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施工保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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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施工保障方案 篇1
为确保春节期间全镇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保障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不受损失,预防火灾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宣传,群众参与,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则,充分发挥居民在城镇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镇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零售网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的工作目标,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15个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综治(安监)办,陈胜谷同志负责日常办公事宜。
(二)工作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工作职责分工,以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各相关工作方案,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决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责任人:陈胜谷)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和协调有关单位落实文件规定,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教育;开展综合执法;落实镇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责任人:陈胜谷)
镇食药监(安监)办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陈胜谷)
派出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并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地区巡逻、看护。(责任人:皮志强)
卫生院负责制定全镇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并组织落实对医疗机构禁放区域的看护。(责任人:xx)
民政办负责落实对敬老院禁放区域的专人看护。(责任人:徐小波)
林业站负责组织落实对全镇林区禁放区域的专人看护,并设立禁放标识。(责任人:熊兴发)
各村委负责本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燃放安全以及组织开展对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排查工作,并将排查工作及时上报安监办。责任人为各联系领导。
四、工作措施
1.限放时间:20xx年2月15日(农历除夕)至3月2日(正月十五),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2时,可以在限放区域内燃放规定品种的烟花爆竹。
2.禁、限放区域:各中小学校园内、卫生院、敬老院、液化气销售点;所有公共区域和存在火灾隐患突出的场所以及全镇林区100米周围内为禁放区域。
3.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包括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类。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必须贴有普通烟花爆竹包装标识条形码及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志。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药量大于25g、内径大于30mm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
4.允许储存数量:对具备储存条件的.销售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储存量为60件。
(二)强化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要采取召开各种会议的形式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和守法意识;
二是加强对我镇规定的禁放区域,禁止燃放时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三是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群众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确保燃放安全;
四是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从而减少因燃放不当引发的火灾和伤人事故。
(三)加强检查,确保安全监管
1.由镇安监办牵头,组织派出所、村委会等部门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拉网式大排查,严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销售品种、质量、来源,并要严格检查其销售、储存场所,一旦查处隐患,严格要求整改;加大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发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没收,并依法处置。
2.做好燃放环节监督。
一是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村委会督促本辖区的产权或使用单位按《条例》要求,在xx年1月31日前设置、张贴。由安监办进行检查,对未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
二是做好守护值班,各村委、镇级各单位要在春节期间安排好人员昼夜值班,并督促辖区内单位、企业采取“点对点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
三是加大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镇政府将配合派出所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符合规格的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3.建立违法违规举报制度。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受理、查处群众举报的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制度(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有”标准(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推进。
(二)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各村委书记、村委主任,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本辖区,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工作方案,预案制定和管理措施落实工作,凡因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一查到底,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信息渠道。镇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与安监办的工作联系,及时通报情况,互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春节期间施工保障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本市20xx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新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20xx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烟花领导字〔20xx〕1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为:通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全体施工人员的共同努力,落实好五环内禁放措施,切实保证施工现场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周边燃放不对施工现场安全构成威胁,坚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20xx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巡视员王鑫任领导小组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处长凌振军、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站长魏吉祥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主管副主任(副局长)及各集团、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三、职责分工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职责
按照市政府总体部署,组织协调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大风、雨雪、空气雾霾等极端天气情况下的应急应对工作。
(二)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的职责
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组织指导下,在本区政府的领导下,对本辖区在建工地进行传达部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加强内部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落实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等工作,组织好禁放点的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三)各工程参建单位的职责
各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筑工地内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的巡查看护工作,在建筑工地周边设置统一的永久性禁放标示,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并向周围社区居民宣传“建筑工地为法定禁放区域”、“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建设单位负责执行建筑工地禁止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落实工作。各监理单位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分三阶段开展: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召开动员部署大会,与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签订《北京市20xx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见附件)。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辖区、本企业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要与本辖区在建工程项目、各集团总公司要与下属二级公司、各施工单位要与本单位各工程项目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
(二)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3月2日)
1.做好内部宣传教育和对周边居民的'宣传工作。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认真做好“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等知识的宣传,特别强化对新增禁放点和禁放品种的宣传,在元旦春节前,要组织一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进工地”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在元旦春节前,各工程施工单位要通过开展农民工夜校授课、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和警示标语、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教育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内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在施工现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后燃放烟花爆竹。要通过在工地大门外、施工围挡或周边围墙设置硬质禁放标志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周围居民宣传“建筑工地为法定禁放区域”、“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各施工现场必须制作不少于一条“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横幅,悬挂于施工现场内建筑物主体结构或其他明显位置。
2.全面加强隐患排查、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以项目部为单位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政策性文件,并结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至20xx年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和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建发〔20xx〕489号),持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在元旦春节期间,各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要加大隐患排查和禁放看护力度,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屋面、外墙、安全网、基坑肥槽、漏油的机械以及生活办公区、材料集中堆放场地的隐患排查和看护工作,全面做好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工作。对火灾风险较大的部位要进行浇湿阻燃,对可燃物清理确实存在困难的,要增加人力、物力重点看护。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在除夕和元宵节前,要对本辖区在建工地至少组织一次排查,严格“明确禁放部位、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落实部门、明确看护力量、明确看护措施”要求,抓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的“八个责任”落实。查看项目带班值班人员、巡查看护人员是否在位、消防设施及水源是否能用、无人居住生活区是否断电等,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在烟花爆竹燃放期内,要加强巡视,增加巡查人员,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好各项防范工作。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在2月9日前,要统计汇总出本辖区在建工地春节期间(除夕至正月十五)领导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值班安排。
元旦春节及元宵节燃放期间,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安排人员加强对辖区内施工现场的监督抽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结合网格检查,加强对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工程参建单位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监督抽查。
建工集团、城建集团、市政建设集团应急抢险大队应做好抢险备勤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响应及时,措施得当,果断处置,防止事态的影响进一步扩大。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3月3日)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对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召开会议部署次数、签订责任书份数、发送短信条数、宣传教育人数、检查次数、发现及整改隐患条数、看护巡查人数等,于20xx年3月4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春节期间施工保障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停复工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杭建专委会〔20xx〕9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认清形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岁末年初,低温寒潮、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频繁,容易存在一些建筑施工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工人思归等诸多不稳定因素,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易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切实抓好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二、抓住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为预防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区内所有在建工程(含市政道路工程)须于春节期间(即日起至20xx年2月16日)实行停复工报告制度,并在停工前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各项目要对施工围挡、公益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是污损、不符合标准的围挡和广告应进行更换、清洗,未更换亚运广告围挡的复工前应尽快完成更换;要对施工现场、办公区、加工区、场内道路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扫除,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进行一次彻底消杀;停工期间的各类裸土必须进行覆盖,所有易产生建筑扬尘的垃圾、杂物应清理外运或遮盖。
2、做好停工前安全检查
一是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大型机械等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各项目应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4),说明项目停工期间主要存在的风险点及重点部位,并同时说明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尚未完成的危大工程如深基坑、高支模等,检查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必要的'需提供专项维护方案,确保严守安全底线。
二是停工期间,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停工不停巡、停工不停监测”的要求。值班人员应每天对工地开展安全巡查,确保所有工作面安全可控,各类安全监测应当按方案要求按时开展,遇紧急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
三是各有关单位要全面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空置的宿舍要切断电源,假期住人的宿舍要安装空调,严禁私拉乱接,防范电器火灾;要清理宿舍内的杂物,不存放易燃易爆物质;假期住人的项目生活区要按规定配备好消防器材和消防物资;严格遵守《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确保施工现场做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是排查欠薪隐患,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各项目总包、分包及劳务等用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六项制度要求,进一步排查欠薪隐患;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及时审核相应工程量、尽快结算工程款,在拨付工程项目各类款项时,优先支付工人工资,确保不拖欠工人工资,足额支付;节前各有关单位要制定无欠薪应急处置预案,安排专人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一旦发生欠薪投诉,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用工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按时全程参与协调,确保妥善解决,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五是施工单位应加强起重机械管理。停工期间要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塔吊小车收回,保持吊臂可自由旋转状态,人货梯停至设备首层,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以及驾驶舱,其他机械设备按规定对机械进行维保并关闭电源。
三、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停复工报告制度
各项目在春节停工前两日应报送停工报告(附件1)、《春节停工前施工安全检查表》(附件2)和《20xx年春节期间值班表》(附件3)以及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4)至我站(区住建局507办公室)。附件4中,应当说明停工期间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处于安全部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有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等。
因项目工期等原因确需在春节期间施工的,应提前向我站提交书面报告(包括春节期间施工方案、保证措施和施工时间安排等,交至区住建局506办公室),经备案后方可继续施工。
节后复工相关要求和通知我站将根据实际情况于节后下发。
四、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强化风险研判,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处置。我站将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开展节前停工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凡不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春节期间施工保障方案 篇4
春节即将临近,对施工现场在节前、节中和节后要有一个统一的安排,通过我项目部多次会议决定分一下几个阶段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管理:
1、节前施工阶段:
根据现场的施工进度情况,对1A-3期桩基工程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节前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对于1A-1期、1A-2期、8、11、22、25、27、29号楼等完成分部工程,要在节前统一检查,清理,并将检查汇总成记录,以方便处理。
2、节前的安全检查阶段:
2.1对于施工的班组(桩基单位),应加大管理力度,加强监督。
2.2施工员、安全员每天对作业面上须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落实执行人员和整改期限;
2.3项目部在春节前每天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安全员及时做好记录;
2.4检查要有重点,要讲究实效,并建立项目整改书面通知单,及整改反馈档案制度;
2.5项目要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的管理及有关记录,对较大隐患在短期内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向上级请示,确保春节放假过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2.6对操作班组或个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以相应的奖罚措施制约。
2.7一切施工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2.8所有的'起重指挥和挂钩人员,在未操作之前,必须环视周围和楼下,有无人员工作,要求做到一要看,二要喊,三离开后,才能指挥起重,做到人生安全。
2.9砖工、装修工等一切工种和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将工具和物品放在安全可靠之处,保证安全。
2.10现场所有人员,严禁站入灰盘和砖架内操作或玩耍。
2.11现场一切人员,均不准在室内向室外、在高空向楼下乱倒乱丢渣子和物品。
2.12现场的所有电线都必须架空设置,不准落地、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以免伤人。电线的一切接头必须包扎完好,不得漏电。
2.13凡在人行道上空作业,必须搭设安全封闭通道,保证行人畅通、安全。
2.14凡在高空作业,向下放跳板或其他物品时,必须用绳子捆牢,不准用手拿着下滑,避免伤人。
2.15施工现场对脚手架、安全网、防护措施等要进行全面检查,一经发现
有不合格处,应立即整改,消除隐患
3、节中安全防护(防火、防盗)
⑴保卫人员必须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昼夜巡视。保护施工现场财产不受损失。
⑵各施工队在春节放假前应对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派专人看守。
⑶夜间值勤的保卫人员,必须巡视整个施工区域,不得脱岗。
⑷保卫人员现场巡视时,密切注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机具设备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司或项目负责人汇报。
⑸加强防火管理,将易燃易爆材料要单独密闭存放。
4、节后复工安全检查
春节假期结束后,项目部各管理员及施工班组需陆续到位,项目部在安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对施工现场要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大检查(包括机械设备的检查),如有不满足施工需要的地方,应立即整改,尽快投入使用。
进入现场施工前,项目要举行一次大规模的施工人员现场培训会,对来年的工作计划及指令下达到各个施工班组,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高质、高效的进行施工。
5、其他
其他相关现场管理措施详总承包管理方案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里面的相关规定执行。
春节期间施工保障方案 篇5
一、要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纤,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栏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集,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单位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节后复工前,企业安全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三、检查的重点
(一)是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丰状态和运行情况;
(二)是深基坑工程的坑壁支护和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筑物的变形情况;
(三)是避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
(五)是现场防火、防冻、季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宿舍结构是否稳固特别是对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基坑等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些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
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春节期间施工保障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岁末年初历来是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工作的关键时期,冬季施工作业条件恶劣,特别是临近春节长假,部分建筑工程项目容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情况,极易引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市质安两站、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务必高度警醒,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冬季施工特点,认真部署春节、“两会”期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工作,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重点和范围
一是督促企业主体开展自查。市质安两站、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立即组织辖区内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逐项排查,重点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加强深基坑和高切坡、脚手架和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和提升设备、施工消防安全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市本级及各县市要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排查,主要排查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是否落实整改,特别是对小型零星工程项目、收尾阶段的工程项目要进行重点排查。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支模架(含操作架)、脚手架、深基坑与高切坡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严防坍塌、高坠、火灾、中毒、触电、机械伤害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含分包单位人员)不到岗履职、无方案或不按论证审批方案强行施工以及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要坚决予以停工,督促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执行停工指令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按规定上报记录不良行为。
三、精密部署
市质安两站、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制定节前排查、节后复工复查方案,明确复工条件。申请复工的施工单位应对项目开展隐患自查自纠,重点对施工现场的.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建设、监理单位要开展同步检查,消除隐患后由项目经理、总监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复工意见,向受检项目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复工核查。对申请复工项目,各级监督机构要对施工单位复工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核查,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复工、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交底不复工、隐患未消除相关项目责任未签署复工意见不复工”要求。对不具备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强行复工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单位不良行为。
四、工作要求
市质安两站和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督促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企业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春节停工项目,各级监督机构要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安排专人值班,落实安全防火、防中毒、防无关人员擅入施工现场等工作责任,防止各类突发事件,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规定上报;对个别春节正常施工项目,各级监督机构要加强跟踪监督,督促有关施工、监理企业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雨雪冰冻灾害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春节后我局将组织对各县市的节后复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市质安两站及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于20xx年3月底前将行动总结及相关资料报送局工程质量安全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