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2026-09-02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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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1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按照《大城县中秋国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商务局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假冒酒、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和酒类市场安全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肉类食品安全整治,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为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我局根据本县实际情况,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

1、全面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提升整体水平。

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厂各项管理制度。我局根据《河北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自9月12日起利用一周时间对各厂进行重新整改。督导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按照省商务厅下发的《生猪定点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本》,结合经营实际,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生产和管理。

对全县四个生猪屠宰企业实行重点监控,派驻执法人员全程监控屠宰过程,提高肉品检验工艺,确保合格肉品出场。其次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把握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全县外来肉品逐一核查,查来源、查手续、查资质,杜绝不合格肉品进入我县。针对当前瘦肉精问题,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标志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不法屠宰企业低价倾销劣质猪肉现象。我们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肉品品质检验相关证章制作式样的通知》和省厅下发的《关于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审批,强化肉品品质检验标志管理的通知》,对在我县经营的雨润、众品、千喜鹤、双汇等外阜肉实行备案管理,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备案标准提供相关材料,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质量标准,规定生猪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的条件,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我局对我县肉品批发市场9家经销摊点进行了检查,按规定与各摊位签订销售协议,实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管理制度。与此同时我局对以上4种品牌的代理商提出了要求,禁止其销售的肉品摆摊销售,必须配备冷鲜柜储藏销售。目前我县肉品市场趋于正常,市场肉价稳定,质量安全。

建立完善屠宰环节统计台帐制度和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督导所有定点屠宰厂,必须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台帐格式,如实填写相应内容,建立起从生猪进厂到肉品出厂各个环节的质量责任可追溯制度。

2、集中力量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

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安全,商务局整合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检查的频度和力度,形成并保持对违法违规屠宰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农贸批发市场和乡村的私屠滥宰进行重点整治,两节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4部,执法人员20余名,在坚持每日巡查的同时,集中力量开展了2次大规模行动,检查销售摊点120家,定点厂4个,共查处私宰案件2起,没收非法肉品40余斤。通过近期的集中治理,我县县城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分别达到100%和95%,对私屠滥宰查处率达到100%,对生产注水肉病害肉查处率达到100%,有效的遏制劣质肉、问题肉流入市场,确保两节期间广大消费者的食肉安全。

二、强化监管,抓好酒类市场整顿

商务局根据我县酒类流通的实际情况,明确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严格管理的理念,以深入惯彻《酒类流通营理办法》和两个规范为核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保证酒类消费安全。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行为。具体工作中我们搞好3个结合,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确保人们喝上放心酒。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行为。

两节期间我们采取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明确了全县重点打假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牌,对假冒伪劣易发区和重点门店进行跟踪监管,同时延伸工作触角扩大检查范围,在重点抓好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向饭店、农村小卖部扩展,发现一处打击一处。近期查获假冒酒案件4起,查扣假冒就14箱,涉及二锅头、五粮醇等品牌。

对全县所有酒类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大规模普查,摸清酒的来源、品种、有关证照,分类排队登记造册,为规范其经营行为,同时我们全面清理无证经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对乱进货、乱承销、明零暗批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期间共办理酒类零售证近30个,处罚无证经营户6个。

为深入贯彻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我们严格执行酒类随附单制度,规范酒类流通渠道,抓好酒类产品从批发到零售每个环节,真正实现酒类产品溯源保真。我局于9月2日对盛泰超市、城区12个名烟名酒店酒类销售专柜随附单执行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抽查了20多个品牌,16家供货商,未发现问题。

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暑期啤酒市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啤酒市场无证经营、明零暗批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啤酒的行为,同时重点检查生产、销售企业生产、销售的啤酒存在使用超过“b”字瓶安全使用期限的啤酒和非“b”字瓶的啤酒。一个多月来共出动酒类执法人员40多人次,检查制售酒类经营户6户,查处酒类违法违规案件2件,包括金威、燕京两个品牌,没收啤酒200件。

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商务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寻找不足,按照“标本兼制、着力治本”的方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这项工作向纵深开展,确保让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安全、放心、快乐、祥和的中秋。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2

为认真贯彻市食安委办《转发省食安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

为确保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我局主要做了以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由分管领导带队,以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小摊点、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和农家乐为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建立档案情况;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及执行情况;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等。检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80家,学校食堂12户,农家乐2户,下发监督意见书7份,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

二是对全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服务水平,确保操作规范,不出任何问题。活动期间共培训从业人员124名。

三是进一步加大餐饮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餐饮食品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

通过检查,切实规范了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严把饮食入口关,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集中检查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餐饮单位负责人法律意识不强,未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资质证明文件,进货台帐记录不规范、票据保存不完整,环境卫生不整洁,个别单位无必要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个别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问题。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3

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结合严厉打击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确保了节日期间海岛人民和上岛游客的饮食安全。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及早部署,加强督查

食安办发及时印发了关于《关于加强20xx年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长食安办发[20xx]23号),对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针对节日消费特点,着重加强油、肉类、蔬菜、酒类、饮料、月饼等重点品种的监管。9月22日上午,县政协杨瑛副主席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在相关部门领导的陪同下,对我县《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视察。9月29日,县委书记郝明在县政协关于视察《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政协信息》(第7期)上就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国庆将至,请加强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的检查工作;另,各类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也请继续认真抓好,确保万无一失。”9月29日,县政府代县长陈广胤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以及发改、商务、农林、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等单位领导的陪同下,对国庆食品市场进行了视察。陈县长一行先后视察了君健长海商场、紫枫超市、新万达超市等单位,对粮油、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蔬菜、饮料、调料、糕点、儿童食品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询问。在商场、超市,陈县长详细询问了各种食品的供应和物价情况,并要求各企业加强责任意识,强化企业自律,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确保食品安全;要求各监管部门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切实加强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食品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确保节日期间广大群众饮食安全,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明确重点,强化监管

农林、海洋渔业、经贸、工商、卫生、质监等监管部门都能够认真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农林部门加强生猪宰前宰后检疫工作,确保猪肉安全。质监部门以豆制品、肉制品以及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着重加强了食品小作坊的专项检查工作。卫生部门着重加强了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和渔家旅店等监管。工商部门充分发挥基层站所健全的优势,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个乡镇村屯,深挖细究,彻底清查,不留死角。“两节”期间,各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49人次,出动车辆20台次,检查单位368户次,检测总批次335批次,合格率98.81%,查处违法行为1处,立案1起,罚款0.2万元。

三、广泛宣传,加强防范

在强化市场监管的`同时注重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保护意识,营造食品安全工作浓厚氛围。一是利用长海政府门户网站,加强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报道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加强在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中的宣传培训。

为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县食安委办公室认真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及信息通报和首报负责制等各项制度。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均能积极配合,认真安排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信息通报等工作,保证“两节”期间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了全县食品安全无事故。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4

按照《大城县中秋国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商务局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假冒酒、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和酒类市场安全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肉类食品安全整治,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为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我局根据本县实际情况,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

1、全面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提升整体水平。

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厂各项管理制度。我局根据《河北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自9月12日起利用一周时间对各厂进行重新整改。督导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按照省商务厅下发的《生猪定点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本》,结合经营实际,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生产和管理。

对全县四个生猪屠宰企业实行重点监控,派驻执法人员全程监控屠宰过程,提高肉品检验工艺,确保合格肉品出场。其次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把握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全县外来肉品逐一核查,查来源、查手续、查资质,杜绝不合格肉品进入我县。针对当前瘦肉精问题,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标志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不法屠宰企业低价倾销劣质猪肉现象。我们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肉品品质检验相关证章制作式样的'通知》和省厅下发的《关于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审批,强化肉品品质检验标志管理的通知》,对在我县经营的雨润、众品、千喜鹤、双汇等外阜肉实行备案管理,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备案标准提供相关材料,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质量标准,规定生猪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的条件,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我局对我县肉品批发市场9家经销摊点进行了检查,按规定与各摊位签订销售协议,实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管理制度。与此同时我局对以上4种品牌的代理商提出了要求,禁止其销售的肉品摆摊销售,必须配备冷鲜柜储藏销售。目前我县肉品市场趋于正常,市场肉价稳定,质量安全。

建立完善屠宰环节统计台帐制度和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督导所有定点屠宰厂,必须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台帐格式,如实填写相应内容,建立起从生猪进厂到肉品出厂各个环节的质量责任可追溯制度。

2、集中力量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

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安全,商务局整合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检查的频度和力度,形成并保持对违法违规屠宰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农贸批发市场和乡村的私屠滥宰进行重点整治,两节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4部,执法人员20余名,在坚持每日巡查的同时,集中力量开展了2次大规模行动,检查销售摊点120家,定点厂4个,共查处私宰案件2起,没收非法肉品40余斤。通过近期的集中治理,我县县城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分别达到100%和95%,对私屠滥宰查处率达到100%,对生产注水肉病害肉查处率达到100%,有效的遏制劣质肉、问题肉流入市场,确保两节期间广大消费者的食肉安全。

二、强化监管,抓好酒类市场整顿

商务局根据我县酒类流通的实际情况,明确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严格管理的理念,以深入惯彻《酒类流通营理办法》和两个规范为核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保证酒类消费安全。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行为。具体工作中我们搞好3个结合,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确保人们喝上放心酒。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行为。

两节期间我们采取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明确了全县重点打假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牌,对假冒伪劣易发区和重点门店进行跟踪监管,同时延伸工作触角扩大检查范围,在重点抓好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向饭店、农村小卖部扩展,发现一处打击一处。近期查获假冒酒案件4起,查扣假冒就14箱,涉及二锅头、五粮醇等品牌。

对全县所有酒类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大规模普查,摸清酒的来源、品种、有关证照,分类排队登记造册,为规范其经营行为,同时我们全面清理无证经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对乱进货、乱承销、明零暗批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期间共办理酒类零售证近30个,处罚无证经营户6个。

为深入贯彻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我们严格执行酒类随附单制度,规范酒类流通渠道,抓好酒类产品从批发到零售每个环节,真正实现酒类产品溯源保真。我局于9月2日对盛泰超市、城区12个名烟名酒店酒类销售专柜随附单执行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抽查了20多个品牌,16家供货商,未发现问题。

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暑期啤酒市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啤酒市场无证经营、明零暗批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啤酒的行为,同时重点检查生产、销售企业生产、销售的啤酒存在使用超过“b”字瓶安全使用期限的啤酒和非“b”字瓶的啤酒。一个多月来共出动酒类执法人员40多人次,检查制售酒类经营户6户,查处酒类违法违规案件2件,包括金威、燕京两个品牌,没收啤酒200件。

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商务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寻找不足,按照“标本兼制、着力治本”的方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这项工作向纵深开展,确保让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安全、放心、快乐、祥和的中秋。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5

为认真贯彻市食安委办《转发省食安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

为确保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我局主要做了以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由分管领导带队,以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小摊点、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和农家乐为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建立档案情况;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及执行情况;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等。检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80家,学校食堂12户,农家乐2户,下发监督意见书7份,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

二是对全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服务水平,确保操作规范,不出任何问题。活动期间共培训从业人员124名。

三是进一步加大餐饮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餐饮食品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

通过检查,切实规范了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严把饮食入口关,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集中检查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餐饮单位负责人法律意识不强,未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资质证明文件,进货台帐记录不规范、票据保存不完整,环境卫生不整洁,个别单位无必要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个别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问题。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6

按照《大城县中秋国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商务局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假冒酒、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和酒类市场安全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 加强肉类食品安全整治,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为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我局根据本县实际情况,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

1、全面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提升整体水平。

(1)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厂各项管理制度。我局根据《河北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自9月12日起利用一周时间对各厂进行重新整改。督导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按照省商务厅下发的《生猪定点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本》,结合经营实际,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生产和管理。

(2)对全县四个生猪屠宰企业实行重点监控,派驻执法人员全程监控屠宰过程,提高肉品检验工艺,确保合格肉品出场。其次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把握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全县外来肉品逐一核查,查来源、查手续、查资质,杜绝不合格肉品进入我县。针对当前瘦肉精问题,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标志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不法屠宰企业低价倾销劣质猪肉现象。我们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肉品品质检验相关证章制作式样的通知》和省厅下发的《关于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审批,强化肉品品质检验标志管理的通知》,对在我县经营的雨润、众品、千喜鹤、双汇等外阜肉实行备案管理,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备案标准提供相关材料,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质量标准,规定生猪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的条件,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我局对我县肉品批发市场9家经销摊点进行了检查,按规定与各摊位签订销售协议,实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管理制度。与此同时我局对以上4种品牌的代理商提出了要求,禁止其销售的肉品摆摊销售,必须配备冷鲜柜储藏销售。目前我县肉品市场趋于正常,市场肉价稳定,质量安全。

(3)建立完善屠宰环节统计台帐制度和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督导所有定点屠宰厂,必须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台帐格式,如实填写相应内容,建立起从生猪进厂到肉品出厂各个环节的质量责任可追溯制度。

2、集中力量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

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安全,商务局整合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检查的频度和力度,形成并保持对违法违规屠宰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农贸批发市场和乡村的私屠滥宰进行重点整治,两节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4部,执法人员20余名,在坚持每日巡查的同时,集中力量开展了2次大规模行动,检查销售摊点120家,定点厂4个,共查处私宰案件2起,没收非法肉品40余斤。通过近期的集中治理,我县县城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分别达到100%和95%,对私屠滥宰查处率达到100%,对生产注水肉病害肉查处率达到100%,有效的'遏制劣质肉、问题肉流入市场,确保两节期间广大消费者的食肉安全。

二、强化监管,抓好酒类市场整顿

商务局根据我县酒类流通的实际情况,明确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严格管理的理念,以深入惯彻《酒类流通营理办法》和两个规范为核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保证酒类消费安全。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行为。具体工作中我们搞好3个结合,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确保人们喝上放心酒。 12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class="">

(1)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行为。

两节期间我们采取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明确了全县重点打假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牌,对假冒伪劣易发区和重点门店进行跟踪监管,同时延伸工作触角扩大检查范围,在重点抓好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向饭店、农村小卖部扩展,发现一处打击一处。近期查获假冒酒案件4起,查扣假冒就14箱,涉及二锅头、五粮醇等品牌。

(2)对全县所有酒类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大规模普查,摸清酒的来源、品种、有关证照,分类排队登记造册,为规范其经营行为,同时我们全面清理无证经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对乱进货、乱承销、明零暗批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期间共办理酒类零售证近30个,处罚无证经营户6个。

(3)为深入贯彻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我们严格执行酒类随附单制度,规范酒类流通渠道,抓好酒类产品从批发到零售每个环节,真正实现酒类产品溯源保真。我局于9月2日对盛泰超市、城区12个名烟名酒店酒类销售专柜随附单执行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抽查了20多个品牌,16家供货商,未发现问题。

(4)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暑期啤酒市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啤酒市场无证经营、明零暗批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啤酒的行为,同时重点检查生产、销售企业生产、销售的啤酒存在使用超过“b”字瓶安全使用期限的啤酒和非“b”字瓶的啤酒。一个多月来共出动酒类执法人员40多人次,检查制售酒类经营户6户,查处酒类违法违规案件2件,包括金威、燕京两个品牌,没收啤酒200件。

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商务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寻找不足,按照“标本兼制、着力治本”的方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这项工作向纵深开展,确保让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安全、放心、快乐、祥和的中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