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基地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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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基地建设方案 篇1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xx〕11号)文件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xx年江西省优质稻产业发展(稻米区域品牌)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xx]10号)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县设施蔬菜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政府、市政府发展蔬菜产业为契机,以我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强力推进“菜篮子”建设。通过加强蔬菜生产能力建设、扩大蔬菜产业规模、调优蔬菜品种结构、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和加工水平、加快蔬菜品牌创建,完善蔬菜市场流通体系,实现蔬菜产业向“生产发展稳定、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迈进,更好地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
2.发展目标。自20xx年开始,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新增设施蔬菜面积7500亩的目标任务,全县设施蔬菜总面积达10000亩以上。其中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蔬菜基地建设
1.制定发展规划。建设以芙蓉墩镇、芙蓉农场、太泊湖综合开发区、黄花镇、棉船镇的露地和设施蔬菜为主,龙城镇、杨梓镇、定山镇、东升镇、马当镇、太平关乡等乡镇设施蔬菜为补充的蔬菜生产基地,上述11个乡(场、区)镇要制定本地蔬菜基地建设的详规性实施计划,其它各乡(场、区)镇也要做好本地的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保障本集镇常规蔬菜的市场供应。
2.扩大产业规模。重点打造芙蓉墩镇、芙蓉农场、太泊湖综合开发区、棉船镇蔬菜生产规模化基地,抓好大棚早春蔬菜、秋季露地蔬菜、冬闲地轮作蔬菜生产。到20xx年全县蔬菜播种面积达7万亩,产量达16万吨,综合产值超8亿元。
3.培育新型主体。以土地流转为工作抓手促进规模化商品蔬菜基地建设。一是加快培育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其在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上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大力支持发展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种苗统供、肥料统配、病虫统防、产品统销等系列社会化服务,提高蔬菜产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三是通过招商引进一批有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的`企业来我县兴建蔬菜基地,以“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带动全县设施化蔬菜基地建设。
(二)健全蔬菜流通体系
1.加强产销衔接直销点建设。在加快蔬菜产业发展过程中,鼓励蔬菜基地与县内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场地挂钩”,支持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培育流通组织、经纪人,实现蔬菜生产与市场流通的“产销结合”,大力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进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办点直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在农贸市场内预留部分摊位,让城郊菜农进行蔬菜鲜销。农业农村局指导蔬菜基地种植适宜本地产销的新产品,推广新技术,促使早上市。引导和开展蔬菜产品进超市、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食堂,解决蔬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的“菜霸”和搞价格同盟的垄断经营行为,建立蔬菜生产、销售网站,链接各大蔬菜基地和批发市场蔬菜生产及销售,及时向市场发布信息。
2.加强批发零售市场建设。建设、规划部门做好蔬菜批发零售市场的规划安排,大力发展蔬菜贮运加工营销一体化。各乡(场、区)镇负责辖区内的批发零售市场建设,构筑以产地交易市场、城区农贸市场、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为主,直销点为补充的市场流通体系,畅通蔬菜从田间到市场、从农产品到商品的渠道。
(三)提高蔬菜产业经济效益。
1.调优蔬菜品种结构。引导蔬菜生产企业,大力发展水生蔬菜莲藕、茭白、荸荠和茄果类、瓜菜类、菜用豆类、叶类蔬菜。
2.提高蔬菜产品质量。鼓励蔬菜生产企业或蔬菜种植合作社进行绿色示范基地建设,推广有机肥和绿色防控,加强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运用和种植技术培训,加大蔬菜产品抽检力度,全面提升我县蔬菜优质化、绿色化水平,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力争蔬菜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
3.提升蔬菜加工能力。大力引进蔬菜加工型企业办厂、建仓储和开展物流业务,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蔬菜加工项目,开展产品分级整理、蔬菜保鲜冷藏和深加工,推动一批鲜菜加工、腌菜加工、酱菜加工企业的发展,扶持芦笋、黑木耳等特色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升蔬菜产业发展水平。
4.加快蔬菜品牌创建。做好绿色蔬菜基地申报工作,优选一批蔬菜品种创建绿色、有机产品和品牌,实行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宣传。推进标准化生产、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加强市场监管,确保蔬菜绿色安全,提升蔬菜产业的竞争力。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组建专门工作机构,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把推进设施蔬菜建设,保障蔬菜产品稳定供应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要事来抓,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任务。
2.加大扶持力度。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发展设施蔬菜建设,县政府将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形式,对设施蔬菜发展予以奖补。
3.严格考核体系。“菜篮子”是群众关心的热点、保障民生的重点,是政府为民意识、责任意识的重要体现,各地要对照设施蔬菜建设任务表(见附件)及时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实施主体,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任务。县农业农村局将设施蔬菜发展建设列为对乡镇三农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年终对各乡镇进行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和通报。
蔬菜基地建设方案 篇2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近期我市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为做好“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技术服务指导,注重解决堵点困难,稳定“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做到生产不能停、供应不能断,同时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菜篮子”重要产品调运工作,为我市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尽责任、作贡献。
二、重点工作
1.精准掌握生产底数。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统计监测,每日监测蔬菜产量、在田面积、平均价格,生猪存出栏量、屠宰企业猪肉产品产量、猪肉价格,鸡蛋产量、鸡蛋价格,水产品在塘存量。
准确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情况,重点掌握品类、日产量、一周之内预计供应量。
准确掌握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能够为大型商超、重点区域直供“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的企业情况,重点掌握品类、日产量、日直供量。
2.分析研判生产形势。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日监测和生产供应情况,及时分析生产形势。
对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波动较大的农产品,及时进行专项分析,研究制定稳产保供措施,加大生产调运力度,保证产品供给。
3.科学指导农业生产。
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主体稳定生产,在现有生产规模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条件及时扩大生产。
积极引导种植业生产主体根据季节特点,抢种速生叶菜和产量较大的蔬菜。
根据市场监测形势,指导生猪屠宰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增加我市肉蛋奶供给。
服务指导养殖企业提前储备饲料、兽(鱼)药等生产投入品,保证生产资料充足、生产不断档。
4.深入开展技术服务。
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开展全方位“菜单式”服务,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点对点”技术服务。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条件下和当前冬春季生产特点,组织专家利用各种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指导和答疑。
指导科学安排种植茬口,指导做好棚室防寒保温和病虫害防治,保障蔬菜品种均衡上市,推动新建设施尽早投入使用,尽可能扩大种植面积。
指导畜禽养殖企业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抓好冬春季畜牧生产,指导畜禽养殖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加大生产规模,提升供给能力。
指导在产的水产养殖企业稳定水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引导海洋渔业加大捕捞力度,提高保障能力。
5.持续狠抓质量安全。
全面加强对我市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督促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农产品产地追溯管理要求,全力防止使用禁用药物以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发生。
督促指导生产主体认真开展产品自检,切实把好自我检测关。
严格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切实组织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要充分发挥乡镇基层检测点和各放心农产品基地快检室作用,加大速测比例。
对于检测发现的问题,要随查随报,认真查找问题原因、迅速彻底整改。
要按照网格化智慧监管要求,指导推动各乡镇农产品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应用“国家平台”监管APP系统,加强日常巡查检查。
6.严密防范动物疫情。
严格落实动物防疫属地责任,深入推进防控责任到人,措施到村、到场、到户“四到位”责任制落实,强化养殖、运输、屠宰等关键环节防控措施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严防重大动物疫情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
一旦发生动物疫情,按照“早、快、严、小”原则进行处置。
7.全面做好应急准备。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日调度机制,掌握应急保供主体的`种养规模、生产点位、产量、上市档期等动态生产情况,做好为重点防控区域直供农产品的准备,必要时引导畜禽重点生产基地或规模畜禽养殖场户畜禽提前出栏,并给予适当补助。
要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外埠生产基地建立密切联系,适时做好应急调运供应。
各涉农区要切实保障好“点对点”调运屠宰企业生猪跨省调运工作,加强动物防疫和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协调解决运输受阻等问题,全力保障我市供应。
8.协调畅通运输环节。
及时协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解决农业生产物资和产品运输受阻问题,为生产企业快速开具《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作为疫情期间运输车辆的临时运输凭证。
在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提高农资的运输通行效率,确保种植、养殖主体及农资企业正常生产和农产品稳产保供。
三、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
市农业农村委、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抓好工作统筹,沟通协调,指导推动等工作。
市农科院、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各涉农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政策宣传、技术服务等工作。
各级农业执法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动物防疫、质量安全检查等工作。
2.强化生产保障。
积极协调电力、石油等企业为“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企业提供用电、用油及清洁煤保障。
要加强农资供应情况调度,及时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企业面临的农资、原料、上下游产品的短缺情况,协调属地政府稳定相关农资、原料、上下游产品的生产和保障,畅通运输渠道,制定应急配送机制,及时满足“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需要。
3.强化气象服务。
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与气象、应急等部门沟通会商,分析研判灾害性天气对农业生产活动的影响,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及时将气象信息和应对措施通知到生产主体,充分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工作,提早安排应急蔬菜生产,备足抢险和生产物资。
4.强化政策调控。
积极协调市财政部门,争取出台抢种速生叶菜补贴政策。
落实好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充分利用我市100余个国家级和市级产能调控基地,合理调控生猪产能,保证畜牧业生产稳定。
落实好对我市远洋渔业企业按照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数量和比例,给予补助的政策,提高我市水产品供给能力。
5.强化信息报送。
要指定专人负责“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价格等方面的信息统计、报送、数据分析、监测预警等工作,确保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全面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形势,及时发现困难和问题,合理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做好稳产保供工作。
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各级及时掌握情况、信息一致。
6.强化沟通协作。
加强财政、商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根据“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形势,及时出台相关生产扶持政策,协调做好产品调运供给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抑“菜篮子”重要农产品价格,协调菜肉蛋奶、活畜禽、相关农资产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运输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掌握情况。
要指定分管负责同志,统筹抓好各项具体工作。
要结合季节特点和生产现状,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过程中因履责不到位、玩忽职守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加强应急值守。
要强化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确实在岗尽责,确保政令畅通。
面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服从安排、快速响应、及时报告、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扩散和蔓延。
3.加强宣传报道。
要及时公布“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直供企业名单,及时发布生产形势,积极宣扬责任企业和典型事迹,消除百姓恐慌心理。
要加强生产、供应、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舆情监测,及时掌控负面报道,对各种谣言、恶意炒作或不实报道,要主动发声、加强科普、妥善处理,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近期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和农业生产实际,经研究制定如下指导意见,请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蔬菜基地建设方案 篇3
当前,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事关疫情防控期间民心稳定、事关疫情防控大局。我市蔬菜自给率不高,发展蔬菜生产有较大的空间和潜力。根据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稳产保供要求,为了逐步提高我市蔬菜生产供应水平,增强蔬菜稳产保供能力,增加自给率,特制定工作方案,强化措施,加大支持,大力发展蔬菜生产。
一、目标任务
全市20xx年第一、第二季度每月蔬菜种植面积及产量同比增长15%,新增蔬菜基地面积1500亩,每个县(市、区)有一个以上蔬菜基地新增面积100亩以上,全年蔬菜种植面积、产量分别增长10%,力争全年平均自给率达到90%以上。在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全市蔬菜在田面积在16000亩以上,每月保障供应蔬菜8000吨以上。
二、主要措施
1.抓好任务分解落实。全市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明确全年及各月生产任务,确保全市全年任务完成。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到基地,落实新增基地面积。
2.统筹资金投入,加大蔬菜生产扶持。争取市财政投入资金300万元,支持规模蔬菜基地扩大春季蔬菜生产规模、扩大蔬菜基地规模。各地也要统筹项目资金、扶贫资金,加大项目资金扶持。
3.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持蔬菜基地建设,改善蔬菜基地生产条件。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地方,要覆盖到蔬菜基地。防城区要重点布局防城—那梭公路沿线蔬菜生产带。
4.加快土地流转,解决蔬菜生产用地。各地要利用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发挥好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作用,化解土地流转困难及问题,加快土地流转力度。
5.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蔬菜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农业投资融资平台资金支持,加大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镇村组织支持服务,合力发展蔬菜产业。
6.及时组织农资调运,保障充足的种子、化肥、农药和农膜等农用物资供应。掌握农资、种子经销企业经营情况和物资储存情况。
7.组织广大农业干部深入生产第一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春耕生产,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切实帮助农民解决春耕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春耕生产顺利开展;加大春季蔬菜生产力度,组织动员蔬菜种植户、蔬菜基地扩大种植面积,采用大棚、小拱棚、地膜覆盖等设施技术提早生产、加快生长,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
三、实施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生产财政奖补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蔬菜生产任务完成,确保疫情期间蔬菜供应,打好蔬菜生产基础,对我市春季蔬菜生产给予重点支持。
(一)支持规模
争取市财政“菜篮子”蔬菜生产专项资金300万元,专项扶持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蔬菜生产增产保供。
(二)支持方式
1.支持蔬菜基地提早生产。对基地面积1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在2—3月种植的蔬菜面积给予奖补,每亩100元。资金用于补贴购买种子、化肥、农膜、农药、用工等项。
2.支持种植大户、蔬菜基地扩大基地面积、新建蔬菜基地。
(1)对基地面积10—50亩的种植大户,今年2-6月新增加蔬菜基地面积在3亩以上的给予每亩300元奖补;
(2)对基地面积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今年2-6月新增加蔬菜基地面积在1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1000元奖补。
以上奖补资金用于补贴地租、机耕费、大棚、灌溉设施及其他蔬菜生产农资支出。重点奖补新增或新建规模100亩以上蔬菜基地。
3.鼓励基地面积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建设蔬菜大棚。种植大户在今年2—6月建设蔬菜大棚10亩以上的,给予大棚主体建设资金投资总额50%的奖补。
(三)项目申报、审核及验收
1.项目申报时间为20xx年2月20日—3月20日,4月20日—5月20日。
2.10亩--50亩奖补项目申报、审核及验收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申报、验收汇总表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3.50亩以上奖补项目和蔬菜大棚建设项目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申报。蔬菜生产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企业为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填报防城港市蔬菜生产扶持项目申报表(附表1),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蔬菜大棚建设项目需要详细列出建设内容及预算。
项目核查审核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收到申报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现场核查和材料审核,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项目验收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核验,市级核验不少于30%项目。
4.项目验收及核验时间:2—3月种植奖补项目为20xx年2月下旬--3月下旬;新增基地面积和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为20xx年2月下旬—7月上旬。
5.资金拨付。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统筹确定补助方案,送市财政局审核拨付资金到县(市、区)财政局。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接财政局落实奖补资金,确保及时拨付项目业主。
四、抓好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生产其他工作
摸清在田蔬菜底数和生长情况,掌握蔬菜种植计划、投资计划和新建蔬菜基地情况,全面掌握蔬菜生产及供应情况。及时统计蔬菜生产基础数据,落实每周一报。加强蔬菜质量监管,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蔬菜基地建设方案 篇4
根据省政府“菜十条”《海南省“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琼府办〔20xx〕123号)《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xx年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种植业部分)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xx〕151号)《海南省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总体推进方案的通知》(琼稳价办〔20xx〕21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我市常年蔬菜正常生产,进一步提升我市常年蔬菜基地生产能力、应急保障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我市蔬菜价格,结合我市当前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菜篮子”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生产供应充足、物价稳定为目标,以完善常年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有效供给、质量安全、应急保障四大体系为主线,统筹推进常年蔬菜产销体系建设,确保我市常年蔬菜基地1.5万亩最低保有量和70%的自给率,以充分满足常住人口、“候鸟”和游客等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
二、主要目标与布局
(一)稳定常年蔬菜基地面积。稳定我市常年蔬菜基地面积1.5万亩。综合考虑我市各区土地气候条件、蔬菜品种资源、市场需求、人口发展、消费特点、交通条件等因素,重点保障供应吉阳区、天涯区的主城区区域,一般保障各区政府(管委会)的中心区域。具体布局为:海棠区1800亩、吉阳区4200亩、天涯区5200亩、崖州区2500亩、育才生态区1300亩。
(二)种植品种。夏秋季大棚设施主要种植菜心、黑叶白、上海青、小芥菜及结球白菜等耐湿热的叶菜品种;露地种植苦瓜、丝瓜、冬瓜、黄瓜、茄子、豇豆、四棱豆等比较耐热的瓜果豆类、蔬菜品种和种植比较耐湿热的空心菜、苋菜、四季葱、地瓜叶及各种野菜等叶菜品种。在育才生态区、天涯区高峰片区可适度发展一些特色蔬菜品种。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分配
(一)升级改造常年蔬菜基地基础设施
1.建设内容:
①露地种植基地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对露地种植基地的喷灌、水肥一体化设施、水利设施、用电设施等进行改造升级,提高生产能力。
②改造提升原有设施大棚。修复或完善原有设施大棚,确保能够达到正常生产。
③在适合的区域新增建设一批经济实用大棚,设施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较高的常年蔬菜生产基地,新建的大棚应能抵御10级以内台风,做到防风防雨防虫降温。
④智能化监控系统建设等。
⑤防虫网、诱虫色板等生产设施建设。
⑥大棚设施补贴、仓库、冷库、加工车间、道路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计划建设720亩,其中,在育才生态区新建核心高标准常年蔬菜基地120亩;其他基地改造600亩,具体为:吉阳区200亩、天涯区200亩、海棠区100亩、崖州区100亩。
2.资金安排:1536万元。育才生态区1100万元、吉阳区100万元、天涯区100万元、海棠区50万元、崖州区186万元。
3.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打造高标准常年蔬菜应急保障基地
1.建设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对大棚进行改造,安装水肥一体化设施、智能化监控系统和诱色板等、提供地力提升服务、对基地土地进行租金补贴等,全市常年蔬菜应急保障基地面积达1500亩。按照新建基地8000元/亩,老基地4000元/亩的标准进行分配,天涯区面积670亩(包含新基地305亩,老基地365亩)、吉阳区300亩(新基地)、崖州区330亩(新基地)、育才生态区100亩(新基地)、海棠区100亩(新基地)。
2.资金安排:1054万元。其中吉阳区200万元、天涯区390万元、崖州区304万元、育才生态区80万元、海棠区80万元。(由各实施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改良培肥常年蔬菜基地地力
1.建设内容包括:①地力提升。常年蔬菜基地按照800元/亩的标准,通过增施有机肥、添加土壤调理剂等方式进行地力提升。全市计划改良5000亩常年蔬菜基地,其中,天涯区1800亩、吉阳区1400亩、崖州区800亩、海棠区600亩、育才生态区400亩。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由专业化服务机构统一实施,对生产环节实施补贴。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指导。②耕地质量等级划分与土壤检测、监控。开展土壤检测和监控等工作,对全市适合种植常年蔬菜基地的耕地质量等级进行划分。
2.资金安排:420万元。天涯区144万元、吉阳区112万元、崖州区64万元、海棠区48万元、育才生态区32万元、市农技中心20万元。
3.①地力提升。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农技中心;②耕地质量等级划分与土壤检测、监控。责任单位:市农技中心,配合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四)建设智慧化常年蔬菜生产(试点)工程
1.建设内容:将蔬菜生产基地和市场流通信息化建设纳入我市农业大数据建设内容,通过勘查测绘,建立我市常年蔬菜基地信息库。在天涯区文门200亩常年蔬菜应急保障基地试点建立智慧化常年蔬菜生产点,利用物联网、互联网技术,安装智能化监控系统,强化常年蔬菜基地的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逐步实现全市常年蔬菜生产管理信息化。
2.资金安排:90万元。
3.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天涯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
(五)20xx年蔬菜基地改造项目收尾工作
1.建设内容:用于20xx年常年蔬菜基地改造项目(海棠区北山田洋基地改造、天涯区扎业应急保障基地改造、育才生态区马脚常年蔬菜基地改造)。
2.资金安排:150万元。
3.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海棠区政府、天涯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六)完善灾害保障补贴机制
1.建设内容:发生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且对常年蔬菜基地生产造成严重影响时,对常年蔬菜种植户给予一定的扶持,帮助其尽快恢复生产。
2.资金安排:100万元。
3.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七)常年蔬菜新品种新技术选育工程
1.建设内容:三亚因其独特地理气候禀赋,叶菜种植成本偏高,因此本地蔬菜自给率向来偏低。依托三亚南繁科研、科技推广平台,开展适合夏秋季节种植的蔬菜适宜品种调研、筛选、研究和示范推广等工作,大力培育、引进和推广适应性广、抗性强、品质优良的耐热耐湿蔬菜品种。用三年时间对我市夏秋季生产的蔬菜品种进行筛选、培育,第一年计划初筛出30个耐热新品种并配套10个生产技术,第二年第三年资金由后续年度进行安排。
2.资金安排:50万元。
3.责任单位: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八)常年蔬菜基地日常管理
1.建设内容:市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区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办公室聘用人员、宣传培训、日常监管(监理)、审计、考核、调研和考察等工作。
2.资金安排:100万元。其中市农业农村局46万,吉阳区16万元、天涯区16万元、崖州区7万元、海棠区6.5万元、育才生态区6.5万元,市农技中心2万。
四、补助方式和标准
1.基建类补助。由政府投资的农田公共基础设施类项目除外。大棚、排灌系统、防虫网、水肥一体化设施等建设,按要求完成创建任务且验收合格的项目可进行补助,原则上补助标准为不超过最终审计结果的70%;瓜果菜预冷库按照6立方米折算1吨,补贴标准为1000元/吨。(从2019年起算,创建单位需具备至少8年的土地租赁期)
2.物化类补助。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方式采购相应物资,包括有机肥、生物菌剂、生物农药、高效低毒农药和诱色板等,对各区正在种植常年蔬菜的企业、合作社和农户进行补助。物资发放标准折合人民币800元/每亩以内。
五、项目绩效目标
(一)基地设施改造与提升项目绩效目标
1.经过改造后的基地,年亩产量要达到6吨以上(约束性指标)。
2.经过水肥一体化、地力提升及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达到生产基地化肥施用量减少5%;农药使用量减少15%以上,土壤地力提升0.2-0.5等级(指导性指标)。
3.夏秋季各类蔬菜种植率在70%以上(指导性指标)。
4.设施大棚夏秋季叶菜种植比占50%以上(指导性指标)。
5.积极引导或组织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约束性指标)。
(二)应急保障基地建设绩效目标
1.常年蔬菜应急保障基地夏秋季各类蔬菜种植率在70%以上(约束性指标)。
2.设施大棚夏秋季叶菜种植比占50%以上(约束性指标)。
3.年亩产量要达到6吨以上(约束性指标)。
4.积极引导或组织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约束性指标)。
5.经过水肥一体化、地力提升及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达到生产基地化肥施用量减少5%以上;农药使用量减少15%以上,土壤地力提升0.2-0.5等级(指导性指标)。
6.基地的蔬菜农残检测合格率达100%。
(三)建立常年蔬菜基地信息库(约束性指标)
六、资金来源及分配
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总资金3500万元。其中,海南省20xx年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三亚市2019年常年蔬菜点对点配送体系建设和瓜菜基地建设项目1500万元。
各区历年结余的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补贴)资金可用于本区的常年蔬菜基地改造。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菜篮子”责任制
各区(管委会)要落实“菜篮子”工程区长、管委会主任负责制,把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工作作为“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内容来抓。各责任单位要成立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
(二)加强项目管理,做好项目验收和考评
各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要制定细化的实施方案,项目相关准备和管理费(含勘查、设计、监理、评审验收等费用,可从计划资金中列支),并按照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项目业主单位申请验收,并提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总结。项目业主单位要建立项目档案,相关资金使用凭证、绩效自评和工作总结等文件。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资料汇总和总结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各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应重视应急保障基地建设,应急保障程度要高,倡导以合作社、企业、联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方式进行生产经营并做好对接。基地生产的蔬菜必须优先供应我市平价市场、公益性蔬菜摊位、社区平价专营店等平价网点。
(三)加强生产指导服务,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技中心要靠前指导,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执行的督导,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级农业部门要抓好菜农技术培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引进示范新品种,完善农业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制度。
(四)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各常年蔬菜基地要建立农药进货和使用台账,生产的蔬菜要先自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上市。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内常年蔬菜质量安全负责,定期抽检辖区内生产基地。市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作用,对各常年蔬菜基地不定期进行定量抽检,并作为年终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指标之一。按照从优就近的原则,常年蔬菜基地产出要尽量供应本地市场。
(五)加强检查指导,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奖惩机制,每年分别在淡季(5月—10月)、旺季(11月—次年4月)抽查基地建设和生产情况至少1次,抽查数量不少于基地总面积的10%,并对各区挂牌常年蔬菜基地生产情况进行督查,每半年进行总结,年终进行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六)建立生产安全保障机制
各区要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做好常年蔬菜生产、冷链、流通和销售等环节的安全保障工作,严厉打击各种欺农、霸市行为,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氛围。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蔬菜基地建设方案 篇5
为增强蔬菜基地生产能力,保障居民的蔬菜消费,提高蔬菜自给率,更好地满足城镇居民的蔬菜需求,保障“菜篮子”长期稳定供给,提升我市常年蔬菜生产水平和能力,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2〕49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xx〕1163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建成基础设施完善、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合理,常年生产供应均衡、价格平稳的常年蔬菜生产基地,提高我市菜篮子产品供应能力,稳定常年蔬菜种植收益和市场价格。
二、建设目标
以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为目标,大力推进常年蔬菜基地设施大棚建设,提高冬春季保温防虫、夏秋季降温防风防雨防虫的功能,尤其是提高常年蔬菜基地的生产水平,起到平菜价保供给、促增收的目标。
三、建设原则
(一)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实施完成后移交乡镇管理,由乡镇与项目所在基地签订使用协议。
(二)市农业农村局和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及项目所在基地单位各自承担监管、正常蔬菜生产等相应责任。
四、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共278万元,一是利用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139万元(琼财农〔20xx〕116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50万元(琼财农〔2022〕420号),二是常年蔬菜基地业主自筹建安费的15%,剩余资金由市级资金配套完成。
五、项目建设地点和面积
符合建设的我市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面积约50亩。
六、组织实施
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根据项目资金金额编制项目预算书和项目施工设计图。
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设计和预算进行审核。
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管。
四是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项目实施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需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交竣工报告等相关验收材料。
五是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实施单位验收申请书后组织施工设计、监理、预算等单位进行验收。
六是竣工验收合格后,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结算评审。
七、资金拨付
常年蔬菜基地根据种植蔬菜实际需求,可选不同类型设施大棚,由设计方提供施工图和预算书,每亩预算造价不超5.8万元,每亩造价补贴标准由财政补贴的85%,常年蔬菜基地业主自筹15%。如超出,超出标准部分资金由常年蔬菜基地自筹,省、市级不予以补贴。项目合同签订后预拨30%的'备料款,工程完成100%后按进度拨付至80%,剩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评审后,根据项目结算评审审定资金拨付至95%,剩余5%的资金额在大棚使用一年后经核实无质量损坏问题后给予拨付。
八、保障措施
(一)认真履行职责。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把项目审核过程监理、审计、验收等关键环节。
(二)强化项目监管。市农业农村局要强化项目管理,设立项目监理,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管,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三)做好项目衔接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移交项目所在乡镇管理,由乡镇与项目所在基地业主签订使用合同。
(四)严格蔬菜大棚的管理和使用。大棚使用业主必须常年种植蔬菜,加强蔬菜大棚管理和维护、参加蔬菜大棚保险,新建大棚业主连续种植常年蔬菜8年或以上(除自然灾害损毁等原因不能种植外),否则将依法追回补贴资金。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强台风)造成损坏的,项目大棚使用业主要主动通知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并拍摄现场报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严禁以各种理由擅自拆除大棚,投保的理赔资金专项用于大棚修复。
蔬菜基地建设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根据天津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原则,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引领,以“保能力、保增收、保安全、保生态”为目标,按照确保“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有效落实,绿色生态和效益提升并重的思路,突出“绿色、精品、高效”的发展导向,全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提升蔬菜等高效经济作物生产能力,满足城乡居民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化的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供给与调优结构同步。在确保市场供应基础上,通过调优种植结构,合理安排茬次和品种,不断丰富市场供给。逐步调减传统、零散的低端设施,增加优势产品、绿色产品的规模化规范化生产能力,既满足消费者需求,防止因生产能力不足导致市场供应短缺,又保障农民利益,防止因短期个别品种生产过剩,导致“价低伤农”,通过不断优化结构,提高种植效益。
(二)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结合。突出政府在推动设施农业发展中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金融、保险等多种扶持方式,引导产业良性发展。同时,切实发挥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市场主体作用,有效提升其盈利能力,提高产业化发展水平。
(三)产业发展与主体增收共进。为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在制定扶持政策、推动产业发展中既要注重扶持新园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以点带面,不断拓展农业功能,发挥多重效益;又要兼顾传统农户生产条件的改善,鼓励小农户升级为家庭农场,做实做强特色农产品生产主业,切实增加农户直接种植收益,让广大基层农户享受产业化发展带来的效益。
(四)扩大面积与提高质量并重。既要着力扩大新建设施农业面积提升产能,又要做好现有设施的提升改造,进一步稳定现有各类设施农业面积,同时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品牌农产品销售覆盖率,有效缓解市场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
(五)创新发展与专业服务协同。既要注重产业科技创新,做好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和成套技术引进推广以及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科技水平;又要抓好病虫害统防统治、储藏保鲜和市场营销等专业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科技创新与专业服务的协同发展,切实提高全市整体产业水平。
(六)耕地保护与设施建设兼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按照防止耕地“非粮化”相关要求,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在确保粮食安全基础上,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合理使用一般耕地发展设施农业,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类型农用地。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农业设施。
三、建设目标及建设要求
根据全市蔬菜产业的区域特色、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生态承载能力,坚持科学规划、主体自愿、实事求是的工作基调,以转方式、调结构、带基地、增效益为重点,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改善生产条件,提升技术水平,延伸产业链条等措施,重点打造一批规模化设施生产基地。计划20xx年全市新建20万亩设施农业以设施种植为主,并创建一批特色鲜明的设施农业生产基地;打造一批市场知名度较高的设施农业品牌;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设施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升“菜篮子”供给保障能力,助力我市乡村产业振兴。
建设设施农业应在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确保耕地保有量和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合理选址,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种植设施可以使用一般耕地,破坏耕地耕作层的设施农业用地应不占或少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耕地向其他农用地转换,禁止闲置、撂荒,按照防止耕地“非粮化”的有关要求,引导设施农业按照规划进行布局建设,防止无序发展。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要求实施备案和监管,严禁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业用地用于非农建设。
四、任务分解
在统筹考虑各涉农区基本保障型菜田面积、产业发展条件和资源禀赋的基础上,20xx年全市20万亩以种植业为主的新建设施农业任务分解如下:蓟州区3万亩,宝坻区3.5万亩,武清区5.5万亩,宁河区3万亩,静海区2万亩,东丽区0.5万亩;津南区0.5万亩,西青区1万亩,北辰区0.5万亩,滨海新区0.5万亩。
五、主推棚室类型
20xx年我市设施农业(种植业)的'主推棚室类型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一)智能连栋温室。指用于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配备有加温、遮阳、通风降温、湿帘风机降温或喷雾降温、微灌或滴灌等系统,以及智能自动化控制设备,适合于规模化的机械作业和生产管理。此类棚室投资大,管理要求高,主要用于展示和示范,由各涉农区结合实际,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投资建设。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二)装配式(可移动式)日光温室。一般由镀锌钢结构骨架,特质保温材质墙体及保温棉被等主要结构材料构成,以拼接方式安装,具有安装与拆卸方便快捷,可重复安装使用、可回收再利用等特点的,可进行作物越冬生产的日光温室,是保障冬淡市场供应的重要棚室类型,一般配建有缓冲间(看护房/耳房)。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三)节能日光温室。指三面有墙体(砖混或土墙结构),具有采光、保温和蓄热结构的农业生产设施,并加装保温被、电动卷帘机,能进行越冬生产的单屋面塑料薄膜温室,是保障冬淡市场供应的重要棚室类型,一般配建有缓冲间(看护房/耳房)。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四)保暖式钢骨架大棚。指四面无墙体,采用加固钢骨架结构(南北向),棚室中间建有支撑立柱,并加装保温被、电动卷帘机的新型棚室。一般用于春提前和秋延后季节栽培,更适合于机械化作业。此类大棚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70%。
(五)钢骨架大棚。指采用钢骨架结构,四周无墙体,只有塑料薄膜覆盖的棚室。一般用于春提前和秋延后季节栽培。此类大棚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70%。
六、政策措施
(一)完善资金保障。按照市场化原则,设施农业建设将以经营主体投入为主,各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为支持我市设施农业加快发展,将采取多方发力共同筹措资金的方式推进设施农业建设任务落地落实。
一是财政资金投入,市财政按照亩均5000元标准予以引导,并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对区级实施方案的审核结果,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下达各涉农区统筹使用。
二是担保机制介入,充分发挥我市现有涉农融资担保机制优势,在规定额度内向设施农业借款主体提供担保服务。
三是金融元素注入,拓宽现有农业龙头企业财政贷款贴息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创新金融模式,撬动金融资本投向设施农业。四是社会力量引入,引导融资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农业企业与各涉农区深度合作,并积极整合现有支农政策,促进设施农业发展。
同时,各涉农区作为建设主体,要充分发挥自主权,在精准选择市级扶持政策,用好市级资金的基础上,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加强在设施农业建设方面的投入,因地制宜创新扶持模式、扶持措施,形成政策合力,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二)做好用地保障。按照《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指导各涉农区做好设施农业用地保障,明确各涉农区在确保完成粮食安全考核任务前提下,新建装配式(可移动式)日光温室、保暖式钢骨架大棚和钢骨架大棚等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要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补划同等数量、质量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后,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为解决控沉区水源转换等设施用地需求,将其辅助设施比例由不超过10%调整为不超过12%,有效满足集雨储水、水处理及节水灌溉等辅助设施用地需求。
(三)强化用水保障。针对各涉农区不同情况和设施农业用水需求,市农业农村委与市水务局密切配合,共同督促各涉农区坚持立足当地,节水优先,总量控制,优化配置,做到四水齐抓(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同时,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有效做好设施农业用水保障。
一是对蓟州区全境和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北部等非超采区,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下水、地表水等水源,保障用水需求。
二是对超采区具有浅层地下水资源的武清区大碱厂、泗村店、黄花淀、汊沽港等镇;北辰区双街、双口和青光等镇;西青区辛口、张家窝等镇;静海区台头、王口、子牙、独流、梁头等镇,通过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下水资源和地表水等水源,解决用水需求。
三是抓好超采区不具备浅层地下水源区域的水源转换工程和节水工程建设。由市水务局指导各涉农区做好南水北调、水库增容、主干河道、沟渠提升改造(斗口以上)等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做好全市范围的水系贯通。由市农业农村委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各涉农区抓好田间水利设施提升改造(斗口以下),配套建设田间水源转换设施,切实抓好农艺节水,加大集雨水窖、储水罐(池)推广力度,有效保障用水需求。
七、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制,充分整合我市土地、水利、财政、金融、税收、科技、交通、电力、物流、教育、人才等各类扶持政策措施,共同推动20万亩设施农业建设任务的有效落实。市农业农村委作为设施农业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推动、技术规范制定、区级实施方案审核、绩效管理、考核验收以及债券利用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市本级设施农业建设引导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以及指导债券发行工作。各涉农区统筹市财政引导资金用于扶持本区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区农业农村委负责项目组织申报、审查核实、验收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区财政局重点负责审核项目安排的重复性。
(二)强化项目统筹。各涉农区要根据年度建设任务,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制定本区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设施农业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并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的区级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委审核。各涉农区应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以保证设施农业相关政策宣传、检查验收、资金审计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指导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等,提高蔬菜栽培管理水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积极做好市场价格、供需形势、销售渠道等相关信息服务,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促进产销衔接。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农业农村委将制定考核方案,定期对各涉农区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全市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并会同市级各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建设单位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组织各涉农区开展互查互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本着“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的原则,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对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并提请审计部门将其作为审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重点内容之一,确保资金花在刀刃上,花出效益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