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守法好公民演讲稿

2026-09-25演讲稿

请欣赏知法守法好公民演讲稿(精选6篇),由短范文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知法守法好公民演讲稿 篇1

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我们从小就生活在在一个法制社会中,身边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无时无刻保护着我们成长,但也不时牵制着我们的行为和想法。从一年级的品德与社会开始我们就知道遵纪守法,初中的政治课上我们开始学习法律,小时候我总认为犯罪和犯法这两个是一个意思,都会去坐牢。但我现在明白从法律角度说:犯罪是指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可能还会附带民事或者行政责任)的违法行为而犯法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只会承担民事或者行政责任。法律虽然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但他采取强制手段来保证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前些天,我在新闻频道的面对面中看到了一位超级奇葩的“犯人”他一年前的了鼻窦炎,去医院做了手术,也许是医生的技术问题,感觉一直不舒服的他向医院进行了投诉,但医院确认为手术是成功的,并组织了很多院内院外的专家会诊,并认为的确是成功的,面对事实的他,接受不了,一直坚信医院欺骗了他,他的病一定可以治好的,经过几个月的折腾,竟然得了精神综合分裂症,他开始殴打自己的母亲和妹妹,甚至拿起了榔头杀死了主治医师和CT师。最后受到了法律严重的处罚。

看完他的视频,我觉得又好笑又气人,又觉得同情或可怜他一个33岁正值活力期的男人却要送往刑场。但他的个人主义永久的出卖了他,医生的.失职一定会有医院或相关部门的法规对他的制裁。对于病人这样的群体更应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他面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高谈阔论,认为自己为社会揭穿了医院的“黑幕”,他却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与社会的谴责。俗话说的好“人生最大的悲哀就是明知道自己错了,但死不承认。”

在无情无义的法面前,我们永远是最大受益者,也是最大的维护者,我们只有努力的遵守他,他才能更加的保护我们。

法律,是一个永垂不朽的制度,法律也是国家治安的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是人们用来保护自己的武器,是监督我们的一举一动的。一个不文明的动作,一句不文明的语言,都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唱响一曲遵纪乐曲,传达一脉思法情,做一个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好公民。

知法守法好公民演讲稿 篇2

尊敬的老师和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演讲的内容是关于遵纪守法的,在这里先谢谢各位的聆听。

遵守纪律和法律一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只有遵守法律,我们才能维持社会秩序。

我不知道同学们有没有发现,在我们这边,总是遵守法律和纪律的同学们不是很多。我们不要说得太远,就说最近吧。

学校一直禁止学生从前门走过,现在呢?中午放学后,在前门的同学们仍然络绎不绝,从这样一件小事就可以体现出一些同学的素质。

还有,虽然《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明确指出,打架是不允许的。但有一次放学后我看到两个同学撞倒了一辆自行车,他们互相推脱责任,甚至后来大打出手。这个事件可以反映个别学生的道德问题。

我认为最严重的是中学生吸烟,进入这所学校的第一天,我的心充满了无限的期望,但是下课后我去了厕所,一看,满地都是烟头,这让我感到非常失望。从学生吸烟的事实,我们可以也可以看到一些学生的有着不良嗜好。

接着是周一的升旗仪式,学生们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甚至还有嚼瓜子和嚼口香糖的。我们应该知道国旗是祖国的象征,不尊敬国旗就是不尊敬祖国,从这件事不难看出一些学生的道德素质。

还有中学生去网吧玩游戏的问题,虽然网络里面的世界是美好的,但是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你能正确使用网络,它可以提高你的智力,帮助你解决问题。然而,不当使用互联网会使你跌入“网络深渊”,无法自拔。这直接反映了一些学生的自我控制问题

我们是21世纪的青年,是祖国的花朵,是人民的未来。我们必须遵守纪律和法律,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做21世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知法守法好公民演讲稿 篇3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20xx年4月26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有了法律,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在我们的日常学习生活当中,首先我们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守法。我们青少年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我们要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增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第三,在交友方面,更要增强判断力,谨慎交友,从而更好地发展自我。

同学们,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国有国法,校也有校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守法的基础。同学们平时应该认真学习并实践我校常规工作 五个方面的要求:即打造“一个阵容”,抓好升旗仪式和大课间活动,塑造学生良好精神面貌;建立“一种秩序”,即课堂秩序、课间秩序和集会秩序的文明有序;养成“一种习惯”,即语言文明,待人接物大方礼貌;坚持“一项制度”,即卫生包干区区制度,确保学校环境的整洁优美;树立“一个观念”,即遵纪守法,尊敬长辈,讲究团结,刻苦学习,做文明的南中人。

同学们,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知法守法好公民演讲稿 篇4

尊敬的老师和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如果一个人小时候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习惯,没有及时改正错误,长大后就很难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应该学习法律,了解法律,遵守法律。

然而,违反纪律在校园是常见的。一些学生认为违纪和违法是两回事,如果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大不了被扣一些分。

其实,这个想法对自己很不好。因为习惯会变自然,以后出到社会,恐怕会做一些违法的事情,违纪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如果在小的时候就开始小偷小窃,随着时间的流逝,你可能就会养成了“偷”的习惯,长大后就有可能越偷越大。

一些学生认为,要追求个性化,如果讲纪律就会失去自由,要自由就不应该让纪律约束到自己,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我们每个人要知道,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儿在天空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里游泳,它们是自由的。但是如果把鸟放进水里,把鱼从水里拿出来,那么它们不仅不会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去。

人们可以自由地走在路上,但是如果你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被车撞倒,你就会失去走路的自由。

假如学校没有校纪校规,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如何保障?国家、社会都要求我们懂得法律,遵守法律。

遵纪守法,要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们相处融洽,沉着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知法守法好公民演讲稿 篇5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们应做到以下两点:

一、勿以恶小而为之

刘备去世前告诉其子刘禅说:“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唯贤唯德,能服于人。”目的是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好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了大事。所以,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则“足以乱国家”。放眼今天,又何尝不是呢?

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个犯错误,也往往是从并不起点的小事开始的。俗话说“小时偷针,大了偷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坏事虽小,但它能腐蚀一个人的灵魂,日积月累,就会从量变导致质变,最后就会跃进犯罪的泥坑,成为可耻的罪人。有些学生平时不注意自己的道德修养,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一身坏习气:迟到、旷课、泡网吧、吹口哨、相互打骂、讽刺,甚至结交一些社会痞子,向同学敲诈要钱;有的甚至去小偷小摸;还有的因为与同学有些矛盾,就纠集一帮人打群架。同学们不要认为这是区区小事,如果我们若闻,不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防薇杜渐加以改正,依然我行我素的话,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就会发展到违法行为,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学生现在的一些行为已经得到了违法的地步,比如盗窃同学财物、收取保护费等,只是因为你们年龄尚小,没有进行刑律追究而已,一旦继续下去,必将受到严厉制裁而毁了前程,那时再痛心疾首后悔晚矣。

二、勿以善小而不为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件好事可以看出一个人高尚纯洁的心灵。小事是大事的基础,大事是小事的累积,轻视一件件平凡的好的小事,就不会做出伟大的事情。轻视一滴水就不会有有浩瀚的海洋。轻视一棵树,就不会有茂密的森林。轻视一砖一瓦,就不能盖好高楼大厦。千百年来,古人有许多强调“做小事”重要性的名言警句: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垒土成山,纳川成海,积善成德。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如果一个坚持做好事而不做坏事,那么,他必然会得到社会的尊重,人民的赞扬。一次关灯,一句善语,一次让座,一个微笑,都是对公共利益的贡献。小小的善举,举手之劳,并不需要我们付出很多,却能换来谅解、和睦、友谊,为社会做点事,为他人做点事,为自己做点事,美好的生活在大家的点点滴滴中创造,在持之以恒中延伸。

请留意你的行动,因为行动能变成习惯,请留意你的习惯,因为习惯能成为性格,请留意你的性格,因为性格能决定你的命运。小与大是相对的,但善与恶却是绝对的,再小的善也是善,再小的恶也是恶。善是一种循环,恶也是一种循环,让我们始终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知法守法好公民演讲稿 篇6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暖在心头,当黄昏的末一丝晚霞象我招手,时间便又匆匆而去。今天,我的心情有些沉重,因为小伟的故事让我震惊,让我心痛。

小伟——XX省一个9岁的小学生,他非常想拥有一本《十万个为什么》,当他高高兴兴地问求妈妈的时候,妈妈却用“考上了第一就买,考不上就比买”而冷冷地回答了他。因为他从未考过第一,想看这本书了。于是他作出了一个荒唐的决定:敲诈邻居74岁的王奶奶。他曾两次把纸条夹到王奶奶家的门缝里,声称不拿出100元钱,就让她家死光!大家可以想象得到: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会是怎样的惊恐、焦虑与不安。很快,这个9岁的敲诈者便被警察抓捕归案。

同学们:听完了这个故事,你有何感想呢?也许你会气愤地说:“应送他去少年管教所”,也许你会平淡地说:“孩子小,一个玩笑而已”也许你会怨恨说“是***妈不恰当的爱而激他犯错”,也许你也会理智地说:“是因为他缺乏法律意识而自酿苦果”。是啊,我们每个人在成长的历程中都难免会犯错。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如何面对。及时改正,我们仍是好孩子,但若执迷不悟,一错再错,就会葬送前程甚至生命。所以亲爱的同学们:错与不错只是一念之差。守法与犯罪也只是一步相隔。同学们,当冲动袭来,告劝自己:冲动是魔鬼。一个意念可能导致你犯罪,一个想法可能会让你一生流泪。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铭记法的威严与壮义。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审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有人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猜毁他人信件,诬陷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品乘车船,哄卖假药,坑害他人时等等。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家人吗?古人曾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人生就像一次旅行,你能要求生命的列车稍微停留,它只能向着坚定的终点飞驰,看,这生命的列车奔驰起来是那么洒脱,那么富有运动的美感,而它一旦到了终点,就只能永远的凝滞在时间之旅的某一站了……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秉持心中的利剑,共同描绘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