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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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1
20xx年的烟花爆竹方面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以生产企业的第三轮行政许可换证为契机,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并依靠设计、评价机构对我区的4家烟花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设计和安全评价,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危险及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水平,同时在此行业中广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并将乡镇的烟花爆竹经营逐步纳入监管范围。将工作重点放在强化日常监管上,全面开展计划行政执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烟花爆竹长效安全机制,从制度上、机制上增强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的能力。
(一)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的许可工作
我们将此工作列为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下发了相配套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烟花爆竹股)》、等规范性文件并在网上公开,敞亮了许可的条件、程序和必须提供的资料,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把高危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准入控制。控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目前全区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3家,零售经营户90家。
(二)强化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建设
借第三轮行政许可的契机,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采用钢筋混泥土结构,依靠设计、评价机构对我区的4家烟花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设计和安全评价,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危险及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强制性地进行安全生产三级达标建设,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改进生产工艺,采用空筒插引-装药-封口的.生产方式,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三)注重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湖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xx年培(复)训工作,我们于20xx年x月组织全区的各乡镇烟花爆竹预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和各生产厂家与经营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市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与我们联合组织的培(复)训。
(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凡上级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己学习,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五)创新日常监管检查方式
一是强力推动烟花爆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健全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投入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及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完善、提升安全生产设施。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将湖南省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的七项规定其纳入日常执法检查范畴。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根据《省安监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安监函[20xx]92号)及怀安监烟花函[21xx]34号精神,督促有生产企业的乡镇街道,切实落实生产安全派驻员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确保企业不带隐患不违规违章组织生产,从严查处“四超二改”。
(六)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xx]80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怀化市深入开展烟花爆竹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共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网点380户,查处边整改边生产的违规行为1次,查处无证经营“三无”产品,非法贮存等经营(零售)网点1户,对部分堆放混乱、店面超量、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七)存在的不足
一是监管力量薄弱。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二是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非法经营活动时有发生。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持续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的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由于利益的驱使,非法经营活动依然存在。
三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我区地处五省周边的的中心地,交通和区位优势明显,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从业人员的素质仍需提高。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市烟花爆竹销售公司加快施工进度,加快整顿提升完成三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抓紧申报验收。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复)训工作,严格控制零售点的数量和安全条件,做到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三是严格执法,重点在“打非治违”、“四超两改”和企业内部的环境治理上下功夫。
四是推动行业公司化经营,借助明年换证之机,将城区零售经营户与销售公司签订的供销协议作为零售经营户换证的必备条件之一,解决库存压力。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2
为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维护管理区社会稳定,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不断强化对烟花爆竹的监管,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自治区、市、管理区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管辖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召开了关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同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为切实做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工作,我局根据实际,明确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成立了乡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设立了办公室主任,配备了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按照条块责任分工的原则,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
二、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为抓好开展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责任制,我局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健全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组织网络。我局成立了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监管工作,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逐级明确责任分工。
三、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对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重要性的认识。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加强烟花爆竹监管,规范运营行为,维护交通安全有序,确保节日的安全,是我局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我局以高度的制止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人为本,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管理职能的'作用,强化烟花爆竹运输监管力度,确保烟花爆竹的安全运输。根据各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我局按照责任分工,开展了拉网式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大检查活动。具体措施如下:一是明确公交场站、交通车站禁放区范围,确定责任单位,并监督其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做
好重要时期、重点时段的值守与应急工作。二是部署责任单位在禁放区及周边,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禁放标识、设置宣传栏等形式主动向群众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并加强对旅客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车的宣传与检查。三是严格烟花爆竹运输资质审核,重点对烟花爆竹配送人员及车辆资质进行审查,严厉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四是积极参与联合检查综合执法活动,配合公安部门对进京车辆进行24小时盘查,严禁非法、劣质烟花爆竹流入辖区。五是做好重点时段的检查、巡查,加强安全监管和值守,做好随时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及时报道“打非”活动工作动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工作,做到人所周知;
2、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及时反馈和上报;
3、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4、要坚持每周零报告制度的落实,明确到人,把基础工作做好;
5、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打击力度,特别是运用科技手段净化“打非”工作,深挖非法生产和非法营销户的进货渠道、商品流向,彻底切断其产业链条;
6、配合管理区安监局开展批发企业烟花爆竹硫酸钾含量监测工作;
总之,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中,我局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消除了事故隐患,但离上级各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管理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管理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3
20xx年春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实施《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及市安委办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20xx年宁波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配合市安监部门狠抓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经营户的安全管理、执法打非等各个环节工作措施的落实,我市实现了“零事故”工作成效,使全市人民渡过了一个祥和喜庆、平安欢乐的新春佳节。现就20xx年我局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重视宣传,广泛发动。
市局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广泛组织动员全局力量加入到宣传工作中。一是刻录市安委办制作的烟花爆竹宣传光盘下发各县(市)、区局进行同步宣传。二是联系广告媒体开展宣传。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在全市LED广告屏、户外广告牌在黄金时间不间断播出宣传片和宣传提示标语。三是在市局机关大厅、行政审批大厅的显眼位置摆放宣传资料,对过往办事人员及机关干部进行“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进行宣传。四是在市局综合信息网发布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通告。同时将宣传印刷资料发至市局机关各处室,形成市局各条线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统一宣传氛围。
二、突出重点,各尽其职。
永康“119”烟花爆竹事故通报后,市局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进行了紧急宣传,要求各地要组织人员联合地方乡镇街道、安监部门开展检查活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无证或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要按照“先照后证”原则,在第一时间抄告当地安监部门,并配合做好查处取缔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经营户依法经营;引导消费者理性购买。从安全、环保的角度,建议全系统干部及家人不买不放或少买少放烟花爆竹,杜绝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
三、联合督查,打击非法。
1月11日,我局派员配合安监局陪同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督查小组去慈溪实地督查,查获一家非法经营户并责令改正。12日,市市场监管局副书记副局长朱德人带队,联合市安监局及市消防支队工作人员组成的第四督查组,对鄞州和奉化两个地区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进行了实地督查。同时,听取了当地政府的相关工作报告,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反馈,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奉化市场监管局配合当地安监部门对土特产日杂有限公司的烟花爆竹仓库的过期产品进行了查处,并做了妥善处理。同时,配合安监部门对全市批发单位的仓库进行全面清理排查,严禁过期产品流入零售市场,造成安全隐患。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4
为在春节期间给广大群众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休闲环境,做好春节期间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确保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我局按照市、区府有关工作要求,根据《西城区20xx年春节烟花竹安全管理实施工作意见》、《西城区园林市管理中心春节期间烟火燃放应急保障工作方案》和区烟花办工作部署,认真周密组织节日期间燃放保障工作,各级领导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检查、巡视和信息沟通,有力地保障了春节期间烟花燃放安全,所管辖的公园、绿地未出现任何事故和绿地损坏现象。
一、局领导高度重视
局领导带头把做好春节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当成头等大事,xx月xx日局领导和区园林市管理中心召开烟花竹安,对相关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由局领导和中心领导带头值班;二是加强重点区域防控,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三是加强沟通信息。按照《西城区园林绿化局春节期间烟火燃放应急保障工作方案》的'要求,在重点时段,各基层单位领导小组组长坐阵指挥安全保障工作,主要领导上岗待命,部署辖区内重点地段的巡查力度,各基层单位都积极行动起来,保障安全无事故。
二、加强值班制度
xx月xx日在局办公室召开春节期间值班人员会议,详细部署值班制度,要求做到人员到位、设施到位、措施到位,把值班方案做细、做全。春节期间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带班时不得外出活动。值班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按要求处理值班事项,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每天下午4:00之前分别向区府应急办报送春节期间安全应急保障信息报送表和向市园林绿化局防控野生动物疫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值班情况,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安全保障措施
认真做好各项预防工作特别是对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的天气情况预先做好安排,固定对管树木、绿地、苗木等浇水,保证了植物生长及景观效果,并加强修剪、清理死树枯枝等工作,确保管护范围内植物的长势良好。同时在重点保障时段、禁放区域加强看护。易燃易物品清理按照责任分区在节日期间每天有专人负责,确保保障及时清运。同时根据除夕保障工作经验,调整部分应急保障物资的设置与储备,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始终保持通畅,物资调运能够做到方便、有序,保障了应急工作快速、高效进行。
四、完成的工作
春节期间,我局园林保障工作正常进行。共计:领导带班14人次,出动2718人次,出动车次202次,检查地块个数1496块。所管辖的公园、绿地未出现任何事故和绿地损坏现象。圆满完成了园林绿化局春节期间安全保障工作。
新的一年,做好园林绿化建设工作,是实现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我们要紧抓创建“世界城市示范区”的战略机遇,立足新定位、把握新优势,切实着眼于区情实际来谋划与推动全区绿化美化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荣誉感,振作精神,把握机遇,创新进取,不断推动园林绿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西城区实现世界城市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5
为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xxx县安委会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而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呵护全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乡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 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觉性,降低事故发生的机率。
三、 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办牵头,乡属各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针对我乡实际,今年我乡对各烟花爆竹经营商店进行4次日常检查,检查内容: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3、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4、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经检查,我乡无经营烟花爆竹的店面,只有部分小商店买一些小擦炮。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6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最大限度地消除治安隐患,切实维护春节前后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保障全乡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景谷县公安局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集中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景谷派出所将此次专项行动积极向景谷乡党委政府汇报,得到了景谷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景谷乡政府根据景谷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成立了打击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的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在景谷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景谷派出所在打击和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中,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不断规范经营行为
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最火爆的时候,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发时段,为了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景谷派出所民警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情况的巡查力度,并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燃放重要地段的消防力度,随时处置突发事件。景谷派出所民警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对对重点地段进行重点盯防,一旦发现事故苗头,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
三、加大宣传力度、落实举报制度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景谷派出所民警联合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赶集日”等有利时机,把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危害程度进行深入的宣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认真向烟花爆竹销售点及商业网点的从业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使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并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各个村组和农户家中。二是加大对烟花爆竹奖励举报宣传力度,借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并设立了一部专用的举报电话,使奖励举报办法家喻户晓。
截至目前,景谷派出所出动警力24人次、协警人员11人次,警车11辆次,检查烟花爆竹销售零售点5家,共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掀起了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宣传攻势。通过广泛深入宣传,使群众了解危爆物品的危害,增强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坚决遏制此类事故、案件的发生,
春节期间,景谷乡辖区内无因烟花爆竹引起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