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扫雪除冰工作方案

2026-08-06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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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扫雪除冰工作方案 篇1

为全面做好街道防雪除冰工作,保障抢险、排险、救援及善后处理等工作开展有序,最大限度的降低雪天带来的危害,及时恢复道路正常使用功能,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树立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对冰雪突发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街道的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政府领导原则: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防雪除冰工作,使分散的社会资源形成合力。

2、属地为主原则:本着保证主次干道、兼顾其它道路的原则,将辖区内主次干道、供电设施、进村路及其它坡度较大的特殊路段作为主要防雪除冰范围,确保雪后主干路网的畅通,为群众出行提供便利。

3、分工负责原则: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分别负责对其主管范围内防雪除冰组织协调;成立领导组织,严格制定防雪除冰应急细则,组成高效应急分队,分工负责,密切协作。

4、快速反应原则:保持快速、高效、畅通的通讯联络,快速反应、快速处置,最大程度地避免因雪冰原因对人民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街道办事处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街道防雪除冰工作;成员单位由社会事务办公室、公路站、交警中队、供电所、教育中心、各社区等有关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

1、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承接雪灾事件报告;分析和上报防雪除冰信息;及时汇总、报告防雪除冰进展情况;根据防雪除冰领导小组指示,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积极做好防雪抢险工作。

2、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社会事务办主要负责协调社区进村路、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域的防雪除冰工作;

供电所主要负责辖区供电设施的'防雪除冰工作,保障供电畅通;

公路站主要负责管辖公路的防雪除冰工作,及时清除路面积雪;

交警中队主要负责冰雪天气道路行车安全,根据情况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

教育中心主要负责学校进出路口及校园区域内的积雪清除工作;

各社区主要负责本辖区范围内进村路、主要巷道、公共场所的防雪除冰工作。

四、应急保障措施

1、通讯与信息保障:

防雪除冰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种应急通信方式。

2、应急抢险队伍: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防雪除冰应急队伍,配备必要除雪除冰设施与物资。各社区要成立由社区“两委”成员、环卫队员、护林防火队员、工勤人员及相关党员组成的防雪除冰应急工作队伍。

五、监督与管理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本辖区内的防雪除冰工作,及时组织应急队伍实施清雪工作,确保主要干道、进村路畅通无阻。

街道防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范围内防雪除冰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冬季扫雪除冰工作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扫雪铲冰工作事关城市安全运行,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保障雪天道路通畅、居民平安出行是重要的保民生、保稳定的任务。各村(居)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雪情就是命令”意识,切实落实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和预案,做好物资和人员的准备,把扫雪铲冰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为群众出行提供方便。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扫雪铲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由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主任和镇公路站站长担任,成员由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公路站、城管、林业、农业、电力、卫生、宣传以及各村(居)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全镇扫雪铲冰工作。

扫雪铲冰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和“门前三包”负责制。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关注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遇有雪情预报或发现降雪时,各责任单位应立即启动扫雪铲冰工作程序。降雪后要立即组织辖区作业力量,做到“雪中除雪”,确保扫雪铲冰工作的全面落实,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扫好每一场雪。

各村(居)及相关单位要确定一名主管负责人,并于12月25日前将名单报送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三、工作任务

依照《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扫雪铲冰管理的规定》,按照“三级管理、四级控制、群众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扫雪铲冰工作。

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为全镇扫雪铲冰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镇扫雪铲冰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扫雪铲冰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划分责任区时做到责任落实,无空白区,切实把扫雪铲冰责任落到实处。做好扫雪铲冰工作所需的物资储备,负责数据统计、信息汇总上报。遇有特殊情况,统一调配全镇扫雪铲冰力量,齐心协力做好扫雪铲冰工作。

镇公路站负责协调镇级道路沿线的扫雪铲冰工作。负责协调区公路分局做好101国道、马北路的扫雪铲冰工作。

镇城管执法队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和群众进行扫雪铲冰,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对未尽职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镇林业站负责路树树冠除雪和折枝倒伏树木的抢险工作;负责绿地、绿化带内积雪清除工作。

镇电管站负责电力设施的`抢险工作,确保电力供应。

镇卫生院负责有关疾病的预防宣传工作。

镇农业中心负责设施大棚的除雪工作。

各村(居)及相关单位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扫雪铲冰工作,积极组织保洁队伍和群众做好道路、胡同和门前扫雪铲冰工作。

镇宣传部负责宣传引导工作,倡导群众绿色出行,发动群众自觉履行扫雪铲冰义务。

镇办公室负责天气预警收发工作。

镇巡查队作为扫雪铲冰专业队伍,负责镇级主要道路除雪融雪应急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和具体要求

(一)物资设施要求

各村(居)及相关单位要配备足够的铁锹、扫把等除雪设施,镇政府统一采购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的融雪剂,做好扫雪铲冰工具的准备工作。各单位要科学、适量使用融雪剂,严禁超量撒布造成污染环境。水泥路、步道、绿地内道路严禁使用融雪剂。

(二)除雪作业要求

遇有降雪预报时,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提前安排好作业人员,确保在短时间内迅速开展作业。专业除雪队(巡查队)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和“先打开一条通道再向两边扩展”的顺序开展除雪作业。

在白天降雪、停雪时,各扫雪铲冰作业队伍要做到“2小时融通、4至6小时打透”。在夜间降雪、停雪后,各扫雪铲冰作业队伍于次日早6时前,基本恢复机动车道交通通行条件。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区进行扫雪铲冰,并于降雪当天完成任务。白天降雪时,应随时清扫;夜间降雪时,应于次日上午10时前清扫干净;双休日、节假日降雪时,要停止休息,立即组织清扫。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清除的冰雪堆积和抛洒到行车道上。严禁将含融雪剂的冰雪堆放于绿地、树池或其融化后有可能影响植物生长的地区内,黑冰黑雪要及时运到消纳场地。

五、加强降雪期间的监督检查

降雪期间,镇城管执法队要全员上岗,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扫雪铲冰执法检查工作,对社会各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区扫雪铲冰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履行责任,告知后仍不尽责的单位进行处罚。

镇扫雪铲冰办公室要对各村(居)、各相关单位的扫雪铲冰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解决。对扫雪铲冰工作组织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给予批评曝光。

六、加强沟通,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接到降雪预警后,各村(居)、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降雪期间,要于每日8:30时前将扫雪铲冰作业情况、群众组织发动情况、工作进度、检查督促、执法情况等信息报送镇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办公室将信息汇总后报送至区相关部门。

冬季扫雪除冰工作方案 篇3

根据省、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办学条件普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全县中、小学校校产清理和《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以下简称“两证”)办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4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校产普查清理工作,并按要求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这次学校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1.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及县房管所要密切配合,指定专人,协助做好学校《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工作。要充分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尽量简化办事程序,做好服务工作。

2.县教育局要做好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的组织、督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学校“两证”办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两证”办理工作圆满完成。

3.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要按照县国土资源局、县房管所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学校“两证”办理中的'各项业务工作,真实、准确绘制各学校校舍平面图。

(三)各学校《土地使用证》以村完小、中学为单位申请办理,村小学、教学点挂靠村完小办理。县国土资源局除收取每本《土地使用证》工本费20元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学校《房屋产权证》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申请,以村完小、中学为单位办理,村小学、教学点挂靠村完小办理。校舍布置图、房屋分幢平面图的绘制及建筑面积计算由各中心学校承担,县教育局负责审核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县房管所根据县教育局审核后的材料,进行产权登记发证。县房管所除收取每本《房屋产权证》工本费(含表册费、印花票)20元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五)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必须全部办齐《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证》,做到不重不漏、真实可靠。

三、时间要求

20xx年4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各中心学校、县属学校必须于4月8日前将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材料提交房管所,以确保“两证”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全县各学校按时完成校产清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校产清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杨必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校产清理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做好各乡镇中、小学的校产清理及“两证”办理工作。

冬季扫雪除冰工作方案 篇4

为全面做好20xx-20xx年冬春季扫雪除冰工作,给市民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按照“统一调度、科学组织、快速反应、确保畅通”的原则,切实做好冬季融雪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责任分工

成立铲冰除雪领导小组,下设4个应急分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姚文涛

副组长:张华胡涛胡承章张涛马晴晴

成员:刘晓银孙启满王军董照王晓涛朱洪涛石波王忠利万克迎周庆军朱治荣崔英顺陈新勇王军(小)王朝君彭鑫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铲冰除雪应急处理工作,监督指导各分组启动铲冰除雪应急预案,决策应急措施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令,指挥调度各分组的铲冰除雪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雪情、路况及实施情况。

(二)成立督导组、机械除雪组、人工除雪组、综合协调组4个应急分组。分别负责铲冰除雪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并对所负责的除雪工作层层划分,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统筹调度各项目公司应急除雪工作,各项目公司应分别建立完善的应急除雪工作预案,确保铲冰除雪工作落实到位。

1、督导组

胡涛任组长,孙启满、王朝君、彭鑫任副组长,成员由综合业务科和各站抽调。负责雪情的勘查工作和对北控、海霖公司除雪作业的业务督导工作。

2、机械除雪组

张华、胡承章任组长,王军、董照、张雷鸣任副组长,成员由应急科、垃圾处置科、北控公司抽调,主要负责机械除雪、撒布融雪剂工作。

3、人工除雪组

胡承章、张涛任组长,朱洪涛、石波、王忠利、张明贵、常亮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保洁站及项目公司人员组成,分别负责辖区人工除雪作业实施。

4、综合协调组

马晴晴任组长,刘晓银、张静静、常亮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北控、海霖公司抽调,主要负责情况汇总、通讯联络、组织协调、人员物资调配、后勤保障和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除雪范围

(一)桥梁涵洞

柳泉路昌国立交桥、张南路铁路桥、火车站桥、良乡铁路桥、面粉厂桥、人民东路桥、华光路桥、联通路桥、湖罗路湖田桥、冯北路铁路桥、柳泉路胶济铁路桥、西五路胶济铁路桥、世纪路胶济铁路桥、南京路胶济铁路桥、北京路胶济铁路桥、原山大道昌国立交桥、上海路济青桥、北京路济青桥、中润大道滨博桥、人民路滨博桥、华光路滨博立交桥、麻营立交桥、鲁泰大道立交桥,共23座桥。

(二)主要道路

1.一类道路:世纪路(昌国路-中润大道)、中心路(车站-魏家庄)、柳泉路(昌国路-世纪大酒店)、昌国路(世纪路-东四路)、杏园路(东四路-杏园西路)、洪沟路(中心路-东四路)、兴学街(柳泉路-金晶大道)、联通路(世纪路-工业路)、湖罗路(张辛路-淄川界)、张辛路(东西路-临淄界)、人民路(宝山路-世纪路)、新村路(世纪路-东四路)、共青团路(东四路-南京路)、华光路(东四路-世纪路)、西五路(昌国路-西五路加水点)、西六路(中润大道-和平路)、商场路(东四路-世纪路)、新村路(世纪路-周村界)、政务中心、中润大道(世纪路-上海路)、南京路(昌国路-鲁泰大道)、北京路(昌国路-桓台界)、联通路(世纪路-上海路)、人民路(周村届-世纪路)、华光路(世纪路-周村届)、和平路(柳泉路-北京路)、心环东路(人民路-齐盛宾馆南路)、齐盛南路(上海路-北京路)、公园北路(上海路-南京路),共29条道路。

2.二类道路:南西六路(昌国路-王舍路)、西四路(和平路-商场路)、明清街(华光路-莲池中心街)、西二路(杏园路-人民路)、潘南路(柳泉路-东四路)、东一路(杏园路-共青团路)、东二路(杏园路-联通路)、东三路(共青团路-华光路)、东四路(昌国路-联通路)、王舍路(柳泉路-北京路)、重庆路(人民路-鲁泰大道)、上海路(和平路-鲁泰大道)、天津路(和平路-鲁泰大道)、原山大道(昌国路-桓台界)、和平路(北京路-原山大道)、心环西路(新村路-齐盛宾馆南路)、共青团路(上海路-原山大道)、联通路(上海路-周村届)、中润大道(上海路-原山大道)、鲁泰大道(世纪路-原山大道),共20条道路。

3.三类道路:除一、二类以外的城乡道路及小区道路。

三、工作要求

(一)预案启动:当气象预报有雪时,铲冰除雪预案立即启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及各分组值班人员立即到位,预案相关工作人员手机(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首先安排好除雪人力、物资、设备的准备,综合协调组要及时汇总并随时通报雪情,其他各应急分组成员及设备要全部到岗待命。

(二)相应措施:

1、当路面开始有积雪时(1厘米以下),人工除雪组组织人员上路实施人工清扫。

2、当路面积雪厚度超过1厘米时,撒布机立即出动,对城区一类道路主路面实施喷洒融雪剂作业。其它路段和部位由各保洁站、队实施人工撒布融雪剂。

3、当降中到大雪时,各应急分组无论白天、夜晚还是节假日,要迅速开展工作,所有应急人员立即到位,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问题,并及时汇总情况、向领导小组通报信息。机械除雪组人员立即到位,组织撒布机、雪铲对路面积雪采用机械方式除雪。

4、当天气降暴雪或连续降雪时,路面积雪厚度5厘米以上,所有各分组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采取人工配合机械连续清除的方式,所有人员设备全部出动,并安排好工作人员轮岗,做到人停车不停,确保除雪工作有效开展。

四、时限要求

1、小雪时(积雪厚度在1厘米以下),白天雪停后,一类道路积雪在2小时内清除;其他道路上的积雪在6小时内清除。

2、中雪时(积雪厚度在5厘米以下),雪停后,一类道路积雪在4小时内清除;二类道路积雪在8小时内清除;三类道路积雪在12小时内清除。

3、大雪或特大雪(积雪厚度在5厘米以上),雪停后,一类道路积雪在12小时内清除;二类道路积雪在36小时内清除;三类道路积雪在48小时内清除。

五、通讯及信息报送

降雪后各分组立即启动铲冰除雪值班制度,设专人昼夜值班,负责电话、传真联络,同时各成员开通有效通讯工具。综合协调组随时汇总雪情、路况、人员、机械、材料准备情况等事项,然后根据除雪实施进度通报完成情况。具体信息包括:上路人员数量、机械数量、使用的材料数量、采取的除雪措施、清除效果和预计开通时间等。上报领导小组的信息每1小时一汇总、2小时一汇报。

六、应急物资装备

(一)应急物资装备准备:装载机3辆,运输车8辆,撒布机5辆,大型雪滚车8辆,小型雪滚车4辆,融雪剂300吨,除雪铲300把。所有冬季除雪物资设备,必须于11月30日全部准备就位。

(二)11月28日前,机械除雪组完成除雪机械设备调试及人员培训,完成除雪铲、除雪车、撒布机、滚刷等主车安装和调试,车辆完好率达到100%。

(三)11月30日前,各项目公司至少开展一次除雪安全培训,北控公司按3场降雪分批采购雪融剂300吨,并根据降雪情况适时调整。

冬季扫雪除冰工作方案 篇5

一、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成立台安县除运雪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上述人员如发生职务调整,由其所在单位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

二、责任分工

全县除运雪工作统一由县除运雪指挥部指挥调度。

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除运雪监督、检查、验收、考核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降雪时及除运雪过程中的道路交通秩序,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必要时对部分除雪街路实施交通管控及占道停车进行清理,配合做好除运雪工作。遇灾害性降雪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交通管制。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好除运雪工作所需的专项资金,适时采购必要的除运雪设备及物资。

县住建局、城建发展中心、交通局、城建集团和八角台、台东街道:负责县城主城区的除运雪工作。划分除运雪责任区域。各街道办事处除责任区段外,还需负责所属各社区的除运雪工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拒不履行除运雪义务、除运雪质量较差及乱排乱倒积雪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降雪的预警预报和除运雪宣传报道及除运雪指挥部除运雪指令的发布工作,并曝光发布未按规定进行除运雪任务的部门及单位。

县气象局:负责发布降雪期间的天气预报和灾害性降雪预报,提供短期气象动态分析。配合县除运雪指挥部发布相关工作信息。

县直其他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家、临街住户等:负责本单位所属区域内除运雪工作,结合门前五包实施细则对所属范围内的积雪开展清除工作,积雪必须及时运出。

经开区、农开区和各镇街道:由本单位自行制定除运雪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具体要求

除运雪责任单位要根据气象预报,及时做好除运雪预警。发生雪情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调度管理,及时通报信息,确保通讯畅通。特别要做好节假日和双休日的除运雪组织工作。同时根据雪情制定相应的'除运雪应急预案。

(一)时限要求

要做到“以雪为令,先通后净”,桥梁、广场积雪务于当日运完。具体要求如下:

1.小雪(降雪量在2.4mm以下),要求雪停后12小时内除净。

2.中雪(降雪量在2.5mm一4.9mm),要求雪停后24小时

除净。

3.大雪(降雪量5mm —9.9mm),要求雪停后24小时内机动车道积雪除净,48小时内运出。

4.暴雪(降雪量10mm一19.9mm),要求雪停后24小时内机动车道积雪除净,72小时内运出。

(二)除运雪标准要求

1.除运雪责任单位要提前做好人力、物力、资金等准备工作,以雪为令,雪停后立即组织除运雪。及时落实县除运雪指挥部的各项指令。

2.除运雪责任单位要保证除运雪质量,做到无空段、漏段;主、次街路和所有桥涵要达到见路面、见道线、见沿石、人行路无积雪的标准;其余街路和区域要达到方便行人行走和车辆通行的要求。

3.运雪任务由除运雪责任单位承担,并在规定时限内运完,运出的积雪要在指定地点倾倒。各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内积雪自行清运到排雪点,禁止堆排至主街路;临街门点人行路积雪清推至马路沿石下。

4.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向冰雪路上抛洒沙石、渣土;不得在公交车站点、垃圾容器、公厕等公用设施周围堆放积雪或将积雪堆压在树木和绿篱上;不得往雪堆上倾倒垃圾、污物、污水。

5.县除运雪指挥部在每场降雪后责成监督检查组对全县的除运雪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三)加强施工现场和既有房屋建筑的安全管理防范

1.各相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期,采取有针对性的冬季施工方案,加强户外、高空等现场作业的防范应对措施,遇有强降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要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对建筑工地、农民工集中居住区、施工工棚等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及屋面积雪清扫等措施,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2.各镇街道及相关责任部门要贯彻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和管理单位组织力量及时清除大型公共建筑、大跨度轻质结构房屋等的屋面积雪和凝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房屋因不堪重压而坍塌等问题发生,必要时停止使用、转移人员,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加固工作,避免因强降雪导致房屋倒塌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四)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该方案完成冬季除运雪任务,将不再另行发文,如政策调整或制定新的冬季除运雪方案,本文件自行废止。

冬季扫雪除冰工作方案 篇6

为全面做好城市清雪除冰工作,确保雪后道路畅通、市容整洁及市民出行安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确保市民群众安全出行和道路畅通为目标,建立政府主导、行业督导、属地落实、社会参与的清雪除冰体系,坚持机械化清雪与人工清雪相结合,以融雪剂防冰为辅助作业方式,及时实施城市清雪除冰作业,为广大市民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雪后城市车辆、行人交通安全。

(二)坚持市、区两级统一领导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各有关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承担本辖区清雪除冰工作,区级指挥调度,检查指导。

(三)坚持行业督导落实,住建、交通运输、公安交警、财政、民政、教育、公路事业等城市管理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清雪除冰相关工作。

(四)坚持社会各方参与,区内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沿街经营性单位和市民群众应积极行动,全员参与清雪除冰,共同创造良好的城市市容环境。

(五)坚持生态环保原则,因地制宜,严格管控融雪剂使用,维护市政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完好,保护生态环境。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岚山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城管办”),全面负责城市清雪除冰工作。城市清雪除冰应急工作由分管副区长任指挥,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交警大队、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指挥,成员由区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区城管办负责启动应急响应、工作调度及现场督导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清雪除冰工作,并将清雪除冰责任人上报区城管办。城区各乡镇街道、区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细化到个人,并实行雪日24小时值班制度;视雪情启动本辖区本部门清雪工作方案;健全督查机制,加强组织调度,及时通报信息,形成组织有力、协同高效的清雪组织架构。

(一)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清雪工作进展情况,普及相关防护知识,实施新闻舆论监督,营造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负责发动各级文明单位带头做好单位内外、出入口等区域的清雪工作;组织全区志愿者配合乡镇(街道)、居委会发动沿街单位和群众开展清雪除冰活动。

(二)教育和体育部门负责督导学校做好校区及门前道路的清雪工作。

(三)民政部门负责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以及急难群众的临时生活救助等工作。

(四)财政部门负责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清雪除冰所需资金。

(五)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做好城市冰雪天气环境监测工作,提出消除污染建议。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导在建建筑、市政项目单位做好冰雪天气施工工地安全防护工作;指导督促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落实相关责任;负责组织开展城区及重点道路主次道路、桥梁、公园、广场的清雪除冰工作;协助做好辅道、人行道的清雪除冰工作。

(七)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落实国道、省道及厦门路高架桥的清雪除冰工作;督导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做好高速公路匝道的清雪除冰工作;督促做好道路建设工地的清雪工作。负责督导公交候车亭及临边区域的清雪防滑工作。

(八)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督导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除雪、除冰工作,及时向全社会发布上级防雪机构安排的防雪应急信息。

(九)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暴雪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配合开展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十)国资部门负责督导国有企业落实清雪责任区内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一)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加强冰雪天气交通管理和疏导,组织清理交通事故车辆,并根据路况对陡坡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或限速行驶。

(十二)各乡镇(街道)为本辖区道路清雪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清雪方案制定、组织领导、发动宣传、物资保障和督导检查等工作。组织动员辖区内背街小巷、开放式住宅小区、沿街单位、商户及社区居民开展“门前三包”区域清雪工作,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小区清雪除冰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预警级别及发布。按照冰雪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级别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预警级别

(1)IV预警,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2)III级预警,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3)II级预警,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I级预警,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2.预警发布及解除

区城管办根据暴雪预警信号级别决定启动预警,并通过通信网络及新闻媒体网络向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社会发布。根据雪情控制程度,确定清雪除冰任务完成后,及时向各成员单位及社会发布应急解除信息。

(二)物资储备。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充分发挥专业清雪队伍优势,储备不少于处置连续2场大雪以上的应急物资、设备,储备充足的除雪破冰机、除雪专用车、撒布机、滚刷车、推雪车、装载机、防滑毯等清雪除冰设备物资,并提前进行全面检修,保障正常运行。各作业单位及时补充发放铁锨、大扫把、推雪铲等清雪物资到清雪一线。

区城管办要引导各乡镇街道、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沿街商户、物业公司购置数量充足的大扫把、铁锨、推雪板等清雪物资,确保清雪任务有效落实。住建、交通运输及各乡镇街道至少建立1处积雪处置消纳点,雪后及时将含有融雪剂的污雪清运至消纳点,统一处置。

(三)融雪剂储备与使用。住建、交通运输部门应组织专业队伍储备不少于处置连续2场大雪以上的融雪剂储备量。倡导以“机械化和人工清雪为主,融雪剂为辅助”的绿色清雪理念,严格控制使用融雪剂,城市清雪除部分主次干道、坡道和重要路段的车行道外,其他区域严禁使用融雪剂,严禁将融雪剂撒入花坛绿地、小区储水井等区域。

(四)全民参与清雪除冰。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应在各自的市容环境责任区内,义务参加清雪除冰工作。各沿街单位及商户严格落实门前市容环境责任制,自觉落实“各扫门前雪”义务。各有关乡镇街道、居委会负责宣传发动、督导协助,并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本辖区街巷及人行道、辅道等区域的清雪除冰工作。开放式小区由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协调楼长、志愿者等共同发动市民群众参与楼下区域清雪除冰工作。属于物业管理的小区、写字楼等区域,由物业公司主动落实清雪除冰工作,并发动市民自愿参与清雪活动。住建部门负责指导物业公司落实清雪责任。各有关乡镇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物业公司落实清雪责任,及时整改问题。宣传部门负责发放市民倡议书、媒体宣传报道、组织志愿者等方式,积极发动市民群众在居民楼下、小区出入口及背街小巷、人行道等区域开展自愿清雪除冰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部署要求,逐级明确清雪责任,自觉落实“各扫门前雪”义务,做到责任到人、包干到底、权责统一。区城管办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清雪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一线作战,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清雪工作任务。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清雪除冰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制定清雪工作方案,提前做好清雪人员、机械、物资等保障工作,提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设施检修维护等工作,同时组织安排好应急值班工作,切实做到物质设备到位、应急响应迅速、快速处置有效。

(三)强化调度、及时督导。区城管办要加强对清雪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督导,区有关单位12月20日前将清雪工作方案和应急值班人员名单报区城管办。建立城市清雪联络机制,白天降雪的,当日16:00前报送清雪工作情况;夜间降雪的,次日8:30前报送清雪工作情况。区城管办要及时对清雪除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清雪除冰工作组织得力、行动迅速、效果较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拒绝履行清雪除冰义务或不按标准、时限完成清雪、清运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短信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城市清雪工作,积极倡导全民参与清雪,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引导市民雪天公交出行,为城市清雪工作创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