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个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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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个人工作总结 篇1
根据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 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
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
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 “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法律援助工程” 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
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
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
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
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三、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我们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法律援助宣传重点向基层各村(居、街道)倾斜,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援助也进一步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6000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2车(次),悬挂标语35幅,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法律咨询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200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法律援助个人工作总结 篇2
一年来,区司法局以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努力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法律援助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案件112件,受援人数350人,“1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法律咨询1254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收到当事人表扬信3封,锦旗2面。
一、完善机构,健全网络,搭建平台服务民生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一是争取领导重视。为确立法律援助工作地位,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主动向区委、政府请示汇报,以“有为争地位”, 主管领导亲自抓,并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二是强化网络建设。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延伸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扩大覆盖面,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干,先后建立镇街、部门(工、青、团、妇、劳动局、老龄委、建设局、规划局等)法律援助工作站15个,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76个,形成全区自上而下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在西宾街道建立全省首个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站,有效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实现办案质量评估。通过“三废除三建立”,较好地解决律师办理援助案件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二、注重宣传,提高认识,紧扣主题宣传民生
针对法律援助案件案源性质和对象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知晓率。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区报刊媒体刊发稿件宣传10余次。一是利用多种载体宣传。在区有线电视台“律师说法”栏目,将法律援助作为宣传重点,精心编辑典型案例和律师说法,利用电视传媒开展宣传。建立法制短信息平台,通过每周发送手机短信的形式,将法律带到群众身边。限塑令出台后,司法局制作5000个印有“法律援助在我身边”的环保袋免费发放,受到群众的欢迎。二是实行“送法”上门服务。在“法律进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中,我们走进社区和农村,深入到贫困户家中,为他们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散发宣传单,让社区居民深入了解法律援助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宗旨。三是发挥援助站宣传作用。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如工会、团委、妇联、劳动等部门都利用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三八节”期间,区妇联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老龄委、工会、团委、劳动局也相继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
三、简化程序,放宽标准,开辟通道实现民生
我们以“关注民生”为重点,突出实事惠民,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的范围,全力优化法律服务。一是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把一些引起群体上访和矛盾激化的'案件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通过信访部门的衔接,及时得到法律救济,避免或者减少矛盾纠纷,防止事态扩大。对于70岁以上老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并于当日受理,提供法律援助。二是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团。为了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案件的管辖工作,我们做好与法院刑庭的衔接,并整合资源,组建由5名执业律师参与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专门承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全年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起。三是发挥律师与乡镇、村、屯结对子帮扶作用。在街道、农村设立法律服务帮扶点15个,开展法律讲座、培训6次,解答法律咨询342人次,参与农村纠纷调解86件,提供法律援助28件。四是完善公证援助措施。对孕产妇、老弱病残人员、在监收押人员,公证处实行上门服务公证制度;对在外学习、工作、经商者等急需办理公证业务的当事人,实行八小时外电话预约服务制度;强化公证规范办证程序,在公证大厅安装叫号机,语音提示设备,对重要公证事项进行录音和录像,有效便利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
四、规范流程,做好衔接,整合力量倾向民生
第一大兴便民利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程序,减少审查环节,缩短审查时限,最大限度帮助弱势群众。一是做好法律援助与信访部门的衔接。对信访部门介绍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案件及时提供援助,对重大或群体性信访案件及时介入。几年来办理信访转办的援助案件45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避免重新上访。二是做好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凡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凡法律援助机构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法院直接予以司法救助。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与法院的联络制度,明确联络员。三是做好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的衔接。凡劳动仲裁部门给予申请人减免仲裁费用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凡法律援助机构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劳动仲裁部门直接予以减免仲裁费用。
法律援助个人工作总结 篇3
20xx年大河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红寺堡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上半年我们积极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年解答法律咨询50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评价。我站开展了法律援助培训活动,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5件,现场接待群
众咨询40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
二、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上半年我乡加强了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让大家认识到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并从制度上、程序上加以强化,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和投诉处罚制度,使案件特别是指派社会工作人员承办的案件办理质量有所提高,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案件胜诉率稳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促进了法律援助事业在我市健康有序深入开展。
三、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贫弱者的合法权益。20xx年我法律援助工作站共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件。共解答法律咨询45余人次,群众咨询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工伤事故赔偿、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承包地纠纷,伤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
法律援助个人工作总结 篇4
一年来,卧里屯司法所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和街道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以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为中心,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依法治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现将一年来的各项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1、顺利通过五五普法验收检查。5月18日,我所代表街道办事处迎接区五五普法验收检查。街道办事处和司法所高度重视验收检查工作,将XX年以来积累的普法材料进行分类装订,整理五年来普法宣传学习资料50余册,街道党工委书记对五年来的普法情况进行了汇报,普法工作得到验收组的认可。
2、继续开展六调联动工作。 年初以来,我们加强与社区警务队的联系沟通,联合调解虹桥社区住宅楼下水道阻塞纠纷等矛盾纠纷6起。为了使居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六调联动工作意义,6月10日上午,在卧里屯大街举行了 六调联动宣传周法律咨询活动。卧里屯街道主管综治副主任、司法所所长、街道妇联主席、各社区人民调委会主任、社区综治员、人民调解员等20余人走上街头向群众宣传人民调解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共解答法律咨询9人次,发放《调解案例》150余册、《法律援助工作手册》140余册、人民调解知识宣传单700余张,宣传活动受到居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3、积极参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以街道办事处重点工作为普法宣传活动契机,深入开展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社区干部开展选举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培训了《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选举工作的方法、程序等知识的讲解,确保换届选举的合法、有序进行。二是进一步完善加强法律咨询制度。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分别到社区调访办公室值班,接待居民群众的来电来访,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及时解答关于选举方面的法律问题。三是加强社区居民的普法宣传教育。9月2日是司法所的法律广场活动日,我们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单、《普法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3500份,及时发放到社区居民手中,现场义务解答群众咨询12人次,为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全面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1、组织学习培训,增强业务素质。我所结合社区工作实际,针对新考录社区工作人员不熟悉工作业务的情况,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帮助社区工作人员熟悉适应工作环境,学习业务知识,为进一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奠定基础。我们分别在3月23日、5月10日,分两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街道主管综治副主任、各社区调委会主任、社区人民调解员、综治员及普法宣传骨干3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培训中,详细讲解了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六调联动等项工作的意义和工作方法,对基层司法工作中常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培训中把专业讲课与交流讨论相结合,突出培训实用性,加强互动交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培训任务结束后,组织业务知识考试,检查参训人员的学习效果。
2、完善考核机制,定期检查评比。5月28日、12月2日,我所对各社区司法工作进行半年和全年工作检查。按照年初制定的专项工作考核细则,对各社区的文字材料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对于人民调解案件文书不完整、书写格式不规范等存在的问题当场指出,要求及时改正,并在工作会议上通报检查结果,从而使人民调解文书制作水平得到提高。
法律援助个人工作总结 篇5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参加政治学习,认真贯彻党的治国方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责任性较强,并具有一定的钻研和创新精神。工作任劳任怨,敢挑重担,乐于接受领导安排的常规和临时任务,并能认真及时地完成。严格遵守纪律、规章制度,工作积极、主动、讲究效率。一年来我们所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促进。现将以来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加强学习,认真掌握理论和实际应用。
在工作中,能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学习政治理论、先进的法学理论和文化业务知识。继续主动、认真地参加律师培训学习,尽力做到学以致用。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并能做到有准备、有成果、有探讨、有反思、有提高。本年度我努力探索,大胆尝试,逐渐摸索出了一套适合自己的工作方法。提高了工作效益,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自身理论水平。二是健全完善律师各项制度,形成有章可循、有据可考的约束机制。三是坚持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盘活班子成员的“能量”,把我们事务所建设成团结核心。四是提高工作能力。注重对新入的实习律师独挡一面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及相互协作的意识的培养。在过去的年度里,我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团结同仁,奋力拼搏,与时俱进,完成了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本地的法制化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发挥律师社会的职能,积极参与法律援助。
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和分工,我所组织了律师进社区活动,坚持每月一次到服务点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根据本所安排,我积极参加律师进社区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热心为社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我还积极参加青少年维权活动,最大限度的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央决定明确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公平和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原有的利益格局发生变化,从全体人民利益一致,转向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存在着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利益多元化的格局已经形成。在这样的背景下,必须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之间的矛盾冲突,维护合法权益,打击不法行为,倡导社会正义,营造社会公平。在这些服务过程中,树立了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三、在律师工作中积极开展业务工作。
作为河南阳夏律师事务所的一员,积极响应上级领导的号召,认真开展律师业务。我作为一名律师在积极的宣传法律的同时,自己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5件,非诉案5件,民事案11件,刑事案件3件,总办案24件。通过以上的.服务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实现了律师的社会价值。
四、政府领导、律师服务,助中原经济区腾飞
中原经济区建设是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的重大举措,承裁着河南人民的梦想和希望。太康县是农业大县、人口大县,经济建设依然存在大量问题,虽然在县城周边区域建起了经济园区,但仍陷于发展不足,矛盾突出大,所以在所内统一指导下,我积极参加并配合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进入该区,解决矛盾、避免矛盾升级发展,对征地矛盾的特点向政府献言献策,使经济建设顺畅进行作出了一定贡献。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学习和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也存在不足之处,理论知识学习深度不够,业务水平还较低,开拓精神不够强,这些不足,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批评指正,我只有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向大家学习,取长补短,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目标作出自己微薄的贡献。做一名党和人民都放心的好律师。
法律援助个人工作总结 篇6
20xx年是东平属地建镇运作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直接指导下,东平镇司法所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地区政治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为工作目标,以抓源头、抓预防、抓帮教、抓机制为工作抓手,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全镇无因调解不力民事转刑事案件,无影响大局、集访、闹访等事件发生。现对一年来的司法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
1、纠纷调处工作
今年1-11月份,共受理各类纠纷104件。其中婚姻纠纷15件,邻里纠纷48件,赡养、抚养、扶养纠纷26件,债权债务纠纷7件,其他纠纷8件。调解解决99件,调处率为95.2%。接待来信、来访28件,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2、强化基层调委会组织建设
一是对居委会调委会的调整充实。今年上半年居委二委班子换届选年,换届选年工作一结束,我们司法所及时对六个居委会的调委会进行了调整充实。充实了年轻、富有一定文化知识的调委会成员。二是开展业务培训。调委会调整后,针对人员变动大的特点,及时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培训,自行和邀请县局、法院、政法委等部门来镇培训共4次,培训320人次。三是关心前线,发挥调委会前沿作用。居委会的调委会是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县调解工作的落脚点。一年来我所注意防、早、小、调、回5个工作基点,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居委会的调委会。今年居委会各级的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86件。四是做好指导、把关工作。在充分发挥居级调委会的同时,我们司法所加强对调委会的工作、业务指导,把好涉及法律知识强、履行时间长、当事人法律关系复杂等难关和要点的调解及协议书的制作。据统计一年来,司法所对居委调委会工作的指导29次,指导、修改、提出建议修改法律文书12件。
二、安帮工作
1、基本情况
至11月20日,全镇刑释解教人员数为52人,其中刑释39人,解教13人。人户分离8人,是总数的15。4%。
2、开展的工作
一是思想帮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一回来,司法所、居委会组成的帮教工作小组在第一时间做好思想稳定工作。消除思想顾虑,敦促思想转化。今年释放的刑释解教人员共13人,我所开展衔接、日常思想帮教13人,共60人次。二是积极搭建就业平台和鼓励自谋职业。属地建镇后,我所在镇党委、政府的重视下,于10月建立了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推荐刑释解教就业12人次,上岗1人。与此同时,通过搭建结业培训、鼓励自谋职业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渠道。今年为刑释人员就业培训21人次,自谋职业4人。三是生活上的关心和帮助。刑释解教人员一回来,我所及时送上生活用品和临时补助,以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111月发放困难补助26人次,5400元,被褥、衣服、生活用品等37件。
三、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专项法制宣传。根据法宣办、宣传部、司法局等要求,集中开展专项法律的宣传,以黑板报、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开展专项法律的宣传。据统计,今年开展专项法宣传4次、黑板报宣传6次、47块、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法宣工作。今年是迎世博冲刺之年,我所结合迎世博系列工作,把法宣工作融入迎世博,使法宣与世博宣传有机结合。今年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律宣传工作16次,组织开展相关活动7次。如迎世博活动中每月15日是环境整治日,我所结合环境整治日,把《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阶段法宣工作的重要内容。三是平安建设法宣工作。今年是我们创建平安社区第四年,也是整个崇明创建平安县的关键之年,为此,我所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平安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配合平安办,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中,开展法律早市,法律咨询,法律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和文艺汇演。据统计一年来,司法所开展法律早市3次,法律咨询4次,法律进社区8次,文艺汇演2次。
四、存在的问题
1、司法所的规范建设不达标
由于我镇是一个新镇,司法所也刚刚建立,所以司法所在硬件、软件上不达标,特别是办公场所尚未落实。
2、基础工作薄弱
由于镇域范围广、司法所人少,应付不上工作,所以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如台账、报表、数据、帮教工作记录等。
3、协议书数量的缺失
一是纠纷总体上量少,二是居级调委会懒惰等主观原因,使今年的协议书总量完成县局指标的80%。
4、角色转换之后,创新精神意识差
由于我所是农场社区、属地建镇后,司法所人员的思想转换、工作模式转变适应性慢,有时跟不上县局的总结要求,同时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存在着只求过的去,不求过的硬的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