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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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 篇1
长恨歌,一个老上海名媛四十年的情与爱,由绚烂到凋零,由繁华到落寞的生命姿态,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时代的时代变迁。
这个女人,映射着一个时代的人,一个时代的事,一个时代的文化。她在我心中是优雅的,美丽的,充满诗意和浪漫,有着薛宝钗的柔滑性子和豁达心态,兼有大家闺秀的容仪和老上海交际名媛的曼妙与女人味。从年轻到老去,都保有那份子时髦与优雅。
然而,生死,起落,开谢,以新革旧是世间万物永恒的规律。王绮瑶要死,那个上海的时代要去,是它自然的规律。可是一个远去的时代无论好坏,总是深深刻在那曾经被这时代印记所深刻烙印的人儿心上的,那丢失的要不回来,只能在回忆里缅怀回味,然而记忆会模糊,会淡去。所以用笔,把那还许些清晰的记忆与体会记录下来,保留下来。很感谢作者给我们展现的我们后人无从经历的老上海的一隅――这一隅的软红香土、残败零碎。老上海的灯红酒绿,荒败与绯靡对比,昭示着于工业社会新与旧、内与外的纵横变革下,普通底层人(保留着老上海的一代老绅士名媛,和新时代的上海青年)的孤独与寂寞,不正也映射我们当代许多青年人的一个心理层面么?
这弄堂,许多人家还保留着,这闺阁中的花事绸缭是从古至今都有的,这流言也像,凡是有妇女有角落的地方,就有数不尽的流言蜚语,这鸽子大底是城市中一个窥探者的意向,见证无数的丑事和形形色色。这类似的片厂我小时候我到过,然而已记不清,但总觉得这里有韵味有故事,无数的人儿影像被一瞬定格成永恒,定格在一张照片上,那照片可以存很久很久,久到泛黄,铺满尘埃,好像隔久了一挥,是挥掉的'一层沉甸甸的岁月似的。可是这些照片很迷人,许多人有有保留这照片的习惯,也算是对自己的一个纪念吧。所以读片厂的那一段我是很有感觉的,后来程先生与王绮瑶的相遇,都想这片厂照出的老照片般,有种岁月静好,冬日阳光的韵味,尽管结局不甚好却不至于感觉悲伤,反倒透露出一种温情的淡淡的感伤。
对着旧时光,留声机一样,有质感的声音低低发出来,那低沉厚重的声音轻轻地诉说着从前的密语,静夜里你一个人,一个黑色的隔间,一盏昏黄的老灯。
读这本书好像这样的感觉。
长恨歌读后感 篇2
无意在书摊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刻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能够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齐,成了一部小说。时刻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正因它但是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但是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正因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因此就应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以前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能够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思考。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正因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以前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能够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向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女儿的心思。鸽子从这片混沌不堪的世界里,从波涛连绵的屋顶飞上天空,穿云破雾。
从这一切里浮出的影子,就是王琦瑶。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就是上海,夜夜歌舞,高兴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其实大喜总是难免虚张声势,再大的热闹也是一瞬间。从去片厂,照相,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平步青云,最终理所当然的在众人眼光中当了交际花。可一切终究过去,她失去了依靠,成了平安里的一名护士。又经几番纠缠,最终死于他杀。
“王琦瑶原是白绢,后来就渐渐写上了字,字又连成了句,成了历史。”和吴佩真在一起的日子是没有字的轻盈自由的日子,李主任则给她留下了浓重的墨迹,虽是华丽,却终究让她的一生走上了不归路。李主任的死,是将王琦瑶这段有关青春的历史剪下带走的,剩下的全是混乱不成章节。与康明逊虽是真心诚意,但不得不形同陌路,再从萨沙到老克腊,虽是咫尺之间,却遥如天各一方。
这历史是苦涩而回味无穷的,她爱过恨过,最终只落了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在生命最后的几秒钟里,她的思维穿越时空隧道,在怨恨些什么呢?也许自己也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只是风中飘散的柳絮,在时代的风中掉落。
王琦瑶是千千万万的。天生丽质的是爱丽公寓中的王小姐,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以为花好月好,便长聚不散了。等到人事皆非,梦醒了,才知道来不及了。想着过往,沧海巫山的,是曲终人散后没落的王琦瑶。古往今来,多少红颜变叹息。唐时杨贵妃的歌舞再美,最终成了马嵬坡下的空留恨。六朝如梦,鸟只空啼。
我想我渐渐懂了长恨歌的意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人生本是将错就错,台上的人依依啊啊,百转千回,台下的人欢呼喝彩,皆是逢场作戏。曲终人散,余声绕梁,只剩长恨不息。
长恨歌读后感 篇3
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一口气读完了《长恨歌》,这部描写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的长篇小说。手急急地翻动着页面,眼睛在字的海洋里快速扫过,而这一切都是急切的、突突乱蹦的心脏使然!我不喜欢看悲剧的人生,然而出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长成在上海弄堂中的王琦瑶风雨飘摇四十年后却是悲悲切切地离开,而且是死于非命,一个她一生都无比生厌和憎恶---上海瘪三的手里!我不禁哀叹:成也一生、败也一生,其实成败都是留作身后他人的评说,对本人,最重要的是:认真地过生活
王琦瑶有过聚焦灯光和眼球的辉煌。“上海小姐”桂冠的光辉穿过时间的长廊,甚至在上个世纪80年代的上海余光犹在。刚刚风靡上海的party,会因为有曾经的“上海小姐”而大有人气,尽管王琦瑶只是坐在灯光的背影处看着电视,或者在微风拂面的窗户旁透过舞动的窗帘看着外面的风景,或者在衣服和包的海洋里为舞动的脚步做着评说,为西班牙的拉丁舞在年轻的舞步中的篡改鸣不平、为舞场的乌烟瘴气感到遗憾…她的沉寂、坦然和甘寂寞为浮躁的年轻人们压着场子,使飞速前进的时代有了坐标,也为怀旧的年轻人的一双眼睛构建了着力点;偶然在舞池摇曳她的身影,会让人们怀念旧上海的严谨、刻板还有庄严!透过她考究的衣着、精致的小包、有板有眼的舞步依稀可见当年的风骚!
王琦瑶有入住“爱丽舍宫”的经历,然而她的大多数时光却是在上海的里弄里度过,她出生在里弄,这里有她的童年和中学阶段的身影,也有她人到中年生活的印记。“爱丽舍”宫的生活使她的前后里弄生活有了本质上的区别,对王琦瑶本人而言,童年和中学阶段的里弄生活是自然的,天经地义的,伴随着鸽子的起起落落、上学放学、爸爸妈妈和家人、报童的叫卖声…这是她的世界,她是属于这里的,这里有她的一切!然而当“爱丽舍”宫、洋车、金钱和权力创入她的生活时,她选择了投入他人的怀抱、漫长的等待(手粘一块小手帕,歪倒在沙发里,一个供使唤的老妈子陪伴在空旷的大屋子里,一间豪华地、可以供30人party的客厅,如果没有留声机的音乐,就只有自己脚步声的`回音了!)、短暂的相聚(悲喜交加的眼泪)、最后是冰冷的金条陪伴她走完了余生。当金条和里弄在一起时,王琦瑶的里弄生活就不那么自然了,眼前一个世界、内心一个世界;她的背后总是有无数双眼睛在揣测、有无数个手指在指点。因为“爱丽舍”宫,在普通的上海人眼里是神秘的,有无法言表的感觉和想法。他们是宁愿绕道也不要接近“爱丽舍”宫的,如果必须经过也是低着头急急地过去的,尽管耳朵在竭力地捕捉里面的声音,哪怕是极细微的声音,但是脚下是绝不放慢的,“爱丽舍”宫的人在他们永远是神秘的,他们总是用揣测和判断他们或她们。在常人眼里特殊的王琦瑶,过着再正常不过的生活,清晨从小贩手中接过盛满牛奶的瓶子,在沙发上织着永远织不完的毛衣或者围巾,看着太阳的影子在屋子里移动着,计划着一日三餐,起居生活,低着头走路,定期地光顾理发店、裁缝店,她懂得什么样的料子是最好的,什么样的围巾怎么样的打法,发式的最佳应该是怎样的…她永远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但是仿佛这世界上就她自己,很少有亲人,也许孤独的外在,恰好是复杂的内心吧!她的房子在里弄但是窗帘、椅垫儿、枕套却留着“爱丽舍”宫的芳香,她的人又何尝不是这样一个矛盾体呢,里弄的墙面由于年久斑斑驳驳,邻居家的小孩子在过道上玩过家家,随意丢弃的东西横卧着,让她的漂亮的皮鞋无处落脚,洋车是没有办法到里弄里的,路灯也是今天亮明天黑的,整个里弄她好“个别”。当然她也会把鸽食放到厨房的外台上,她还像小的时候一样喜欢鸽子。
王琦瑶没有认真地生活过,她的一生毁于三个男人之手抑或是她自身一手造成的年轻美貌的上海小姐的魅力折服了第一个男人,准确些叫“老男人”,他的怀抱向她敞开,当然还有“爱丽舍”宫,于是少女的王琦瑶成了一只失去自由的金丝鸟;短暂的爱与漫长的等待将青春消耗,飞机失事结束了他的生命,也结束了她短暂的“爱丽舍”宫历史;里弄的平静难于平静王琦瑶的内心,同样有着一颗寂寞的心的男人慢慢进入她的世界,缠绵的时光留给王琦瑶的只是种到她肚子里的一块肉,伤心地陪伴着这块肉的长大,爱恨交加,最终还是爱占据了上风,于是给了王琦瑶做母亲的权利,20多年有女儿陪伴,尽管王琦瑶后悔不该陪伴女儿选婚纱、拍结婚照,因为它唤起了王琦瑶做女人最大的遗憾,她虽然为人母,但是却没有法律依据为人妻…第三个来到她的枕边的是个毛头小伙子,像王琦瑶姑娘的年龄…看来她的一生注定是没有同龄人相伴了,王琦瑶的心在空中,总是在期待中、在等待中,仿佛每一次都是在尝试而不是真正的开始,这样生活一次次地擦肩而过…其实生活没有那么严肃、也没有那么复杂,只是用心在过就可以,理想应该有,但是必须与现实分开,奋斗是应该的,但不是永远,该停下来欣赏风景的时候,不要吝啬时间,不要羡慕皇帝的权威,因为他是以自由换得的、不要羡慕他人的自由,因为自由是放弃以后的补偿,生活要自己过,不要刻意的追求也不要苛求!生活原本就是自自然然!不是认命、那是坦然和从容,这份坦然和从容是生活的历练!
长恨歌读后感 篇4
正因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最后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一词是我读着《长恨歌》一书时最深的感触。
小说的语言是精致的:对上海特色景物的描述运用的是极其细腻绚烂的笔触,不是诗却胜似诗,参差交错的长短句,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形象的修辞,打造出了全书精致的'语言。作为语文老师,深感受用,心中想着必须要推荐给学生看看,学习其中精致的语言。
主人公王琦瑶是一个极其精致的人儿:她的容貌是精致的,她的梳妆打扮是精致的,她所营造的小资生活是精致的,这样一个精致的人儿,命运却是不济的。正因选美成为了大上海知名人物,也是正因选美使她的人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这与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杨贵飞的遭遇是何其相似。不一样的是杨贵飞是红颜薄命把长恨留给了唐明皇,而王却是寿命极长,经历了三代世事变迁,终身被恨缠绕着,直至死也是含着恨。
王琦瑶对自己命运的选取是身为女生的我们所不可取的,但她对美的追求,对生活的营造方法却是值得我们一学的。俗话说:女生要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王就是这样一个女生,她经历过大世面,无论走到哪,她都能够得心应手,应付自如;她也能在自己家中在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状况下为朋友们带来诸多欢乐,诸多惬意,让大家获得了一种精致的生活。
精致的语言,精致的王琦瑶都来自作者精心的创作,想象着作者王安忆也就应是个精致的女子。
长恨歌读后感 篇5
清脆的鸟鸣带来了烂漫的春光,袅袅春风是大自然的美容师,皎洁的月光寄托着游子的万里乡愁。我在书本中跨越千载,结缘唐诗。
每当夜幕降临,我都会捧起一本沉甸甸的唐诗,在静柔的灯光下细细品读那字里行间带给我的无限乐趣。
唐诗是诗人用情感、智慧、想象结合而创造,如画卷一般美丽,如推理一般有趣,如音乐一般耐人寻味。生活中如果没有唐诗,丰富的情感无法表达,复杂的情绪得不到释放。唐诗中蕴含着幽静的世外桃源,包罗万象。唐诗三百首,每一首都是那么丰富饱满,每一首都是那么含蓄隽永。这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白居易的《长恨歌》。
一曲《长恨歌》,写尽了唐玄宗和杨玉环这对身在帝王家的才子佳人的浪漫与悲情。天生丽质的杨玉环,美得惊心动魄。当她回眸一笑,六宫粉黛顿时都失去了颜色,只能像瓦砾一般衬托杨玉环明珠一样的美貌。后宫佳丽三千人,唐玄宗只宠爱杨玉环一个人,令天下的.心中不再重视生男孩,都希望生个如杨贵妃一样漂亮的女儿,为家族添光添彩。
可这是,渔阳反叛的鼓声惊天动地而来,惊破了宫中如仙乐一般优美的《霓裳羽衣舞》。京城里硝烟弥漫,成千上万的车马护拥着皇帝逃往西南。那曾经威仪万千的车架如今飘飘摇摇,行进中走走停停,两天才走了短短一百余里。最终,大军不发,集体要求赐死误国奸相杨国忠和红颜祸水杨贵妃。可怜倾国倾城的绝代美女,竟成为了昏庸皇帝的替罪羊,溢死在了马嵬坡。
叛乱平定后,回到都城的唐玄宗日夜思念杨贵妃,想了许许多多的办法想召回她的魂魄来相见,最终在伤心绝望中死去。只留下了一首笔锋犀利凄美浪漫的《长恨歌》,千古传唱着。
这就是唐诗的魅力。那纯净可爱的文字,如涓涓细流滋润我的心田,令我如痴如醉;犹如浩瀚的汪洋,激励着我去奋进,去创造。天长地久有时尽,我对唐诗的热爱绵绵无绝期。
长恨歌读后感 篇6
这本书讲述了唐玄宗李隆基大起大落的一生,他这传奇的一生,伟大的一生,我在读过之后对他有了新的认识,他不愧是一代伟人,引领中国达到封建历史的巅峰!
李隆基是通过政变让他的父亲即位的,也是通过政变让自己当上了皇帝,尽管如此,在他当上皇帝之后,励精图治,使经历动荡的大唐王朝重新走上正轨,在几位贤相——姚崇、宋璟、张九龄的共同努力下创造了辉煌的开元盛世,这一时期,大唐王朝就像现在的美国一样,引领着世界的发展,代表着世界的先进文化,也是这一时期,诗仙李白、诗圣杜甫,活跃在历史舞台上,这是文化方面的进步,他们同样创造着属于自己的辉煌。李隆基敏锐的眼睛,让他看清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他不仅能发现人才,更可以善用人才,这就是他最优秀的一点。只不过,在他晚年,由于精力不再,他的判断力也大不如前,终于招致安史之乱的爆发,这也成为唐王朝由盛转衰的标志事件。自此以后,唐王朝再也没能回到安史之乱以前的国力,一个朝代就此慢慢衰落下去,知道被朱全忠所灭,之后的五代十国,是个动荡的年代,百姓由此吃了许多苦!
这本书让我对唐玄宗李隆基有了全新的认识,受益颇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