笼。各专柜主调的.剪纸“春”“福”字色条加以装饰不止。
3、大门口布置
可让食品部在大门口两侧制作两特卖场地。
A、制作方式:用木条框订做卖场小房子,KD板或万通板加以外围装饰。
B、布置:各式小灯笼、剪纸或其他装饰加以布置,小房两侧可书对联(待拟)。设计、制作:
C、划部负责设计,祈i置,房子订做由工程部负责
4、两侧门装饰布置:两侧门内吊成串小灯笼
a、上电梯间可布置特价产品牌、产品介绍牌,每日特价牌(KD板制作)
b、下电梯间可布置宣传栏、表扬栏。
c、两侧门内可辅以剪纸“春”“福”字条幅装饰。
5、服务中心周围可以剪纸“春”“福”字条幅装饰。
二、二楼布置:
1、电梯入二楼处,年货一条街布置:“年货一条街”(红色KD板制作,宇多用黑色不干胶字),用窗花或黄色不干胶条镶边,两边用剪纸窗翻置。
2、“年货一条街”内场布置:现有情况下,以红色KD板围KD板灯笼(特价)制作一面装饰板。以黄色条或窗花形式镶边,两侧以剪纸窗花布置,中间可用“年年有余”等富有喜庆的语句加以烘托。
春节城区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篇4
为亮化美化城市环境,活跃节日文化生活,营造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西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市政府“追赶超越”要求,紧紧围绕“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中心工作,紧贴市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弘扬节日文化,营造开放、包容、现代的城市节日亮化氛围,充分展示大西安城市的亮化新特色。
二、总体思路
在20xx年元旦春节夜间亮化节日氛围营造工作的基础上,依据《西安城市照明总体规划》和《西安市夜景照明设计导则》等我市照明类建设标准,按照我市节日氛围工作提出的“创新理念、突出特色、塑造精品、打造亮点,全区联动、点线面串联”要求,运用舒适、经济、美观的氛围营造设施,在20xx年劳动节、七一、国庆节和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营造热烈祥和地节日氛围。
三、20xx年节日氛围营造工作安排
(一)营造时间:“五一”“七一”“ 十一”期间。
(二)责任分工:由区建住局负责,实施未央路纬二十六街至北二环区域营造工作。由北客站管委会负责,实施北客站广场及周边区域营造工作。
(三)营造方式:在营造范围内重点位置上,安置与节日文化主题相对应的灯塑、绿雕等城市景观小品。在“五一”期间,以弘扬人民劳动精神为主。在“七一”期间,以体现我党光辉发展历程为主。在“十一”期间,以庆祝新中国建立为主,兼顾国家同期重大会议及决策的宣传工作。
(四)营造时限:
“五一”:20xx年4月30日-20xx年5月7日。
“七一”:20xx年6月30日-20xx年7月7日。
“十一”:20xx年9月30日-20xx年10月7日。
四、20xx年元旦春节氛围营造工作安排
(一)责任分工
1.道路氛围营造:由区建住局负责,实施未央路营造工作。由张家堡街道、未央宫街道负责,实施文景路营造工作;由谭家街道负责,实施凤城八路营造工作;由北客站管委会负责,实施元朔路营造工作;由大兴新区未央管委会负责,实施大兴未央区域重点道路营造工作;若市级部门要求新增道路氛围营造任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街道或管委会负责实施。
2.节点氛围营造:各街道办事处及区级部门,结合办公地址实际情况,开展区域重要节点氛围营造工作。
(二)营造方式:总体以20xx年己亥年(猪年)生肖特色和我国传统年文化为主题,兼顾体现我市“追赶超越”“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等发展战略元素。在道路氛围营造方面,选用红灯笼、中国结等传统喜庆饰件,装扮道路两侧,选用贴合主题、美观大方的灯塑、绿雕等城市景观小品,妆点道路节点及广场;在节点氛围营造方面,选用安全、节能、经济的景观小品,妆点区域重要位置。
(三)营造方案:各责任单位在完成氛围营造方案初步设计后,交由区建住局进行方案初审,经区政府统一审定后方可实施。
(四)营造时限:20xx年12月31日-20xx年2月28日。
五、资金保障
20xx年节日氛围营造工作资金,由区财政负责保障。20xx年元旦及春节节日氛围营造中的道路氛围营造工作,由区财政负责保障;节点氛围营造工作,区财政承担营造费用50%,剩余部分由实施单位自行承担。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亮化的重大意义。今年各项亮化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把节日亮化和打造一批亮化示范街结合起来,精心谋划、及早安排、认真组织,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二)认真规划,精心设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西安市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导则》要求,本着节能、环保、美观的原则,科学制定节日亮化方案,结合各自特点,设计建造一批重点突出、主次分明、各具特色的灯光雕塑、小品等亮化设施,为全市打造一批节日亮点,全面展现大西安的新亮化形象。
(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节日亮化设施内设电源,布置在人员密集的核心地段,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亮化管控,强化安全检查,监理亮化设施巡查维护和值班制度,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设施安全运行,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春节城区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小城镇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按照《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xx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陇办发〔20xx〕20号)要求,完成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施18个乡镇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整治乱停乱放、乱修乱建,实施拆围植绿,强化特色风貌改造,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使更多的小城镇宜居宜游”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市委“433”发展战略为指导,以武都区安化镇等18个乡镇为重点,以《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xx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为依据,以改善人居环境、打造特色村镇、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通过政府主导、规划引领、以点带面,进一步提升全市小城镇建设水平,为建设幸福美好新陇南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提升规划,突出特色。科学把握村镇发展定位,严格实施绿化美化亮化规划,优化建筑风格设计,突出地域民族文化特色,塑造特色鲜明村镇形象。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托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民族民俗,因地制宜,发掘内涵,彰显特色,打造亮点,防止千篇一律。
3、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建立群众参与机制,既促进环境整治,又改善群众居住和生活条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4、整合项目,统筹推进。绿化美化亮化工作要与小城镇建设、精准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旅游产业开发相结合,整合项目资金,统筹推进。
(三)主要目标
以武都区安化镇等18个乡镇为重点,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房舍屋面改造、景观景点打造、配套设施建设以及绿化、美化工程,塑造地域特色,提升人居环境,达到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建筑形态风格凸显,路域环境整洁优美,视觉效果焕然一新的目标,使我市城乡风貌成为对外形象展示的窗口,为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工作机制。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范围
武都区安化镇、马街镇,文县桥头镇、碧口镇,宕昌县哈达铺镇、南河镇,康县长坝镇、王坝镇,徽县泥阳镇、伏家镇,成县城关镇、小川镇,西和县长道镇、石峡镇,礼县红河镇、崖城镇,两当县泰山乡、太阳工作站等18个乡镇。
(二)实施内容
结合乡镇实际,从建筑风貌、街巷空间、环境卫生、绿化水体、门户空间景观等方面,科学合理的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
1、建筑风貌:实施建筑物外立面改造、平改坡屋面改造、挑檐挂小瓦和立面粉刷,增加墙裙、檐口、腰线等细部构造装饰,对门窗形式进行统一,突出建筑物屋面挑檐风格设计和临街建筑立面线条色彩设计,增加体现地方特色的建筑元素,修缮院墙院门,对废弃建筑物予以拆除,力求新旧农房及公共建筑外观色彩协调统一,与村镇风貌特色融为一体。
2、街巷空间:实施路面修补、道路硬化、广场铺装、路灯安装等,在道路宽度允许的条件下设置人行道及绿化带,并铺设人行道砖,在广场增加景观小品、座椅,设置文化墙,规范广告牌匾设计,清除各类违规广告,指示性标志、街景小品、休闲设施、售货亭、垃圾桶等公用设施的选材、式样、尺度及色调都应符合风貌特色要求,做到与整体环境协调统一。
3、环境卫生:按照“四清”(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四改”(改水、改厕、改厨、改圈)要求,组织村社和居民开展公共环境和庭院环境整治,设置固定垃圾收集点,配置垃圾清运设施,有效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做到房屋立面整洁、房前院落规整、道路排水畅通、环境绿化美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倒垃圾、污水乱排等现象。
4、绿化水体:实施绿化遮挡修饰、水体驳岸治理、水体绿化结合,要充分利用庭院、门前屋后、公共场所、道路、闲散地、废弃地、护墙边坡等进行绿化,做到应绿尽绿,清理河道沟塘水面垃圾杂物、枯死水生植物、漂浮物,确保全线河道无垃圾随意倾倒,对河岸进行工程处理,修复受损河堤,沿河道进行绿化整治,对重要节点实施河道景观工程。
5、门户节点:集中整治乡镇行政区域的重要门户、互通立交、收费站出入口、人文历史景点等门户节点周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不规范行为;挖掘地方文化特色,充分利用门户节点的构筑物、广告景墙等宣传我市自然景观、旅游资源和人文特色;结合绿化配置,改善周边绿化环境形象。
(三)实施步骤
全市18个乡镇绿化美化亮化工作从20xx年5月起至20xx年12月,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5月)各县区政府按照乡镇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制定本县区工作计划以及乡镇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和阶段目标,分级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20xx年6月至11月)以乡镇为单位,采取划段包干、责任到人、依据规划、整合资源、保质保量、限期完成的工作措施,重点实施建筑风貌改造,环境卫生整治,拆除违章建筑,规范户外设施,在短期内较大提升乡镇风貌环境和景观环境;以景观提升为主,实施一批绿化水体整治、道路广场硬化、景观点文化墙建设、路灯安装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确保建筑立面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园林绿化和广场、小品的建设达到规划标准。
第三阶段(20xx年12月)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乡镇绿化美化亮化工作进行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18个乡镇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深化实施市委“433”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镇承载力、竞争力和陇南对外新形象的有效手段,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整合利用资源,抓紧动员部署,全力推进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努力把这项工作办成为民办实事的“惠民工程”、群众拥护的“民心工程”。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县区人民政府是乡镇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划段包干、责任到人、依据规划、整合资源、保质保量、限期完成的原则,负责辖区内相关乡镇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力争在20xx年底前完成工作任务。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助县区做好相关项目立项、资金争取等工作,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统筹项目资金。各县区要根据项目规划整合各相关部门项目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扶贫开发、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涉农资金向18个乡镇倾斜,最大限度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贷款,保障绿化美化亮化建设资金到位。
(四)加强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及具体措施,县区政府要发挥乡镇、社区(街道)、村党支部等基层组织和干部的作用,宣传发动群众,使其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风貌改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绿化美化亮化工程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督查考核。市住建局要加强对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月检查、季通报、年度考核”制度,采取重点抽查、实地督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年底进行全面考核。各县区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结合检查情况每季度通报各县区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春节城区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篇6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为亮化美化城市环境,活跃节日文化生活,营造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追赶超越”要求,紧紧围绕“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目标,紧贴市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弘扬传统节庆文化,营造开放、包容、现代的城市节日亮化氛围,增强西安市民群众以及外来游客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充分展现大西安城市亮化新特色。
二、工作目标
在20xx年元旦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的基础上,依据《西安市城市夜景亮化设计专项规划》《西安市节日亮化设计导则》,按照“创新理念、突出特色、塑造精品、打造亮点,全市联动、点线面串联”的思路,抓住元旦及春节重要节点,从灯饰、树饰、街景、楼宇、市政设施、花境花坛、庙会灯会、重要建筑等八个方面着力进行节日氛围营造,全力打造具有浓郁地域文化特色的“西安年·最中国”城市夜景亮化体系。
三、亮化范围及责任单位
(一)新城区政府。
亮化道路:东新街、西新街、南新街、解放路、东五路、西五路、长乐路(东二环—朝阳门)、环城东路(永乐路—太华路立交)、环城北路(太华路立交—北门西)、东二环(长乐西路—陇海线隧道)、兴庆路(长乐路—永乐路)等11条道路。
亮化节点:新城广场、解放路与东新街十字节点2处。
(二)碑林区政府。
亮化道路:南大街、东大街、长安北路、雁塔北路(南二环—和平门)、和平路、环城南路、环城东路(永乐路—环城南路)、太白北路(西南城角—南二环)、东关正街、柿园路、互助路、含光路(南二环—环城南路)、文艺路、经九路、兴庆路(永乐路—南二环)、端履门、柏树林、南广济街、朱雀大街(环城南路—南二环)、粉巷、南二环(高新路—东南二环立交)、东二环(东南二环立交—新安街)等22条道路。
亮化节点:钟鼓楼周边、省图书馆门前节点2处。
(三)莲湖区政府。
亮化道路:北大街、北关正街、西大街、西关正街、沣镐东路、沣稿西路、莲湖路、西北三路、大庆路、甜水井大街、丰庆路、西市南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北门东—环城西路)、西华门、二环路(高新路口—大庆立交)等16条道路。
亮化节点:钟鼓楼周边、土门街心花园东侧节点2处。
(四)雁塔区政府。
亮化道路:长安南路、小寨东路、小寨西路、丈八东路、雁塔西路、雁塔北路、太白南路(南二环—丈八东路)、育才路、朱雀大街(南三环—南二环)、吉祥路、含光路(电子二路—南二环)、翠花路、西影路、永松路、南二环(太白路立交—西延路)等15条道路。
亮化节点:小寨十字、古韵广场、电视塔周边、中轴线纬二街十字、军区门前杨树林节点5处。
(五)未央区政府。
亮化道路:未央路(龙首村十字—北二环)、文景路(二十六街—北二环)、明光路(二十六街—北二环)、朱宏路、凤城八路、北二环、渭滨路等7条道路。
亮化节点:未央规划馆、龙首村十字等节点2处。
(六)灞桥区政府。
亮化道路:纺北路、纺正街、纺渭路、纺一路、纺二路、纺西路、新医路、纺新路、鹿塬路、灞瑞一路、半坡立交等11条道路。
亮化节点:香王出入口、纺正街与纺一路交叉口、纺织城高速出入口、提升广场、区政府门口、堡子村转盘、新寺十字节点7处。
(七)高新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唐延路、沣惠南路、丈八北路、丈八东路、科技八路、锦业路东段、高新路、科技路、科技二路、高新二路等10条道路。
亮化节点:唐长安城墙遗址公园北广场、延平门广场、都市之门南广场、高新路广场、永阳公园南角广场节点5处。
(八)经开发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未央路、凤城八路(贞观路—文景路)、文景路明光路、凤城二路、凤城五路、凤城七路、凤城八路、凤城九路、凤城十路、开元路、鱼藻路、元和路等13条道路。
亮化节点:北客站及周边、张家堡广场、城市运动公园、凤城一路人行天桥节点4处。
(九)曲江新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曲江大道、雁塔南路、雁展路、雁南四路、雁南一路、曲江池北路以及大雁塔东西两侧环塔道路、芙蓉西路、芙蓉南路、雁南二路、雁南三路、曲江池西路、曲江池东路、太华南路、自强西路、北二环(未央立交—辛家庙立交)等15条道路。
亮化节点:大雁塔北广场、曲江宾馆十字、中和广场节点3处。
城墙景区:东、南、西、北四个城门节点4处。
大明宫景区:丹凤门南侧广场、丹凤门东西两侧宫墙外立面、五闸延英殿出入口、重玄门宫墙外立面、大明宫遗址博物馆门头外立面节点5处。
(十)浐灞生态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世博大道、欧亚大道、香槐一路、锦堤五路、世博东路、东二环等6条道路。
亮化节点:世园会会址、西禹高速新筑收费站、杏园收费站节点3处。
(十一)航天基地管委会。
亮化道路:雁塔南路、航天大道、神舟大道、航天中路等4条道路。
亮化节点:雁塔南路—航天大道十字造型节点1处。
(十二)大兴新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大兴东路、梨园路、桃园路北段、纬二十六街、星火路、工农路、西二环(大庆路—大兴立交)等7条道路。
亮化节点:红庙坡十字、管委会门口节点2处。
(十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港兴路、港务西路、港务大道等3条道路。
亮化节点:港务大道南入口、综合保税区广场、地铁三号线保税区站、西航花园节点4处。
(十四)市城管局。
亮化道路(绿化带):长安路、南二环2条。
亮化公园:莲湖公园、革命公园、丰庆公园、兴庆公园节点4处。
(十五)市文物局。
亮化景点:钟楼、鼓楼、小雁塔、西安博物院节点4处。
(十六)市水务局。
亮化景点:汉城湖景区及主要出入口。
(十七)市市政局。
亮化区域:城区市政道路、立交桥、箱涵、隧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市政设施功能照明;城区三环内立交桥、人行天桥、隧道、箱涵等市政设施景观照明。
各区、各开发区、市级各相关单位在以上亮化范围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全市其它重要路段、商业街区、节点自行选择进行装饰亮化,营造浓郁节日氛围。
四、节日亮化方式
(一)按照《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灯饰的通知》(市市政发〔20xx〕30号)和《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灯饰的补充通知》(市市政发〔20xx〕33号)要求对道路灯杆进行灯饰悬挂,沿街行道树、绿篱、绿雕小品等进行装饰性亮化,对道路沿线重要节点布置LED灯光雕塑、小品等造型。结合20xx年己亥年(猪年)生肖特色和“中国梦”、“丝路起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脱贫攻坚”等元素,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扎实落实“十三五”规划等要求,对全市主要干道、重要广场、重要十字、公园及城市出入口进行节日氛围营造,大力营造安定和谐、欢乐祥和、热烈浓郁的节日氛围。
(二)各亮化责任单位要科学制定亮化方案,进一步优化设计及布置,体现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品位和古城历史文化魅力,展现出各自区域特点和区位优势。
(三)按照节能、环保、美观、可重复利用的原则,灯具颜色和灯型的.选择要符合《西安市城市夜景亮化专项规划》《西安市节日亮化设计导则》和节日氛围要求,灯具要求选用LED等绿色环保可重复利用光源。对于去年使用后还可重复利用的灯具、造型雕塑尽可能重复利用。
(四)各区城管局设置的绿雕小品,广场、道路十字口设置的建设文明城市的各种宣传造型、雕塑可继续使用,同时加以灯光点缀。
五、时间要求
(一)点亮时限。
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2月20日
(二)启闭时间。
我市夜景亮化模式分为平时亮化模式、周末亮化模式、节日亮化模式,开启时间均和路灯同步,关闭时间平时模式为晚22∶00,周末模式为晚23∶00,节日模式为凌晨24∶00。重大节日“除夕”和“元宵”夜间亮化设施通宵开启。
(三)拆除时间。
元旦及春节节日氛围营造设施拆除时间为20xx年2月21日、22日。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的重大意义。精心谋划、及早安排、认真组织,全部亮化任务要求于12月31日前落实到位,打造出“西安年·最中国”夜景亮化新形象。
(二)认真规划,精心设计。
严格依据《西安市节日亮化设计导则》要求,本着节能、环保、美观的原则,科学制定节日亮化方案,结合各自区域特色,设计建造一批重点突出、主次分明、各具特色的灯光雕塑、小品等亮化设施,为全市打造一批节日亮点,全面展现大西安的亮化新形象。要求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完成节日亮化方案设计并上报市市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节日亮化设施内设电光源,布置在人员密集的核心地段,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亮化管控,强化安全检查,建立亮化设施巡查维护制度和值班制度,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设施安全运行,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考评,兑现奖惩。
由市市政局牵头,制定考核计划,对各单位亮化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经同意后对各亮化责任单位予以奖励,奖励资金380万元列入城建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