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处理方案

2026-09-25方案

请欣赏校园欺凌处理方案(精选6篇),由短范文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校园欺凌处理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校园欺凌,积极营造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特制定此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5号)、《舟山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通知》(舟教基〔20xx〕27号),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广大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防治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为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和谐、安全的学习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全县中小学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部门协作、上下联动为保障,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不断增强和提高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确保全县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三、工作措施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6月20日结束。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把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源头管控作为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重要保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齐抓共管做好预防校园欺凌各项工作,并把预防校园欺凌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

(二)开展全面排查。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力量进行拉网式排查。要畅通反映渠道,及时搜集线索,对可能发生的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切实做到校不漏班、班不漏人。6月1日前,初中、高中(中职)学校要在校内设置“防欺凌”举报箱;要加强对校园周边重点区域排查力度。要密切家校联系,及时掌握孩子情况,特别是发现孩子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要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孩子表现情况,共同分析异常原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共同防范欺凌事件和暴力发生。

(三)开展法制教育,加强日常管理。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职能作用,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紧密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引导学生明辨是非、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要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做到珍爱生命。

(四)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家长监管监护责任。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家长学校或家长会加强对学生家长的法制教育,强化家长对孩子的依法监护责任。要引导家长增强法治意识,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约束孩子的不良行为,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教会孩子掌握自护方法,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要指导家长当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注重家风教育,加强对孩子的品行教育和健全人格培养,教育孩子养成遵纪守法、善良友善、助人为乐的良好行为习惯,自觉发挥榜样作用,引导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颗扣子”。要指导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尽量多安排时间与孩子相处交流,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配合学校做好孩子在校教育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行为的发生。

(五)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各中小学校要加大新形势下校园欺凌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深度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并遏制苗头性、倾向性,具有社会性欺凌和暴力事件;大力推进校园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覆盖,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及动态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把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工作摆在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专题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负起抓落实的具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实抓细,确保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安排、周密部署、细化工作、落实责任,对发现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及苗头性动向要发现一起、核实一起,并开展必要的教育和惩戒,做到研判准确,处理得当,坚决遏制责任人“看不见”“就这样”等对校园欺凌和暴力管控失职渎职现象发生,确保本次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彻底、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集中排查,全面整改。各学校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以查促改、查改并进。对排查中发现的可能引发校园欺凌和暴力苗头性问题,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融法制教育、思想引导、问题解决为一体的方案,既要开展思想法制教育,又要注重实际问题解决,切中要害,抓好落实。

(四)按时上报材料。各学校于6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摸底排查的基本情况报县教育局教育督导科王浙丞处,并及时上报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活动图片(3-5张)。县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落实、进度缓慢的学校,要严肃责任追究。

校园欺凌处理方案 篇2

为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和人身安全,维护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严防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组织机构

(名单见附件)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安全办,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张峰担任(兼)。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中小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普通中小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財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

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学生欺凌的防范,将其作为安全工作、平安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校园长是预防校园欺凌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本校的预防学生欺凌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及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救助制度,全面压实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

(三)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心理指导

1.加强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一是要通过思政课、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引导学生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二是聘请法治副校长进行宣讲,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利用黑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2.开展专题教育。各学校每学期要开展一次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会队会、主题活动等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3.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各校园要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综合分析学生的家庭特点、成长过程、行为表现、情绪变化等,及早研判学生欺凌发生的可能性和概率,对有不良倾向的特殊群体学生建立完善“五档一册”,即:《学生家庭成长档案》《学生日常行为观察档案》《学生正向引导档案》《学生行为矫正档案》《学生整体发展档案》《学生“反欺凌”行为手册》,并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四)做好对教职工和家长的培训

1.加强家庭教育的培训和引导。通过家访、家长学校、家委会、家长会、家校钉钉群、致家长的信等渠道和方式,引导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培训,使家长增强对学生欺凌危害性的认知和重视,关注孩子的异常言行,不能忽视孩子个性中的偏狭、自私与冷酷,更不能纵容。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要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

2.加强家校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家长座谈会,举行家长参观、接待活动,积极开展家访等工作,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增进双方管教和辅导学生的方式、理念的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共同防止和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防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

3.做好对教职工的培训。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安全管理干部专题培训,组织教职工学习预案、处理学生欺凌的政策、措施、方法等,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五)做好安全防范和巡查

1.加强安全防范。各校园要完善安全巡查机制,加强校园安全巡查,特别是对校园欺凌和暴力易发场所如宿舍、校园角落、厕所及隐蔽场所的巡查。有住校生的要特别注意巡视、查铺。要及时收缴清理管制刀具等各种危险物品,坚决杜绝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学校相关管理人员应在学生放学或就寝后下班,避免因学生脱离成人监管实施欺凌和暴力。

2.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关注校园周边闲杂人员,防范街角少年拐带、欺侮在校生,善于发现苗头性问题。发现闲杂人员在校园周边抽烟、无故逗留、穿奇装异服等情况时,提醒学生不与他们交往,做好安全防范,并向当地公安、社区等部门和单位通报,由公安部门、社区协助防范。

3.建立健全学校保卫组织,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上课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对同意入校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主动保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部门的联系。

(六)拓宽学生欺凌排查渠道

1.通过主题教育(德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鼓励学生讲出自己实施、发现、遭受的欺凌和暴力行为。

2.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通过问卷调查,无记名举报发现欺凌和暴力的线索。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调查的频次应每学期至少1次。

3.通过教师日常与学生交流发现欺凌和暴力的线索;教师通过学生的异常行为发现欺凌和暴力线索。

4.通过在班级、宿舍设置学生安全员发现欺凌和暴力的线索。

5.通过对校园内外的监控视频发现欺凌和暴力行为。

6.通过培训家长,由家长发现欺凌和暴力行为,提供相应线索。

7.通过学校公示栏及显著位置公布学校救助或欺凌治理电话号码,明确责任人,鼓励学生提前反映情况,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欺凌事件情况。

8.通过查看、走访周边商户、学生反映等办法了解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七)规范欺凌报告制度,依法依规处置

1.公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教育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名称:沁源县教育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电话xxx,接受媒体监督和群众举报。

2.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l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3.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4.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5.及时上报信息。各校园要及时上报教育局办结情况,严肃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做好舆论引导,坚决杜绝学生欺凌舆情信息的发生。

6.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领导包片、股室包校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要对学校预防学生欺凌工作进行追踪督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县教育督导室对各校预防和治理学生欺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领导重视不够、组织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学校进行通报,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校园欺凌处理方案 篇3

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贯彻市局文件精神,落实国家《通知》精神及省督导室和市教育局对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提出的要求,我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学校发生类似事件,取得初步成效,总结如下:

一、存在问题:

自整治以来,我校未发生校园欺凌现象,但通过排查,安全、欺凌隐患还是存在的,主要体现为:

1、个别学习后进生与校外人员联系紧密,很容易沾染社会不良习惯,不利于自身发展,有来校闹事或打架的安全隐患。

2、部分学生下课后追逐打闹存在安全隐患。按照《中学生一日常规》和《田家炳高级中学学生指导手册》,学生下课应该文明休息,校内不得奔跑,追逐,严防安全隐患。但由于部分学生玩心很重,在教师监管盲区内,追逐打闹,很容易发生矛盾,造成欺凌后果。

3、部分无聊学生喜欢给别人起绰号,造成人际关系紧张,破坏了同学之间应该和谐共处的氛围,导致肢体或语言纠纷。

4、部分学生男女生过密交往,导致男生和男生之间的`纠纷、女生和女生之间的纠纷。

5、个别学生思想极端,性格偏执,有暴力倾向和威胁语言,老师和同学都有不安全隐患。

二、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

1、完善制度。制定完善《田家炳高级中学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成立校园防欺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2、加强预防。学校加强对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加强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1)对各班级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调查问卷和更加深入细致的排查,建立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台账和零报告制度;

(2)加强对学校门口、厕所、操场、后操场、晚自习放学后校园周边等重点时间段和区域的检查和巡查,并做好记录;

(3)加强门卫管理,守住安全防线。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对来校人员、车辆加强管理,做好出入登记记录、学生请假出校记录、加强校园巡查,提高警惕,守好第一道安全防线。

(4)每月对学生进行一次管制刀具和违禁物品检查,及时清除安全隐患。

(5)充分利用学校心理咨询室对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和疏导,进行心理干预和调节。

(6)充分利用好我校电子门和录像监控系统,进一步增添现代校园安保装置,提高物防、技防水平。

3、及时处理。对出现的校园暴力事件反应迅速,及时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切实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4、责任追究。专项治理期间各班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和追究责任。

三、工作亮点:

1、成立班级安全管理小组,设立学校安全员。为防止教师监管的疏忽和减轻教师的工作负担,发动学生的力量来做好此项工作,学生安全管理小组加强巡查,班级安全员对本班级情况密切监督,发现问题能解决及时解决,不能解决及时汇报,做到安全(防欺凌)工作无死角。

2、实行全方位多渠道教育。利用国旗下讲话、班会课、晨读时间、电子屏、宣传栏等各种渠道进行防校园欺凌安全教育,让学生的神经时刻重视这一活动,并将这一活动印入脑海之中,在实际行动中约束自身行为。

3、各学年分别举行防校园欺广播推进会。对前一段时间的工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对我们还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进行说明,让全体师生明确后一阶段的工作重点。

通过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加强了法制教育,严肃了校规校纪,规范了学生行为,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但是校园欺凌以及突发事件的防控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我们要时刻警钟长鸣,更加深入细致的做好这这项工作,建设和谐平安校园。

校园欺凌处理方案 篇4

为了贯彻姜堰区教育局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和暴力危机事件,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责任

1.组织机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组 员:xxx

2.工作职责:

组 长:整体协调,监督实施。

副组长:制定计划,监督落实。

钱 斌:对师生宣传和教育;

卢丽群:制定应急预案和负责应急处置;

段其宁:对师生进行心理培训和疏导;

年级组长: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协调镇、村、社区,并进行学生法制安全情况反馈等应急保护处理。

各班主任: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和落实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开展有效工作。

二、开展宣传教育,形成良好校园氛围

(责任人:工会主席、德育主任、心理教师、班主任)

1.开展教职工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集中学习。强化以生为本的意识,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树立教师良好的形象。

2.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等“五个一”活动。

(1)邀请法制副校长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

(2)开展一次家访活动,了解学生的家庭生活环境和在家表现。

(3)进行一次校园矛盾排查。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校园矛盾排查,针对具体问题及时制定出解决方案。

(4)进行一次问题学生的心理疏导。

(5)开好一次“我们是一家人”主题班会。

3.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宣传工作:

(1)利用行政会和全体教师会,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升干部教师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处理学生欺凌与暴力事件的专业能力,做到依法依规、合理有效的处理危机事件。

(2)创设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校园网、宣传栏、课堂教学等途径,积极宣传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相关知识,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法律、自己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矫正学生心理偏差

(1)每学期根据每班需要,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心理课程。

(2)每月利用广播、展板等方式,向学生宣传人际交往的技巧和知识。

(3)每学期开展一次心理活动周,组织学生以照片、作文、图画、表演、游戏等方式交流、展示如何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4)定期(开学初、学期中)对学生、家长、教师进行调查,准确掌握学生的心理动向。

(5)对人际交往出现问题的学生进行个体或小团体的心理辅导,并定期回访。

三、建立预警机制,积极做好防控

(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全体教师、法制副校长)

1.制定切实可行的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安全主任负责)

2.加强日常管理,进行有效预防。

(1)门卫: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品进入校园。

(2)安全主任、法制教员:落实日常值班和重点部位(大门口、楼道、厕所、饮水间等)的巡查制度。

3.班主任通过学生微信群和监控设备,对学生反常的舆情和行为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4.沟通顺畅,信息联动。门卫安全主管班主任德育主任校长派出所。利用电话、微信等手段保证学生、家长、班主任、校长的信息畅通。

5.排查建档,定期开展专项排查治理。开学初:安全主任、德育主任、班主任联合排查。

四、处理流程通畅,合理果断处置

(安全负责人、相关学校领导、心理教师、班主任)

1.信息报送。班主任或当事教师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德育处和校长,在第一时间上报教委;如涉及校外人员要通报大伦镇派出所。

2.处理过程。德育主任、安全主任负责与家长沟通解决。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保护学生隐私。支部书记负责与媒体沟通,负责学校对外发布消息。

3.教育引导。由班主任、心理教师、心理专家联合对当事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对欺凌和暴力的实施者进行跟踪教育,联合派出所、家长帮助其改过,使其心理水平恢复正常。

五、工作要求:

1.正面引导,预防为主。

2.全员参加,高度重视。

3.疏堵结合,不留死角。

4.信息畅通,处置合理。

通过宣传教育,有效防控等措施的实施,营造友爱守法的良好育人环境,为“崇实”校园文化的形成打下坚实基础。

校园欺凌处理方案 篇5

学生健康成长是事关每个家庭和学校教育的大事,教育集团坚持“科学防范,正面引导”的教育防治理念,健全相关制度、加大法制宣传、建立快速处置机制,有效的预防了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维护学校稳定,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学校成立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治理工作委员会,制定并完善预防校园欺凌处理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分工。同时成立由校领导、安全干部、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等人员组成校园欺凌快速处置小组,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科学、高效处置。

二、加强全员培训,落实育人目标

向全体师生发放《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提高广大师生对欺凌和暴力危害的全面认识;针对相关教师开展处置学生矛盾和有效沟通等方面策略培训,增强教师识别和制止校园欺凌的'技能;强化班级管理团队育人目标,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三、重视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

开展普法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完善“法制校长”机制建设,落实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补充,强化学生法治理念和遵纪守法意识,提升青少年法律素质。

四、开展主题活动,杜绝欺凌发生

通过国旗下讲话、安全教育课、演讲比赛、主题征文等形式,结合情境化生本德育“3+N社会融合教育”活动,开展防欺凌教育,引导学生建立融洽的同学关系,培养学生正确的竞争意识、合作意识、规则意识和团队精神,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五、注重日常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不定期对学生开展专项调查和清查,严格禁止和查缴管制刀具等各种危险物品。同时重视学校人防、物防、技防作用,充分利用保安校园巡查,日常监控监督等手段,及时制止校园欺凌倾向。及时修复损坏的设施,保持校园环境整洁,避免“破窗效应”。

六、强化家校合作,增强育人效果

关注学生成长经历和家庭环境,拓宽家校信息互通渠道。通过家长会、钉钉群等形式,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配合学校关心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七、注重综合治理,净化周边环境。

加强与派出所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赢得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净化学校周边环境,防止社会青年、辍学少年欺凌在校学生,确保学生安全。

预防校园欺凌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学校必须继续严肃校风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确保校园平安、和谐,让学生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以上就是对教育集团展开预防校园欺凌工作的总结,有了集团的多举措工作,相信校园安全会得到全面的保障。

校园欺凌处理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皖办发〔2022〕16号)精神,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有效防治校园欺凌,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结合安徽省教育厅等11部门印发的《安徽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早预防,积极营造校园欺凌防治氛围

1.加强防治教育。学校每学期开学前向属地教育部门报送本学期校园欺凌防治教育工作计划,学年至少开展1次情境式、案例式教育教学活动,让学生直观了解欺凌行为表现,并熟悉自我保护措施;将预防校园欺凌列入学校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教学计划。

2.加强宣传力度。定期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宣传教育周”活动,通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黑板报、签名活动、主题演讲、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栏宣传等形式,营造全员参与氛围。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全省校园欺凌防治线上、线下知识答题活动,确保学生参与率100%。

3.加强三风建设。完善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机制,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校园活动,形成团结向上、互助友爱、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提高校园整体文明程度。

4.加强队伍建设。将防治校园欺凌纳入师训干训必须内容,提高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按照规定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员,对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的学生及时给予关心和心理辅导。

5.加强普法教育。通过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借助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平台,普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学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6.加强家校合作。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机制,主动加强与学生监护人的联系和沟通,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指导学生的监护人学习家庭教育和预防校园欺凌的相关知识。落实家长承诺制度,每学年组织家长、学生与学校签订防范校园欺凌承诺书。

二、早发现,健全校园欺凌防治制度机制

7.提前分析预判。各中小学校于开学前对校园欺凌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的对策,借鉴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的成功经验,动态完善本校欺凌防治预案。

8.落实强制报告。学校教职工发现校园欺凌的,立即制止并向学校报告;其他组织和个人发现校园欺凌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或者相关学校报告,不得瞒报私了。

9.凝聚攻坚合力。加强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班委会等建设,发挥其在预防校园欺凌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10.实行网格管理。推行学校信息员制度,建立班级、社团、宿舍、小组等学生安全信息员网格化制度,随时搜集、掌控情报信息,及时锁定有欺凌倾向人员,实现早干预、早化解。

11.加强风险排查。中小学校定期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项调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作出处理。班主任、辅导员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重点关注家庭情况及生活环境比较特殊的学生,及时进行思想引导和法治教育。特殊群体及个体学生,要“一班一人一档”建立台账。

12.畅通诉求渠道。学校在校园显著位置公布学校欺凌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姓名和联系电话,制定有奖举报措施。建立校长“谈心日”,每学期校级领导要定时开展谈心活动,畅通学生倾诉渠道,对重点关注学生要个别约谈。

13.强化三防建设。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中小学校实现监控系统全覆盖,完善带班值班和巡查制度,安排教职工或者保安人员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欺凌行为。

14.规范宿舍管理。寄宿制学校建立校领导带班、中层班子和教师值班制度。配备专职宿管人员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落实值班、巡查责任,发现欺凌现象,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

三、早处置,完善依法依规依纪处置程序

15.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各中小学校要成立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对所发生的欺凌事件10日内完成调查、复查,提出处置意见,跟踪、观察涉事学生情绪,落实舆情管控措施,将调查结果书面通知学生监护人(家长),并向学校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涉法涉诉不宜由学校处置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按照法律程序办理。

16.压实涉事学生责任。将欺凌行为纳入学生综合评价。对义务教育阶段有欺凌行为的学生,学校要视其情节轻重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里记录,高中阶段学校据此做好防范预案。强化惩戒,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进行训诫教育,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7.压实家长监护责任。学生的监护人(家长)加强家庭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健全人格。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其监护人(家长)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善后,不得教唆、纵容、包庇或者放任学生实施校园欺凌行为。

18.压实社会协同责任。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高等学校、律师事务所、心理咨询机构等单位和个人以志愿服务等方式,对校园欺凌相关学生进行教育、行为矫治、心理辅导、家庭帮扶和救助等。

四、早善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

19.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与共青团、网信、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动协作,定期研判、交流信息,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对极端恶劣校园欺凌事件,成立由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及专家参与的处置专班,进行现场处置指导。

20.强化舆论引导。各县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正面宣传引导,把准惩恶扬善主基调,保证宣传时效和质量,发挥社会舆论威慑力,形成社会人人关注的良好氛围。要配合宣传、网信等部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消除公众误解或质疑,防止负面舆情蔓延和不良炒作。对于造谣传谣的不法分子,要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惩治。

21.强化救助措施。学校要做好对被欺凌学生及家长的抚慰和心理疏导干预,同时做好对被欺凌学生情况的保密工作。被欺凌学生生活特别困难的,学校及时启动资助程序,严防衍生极端事件。

22.强化考核评价。将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纳入学校综合评价体系、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工作考评,评价结果作为校长和教职员工评先选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23.强化督导问责。学校是预防校园欺凌的责任主体,校长是预防校园欺凌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欺凌防治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建、综合治理工作考核重要依据。对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职责落实不到位、造成校园欺凌问题突出的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专项督导,并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