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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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1
为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打造文明和谐蚌山区,根据黄庄街道下发“蚌山黄字[20xx]15号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蚌山区委x届九次全会提出的“提质增效升级,跨越赶超奋进,全力开创皖北首善之区新局面”的战略目标,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一起抓,为打造干净整洁、秩序井然、宜居宜业的和平新形象,精心组织创建活动。
二、工作任务
按照蚌山区文明委《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xx年修订版)任务分解表》10项内容标准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xx年修订版)任务分解表》5项内容标准。
三、工作步骤
20xx年为创建攻坚年,重点攻坚,精准补差,健全机制,夯实基础;20xx年为创建提升年,巩固提高,统筹提高,统筹全域,打造特色亮点;20xx年为创建达标实现年,全面达标,圆梦创城。20xx年创建攻坚年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工作(20xx年4月20日前)。发挥各种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高密度开展主题宣传,营造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底)。按照所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和要求,各负其责,狠抓落实,力争各项指标都要达到A类标准,务必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所承担的创建任务。
第三阶段:组织迎检阶段(20xx年年底前)。查遗补漏,对照测评体系要求,逐项把关,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按时按量完成。组织好内容详实、特色明显的材料,力求高水平、高质量完成建档立案、实地查看等迎检项目的.筹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
(1)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2)健全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定期、有效地指导和协调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创建任务。
2、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指标任务细化、量化,结合《蚌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蚌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包保方案》等工作内容,实行班子包保社区机制,具体指导、协调、督促、推进社区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每月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调度、推进创建工作。结合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的工作内容、检查情况、群众投诉举报、第三方月考评等内容,根据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4、建立健全建档立案机制。按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实地查看涉及的项目、指标,建立统一的、规范的、详实的创城档案。
市场监管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全市文明程度,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标准和市文明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结合市城建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创建惠民、为民创建”的创建理念,坚持《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标准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打基础、突重点、补短板、强宣传、抓落实,巩固成果、夯实基础、深化内涵、提升水平、提高素质,为襄阳市在20xx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进入全国、全省前列作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业务培训,全面熟悉和掌握创文内容标准要求及测评方式方法。
1.调整思路,适应测评指标体系。系统学习《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xx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及中央文明委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市创文办安排,计划于5月份组织系统学习,于7月份组织重点学习。
责任科室:人事科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2.分解任务,落实指标工作责任。分解责任指标任务标准、内容、要求,落实责任指标进度、责任。对创文工作任务进行目标分解,制定《城建委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分解》,确保各项指标有人管、有人盯、有人干。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加大重点工作的攻坚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责任科室:人事科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二)强化工作重点,全力夯实创建基础,推进测评体系指标达标。
3.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把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纳入党校、党委中心组的培训课程,并作为道德讲堂的重要内容,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完善行业规范;开展“推荐身边的.好人”活动,在城建委系统建立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公示栏;以“好家风、好家训”为重点,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四型机关”为重点,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以宜居村庄建设、精准扶贫为重点,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以“做一个遵德守礼的襄阳人”为重点,评选推荐一批“襄阳楷模”“襄阳好人”。
责任科室:人事科、村镇科、扶贫专班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4.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发布、诚信奖惩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通过媒体定期公布一批建筑市场黑名单;开展诚信创建活动,建立完善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推行建筑市场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广泛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弘扬重信践诺的传统美德,选树一批诚信典型,引导建筑市场把诚信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
责任科室:建筑业科、质安科
责任单位:建筑市场管理各相关单位
5.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大力宣传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在全社会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组织好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关爱”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好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及创文迎检期间的志愿服务;组织好广场、公园的志愿服务;组织好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的志愿服务。
责任科室:人事科、工会、老干科、团委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6.深入推进“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重阳、中秋节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民俗文化活动,把优秀传统文化经典送到群众心里,同时在节日期间广泛开展敬老、爱幼、助残、帮困等志愿服务,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引导未成年人积极参与“我们的节日”活动。
责任科室:人事科、老干科、团委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7.深入推进“道德讲堂”建设活动。扩大“道德讲堂”建设面,委属各文明单位都要承办“道德讲堂”。利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传播好襄阳声音,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确保“道德讲堂”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
责任科室:人事科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8.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爱学习、爱科学、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美德少年”“小手拉大手”“国旗下讲话”“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等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推进经典诵读活动。
责任科室:老干科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9.深入推进倡导勤俭节约风尚。广泛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深入推进“文明餐桌行动”,广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10.大力提升公民文明旅游素质。城区广场、公园悬挂张贴文明行为公约,设置文明提示牌,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责任单位:园林管理局
11.大力提升窗口行业文明诚信服务水平。政务服务主管部门组织窗口单位进行规范整改,按要求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文明提示牌、环境整洁,有明确标准、服务公示,消防安全设施齐全,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建立高效投诉机制,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现象。
责任科室:法规科
责任单位:城建委驻政务服务窗口
12.治理公共场所环境。加强广场、公园公共场所的维护管理,确保环境整洁、设施完备、功能完好。完善消防、无障碍设施、公厕、垃圾箱、电子监控探头,设立便民利民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安排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全面落实公共场所禁烟活动。
责任单位:园林管理局
13.治理背街小巷的环境。背街小巷道路基础设施完好、保证道路通畅。道路、街巷路牌标识齐全规范。
责任科室:工程科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处
14.治理车站周边、公交车站秩序。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设置文明提示牌,安排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每月15日引导乘客自觉排队,主动让座,站台及周边保持环境整洁,无随意吸烟现象。
责任科室:人事科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15.治理文体场所秩序。对广场、公园,设置文明提示牌、提示语和创文公益宣传牌;安排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引导观众文明观看;保持场所秩序良好、卫生整洁。
责任单位:园林管理局
(三)进一步强化创文宣传,大力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16.在办公楼门厅、楼道、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公益广告和遵德守礼提示牌,在醒目位置设置《襄阳市民文明公约》牌;在院落内或空旷显眼位置设置公益广告宣传栏;停车场、绿化带、休息场所和厕所均设置与环境相协调的遵德守礼提示牌;有独立院落的单位负责本单位临街围墙的公益广告设置,公益广告数量要达到50%以上。
责任科室:人事科、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17.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广泛宣传以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在城区建筑围挡投放公益广告数量不得低于广告总量50%;在广场、公园、游园、过街天桥、路灯灯杆、的醒目位置设立公益广告提示牌,确保公益广告宣传全覆盖、零遗漏。
责任科室:质安科、工程科
责任单位:安全站、园林管理局、市政管理处、路灯管理处
(四)进一步加大创文活动开展力度,全面提高市民知晓率和支持率。
17.强化网格结对共建,深化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组织委属文明单位与社区广泛开展结对创建活动,充分调动社区居民的创建热情,提高市民群众对创文工作的认同感、支持度、参与度和满意度。通过部门协作,依靠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源,强化社区功能,完善社区服务、管理、建设,实现社区服务“步行10分钟服务圈”,全面提高居民群众幸福指数。
责任科室:人事科、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18.强化文明劝导,推进路段管理责任制落实。科学安排路段管理责任制工作,组织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志愿者每周五在责任路段路口、每月15日在公交站台开展文明劝导、文明引导活动,引导市民群众养成文明交通、文明卫生习惯。对市民闯红灯、乱穿马路、乱吐痰、乱丢垃圾、乱摆摊点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严管,并且公开曝光,使市民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市场监管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3
文明城市争创工作是体现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和区域和谐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建设水平的重要体现。满洲里市地税局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研究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创建理念,以提高干部素质、丰富税收组织文化内涵、树立良好的地税干部形象、提升全局整体的文明程度为目标,全面扎实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为建设和谐满洲里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二、创建原则
1、围绕发展大局、着眼科学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宗旨,坚持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城市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原则,为满洲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纳税人的原则。结合行评工作,努力解决好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纳税人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纳税人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创新服务方式,实现征纳关系和谐发展。
3、坚持有序推进,全面实施的原则。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做到上下同心协力、内外协调有序,紧紧围绕区创建工作要求,紧扣《满洲里市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立足实际,平稳、有序、扎实向前推进。
三、创建标准
依据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按五大标准全面实施创建工作。
1、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机制健全。市局各部门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市局将文明城市争创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统一部署,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建立由市局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各自分工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2、工作扎实有效,干部素质提升。深入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系统内部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3、工作廉洁高效,行政效能提高。借助行风评议平台,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利用现有资源有效开展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纳税人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4、高度关注民生,服务人民群众。深入开展“融入社区,践行科学发展观;服务群众,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认真组织以“融入社区、相互学习、共建共赢、永葆先进”为主要内容的结对共建活动。
5、发挥税收职能,完成组织收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经济发展形势和税收政策变化等情况,突出对重点税源的跟踪分析,加强对月度、季度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科学预测税收规模,准确评估收入形势;按月通报各所组织收入进度情况,动态监控收入计划的完成进度,把握时间节点,争取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四、阶段安排
1、为宣传发动阶段(1~4月)。立足现有各种有效载体,着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和创建常识,不断扩大创建工作宣传面,全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创建意识和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
2、为自查自纠阶段(5~6月)。对照《满洲里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细则》和市政府创建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标准,强化责任,组织各责任部门逐条对照检查,实施自查自纠,找准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抓住创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全面推进争创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3、整改提高阶段(7~8月)。针对创建工作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分工,限定整改时间。对一些因制度规定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逐级向上汇报,争取在全市组织检查前整改到位。
4、迎接检查阶段(9~10月)。全面接受市组织的考评组的检查,加强创建工作的常态管理,促进创建指标的全面合格,不断巩固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5、总结表彰阶段(xx月份)。全面回顾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所做的工作,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常态管理机制,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文明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加强对市局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市局专门成立了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局成立文明创建工作督察组,负责监查各部门创建工作落实。
2、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经济发展。系统上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在税收工作实践中更加自觉主动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的大局,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坚持依法治税,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为建设和谐满洲里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3、优化税收服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全面整合纳税服务资源,在办税服务厅试行发票管理、综合服务二类窗口设置,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和服务制度。开展了纳税人需求调查,并根据纳税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服务。
市场监管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4
为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增强城市竞争力,确保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根据《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决定》和《东营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教育实际,现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努力实现我市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确保我市首批进入省级文明城市行列,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内容
根据《东营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中列出的“国民教育”、“青少年教育”及其他指标项目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六大项。一是教育发展和依法治教。主要包括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人均教育经费总支出、学校收费管理、教师管理等内容;二是学生德育。主要包括学生素质(理想、道德、法制、健康、诚信、科普、爱国主义、文明行为习惯等)教育、课外活动场所的建设与管理等内容;三是学校安全。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及制度建设等内容;四是机关(学校)建设及行风建设。主要包括干部教师理论学习、教育、机关效能及外部环境、教育行风等内容;五是创建活动与创建氛围。主要包括创建基础、共建活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创建氛围等内容;六是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创建规划、创建管理、经费保障等内容(具体见附表)。
三、方法步骤
全市教育系统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从现在起,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至5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根据创建工作要求,组织专题调研,掌握创建活动基础情况,提出相应的工作方案。建立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细化创建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宣传、动员和部署,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加强舆论宣传,注重环境营造,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基本要求和方法步骤,使广大干部、师生的思想统一到创建文明城市的活动中来,真正理解创建,积极支持创建、参与创建。
(二)整体推进阶段(6月至10月)。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组织力量狠抓落实,做到创建工作与教育工作有机结合,与实施援助农村教育计划和建设“平安东营”等专项工作有机结合,同时做到阶段性创建工作与整体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及分工又协作,增强创建实效。
(三)自查迎检阶段(11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对照考核标准,积极查漏补缺,对尚有差距的工作要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尽快落实,争取以高水平、高质量的.工作迎接创城检查,同时也使全市教育系统在创建文明城市这一重要载体的带动下,实现教育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四、保障措施
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城市现代化、增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快速推进全市教育发展的大好机遇,市教育局将要求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搞好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载体,积极将创建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为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市教育局专门成立由张洪生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全市教育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规范学校收费组、规范教师行为组、学生入学及经费支出组、学生德育组、机关(学校)建设及行风建设组、学校安全组、宣传组等七个工作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主要负责人由局领导兼任,负责提出所分工工作创建活动的运行机制、工作措施等,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抓好落实。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也要建立专门的创建工作机构,落实好责任分工,以保证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
二是搞好宣传。市教育电视台及负责教育宣传信息工作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等。各学校及其他教育单位要在宣传栏、广播站、网络中心等阵地定期刊登、播送文明城市创建内容,并对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曝光。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使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人人皆知,营造解放思想、加快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真正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上下重视、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
三是强化督查。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统筹兼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可行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做到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市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坚持一月一调度和每月通报情况制度,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现场调度等形式,加大督查力度,加快推进步伐,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市教育局把创建工作列入对县区教育局和局属学校的党务、政务督查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对创建工作实行专题考核,使教育系统创城工作扎实、顺利开展。
市场监管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5
自20xx年3月8日全区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以来,各街道(镇)、区直各部门全面发动,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省会文明办三月份公共文明指数检查考评中,我区在社区环境和集贸市场考评中,名列市内五区第一名。市调查队对我区的测评已于4月5日基本结束。从现在起,创建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即迎接5月10日省级文明城市检查测评阶段,为做好对标达标工作,全面通过检查,结合我区实际,根据区党政联席会和区文明委扩大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协调联动,形成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
坚持“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文明委组织实施,各街道(镇)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当前全区的`头等大事和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市创建办的要求,区创建指挥部要一周一调度,进入迎查后期要一天一调度,及时发现问题,梳理问题,解决问题。区四大班子成员要按照裕办字[20xx]5号文件《关于创建文明城市迎查实行区领导分包社区、街路责任制的通知》,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街道(镇)要坚持一线办公,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对标达标,解决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要广泛动员辖区单位,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广泛参与创建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按照省会文明办《关于加强创建文明城市社会宣传工作的意见》,广泛印发《省会文明办致全市市民的公开信》,向社区居民家庭、沿街商户发放创建明白纸。在城市主干道、社区、公园、广场等悬挂或张贴创建文明城市的标语、条幅和宣传品。各社区要利用社区报、电子显示屏、黑板报、宣传栏、橱窗等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创建知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区文明办要组织对街道干部、居委会干部、楼组长、普通居民的问卷调查培训,提高问卷调查质量。
三、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主题实践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一是“机关干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同创共建”的分工,所有区直机关干部到“结对子”社区,开展义务劳动和宣传发动。此项工作由组织部负责。
二是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全区中小学校要通过班会、主题队会、团日活动等,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普及文明常识。利用双休日,按照“相邻、就近”的原则,组织中小学生到“结对子”老旧社区开展义务劳动。此项工作由教育局负责。
三是组织驻区大学生志愿者到老旧社区开展“爱我第二故乡”义务劳动和主题宣传活动,此项工作由团区委负责。
四是开展社区业余文艺团队“文明风采”展演拉练活动,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宣传文明礼仪知识,激发群众参与创建的热情。此项工作由区文体局负责。
四、加强日常督导,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区指挥部督导组要不定时、不定点、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
社区环境督导的重点是:
(1)社区内是否存在私搭乱建现象;
(2)是否有占用公共空间摆放杂物、种菜、饲养家禽现象;
(3)是否有小广告和商业广告乱贴乱画乱挂现象;
(4)是否有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5)是否有占用绿化带或绿地现象;
(6)是否有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7)是否有无障碍设施和消防通道被侵占现象;
(8)是否有宣传栏破损或被占用,宣传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无关的现象;
(9)是否有文化活动场所被侵占或挪作他用现象;
(10)是否有公用器材、健身器材、井盖缺失现象;
(11)是否有路灯缺失或破损,楼道无照明灯问题,等等。
市场监管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6
按照区委、区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统一要求和部署,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创建总体目标和我局承担的职责任务,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水平、三年全面达标”的奋战目标,着力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质和群众生活质量,认真组织部署,落实责任措施,坚决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创城工作任务。
二、工作重点
(一)规范持照亮照经营工作。在创城区域内开展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工作,杜绝无照无证经营行为,积极引导商户正确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提醒未办理其他部门后置许可的经营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指导商户规范亮照经营,实现全面亮照经营。各辖区市场监管所应建立完备的日常巡查机制,落实各街区责任到人,保持已取得的创城成果。
(二)开展农贸市场整治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清理检查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对各农贸市场主办单位及市场内商品经营主体进行普遍清理检查,要求做到亮照经营,对不符合条件、违法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督促市场开办方认真按照要求做好商品划行归市、摊位设置规范、环境卫生整洁等市场管理工作;检查在市场出入口或其他显著位置是否公示食品监督投诉电话;有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规范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度,开展农贸市场创城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建立促进城区农贸市场环境文明整洁的.长效机制,使文明创建的成果不断巩固和提升;对息马地农贸市场深入进行综合整治,联合商务局、综合执法局、畜牧兽医局、镇街、市场开办单位等进行统一巡查、综合治理,确保息马地市场达到创城标准。
(三)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对学校门前的游商小贩要进行集中清理,要对学校周边范围内书店、音像店、电子游戏游艺室、娱乐服务等场所以及小食杂店等各类经营者进行拉网式检查,取缔各类无照经营。强化对学校周边色情、暴力、迷信等非法出版物监管,重点检查学校周边经营学具、玩具、文化用品、图书音像等的门店、摊点,严厉查处涉及色情、暴力、恐怖内容的不良商品。配合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学校周边商户占道经营、证照缺失等违法现象予以规范。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误导、坑害学生的行为。加强网络环境建设,积极配合文化执法局开展网吧市场专项检查,从源头上净化青少年上网环境。加强日常检查监管,引导合法持证经营摊点集中有序经营,确保无“三无食品”。建立学校周边日常巡查制度,保证周周有巡查、月月有总结,切实保护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
(四)加强广告行业监管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区有关部门开展的联合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查处。加大对广告行业的监管力度,对违反《广告法》的广告进行查处,监督公益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完善打击假冒伪劣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五)强化饭店、食品店、餐饮店创建工作。抓住饭店、食品店、餐饮店等创建工作的重点区域,广泛刊播创城公益广告,完善创城宣传语、广告牌匾、文明提示等宣传信息,督导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健全高效投诉处理机制,全方位宣传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六)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与四德工程、红盾护农、消费维权等方面的串联结合,积极开展专项创建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加强机关内部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富有单位特色的文明创建活动,提升文明执法和文明服务水平。加强文明窗口建设工作,进一步丰富创建制度及文明宣传题材,切实提高窗口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七)开展网格、路长制、文明岗等专题活动。积极开展网格创城工作,加强社区卫生清理及入户宣传工作,积极开展路长制、文明岗等创建活动,认真履行创建责任,保障各项创建活动人员、物资、经费到位。
(八)做好创城申报材料收集报送工作。局创城办负责对接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创城办,整理报送相关材料。严格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创城办工作要求,加强创城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力度,认真收集整理在“创建”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文字、图片和视频资料,确保材料申报材料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加强创城工作领导力度,进一步夯实创建基础,在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把创城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履行职责,不推不诿、勇于担当、抓出实效。
(二)各司其职,切实抓好创城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仔细对照创建标准、参照以往经验,捋清各单位职责任务,压实创建责任,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落实到人。一要强化担当。各单位要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将工作抓细、抓早、抓好,确保工作有力推进。二要强化联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工作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创建合力。三要强化督导。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及时反馈、长效保持,对整改不到位、督导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追责,督导工作由局纪检组、监察室牵头负责。
(三)注重宣传,营造良好创建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宣传展板、微信公众号以及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创城工作,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高创城知晓度,营造创城良好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对在创城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局将对各单位的创建工作情况及创建成效进行编印、报送和通报表扬,并对在创建工作中态度消极,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