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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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篇1
为促进我乡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精神文明创建深入推进。根据市级文明村评选标准和县有关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花山村确定为市级文明创建村,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做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经济发展为核心,以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根本出发点,结合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乡文明村创建工作上水平。
二、创建原则
1、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相结合的原则。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将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和村容村貌改善作为创建重要手段和载体,形成经济持续发展和环境优美的良性发展格局。
2、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出原则。文明村创建活动要在全面推进的同时,突出重点区域建设,要以基础条件好、开发潜力大的公路沿线为重点,率先建成一批产业效应明显的.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和人居环境优美的小康农宅建设聚居区。
3、坚持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原则。根据自然条件、区位特点、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村一策,建设风格不同、特色各异的文明村。
4、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村民主动”原则。发动群众,提高村民创建积极性,增强主动创建意识。加强部门配合,建立联动促创机制,广泛参与,形成社会合力。
三、目标任务
在不断拓展创建内容、探索创建方式、积累创建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努力,基本达到市级文明村创建标准,使花山村经济发展和文明程度跻身全乡发展前列,为全乡精神文明创建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四、创建标准
(一)基本条件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创建任务,基本达到市级文明村考核验收指标。
2、经济发展,生活富裕,农民人均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3、达到“六有”条件:即有一个坚强有力的基层领导班子,有科学合理的村庄规划布局,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有文明淳朴的村风,有和谐、民主、安定的社会秩序。
4、实施“三改”(改水、改厨、改厕)和“四通”(通路、通水、通电、通气)工程,达到硬化、净化、气化、整齐化效果。清除柴草乱垛、粪土乱堆、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禽畜乱跑“五乱”现象。
5、配套建设村级活动室、卫生室、农家书屋等场所和设施。
(二)指标体系
1、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无“五乱”现象,达到“六化”效果,生态环境良好。
2、饮用水源:村民饮用水卫生、安全,自来水普及率达70%以上,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饮用水源净化。
3、道路建设:村庄主干道路全部实现硬化,人口聚居区有照明路灯。
4、住宅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村民住房整齐美观实用,无乱搭乱占乱建现象,庭院整洁,院落美化。
农村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升农村生态文明,巩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认真抓好乡村清洁工程,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综合治理,提高卫生质量,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以“农村清洁工程建设”为主题,以“清洁家园,和谐乡村”为基本内容,以清理生活垃圾为重点,全面提高农民卫生意识,增强农民健康素质,弘扬健康文化,规范公共行为,践行公共道德,优化公共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
根据属地负责原则,各村负责实施范围为:
(一)各村村庄及周边环境。
(二)各村区域内大小河道及县乡道路(具体界线管辖另附表)。
三、工作责任及要求
(一)工作责任
办事处主任、书记:对辖区内的卫生负总责,指导各驻村干部下村宣传、落实清洁卫生工作。
驻村干部:帮助村干部选配好卫生保洁人员开展正常保洁工作,帮助建立健全各村道路、溪滩、村庄党员干部包干责任制,按要求完善本村范围的公共道路、大小河道的卫生整洁、垃圾分拣。
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主任书记对该村环境卫生状况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各村道路、溪滩、村庄党员干部包干责任制,健全清扫保洁垃圾转运队伍制度,落实村方补助经费,责任到人,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分拣场正常分拣,区域内的.道路、大小河道保持整洁。对于村内个别人员在道路、河道乱倒垃圾现象,要及时制止和批评教育。要对河道上下游的卫生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乡政府汇报,便于及时处理。
(二)工作要求
1、完善垃圾收集设施。垃圾集中分拣场要正常投入使用,各村根据实际需要增设垃圾池(桶)。
2、垃圾清理标准。做到“两无一有”即:一无暴露垃圾;二无乱堆垃圾。农村公共场所,县道、乡道和村内主要场地要保持整洁,特别是本村内的河道及县乡道路要保持清洁,要有专人负责清理转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得焚烧)。
3、村庄内柴火、石块、砖头等杂物要堆放整齐。
4、各村各单位的环境卫生,以各村单位自治为主,乡政府抓督查促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
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出轰轰烈烈的`工作氛围,使全乡农民群众对农村清洁工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形成主动参与、自觉参与的良好态势。各村要建立机构、健全队伍,组织力量深入宣传发动,制定有效工作方案,并召开相应会议,层层发动,全面部署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
各村要集中一个月时间,对照工作目标,标准要求,对于本村存在的各项整治任务于7月份前完成。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至11月)
不断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建立农村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脏、乱、差”现象反弹,全面完成整治目标,使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各村沿线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彻底消除。
(四)总结验收(12月)
主要在全面工作的基础上,搞好美化、绿化、硬化工作;完善各类卫生队伍、卫生设施、卫生长效保洁制度建设;完成工作总结及表彰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活动开展以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为中心,充分发挥乡两委班子、各办事处领导以及村干部的联动领导作用,四方合力,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资金保障。乡党委政府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此次活动顺利开展。根据各村大小和居住人口情况,对各村的环境卫生每月进行督查,督查后进行“以奖代补”。
(三)加强督查考核。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从5月开始对各村垃圾清理情况和中转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督查情况通报各村,考核结果与保洁员工资进行挂钩,并建立月通报制度,年终进行考核评比,评选出“卫生村”和“卫生户”。
农村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省、德州市关于“乡村文明行动”安排部署,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农村实施“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意见》(乐办发〔20XX〕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突出建设新环境、形成新风尚、培育新文化等重点内容,坚持政府引导,突出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安定和谐、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任务目标
(一)提升环境整治效果
1.规划先行。突出长远规划,做好县域村庄布局总体规划。结合合村并居、“两区同建”等工作,做好县域村庄特别是新建社区、集中并居点布局总体规划。完善村镇布局规划,重点凸显小城镇建设,培育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经济实力强、带动效应好的中心镇。做好村庄自身规划,按照“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总体要求,做到村庄整体规划布局合理,主要街道两侧房屋排列整齐,村内胡同平、直、整洁,杜绝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有碍观瞻的搭建物。有村庄长远规划蓝图并进行公示。
2.突出重点。坚持整体推进、典型示范、分类实施、重点突破原则,划分村庄类别,开展“百村示范工程”,以省道、县乡道穿行村庄、乡镇(街道)驻地村庄、新建社区(村)及乡镇(街道)自行确定的.示范村为重点,突出乡村环境“五化”,全力打造一批“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示范村、领军村。
硬化。村内主要街道实现沥青或水泥预制路面,次要街道及两侧胡同、小巷路面为沥青(水泥)路或铺砖、沙石路。各类路面平坦、养护到位。道路两侧修建排水边沟,全部实现硬底化,排水通畅,无淤积,无污水外溢。
净化。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及进出村路域视线范围内无“三堆”、无杂草、无各类生活及建筑垃圾,无菜园地块,无种植粮棉作物,无乱堆生产生活资料及占道经营现象。各类广告规范整洁,无乱喷乱写、乱涂乱画现象。村外合理规划柴草集中存放点,大力推广实施秸秆还田,实现柴草不进村。
绿化。村内主要街道两侧规划绿化带,宽度原则上不低于1米,有水泥预制或花砖护边。主街道两侧空闲地带全部绿化。结合实际种植各种花卉、果树、观赏树木等,实现品种丰富,层次错落有致,形成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乔灌结合的绿化景观。积极推进村庄庭院绿化,发展村片林和环村林带,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积极推进乡村道路路域绿化。
美化。拆除残垣断壁及常年无人居住的危旧房屋,按照权属不变、利益分成的原则清理整平,实施绿化。主街道两侧房屋墙面整洁,绘制体现道德建设、乡村文明的文化墙或喷涂、粉刷“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宣传画、标语等。规范治理影响观瞻的各类线杆、广告牌匾(条幅、标语),推行各类线路管网下地。
亮化。村庄主要街道全部安装路灯,间距40—50米,灯杆高度不低于4米,供电线路、配电设施齐全,养护到位,确保路灯长期使用。
3.完善设施。村庄中心地带或主要街道两侧建设健身文化广场,地面硬化,配备健身器材、篮球架等配套设施且保养到位,正常使用。加强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建设。
4.保障措施。推进“城乡一体化”机制,保障环境整治健康运行。
一是城乡供水一体化。饮用水全部由碧霞湖水厂或龙泉水厂统一供水,无其他浅层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村庄统一规划供水管道,无跑冒滴漏现象。自来水入户率达95%以上,确保24小时供水,每个用水户统一安装水表,计量准确,统一水费价格标准,实现同网同价。村庄配备水管员,管理维护供水管道,保障正常运行,按时收取水费。
二是城乡环卫一体化。实行“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采取委托管理、市场化运作,把全市乡镇街区和社区(村)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全部委托给市城管执法局管理。从20XX年开始,分三期健全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由市政府统一建设城乡垃圾转运站,统一购置垃圾转运车辆、清运车辆和垃圾箱等收集设备设施;由市城管执法局统一负责市区及村镇的环境卫生管理,统一购置清扫工具,统一制定卫生标准,统一招聘保洁人员并规范管理,负责村庄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乡镇(街道)负责监督保洁、清运工作质量,提出整改意见,引导农户自觉正确投放垃圾,同时协助做好垃圾转运站选址、保洁员招聘等相关工作。
三是运行经费一体化。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的乡镇(街道),运行经费统一标准,每户150元/年,由市、村两级按5:5的比例共同承担。村级运行经费由各乡镇(街道)筹集后交市财政,由市财政配套后统一拨付。暂未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的乡镇(街道),运行经费由乡、村两级承担,村级按每户不高于60元/年的标准收取卫生保洁费,由各乡镇(街道)参照“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运行。
(二)全面加强村风道德建设
1、开展“四德”建设,提升整体道德水平。抓好农村广大党员群众政治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广泛开展农村“四美德”示范户、“乐陵好人”等道德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农民自觉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在各乡镇(街道)驻地、社区(村)建设道德讲堂,建立“善行义举四德榜”,20XX年上半年,“四德榜”实现社区全覆盖,上榜人数不低于总人数年的30%;层层签订“四德”承诺责任书,并予以公示。
2、完善“三会制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持续开展“好媳妇、好婆婆、好邻居”评选及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培育健康的农村社会风气。大力推进移风易俗、“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婚育文明等工作,促进广大农民群众身心健康。
3、健全“一站一室”,关爱农村困难群体。乡镇(街道)驻地及有条件的社区(村)建立志愿者活动站(室)。关爱农村困难群体。深化志愿服务活动,组建环境保护、农技推广、文化活动等领域志愿服务队伍,引导城市志愿服务力量向农村延伸。立足农村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需求,进一步整合各类救助政策,健全“阳光民生”救助体系,结合“网格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活动,深入开展救助困难群体、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活动,组织开展便民服务、义诊查体、法律援助、创业培训、就业转移等志愿服务,帮助农村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
4、广泛实施平安创建工程。开展平安乡村、平安校园等活动,推动安全教育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安全出行、防火抗灾等安全意识。重点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侵财犯罪。依法查处封建迷信、黄赌毒、打着宗教旗号的各种违法犯罪等活动。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村民自治联防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安全感。妥善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社情民意、社会矛盾预警和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预防和妥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5、做好农村普法工作。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发挥市广播电视台、市报等阵地作用,组织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增强农村广大农民群众法制观念。突出抓好农村治安秩序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婚姻家庭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农村民主文明、乡风和睦。
(三)推进文化惠民工程
1、拓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村)文化活动室、文化大院建设,不断拓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编制乡村文化发展规划,建设文化名镇、名村。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电影下乡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基本普及互联网,保障维护农民群众文化权益。组建秧歌队、舞蹈队、锣鼓队、庄户剧团、运动队、戏曲票友会等农民文化活动组织,定期开展活动,配置各类文体活动器材,定期组织开展活动。
2、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深化文化下乡活动,鼓励图书馆、文化馆、梆子剧团等文化艺术单位团体深入农村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扶持发展民间职业剧团、农村业余演出队,活跃农村文化生活。
3、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在重大节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农民运动会、致富技能比武、文艺汇演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吸引农民参与。注重发挥民间业余剧团、庄户剧团、农村文化中介组织作用,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实施乡土文化品牌战略,发掘农村优秀文化资源,注重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弘扬优秀民族民间文化。
三、落实责任
1.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实施。其中省道(247、248、314、315)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由公路局负责,沿途乡镇(街道)协助配合;县乡公路(乐泊路、大庆路、乐宁路、乐三路、乐刘路、黄商路)道路硬化、维护维修由交通局负责,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由沿途乡镇(街道)负责;乡村公路及村内环境卫生由市城管执法局、乡镇(街道)及所在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孙丰勇霍丽敏)
2.拆除整平社区(村)内废弃宅基、猪圈、厕所等残垣断壁,实现养殖入区、厕所入院,取缔村内道路两侧乱搭乱建;合理规划整平闲置土地,并进行绿化。乡村道路、村内道路由林业局、园林处、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孙丰勇刘吉军)
3.疏浚清理河道沟塘,杜绝垃圾倾倒河道沟塘现象。其中主河道沟渠的治理由市水务局负责,沿途乡镇(街道)协助配合;村内沟塘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由市水务局、乡镇(街道)、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刘吉军)
4.治理集贸市场占道经营,清理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废弃生产资料占路现象。其中,集贸市场占道经营,由市工商局与乡镇(街道)配合治理;生产资料占道及路边乱放现象,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岳红星)
5.规范治理影响观瞻的各种线杆、广告牌匾(条幅、标语)。其中,各种线杆根据属性,由市电视台、市电业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配合乡镇(街道)进行整治;规范整治广告牌匾(条幅、标语),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霍丽敏)
6.结合旧村改造、“两区同建”等工作,编制小城镇、中心村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统一规划中心村、逐步缩减自然村和加快建设新农村的要求,搞好县域村庄布局总体规划,逐步推进农村并居点集中,统筹推进新型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由市农工委、住建局、规划局负责。(分管市级领导:郭洪霞)
7.推广实施“十统一”耕种模式,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全面推广秸秆还田,实现柴草不进村,由农业局、农机中心负责实施,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刘吉军)
8.村风道德建设、文化惠民工程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文广新局、电视台、市报社、民政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张健捷)
9.平安创建工程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公安局、交警队、消防队、司法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刘文学)
四、相关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街道)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具体抓好“三个统一”。统一村庄规划,规范村庄房屋规划、规范环境整治规划;统一工作标准,统一“五化”标准、统一建设内容标准;统一完成时限,列入“百村示范工程”的村庄,20XX年12月20日前要高质量完成净化任务,20XX年5月1日前完成绿化任务,6月底前完成硬化任务。其他村庄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净化任务。
(二)搞好协调联动。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整合各部门各方面资源,集中建设农村、服务农村。鼓励引导各单位积极争取有关项目资金向“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倾斜支持。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与“网格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活动、驻村帮扶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充分发动群众。农民群众是“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实施主体、受益主体,通过广泛开展“讲文明、改陋习”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通过进一步完善农村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民主管理新形式,充分发挥现有民主议事制度的作用,做到村庄规划由群众决策,实施项目由群众监管,资金使用由群众审核,实现“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群众全程参与。
(四)坚持典型带动。重点维持提高村庄规划好、群众基础好、村规民约长效机制保持运行好的社区(村),打造一批生态文明示范村、领军村。适时组织召开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现场观摩会,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发挥示范社区、示范村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各行政村提高创建水平,实现村村有新面貌、有新变化。
(五)加强宣传表彰。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采取电视、广播、市报、宣传车、宣传单、村喇叭等多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及任务要求。乡镇(街道)在辖区内省道干线、县乡公路及驻地主要公路两侧粉刷宣传标语、宣传画、公益广告,制作文化墙、宣传栏,指导各社区(村)组织编排各类文艺节目、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电视台、市报、网络在重要时段、显要位置设立专栏,并刊发相应公益广告。各乡镇(街道)确保每月在市电视台不少于2条新闻报道,在市报不少于2条文字或图片报道,营造工作开展浓厚氛围。对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乡镇(街道)、部门纳入“七一”表彰范围,重点表彰一批“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示范村,巩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以年终考核成绩为依据,采取“以奖代补”政策,参照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分类标准(分类标准见附件1),对达到1、2类村整治标准的,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由市财政统一拨付乡镇(街道)。
(六)全面督导考核。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纳入全市经济园区、乡镇(街道)、市直部门综合考评体系。“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不定期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并依据本实施方案量化打分,每月对乡镇(街道)进行排名通报。每季度、半年及年终,依据社区(村)达标比例量化计分,按百分制考核计入乡镇(街道)考核成绩;职能部门则根据任务分工完成情况,实行加减分制,计入指令性工作成绩;对积极主动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投入到“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单位,按实际审计额度的120%计入项目建设考核。同时,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工作成绩作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村级干部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对两次督查均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次督查连续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在电视上作表态发言。
农村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篇4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文明素养提升工程,努力建设区域中心城市高品质核心区,根据区文明办号文件要求,在全乡继续开展“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切实加强家庭美德建设,着力提升我乡乡风文明,为建设公路沿线经济产业带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乡“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乡“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情,以家庭的文明、和谐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着力培养“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奋进思变、淳朴向善、理性包容”的优良民风。
四、评选标准
遵守法规守法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行为。
团结邻里和睦星:邻里和谐,友爱互助,崇尚“远亲不如近邻”,每年拜访邻居不少2次。
讲究公德文明星:爱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言行文明,待人和气,以做文明、有礼人为荣。
实干兴家勤劳星:不好逸恶劳,不畏惧艰辛,勇于奋斗,自立自强,凭勤劳实干立足社会。
践行传统美德星:热爱祖国、热爱,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夫妻恩爱、晚辈孝顺,家庭成员对家庭、社会、他人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以思想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按照家庭认星、小组评星、村(社区)委员会定性、乡党委审核程序进行,评选时间及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11月5日-11月15日,10天)。由乡党委组织村(社区)召开动员会,印发评选标准,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引导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评选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家庭认星(11月15日-11月20日,5天)。以家庭为基础,以每个家庭对照“五星级文明家庭”标准自我评定,申报星级数并提出理由。
(三)小组评星(11月20日-12月1日,10天)。各村(社区)组织村(居)民小组群众、村(社区)书记、主任根据申报家庭的实际情况,结合评选标准采取投票或评议等方式开展评星活动。
(四)村(社区)委员会定星(12月1日-12月5日,5天)。村(社区)委员会根据小组及单位评选的星级数,结合申报家庭情况确定星级数,并张榜公布定星结果。
(五)乡党委审核(12月5日-12月15日,10天)。乡党委对各村(社区)上报的评星情况进行审核,并张榜公示星级数审核结果。
农村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升农村生态文明,巩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认真抓好乡村清洁工程,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综合治理,提高卫生质量,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以“农村清洁工程建设”为主题,以“清洁家园,和谐乡村”为基本内容,以清理生活垃圾为重点,全面提高农民卫生意识,增强农民健康素质,弘扬健康文化,规范公共行为,践行公共道德,优化公共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
根据属地负责原则,各村负责实施范围为:
(一)各村村庄及周边环境。
(二)各村区域内大小河道及县乡道路(具体界线管辖另附表)。
三、工作责任及要求
(一)工作责任
办事处主任、书记:对辖区内的卫生负总责,指导各驻村干部下村宣传、落实清洁卫生工作。
驻村干部:帮助村干部选配好卫生保洁人员开展正常保洁工作,帮助建立健全各村道路、溪滩、村庄党员干部包干责任制,按要求完善本村范围的公共道路、大小河道的卫生整洁、垃圾分拣。
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主任书记对该村环境卫生状况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各村道路、溪滩、村庄党员干部包干责任制,健全清扫保洁垃圾转运队伍制度,落实村方补助经费,责任到人,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分拣场正常分拣,区域内的道路、大小河道保持整洁。对于村内个别人员在道路、河道乱倒垃圾现象,要及时制止和批评教育。要对河道上下游的卫生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乡政府汇报,便于及时处理。
(二)工作要求
1、完善垃圾收集设施。垃圾集中分拣场要正常投入使用,各村根据实际需要增设垃圾池(桶)。
2、垃圾清理标准。做到“两无一有”即:一无暴露垃圾;二无乱堆垃圾。农村公共场所,县道、乡道和村内主要场地要保持整洁,特别是本村内的河道及县乡道路要保持清洁,要有专人负责清理转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得焚烧)。
3、村庄内柴火、石块、砖头等杂物要堆放整齐。
4、各村各单位的环境卫生,以各村单位自治为主,乡政府抓督查促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
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出轰轰烈烈的`工作氛围,使全乡农民群众对农村清洁工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形成主动参与、自觉参与的良好态势。各村要建立机构、健全队伍,组织力量深入宣传发动,制定有效工作方案,并召开相应会议,层层发动,全面部署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
各村要集中一个月时间,对照工作目标,标准要求,对于本村存在的各项整治任务于7月份前完成。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至11月)
不断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建立农村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脏、乱、差”现象反弹,全面完成整治目标,使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各村沿线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彻底消除。
(四)总结验收(12月)
主要在全面工作的基础上,搞好美化、绿化、硬化工作;完善各类卫生队伍、卫生设施、卫生长效保洁制度建设;完成工作总结及表彰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活动开展以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为中心,充分发挥乡两委班子、各办事处领导以及村干部的联动领导作用,四方合力,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资金保障。乡党委政府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此次活动顺利开展。根据各村大小和居住人口情况,对各村的环境卫生每月进行督查,督查后进行“以奖代补”。
(三)加强督查考核。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从5月开始对各村垃圾清理情况和中转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督查情况通报各村,考核结果与保洁员工资进行挂钩,并建立月通报制度,年终进行考核评比,评选出“卫生村”和“卫生户”。
农村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倡导积极向上的社会主义新事物、新风尚及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把北台子村建设成立“文明、富裕、民主、和谐”的社会义新农村。
二、工作措施
(一)抓好经济发展,发展本村特色产业。
北台子村为扩大“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经营,增加村民收入,将现有70亩李子基地,扩大到200多亩。大力推行科技兴农、富农步伐,大力发展科技型农业,增加农业收入。同时多渠道拓宽群众收入,人均收入、集体收入有较大提高。
(二)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北台子村积极配合市、街道有关单位,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对道路、生活设施、水利建设;二是整治农村“脏、乱、差”,加强卫生管理,改变群众生活陋习,对农村猪、鸡、狗、牛放养制定管理措施。保证村路的干净整洁。三是提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建设奔康房,加强农村建设秩序,杜绝乱搭乱建、占用耕地建设房及“三无”(无规划、无批文、无设计)建房,确保农村建设错落有致、美观大方;四是加强水利、生活设施建设。经过一年多时间建设,北台子村建设基本完成验收,村容、村貌大改善,一个暂新的北台子村展现在人们面前。
(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北台子村通过发展本村主导产业,走上一条致富之路,但群众精神生活匮乏,矛盾纠纷较多村党支部针对这一情况,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一是成立“北台子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小组”等机构,主抓北台子村精神文明建设;二是制定《北台子村乡规民约》,指导群众行为规范;三是大力建设文化设施,用社会主义先时思想占领农村文化市场。
三、加强督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北台子村“两委”把创建工作作为今年重要的村务工作之一,成立了以村支书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村“两委”干部、社主任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按照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抓好落实,文明村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