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执法个人工作总结

2026-09-03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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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执法个人工作总结 篇1

一、加强领导,强化农资质量监管。

年初,我局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农资打假护农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春耕期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把领导精力和执法力量集中到春耕生产上来,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打假行动,确保了我县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二、营造氛围,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农业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全县开展宣传周活动。积极采取广播、电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受理投诉举报电话、组织现场咨询等方式,围绕“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这一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并利用乡镇墟日,深入到夏茂镇、富口镇、青州镇、高砂镇、大洛镇等地,为当地农民现场解答相关的农业生产技术问题、农资识假辨假、如何拔打投诉举报电话及如何科学选购农资产品等知识。在宣传周期间共发放 “识别伪劣农药、化肥、种子、兽药简易方法”宣传册;“动物防疫法”及“禽流感防疫”宣传图片;“农业155服务典型事例”及“农业155专家咨询手册”等资料19000多份,展示假伪农资产品12个样,已接受农民咨询问答800多人次,切实增强了农民的维权意识,提高了农民科学选择、使用农资水平。

三、整合力量,加大力度,清查和整顿农资市场。

按照上级农业部门全年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等农资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是从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加强制度建设四个方面入手,严把生产、流通和使用三个关口,上下联动,打假扶优,对城区及12个乡镇的农资生产、经营、使用三个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并结合关键农时,重点加大对本县区农资批发市场和乡、村农资集散地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在产品标签、产品质量、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狠抓种子、农药、疫苗等重点品种的监管。依法认真开展“五查”行动,积极配合春季农业中心工作,开展肥料、兽用生物制品等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搞好禽流感防控工作。目前,全县已出动执法人员305人次,检查农资市场53个次,检查农资经营企业77个次,完成兽药经营许可证换证24本,查处违法农业案件38起,查获违法种子30公斤,伪劣农药935公斤,不合格兽药420公斤,涉案货值共达8.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达30.53万元。

四、结合开展“餐桌污染”治理工作,建设“农产品放心工程”。

积极配合工商、质监、环保、卫生等部门,开展种养业农产品污染治理工作,主要从抓好两个方面工作入手,一是控制源头,认真监管,做到三查:即查使用农药情况,制止使用高、剧毒和高残留的农药在蔬菜水果上的应用;查饲料有无添加违禁药品,现共查了10种饲料和添加剂;查兽药有无销售违禁药品。二是做好宣传工作,规范使用药品,深入基地宣传用药的规范和程序,利用墟日下乡宣传如何防止农业污染等知识讲座达6场,发放《国家禁止在蔬菜、水果、茶叶使用的农药》宣传单1000多份,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出台,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熟读法律条文,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对农产品加强监督检查,更加有效地保证我县农产品消费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构建执法调解平台,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本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认真做好涉农纠纷的调解工作,逐步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开展调解工作宣传,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机制,整合工作力量,把农业事故纠纷化解在基层,努力减少刑事、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真正做到为民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全发展。1—6月份,我局共接待来访群众75人次,受理农民投诉案件15起,其中:种子质量纠纷3起、肥料质量纠纷1起、农药质量纠纷2起、农业生态环境纠纷8起、兽药举报1起,调解办结14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协议赔偿农民损失27.9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08万元,取得较好的成效,受到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好评。

农业执法个人工作总结 篇2

第三季度,我队在县农业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服务三农,在农药、化肥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为切实加强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做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留岗,否则待岗学习。通过学习培训,合格率达到了100%,加强了执法队伍的法制建设,提高了执法水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农业执法工作的需要。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建立健全了执法岗位责任制和两错责任追究制及廉洁从政制度、报告制度、备案制度、文明执法制度、学习培训制度等,并且实行岗位责任制,专人专责,划分区域,派专人分包重点乡镇,并且经常联系沟通,将本区域内日常工作互相交流,重大案件及时上报,做到了点面结合,不留死角。要求执法人员签定责任状,对因工作不到位,出现问题的将严厉追究执法人员责任。

二、重点工作

突出抓好重点市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的查处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对规模较大的农资批发市场坚持长期监管,对各乡镇小经营门市进行拉网式检查,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同时,认真完成局交办的项目建设任务。

(一)、加大标签查处力度,确保标签规范。

7月份组织全队职工对全县范围内的农药经营门市进行标签抽查,并及时整理上报。共抽查标签262个,对不合格的22个农资品种进行了登记保存,劝退、责令改正了8个品种,禁止经营13个品种。

(二)加强市场监管。

坚持“高毒农药全面查,农药标签重点查,产品质量经常查”的指导思想,在用药高峰期,集中查处五种违法行为:即生产、经营未经登记和假冒登记的农药产品、制售假劣及禁用农药、标签不规范的农药产品。结合市场检查,以除草剂为重点对标签不合格的常规农药产品、以肥代药的生长调节剂进行查处,并严厉查处含有五种有机磷的复配农药及高剧毒农药和杀鼠剂,加强蔬菜农药残留监管,确保农民用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对在低毒农药特别是蔬菜用药中掺杂高毒农药和国家禁、限用农药的,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第三季度,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车辆50辆次,查获不合格农药0.8吨,查处违法案件48起,其中修改标签内容案件21起,无农药登记证号案件2起,以肥充药案件12起,无证经营案件14起,共处罚款6万元,有效打击了不合格农药经营行为。

(三)加强秋季化肥市场的专项整治力度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对本县域的肥料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以复混肥、有机肥、微生物肥以及叶面肥料为重点,集中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行为:生产、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有效成份或含量与批准登记的内容不符;转让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标签不规范等。对违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农业法律、法规的不法经营行为,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使农民真正用上优质放心肥。年执法人员20人次,车辆10辆次,查处无肥料登记证案2起,不合格化肥46吨,共处罚款0.6万元。

(四)农资经营人员的大培训

为了规范农资经营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水平,进一步摸清底子,我队决定从9月份开始,利用半年时间对全县所有的农资经营户进行一次大培训,其目的.是为了提高经营人员守法意识和经营水平,使每个经营人员达到精通业务、掌握法规、热情服务的目的。凡培训合格的发给培训合格证和上岗证和农资登记备案证,不合格的将通过工商部门取消其经营资格。现已完成石潭、南坊、叱干三乡镇126户农资经营人员的登记工作,择期将集中进行培训。这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计划到年底,对全县所有的农资经营人员全部培训完。

(五)成功处理了三起药害事件

一起是叱干镇西马庄果农高继春12亩事件,经过我们多方努力,给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6万元;一起是赵镇文家河刘小明 等22户果农80亩果园药害事件,给果农挽回损失6万元,一起是昭陵下玉兰崔祖元等4户果农8亩果园药害事件,在果业局处理无果的情况下,经过我队同志的艰辛努力,最终给群众挽回损失0.7万元。这三起事件共给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3万元,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存在问题

1、农业执法基础设施薄弱,执法手段落后,缺少必需的快速检测检验设备及取证设备,尚未实现办公自动化。

2、对流动摊点摊贩的监管还存在盲区,有些经销商隐蔽性较强,对我们的执法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

四、第四季度工作安排

1、继续搞好农资经营人员的大培训,计划到年底全部培训完毕。

2、继续开展化肥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

农业执法个人工作总结 篇3

今年,我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20xx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督工作要点》的精神,组织精干力量,强化源头治理、狠抓专项整治、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为重点,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确保了全市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一、制定方案,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农业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20xx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和《20xx年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保证了农资打假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地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活动:全局共出动宣传人员108人次,开展咨询活动10场次,接待咨询群众20xx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5000余份,制作宣传板报3块,组织优质农资展销1000公斤,金额4万多元。通过大力宣传引导,进一步普及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提高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人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营造了专项整治活动良好社会氛围。

三、源头治理,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

一是开展农药经营主体清查。组织力量对主体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建立详细档案记录,资质条件不符要求的经销商责令限期整改,净化了农药市场秩序。二是严格农资批发环节产品备案审核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农业执法大队严格审查进入我市销售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严把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关,问题产品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退回改正。通过监管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杜绝了违规农资产品进入流通领域,有效遏制了违法经营行为。三是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主要有农资经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贷查验制度、进销贷发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禁销禁限用高毒农药制度、过期未失效农药专柜销售制度等,通过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经营者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四、强化监测,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为使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切实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农业执法大队制定详细的农资质量抽检计划,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密度,防止了不合格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从市场抽送检农药样品15个、肥料样品20个,并对质量不合格产品依法予以查处,杜绝了假劣农资坑农害农。

五、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农资违法行为

农业执法人员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以是否经营假劣农资、未审定(登记)农资、标识标签不合格农资及禁、限用农资等为重点,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及网点实行拉网式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保证农资市场监管不留盲区死角。截止11月15日,共出动执法车辆100多台次,出动执法人员500多人次,行程1.5万多公里,对辖区内25家农资批发商、生产商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哲桥、大市、南京、灶市等36个乡镇农资市场进行了全面整治:共检查种子品种200多个,代表数量10多万公斤;检查肥料30多个批次,代表数量400多吨;检查农药品种100多个,代表数量20吨。共受理农资案件186起,其中简易程序案158起,一般程序案立案28起,结案28起,结案率100%。没收假劣种子120多公斤、农药200多件共200多公斤。

今年,我市农资市场通过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农资市场秩序稳定。

(一)种子生产经营全部进入市场化。我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已顺利完成,市种子公司已被撤销,市种子管理局已正式成立,种子生产经营已全部进入市场化。目前,我市无种子生产企业,有县级种子批发商10家,乡级零售商150余家,经营的种子品种有400个左右,其中杂交水稻品种约200个左右。

(二)农药市场步入中、低毒高效化。目前,我市无农药生产企业,有县级农药批发商15家,乡级零售商200多家,经营的中、低毒高效农药品种占市场份额的80%以上,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禁用农药已退出市场。高毒农药试行定点经营,现正在逐步推进之中,计划在今年年底以前完成全市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行工作,市区批发每个办事处定点2家,乡镇零售市场每乡(镇)定点2-3家。

(三)肥料市场复合肥化。我市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已达7年,平衡施肥深入推广,基本扭转了以往重氮、轻磷、钾的施肥势头。目前,我市有肥料生产企业1家,县级肥料批发商13家,乡级零售商180多家。经营的肥料品种中,复合肥已占市场份额50%以上,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

今年,在全体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农药市场规范难度大。农药经营门槛过低,销售尚未设置许可制度,管理难度加大;农药“商标名”繁多,甚至多于过去的“商品名”,使用者难以做到“对症下药”;农药中违规加药现象比较严重。

(二)经费严重不足。目前,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没有财政专项农业执法工作经费,除了人头经费外,其他经费开支都靠罚没款解决,难以维持正常工作的运转,经费不足已成为我市农业执法工作的“瓶颈”。

二0xx年工作设想

总体设想是:实现“四个巩固”,力求“三个突破”,提高“两个水平”,争创“一流队伍”。

1、“四个巩固”。巩固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农业执法领域的执法主体地位,加大农资打假力度,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公众健康。

2、力求“三个突破”。突破耕地质量保护、农业环境保护、外来物种管理三个农业执法领域的执法,寻求突破口,查办典型案件,树立农业执法新权威。

3、提高“二个水平”。一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力争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在98.5%以上,同比提高0.5个百分比;二是提高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水平,确保结案率100%,杜绝错案。

4、争创“一流队伍”。一是争创耒阳市农业局系统的一流单位;二是争创耒阳市行政执法系统的一流单位;三是争创衡阳市农业行政执法系统的一流单位;四是争创湖南省农业行政执法系统的一流单位。

农业执法个人工作总结 篇4

一、强化认识,突出宣传

农业生产资料事关农业生产大局、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是农业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今年,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县农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教法规股,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xx。局党政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主要通过县电视台《关注三农》 “法规点击”栏目以及展版、横幅标语、散发宣传资料、张贴通告、科普四下乡、会议等形式,对《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并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和典型案例及时向州日报、州晚报、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报送执法信息。据统计,全年共印发农业法制宣传资料1.98万份,办展版10余期,拉横幅标语13幅,电视宣传5期,义务咨询0.5万人次,普法培训600人次,报送执法信息5期。

二、强化执法,突出效果

一是规范执法程序行为。我局要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十不准”,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程序合法,定性准确,文书规范,手续完备,对投诉、举报、上级交办案件及时办理,不推诿、不拖延,杜绝无证上岗执法,不按规定执法。

二是规范执法职权行为。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化肥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坚决杜绝乱设许可,并加强对县植保站行政许可的'监督和检查。全年无一起错案发生和无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突出执法效果。截止今年11月底,全县共办理种子经营备案185个,出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275人次,检查场镇50个,查获剧毒鼠药150余克,没收甲胺磷等高毒农药51.7公斤,受理行政处罚案件240件,结案240件,开展农资质量维权行动4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5万元,全年无一起错案发生和行政诉讼案件。全县共建立鼠药专卖店12个,专卖柜54个。在农资整顿工作中,今年围绕春节、“五一”、国庆等重点季节,以“种子、农药、化肥、农产品”为重点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毒鼠强专项整治。在农资打假活动中,农药主要打击无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和经营过期失效、标签不全、变质农药以及冒用登记证、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和经营剧毒、高毒农药等行为。种子主要从生产和经营环节入手,重点打击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种子、未备案而经营种子、经营未经品种审定、标签不合规定以及侵权保护品种等行为;肥料主要打击复合肥、复混肥未取得登记证、标签不合规定,假冒伪造登记证号等违法行为。

三、存在问题及下年打算

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农资经营者未办理种子备案等手续非法经营农资产品现象较多;

二是个别农民的法律法规意识不强;三是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编制尚未落实,无专门经费,打击力度不够;四是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内在质量鉴定设备落后,鉴定工作难以开展,不能有效地打击经营假劣农资行为。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农业行政执法力度,按照农业法律法规规定,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农业执法个人工作总结 篇5

第三季度,我队在县农业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服务三农,在农药、化肥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为切实加强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做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留岗,否则待岗学习。通过学习培训,合格率达到了100%,加强了执法队伍的法制建设,提高了执法水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农业执法工作的需要。

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建立健全了执法岗位责任制和两错责任追究制及廉洁从政制度、报告制度、备案制度、文明执法制度、学习培训制度等,并且实行岗位责任制,专人专责,划分区域,派专人分包重点乡镇,并且经常联系沟通,将本区域内日常工作互相交流,重大案件及时上报,做到了点面结合,不留死角。要求执法人员签定责任状,对因工作不到位,出现问题的将严厉追究执法人员责任。

二、重点工作

突出抓好重点市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的查处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对规模较大的农资批发市场坚持长期监管,对各乡镇小经营门市进行拉网式检查,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同时,认真完成局交办的项目建设任务。

加大标签查处力度,确保标签规范。

7月份组织全队职工对全县范围内的农药经营门市进行标签抽查,并及时整理上报。共抽查标签262个,对不合格的22个农资品种进行了登记保存,劝退、责令改正了8个品种,禁止经营13个品种。

加强市场监管。

坚持“高毒农药全面查,农药标签重点查,产品质量经常查”的指导思想,在用药高峰期,集中查处五种违法行为:即生产、经营未经登记和假冒登记的农药产品、制售假劣及禁用农药、标签不规范的农药产品。结合市场检查,以除草剂为重点对标签不合格的常规农药产品、以肥代药的生长调节剂进行查处,并严厉查处含有五种有机磷的复配农药及高剧毒农药和杀鼠剂,加强蔬菜农药残留监管,确保农民用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对在低毒农药特别是蔬菜用药中掺杂高毒农药和国家禁、限用农药的,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第三季度,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车辆50辆次,查获不合格农药0.8吨,查处违法案件48起,其中修改标签内容案件21起,无农药登记证号案件2起,以肥充药案件12起,无证经营案件14起,共处罚款6万元,有效打击了不合格农药经营行为。

加强秋季化肥市场的专项整治力度。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对本县域的`肥料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以复混肥、有机肥、微生物肥以及叶面肥料为重点,集中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行为:生产、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有效成份或含量与批准登记的内容不符;转让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标签不规范等。对违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农业法律、法规的不法经营行为,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使农民真正用上优质放心肥。年执法人员20人次,车辆10辆次,查处无肥料登记证案2起,不合格化肥46吨,共处罚款0.6万元。

农资经营人员的大培训。

为了规范农资经营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水平,进一步摸清底子,我队决定从9月份开始,利用半年时间对全县所有的农资经营户进行一次大培训,其目的是为了提高经营人员守法意识和经营水平,使每个经营人员达到精通业务、掌握法规、热情服务的目的。凡培训合格的发给培训合格证和上岗证和农资登记备案证,不合格的将通过工商部门取消其经营资格。现已完成石潭、南坊、叱干三乡镇126户农资经营人员的登记工作,择期将集中进行培训。这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计划到年底,对全县所有的农资经营人员全部培训完。

成功处理了三起药害事件。

一起是叱干镇西马庄果农高继春12亩事件,经过我们多方努力,给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6万元;一起是赵镇文家河刘小明等22户果农80亩果园药害事件,给果农挽回损失6万元,一起是昭陵下玉兰崔祖元等4户果农8亩果园药害事件,在果业局处理无果的情况下,经过我队同志的艰辛努力,最终给群众挽回损失0.7万元。这三起事件共给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3万元,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存在问题

1、农业执法基础设施薄弱,执法手段落后,缺少必需的快速检测检验设备及取证设备,尚未实现办公自动化。

2、对流动摊点摊贩的监管还存在盲区,有些经销商隐蔽性较强,对我们的执法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

四、第四季度工作安排

1、继续搞好农资经营人员的大培训,计划到年底全部培训完毕。

2、继续开展化肥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

农业执法个人工作总结 篇6

我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在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直有关单位的大力配合下,以依法管好农资市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己任,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积极努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无证经营、制售假劣农资行为进行了有力查处,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净化了农资市场环境.形成了务实、稳健的工作作风;树立了文明、公平、公正的执法形象。现将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执法队伍管理制度。

执法大队作为农业局一个下属执法临时机构,除了严格执行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外,还根据省、市执法规范要求,健立、健全了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职责管理制度,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学习宣传有步骤,检查监督有力度,处理处罚有依据,整个过程有程序。

二、加大农资市场的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坚决铲除坑农害农行为。假冒伪劣查处是我们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全县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96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多份,检查各类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门市部668个次,查处农药、肥料等违法违规行为8余起,其中立案查处8起,有效的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1、严查农药经营批发门店,农药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按照区农业厅的文件精神,针对农药市场存在的问题和执法薄弱环节,今年春节刚过我们就发动全县执法人员投入到执法工作中来,在做好农药产品的标签管理和质量抽检工作的同时,以农药经营批发门店为重点,认真对农药的“源头”进行检查。

2、加强蚕种管理主要是对县经营蚕种企业华虹蚕种场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生产和经营情况日常监督检查。其次是对县内蚕药经销商私自购销蚕种情况进行调查和立案,并对蚕种管理办法进行广泛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8000多份。5月25日、6月11日与县工商局、蚕业办、畜牧局组成蚕种联合检查组,对本县内销售的蚕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共查获无证经营蚕种案3起,其中一起由于涉案金额巨大已移交公安机关。通过这次联合执法检查,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不法商,规范了我县蚕种市场,保障了我县蚕业生产健康发展。

3、加强毒鼠强杀鼠剂和禁、限用农药的市场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制售毒鼠强和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管好限用高毒农药的使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对农药经营、批发企业其仓库内是否存有违禁高毒农药和毒鼠强进行检查,乡村经营门市部,包括季节性经营农资产品的商店重点检查,做到了下乡镇,进村庄,到门店的地毯式清查,不留死角。同时,加大了对蔬菜产区甲拌磷、氧化乐果等限用农药的查处力度,并对于全县5个蔬菜瓜果特色品牌基地进行广泛宣传。蔬菜基地必需张贴《关于公布国家禁止、限制使用农药品种的.通知》。据统计,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23余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企业63余家,各类门市部194余个,禁用高毒农药在全县范围内基本杜绝,限用农药在蔬菜产区也基本没有销售。

4、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成效显著。针对市场中存在的无证经营、未审先推、经销散种子、未建立健全种子经营档案等问题,县农业执法部门在开春种子销售前对全县的所有的种子经营门店全部发放了《关于规范种子经营的通知》同时发放统一的种子经营档案册子到全县各种子经营门店。对于部分杂交水稻种子适宜种植的时候特殊,县农业执法大队及时对各种子经营门店全部发放了《关于应注明种子种植范围的通知》,要求各门店对特殊种植范围的种子在销售单据上注明只限在早稻或晚稻种植,避免引起种子纠纷案件。通过这些有效的措施,今年我县的种子市场得到进一步的规范,种子市场明显好转。截止目前,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263余人次,检查种子经营单位350余家次,发放通知652份,清理整顿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5、加强农资产品质量抽检。今年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农资价格比往年有所提高,因此个别业户为牟取暴利,以各种方式制售假劣农资。同时,农资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无证生产、标签内容不规范等的现象仍然存在。针对以上问题,县农业执法大队迅速行动起来,加大对农资经营批发大户的检查力度。对辖区内大的批发企业,重点抽检市场占有率高,销量大的农资产品,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封存,追查来源与去向,并依法做出严肃处理。今年共抽检了3个肥料产品,2个农药产品,抽检合格率100%。

三、在重大节假日前开展高毒、高残留农药检查活动,确保节假期间人民的安全。

我们按照区、市文件精神,在元旦,春节、五一节前对全县农药经营门店进行高毒、高残留农药专项检查,并请县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使高毒、高残留农药杜绝在市场销售。

四、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今年农业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农资市场运营中还存有一些问题。如个别农药生产企业存有以继续使用商品名为主擅自修改标签内容,一证多用、转让登记证号等问题。针对我们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明年将一是继续宣传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全社会力量积极检举农资制假售假的黑窝点,形成全社会参与打假的良好氛围,抓好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抓大案要案及有影响力的案件,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在全社会真正起到震慑作用。二是继续抓好禁、限用高毒农药查处,推进保质量保安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的进展。三是联合县工商局、质监局对农资市场进行全面治理整顿,确保农民用上质优价廉的农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