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实施方案

2026-08-06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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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实施方案 篇1

根据《中共揭西县委揭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揭西发[20xx]1号)、揭西文明办〔20xx〕18号关于印发《揭西县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乡风文明,突出家庭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测评体系及文明村镇创建的要求,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星级文明户”暨“星级文明户标兵”创评活动。结合我街道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打牢文明户创建这一基础,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文明村镇建设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为我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绿色崛起示范县和潮客融合发展传承区,营造良好文明环境和提供坚实道德支撑。

二、评选标准

科技致富星:坚持科技兴农,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带头学习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掌握1—2项实用技术,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或收入);勤奋敬业,懂经营、善管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全村(本小区)平均水平;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引导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诚信守法星:诚实待人、恪守信用,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合法经营,不制假售假,不悖德欺诈,无不良贷款记录,无恶意欠费及偷漏税行为;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村规民约》,积极维护全村稳定大局,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依法依规办事;优生优育,家庭成员中无赌博、吸毒现象,不参与邪教活动,无治安、劳教、刑事处罚。

和谐友爱星:邻里团结,邻里之间互帮互助、互谅互让,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家庭和睦,民主治家,夫妻、妯娌、兄弟、姐妹等关系融洽;孝敬父母,自觉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精心照顾父母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尊重老人,文明礼貌对待老年人,热心帮助孤寡老人。

公益义务星:关心集体,热爱公益事业,大力支持农村引水、通电、修路、造林等公益设施建设,积极参与农村捐资助学,敬老助残、灾害救助、文化体育等公益活动;爱护公共设施,自觉节能、节水、节电;弘扬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与各类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和良好社会风尚的社会责任,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教育等政策法律义务。

文明新风星:勤俭持家,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弘扬新风,倡导节能环保,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科普、技能培训活动,家庭成员无酗酒等不良嗜好;热心公益,积极参与村(小区)各种公益活动,崇尚教育,学习文化,重视个人修养,严守村规民约,家庭文化氛围浓厚;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院落里外美化绿化,室内室外保持清洁卫生,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不良现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评选步骤

“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以户为单位,由街道部署,村(社区)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要严格遵守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操作。评选程序严格按照村(社区)“两委”会评议、街道评选审定表彰进行,分宣传发动、自评申报、民主评议、审定公示、表彰授牌五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各村(社区)要通过村村通广播、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平台加强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的宣传,各包村(社区)领导负责组织各村(社区)党支部、包组干部,结合每星期“三学三推”党建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走访户、召开户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星级文明户”创建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

2、农户“认星”阶段。各村(社区)党支部、包组干部向农户发放评选具体标准和申报表(见附件1),参评农户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自我认星,并填写申报表(即附件1),由农户自主向村党支部提出申请。

3、村组“评星”阶段。各村民小组、居民小组对各户申报情况进行集中评议,提出各户得星情况的建议,审核认定结果报村党支部委员会。

4、村(社区)级“定星”阶段。各村(社区)党支部组织村(社区)“两委会”成员和农户代表对各农户申报情况,各村(社区)审核认定结果进行民主评议;村(社区)“两委会”成员和农户代表民主评议结果及获三星以上文明户(见附件2)需在村(社区)委会张榜公布,并广泛征求农户意见,对审核认定的“五星级文明户”统计表(见附件3)及评选过程典型事迹材料报送街道文明办(五星文明户评选数量控制在全体农户的10%以内)。

5、表彰授牌阶段。各村(社区)党支部要根据星级文明户评议结果,组织开展对三星以上文明户进行表彰授牌仪式,并在农户住宅门口醒目位置悬挂具体星级“文明户”标牌。

街道组织司法、计生、派出所等部门对各村(社区)上报的“五星级文明户”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街道党委研究审定同时择优推荐上报一批“五星级文明户”参加县级“星级文明户标兵”评选,由县文明办组织审核确定为县级“星级文明户标兵”报县文明委审定,县文明委审定确定的县级“星级文明户标兵”,将适时在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命名表彰。

四、措施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站在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及“星级文明户标兵”评选活动,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村(社区)要按照评选步骤有序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体现群众在创评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创评活动,创评活动的各个环节要突出群众的广泛参与,让群众唱主角,把民主讨论、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贯穿到评星全过程。要尊重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求,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真正把创评活动打造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制、自我提升的有效载体。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村通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评选内容标准、目的、意义、内容、程序,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强化保障,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操作性,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

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实施方案 篇2

为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宣传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为XX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结合幼儿园自身实际,特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标准和市委、市政府、区教育局的要求,扎实开展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活动,坚持把强化组织领导作为第一保证,把提高全园师幼的文明素养作为第一要务,全面提高全体师幼的文明程度,提高师幼的文明素质,提高群众对幼儿园的满意度,为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1、加强学习培训,强化师德教育、文明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文明素质。

2、进一步深化我园德育工作,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关心他人,关心社会的良好道德品质,争做文明小市民。

3、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积极作用,以幼儿园为主阵地逐步辐射到幼儿家庭和社会活动场所,家园共育带动家长用实际行动关心、支持、参与争创活动。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创文”工作的领导,保证此项工作预期完成任务,确有成效,幼儿园成立“创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园长 负责全面指导创文工作

副组长:书记 负责分面指导创文工作

组 员:(办公室主任) 负责创文的宣传、档案工作

(妇委会主任) 负责妇女创文工作

(后勤主任兼工会委员)负责后勤组的创文工作

(团支部书记) 负责团员青年创文工作

(工会委员) 负责工会创文工作

(年级组长) 负责大班创文工作

(年级组长) 负责中班创文工作

(年级组长) 负责小班创文工作

(治安管理员) 负责食堂创文工作

四、活动安排:

以市委、市政府和区教育局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基础,结合XX年全区教育工作和幼儿园工作的目标任务,着力开展好行动,具体为:

1、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围绕“讲文明、树新风”和全市开展的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以培养教职工文明礼仪、培养幼儿良好的幼儿园礼仪和社会礼仪为重点,开展文明礼仪专题教育活动。

(1)教职工通过园本培训、电教片、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教师礼仪教育活动,幼儿通过集中教育活动、小组活动、个别活动、家园共育活动组织开展文明礼貌教育活动,师幼一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做文明优雅的XX人!”。

(2)结合国旗下演讲活动,利用周一升旗时间,开展文明礼仪专题教育系列活动。

(3)积极开展教职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知识竞赛活动。组织教职工学习《某某精神》、《创文知识五十问》等材料,宣传礼仪知识和 2

创建知识,并积极组织知识竞赛活动,努力实现教职工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均达100%。

(4)在全体幼儿中开展“讲一则故事歌文明”——幼儿文明礼仪故事比赛 。内容包括幼儿语言礼仪、行为礼仪、交通礼仪、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感恩等方面,旨在通过故事比赛,既能教育自我,也能感染他人,形成全园上下“讲文明事,做文明人”的和谐园风。

(5)进行交通法规宣传,倡导文明交通。

(6)利用幼儿园局域网、宣传栏、班级家园园地定期进行创文明宣传教育。

(7)各年级、班级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活动。

(8)采取常规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幼儿礼仪自查、自纠等自我教育活动。

2、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在师幼中倡导并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

(1)认真组织“创文明、树新风”班级主题教育活动。

(2)举行“爱我家乡”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3)党、团支部、工会举行“我为创建作贡献”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4)各部门、各班向家长公布文明承诺、服务承诺,承诺提供优质文明的服务。

(5)充分利用我园家园共育特色的优势,开展“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等活动。

(6)加大常规管理力度。从幼儿的基本行为规范抓起,如出勤情况、早操质量、文明礼仪、自我管理等,从小培养,使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内化为自觉的行动。

3、将环保教育融入文明教育中,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教育活动。

4、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1)与社区联合,积极开展“文明进社区”志愿者宣传活动。

(2)积极开展“我是文明小使者——志愿者行动”等活动,幼儿园、家长、孩子到海埂公园开展 “爱我滇池,共创文明” 环保宣传主题活动。

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农村开展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制定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助力乡村振兴,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不断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美丽永年、经济强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创建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内容包括:爱党爱国星、遵规守法星、科教文体星、勤劳致富星、诚实守信星、助人为乐星、移风易俗星、团结友善星、卫生健康星、环境生态星。

(一)爱党爱国星。自觉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

(二)遵规守法星。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村规民约,不参加非法宗教、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远离黄赌毒,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三)科教文体星。自觉学科技用科技,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生活品位和生活情趣,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参加村级组织的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四)勤劳致富星。通过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业等多种正规渠道创业致富,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五)诚实守信星。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以次充好,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申报、纳税。

(六)助人为乐星。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自觉参与村内各项公益事业和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助弱助残、关爱自然、关爱社会等活动。

(七)移风易俗星。弘扬传统家庭美德,孝老爱亲,传承良好的家风家教,带头移风易俗,婚丧嫁娶简办新办,抵制天价彩礼,不搞封建迷信,挨弃陈规陋习。

(八)团结友善星。家庭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她娌之间和睦相处;邻里团结,与人相处宽容随和,热心帮助他人,主动为邻里乡亲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九)卫生健康星。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觉控烟限酒,远离毒品;自觉学习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疾病防治知识。

(十)环境生态星。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村镇(社镇)、小镇创建,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积极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三、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村两委按照镇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十星级文明户”每年评选一次。实行十星级挂牌制度,达到十项要求中的八项以上,可悬挂十星级家庭牌,达到十星标准的,由镇进行表彰奖励。

(一)组织动员。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按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户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三)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十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四)十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十理乡并报本乡镇统一核定。

(五)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十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我镇挂牌仪式。十星级牌由各镇负责制作,铭牌按照28cmx18cm标准统一定制,悬挂在每家农户大门右上方。在村里公共场所建十星级文化墙(栏),对农户得星情况进行集中公布和宣传。

(六)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报乡镇备案。

四、管理办法

(一)加大表彰奖励力度。由各镇制定本辖的“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二)实行动态管理。“十星级文明户”实行一年一评一定星,每年度评选表彰命名一次,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村民某星出现滑坡达不到标准的,要立即予以摘星并限期改正。

(三)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将作为申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社镇的重要考核内容,列入相应的测评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提高站位,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扶贫攻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抓好推进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具体实施办法。在推荐、评选文明家庭活动中,同等条件下,要把“十星级文明户”作为优先推荐、评选对象。

(三)广泛发动群众。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充分运用电视、广播、微信平合、宣传橱窗、大喇叭等,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

(四)示范引领推动。坚持典型示范,逐步推进,全面履盖的方法,务实有效地推进“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五)确保工作实效。各村要制定本地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建活动。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映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实施方案 篇4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文明〔20xx〕8号)和恩施州文明委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恩施州文明委文〔20xx〕14号),结合巴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竹山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经验借鉴,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创建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三、创建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标准是: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致富创业好、履行义务好、环境卫生好、科技教育好、计划生育好、勤俭节约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政治星、守法星、团结星、致富星、义务星、环卫星、科教星、计生星、勤俭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具体标准附后。

四、试点对象

清太坪镇是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省文明委明确该镇为20xx年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乡镇,所属的八字岩村、白沙坪村、史家村、双树坪村、十里街居委会、清坪街居委会、谭元庄村、大堰塘村、金满溪村、金子龙村等10个村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

五、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县及各乡(镇)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管理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符合几星级则评几星。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

六、创建步骤

根据全省要求,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试点推进阶段。从20xx年9月开始,在省文明委明确的清太坪镇10个行政村开展试点。10月至11 月,省、州文明委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办、指导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中旬,试点乡(镇)、村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向县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12月下旬县文明委向州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2、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文明委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七、工作措施

1、给予表彰奖励。各试点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文明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评比县级和乡镇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镇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3、开展结对帮扶。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万活动”、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联系的村,从资金、物力、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4、抓好督办落实。省、州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县文明办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督办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落实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委成立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郑晓斌任组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文明巴东”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恩施日报驻巴记者站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挖掘先进,选树草根模范,引领文明风尚,提升乡风文明。经研究,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20xx年度“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在广大村民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的热情,促进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二、创建标准

根据要求,“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标准如下:

1、道徳星: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尊重民族习俗,倡导文明新风;邻里团结,和睦相处。

2、法纪星:积极参与普法教育,无乱占耕地,无违章建筑,无赌博、斗殴等任何违法违纪问题;不参加邪教活动,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3、计生星: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不违规违纪生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计生工作,帮助亲友和邻居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4、致富星: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树立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好思想,辛勤劳动,不奢修浪费。

5、诚信星: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不拖欠贷款借款;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6、新风星:弘扬新风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积极接受健康教育,讲究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7、公益星:主动履行公民应尽义务,自觉参与村民大会文明创建评选等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学雷锋、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乐于助人,奉献爱心。

8、科教星:尊师重教,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采用农业科技适用技术,实行科学种植、规范化管理,自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头推广农业新技术。

9、文体星: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类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做到文明上网,能够通过图书馆、农家书屋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10、生态星: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保护生态环境;房前屋后洁化、录化、美化,营造良好人居环境;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庭院经济,创造条件使用绿色低碳能源。

三、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组织实施,镇党委、政府考核表彰,每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动员发动。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广泛宣传,发动农户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2、自愿申报。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所在村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按标准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意见。

4、公示推荐。村将群众评议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向镇党委、政府提出申报。

5、审定授牌。镇党委、政府对推荐农户进行审定考核,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并授牌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各村要认真整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资料,并纳入文明创建档案管理。

四、工作措施

1.奖励措施。“十星级文明户”将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且有资格申请评选县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县文明委命名表彰,连续两次被评为县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的农户,可申请评选温州市“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市文明委命名表彰。

2.考核措施。镇党委、政府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作为村文明考核评选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村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3.监督措施。各村要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检查指导,采取听、查、看、问和走访群众的方法,对创评活动进行督导,确保创评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4.管理措施。各村要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常态化、动态化管理机制,对示范作用好,带动作用强的,进行大力宣传;对创建严重滑坡的,视情况予以撇销荣誉。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改造环境,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因此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把握“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2、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各村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作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家庭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4、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创建活动要从实际出发,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把好事办好,讲求实效。在评星中不搞平均主义和名额分配,严格把关,评出高质量的星级文明户。

5、要做好创建活动各种材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发现和挖掘在创建活动中典型,并加以宣扬。

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实施方案 篇6

文明城市争创工作是体现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和区域和谐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建设水平的重要体现。满洲里市地税局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研究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创建理念,以提高干部素质、丰富税收组织文化内涵、树立良好的地税干部形象、提升全局整体的文明程度为目标,全面扎实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为建设和谐满洲里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二、创建原则

1、围绕发展大局、着眼科学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宗旨,坚持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城市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原则,为满洲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纳税人的原则。结合行评工作,努力解决好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纳税人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纳税人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创新服务方式,实现征纳关系和谐发展。

3、坚持有序推进,全面实施的原则。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做到上下同心协力、内外协调有序,紧紧围绕区创建工作要求,紧扣《满洲里市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立足实际,平稳、有序、扎实向前推进。

三、创建标准

依据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按五大标准全面实施创建工作。

1、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机制健全。市局各部门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市局将文明城市争创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统一部署,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建立由市局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各自分工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2、工作扎实有效,干部素质提升。深入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系统内部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3、工作廉洁高效,行政效能提高。借助行风评议平台,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利用现有资源有效开展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纳税人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4、高度关注民生,服务人民群众。深入开展“融入社区,践行科学发展观;服务群众,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认真组织以“融入社区、相互学习、共建共赢、永葆先进”为主要内容的结对共建活动。

5、发挥税收职能,完成组织收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经济发展形势和税收政策变化等情况,突出对重点税源的跟踪分析,加强对月度、季度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科学预测税收规模,准确评估收入形势;按月通报各所组织收入进度情况,动态监控收入计划的完成进度,把握时间节点,争取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四、阶段安排

1、为宣传发动阶段(1~4月)。立足现有各种有效载体,着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和创建常识,不断扩大创建工作宣传面,全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创建意识和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

2、为自查自纠阶段(5~6月)。对照《满洲里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细则》和市政府创建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标准,强化责任,组织各责任部门逐条对照检查,实施自查自纠,找准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抓住创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全面推进争创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3、整改提高阶段(7~8月)。针对创建工作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分工,限定整改时间。对一些因制度规定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逐级向上汇报,争取在全市组织检查前整改到位。

4、迎接检查阶段(9~10月)。全面接受市组织的考评组的检查,加强创建工作的常态管理,促进创建指标的全面合格,不断巩固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5、总结表彰阶段(xx月份)。全面回顾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所做的工作,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常态管理机制,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文明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加强对市局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市局专门成立了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局成立文明创建工作督察组,负责监查各部门创建工作落实。

2、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经济发展。系统上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在税收工作实践中更加自觉主动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的大局,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坚持依法治税,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为建设和谐满洲里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3、优化税收服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全面整合纳税服务资源,在办税服务厅试行发票管理、综合服务二类窗口设置,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和服务制度。开展了纳税人需求调查,并根据纳税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