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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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校园欺凌治理专用电话:
三、工作安排
1、完善相关制度。学校制定完善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2、开展主题教育。学校利用升旗仪式以及班队会时间集中对学生开展了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加强思想品德、心理健康、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邀请派出所、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全校教师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
3、持续加强预防。学校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4、及时妥善处理。学校定期向学生发放校园欺凌调查问卷,由学生填写,班级汇总后,班主任撰写调查报告汇总到学校。学校要及时发现并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体教师要认真对待校园安全工作,汲取各地已发生的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发生。
2、严格落实。学校执行安全工作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教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3、持续加强。学校要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师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
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实施方案 篇2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在我县时有发生,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县教体系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根据州教育和体育局、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教体通〔20xx〕56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县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教体局局长谭子好任组长,原教育局副局长向子权、县人民政府主任督学姚本桂任副组长,各股室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安股,梅光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章长林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
四、安排及要求
全县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从20xx年6月上旬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
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和本地实际,迅速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下旬—7月)
1、开展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完善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3、加强预防。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4、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5、监督指导。县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督导部门报告。
第三阶段:组织检查阶段(9月—12月)
1、学校自查。各校要对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建立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台账;要对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6月3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教育和体育局校安股、教育督导室。
2、专项督查。县教体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于9月1日至7日对全县各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后形成督查报告报送州教体局、州人民政府督导室。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究问责并督促整改。
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10月—11月,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采取明察和暗访的方式进行督查,12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督察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请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
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实施方案 篇3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闽教督〔20xx〕7号)精神,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切实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 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
三、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四、职责分工
各股室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中,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中、初教股:负责有针对性加强中小学校常规管理,完善学生管理措施。负责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组织开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园文化活动。
职成股:负责有针对性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常规管理,完善学生管理措施。
综合股:负责有针对性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促进学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
安全教育股:负责有针对性加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强化学生安全管理,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有针对性的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增强学生法治观念。
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督导检查。
五、 工作安排及要求
第一阶段:工作推动阶段(20xx年5月—7月)
1.开展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项教育,充分利用学校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教育阵地,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宣传校园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教风、校风、班风、学风。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要着力加强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使学生充分意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造成后果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让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要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完善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现象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晚自习、学生宿舍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的职责。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加强预防。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现象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显示端必须24小时值班到位。要加强心理干预,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要加强摸底排查,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特别是安全信息员)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设置并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现象治理的电话号码,明确负责人。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法开展一对一帮扶,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园欺凌的伤害。
4.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该批评教育要批评教育,该校纪处分要校纪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5.监督指导。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和校园平安建设等方面工作,切实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教育督室要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全程监督,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教育督导室报告。
6.组织实施。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充分认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认真落实。
第二阶段: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9月—12月)
各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
1.学校自查。8月31日至9月10日,学校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xx年9月1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教育督导室。
2.县级普查。教育督导室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作为20xx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组织督查组对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20xx年9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教育督导室,做好迎接市级复查和省级专项治理督查工作。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实施方案 篇4
近年来,我国各地乃至世界范围内,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而且有蔓延的趋势。为了建立校园预防欺凌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最大限度地降低敏感事件发生的几率以及造成的伤害,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为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成立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重大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时向上级相关部门及时汇报,同时负责检查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欺凌治理委员会: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班主任及其他教职工
(一)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和处室、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校园欺凌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决定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决策和措施,确保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班主任及其他教职工
(二)疏散引导组
发生欺凌事件时,组长马上按总指挥的要求组织人员到现场疏散未被施暴的学生,并机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组长:
组员:班主任及其他教职工
(三)通讯联络组
发生欺凌事件时,组长迅速组织本组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110”报告,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传达情况。
组长:
组员:办公室人员
(四)现场救护组
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迅速组织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立即与“12”联系。
组长:
组员:总务处干事和医务室人员
三、处置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和谐校园的创建。
2.防止矛盾激化原则。对参与重大聚集事件的学生,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以教育疏导为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稳定的言论、动态或事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3.本方案的'办事程序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处置的原则。校长对学校整体安全负责,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欺凌事件一旦发生,必须第一时间逐渐上报。对己经发生的欺凌事件,严格要求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己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对学生和社会负责。
四、处置流程
1.建立健全校园欺凌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敏感事件。
2.通讯联络组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和急救中心电话120,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先口头、后书面。同时,根据情况通知相关学生家长,并做好接待解释工作,稳定家长和家属情绪。
3.防暴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控制欺凌者其进一步施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有必要时协助公安制服施暴者
4.救护组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紧急救治
5.疏散组马上把学生疏散到安全地点,清点人员,稳定学生情绪,并把情况报联络组和校长
五、具体工作
1.出一期校园宣传橱窗,校园电子屏幕宣传,让学生全面了解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
2.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启动“反校园欺凌”活动周。
3.进行全面的排查工作,在各班级内排查出心理有问题者、有暴力倾向者、搞小团伙者等,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教,心理有问题者心理咨询室个别进行辅导,做到防患于未然
4.举行主题班会,运用多种形式进行立体化宣传普及
5.举办多场法制现场会,让学生知法懂法
6.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善待身边人”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全体学生参与,通过学生文章检验学生接受教育的成果。
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推动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落地生根,促进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遏制发生在学生之间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组织机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切实推动《指导意见》和《治理方案》规定的政策措施落细落实,有效防治学生欺凌,为建设阳光安全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学生欺凌防治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推动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工作机构,做到责任到位
教育局成立防治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制定、下发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在东丰县网站“教育领域信息”专栏予以公布。
(二)落实部门分工,做到齐抓共管
【督导办公室】将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纳入对学校的督导指标体系当中,加强对学校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全程监督;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学校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健全工作制度、开展专题教育、加强预防排查;配合开展其他调查处理校园欺凌工作。
【安监科】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开展其他调查处理校园欺凌工作。
【基础教育科】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尤其加强对学习困难生、单亲家庭学生、留守儿童的关爱和帮扶;督促学校开齐开足安全教育课、法治教育课、心理健康教育课等,对学生全面开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欺凌专题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做好预防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指导学校开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园文体活动,以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传递正能量,为学生提供放松减压形式和自我展现的舞台;督促学校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强化校规校纪教育管理;负责调查处理发生在中小学生之间的欺凌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职成教育科】督促指导职业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督促做好学生日常管理,结合学校特点,强化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强化校规校纪教育管理;负责调查处理发生在职业学校学生之间的欺凌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政策法规科】负责加强学校法治宣传和预防校园欺凌专题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治校;探索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伤害事故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受理学生欺凌事件申诉和牵头相关部门启动复查程序,公布处理结果。
【人事科】将预防校园欺凌纳入教师培训计划,提高学校防控校园欺凌工作能力;配合开展其他调查处理校园欺凌工作。
【党委办公室】将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纳入学校领导班子、校长、班子成员考评内容和标准,细化问责处理规定;配合开展其他调查处理校园欺凌工作。
(三)落实日常管理,做到制度健全
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
(四)落实预防措施,做到防患未然
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五)落实处置程序,做到规范有度
学校要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根据欺凌事件处理申诉和复查程序规定,合法合理进行处置;要依据管理权限,对本校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
(六)落实长效机制,做到专业有效
教育局相关部门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在教育机关干部、校长、教师培训和考评中增加学生欺凌防治内容,细化培训内容、范围、次数等要求,细化纳入考评内容和标准,细化问责处理规定。
四、督促措施
(一)定期通报。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实时上报欺凌事件发生情况,教育局相关部门定期对发生的欺凌事件进行通报。
(二)事件督办。教育局相关部门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来信来访、久拖不决及重大欺凌事件进行重点督办,对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有关人员严肃问责。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督办要求及时妥善核查、处置、整改。
(三)专项督导。教育局相关部门于10月下旬对学校欺凌防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重点检查学校落实学生欺凌防治日常管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工作成效等情况。
(四)评估总结。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工作内容中的“六个落实”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于2018年10月20日前向教育局相关部门提交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总结。教育局将于11月下旬综合舆情监测、定期通报、事件督办、实地督导等情况,对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形成学生欺凌防治督导评估报告。
(五)社会监督。教育局将在东丰县网站“教育领域信息”专栏,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机构名称、办公电话、实施方案),主动发布学生欺凌防治有关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先进典型、警示事件、追责问责、督导报告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六)宣传引导。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推广学生欺凌防治经验、发放防治学生欺凌指导手册、“给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确保学生欺凌防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深入人心、取得实效。
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实施方案 篇6
珲春市教育局根据《关于州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延州教安字〔20xx〕7号)精神,并结合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加强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我市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市所有学校学生
三、工作安排
1、开展教育
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喜闻乐见的方式,集中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全体师生了解《意见》、宣传《意见》、落实《意见》,主动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主题队会
结合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要求学校根据实际进行讨论反思。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
要求各校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4、排查建档
学校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以上事故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按照有关规定,各校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