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本人个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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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本人个人总结 篇1
今年以来,宁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切实提高工作进度,进一步完善服务制度,努力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便民服务层次,让群众能够足不出户便可享受便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一)实体平台中心建设。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位于宁县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大厅,面积60㎡,设置两个功能区,分别是法律服务区和密谈室。其中,法律服务区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等窗口,每个窗口专岗专职,对应承办相关业务,中心共有工作人员10名,由司法局工作人员、律师和公证员等组成,法援岗每天由专人受理办理法援业务,律师岗及公证岗每周轮换值班,坚守8小时工作制,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至目前,中心已接待来访群众570余批次,解答法律咨询920余批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5件(其中民事案件88件,刑事案件67件)。
(二)实体平台工作站建设。乡镇公共法律工作站依托各司法所建立,要求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形成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和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功能于一体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家门口”的高效、优质法律服务平台。目前,全县18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已基本完成建成,工作站统一悬挂标识标牌,设立服务大厅,达到最少3个接待窗口的分类办公区间,每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至少3人,工作站办公室设立在司法所,站长由司法所长兼任,司法所负责工作站的日常工作和管理,
(三)实体平台工作室建设。聚力推进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均衡法律服务资源。我县共有行政村257个,社区14个,应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71个,现已建成工作室174个,在建9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工作室依托村居委会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建设,统一门牌标识,设置接待室,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会成员坐班值守,主要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难问题,帮助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网络平台建设。依托“智慧司法”网络系统建设,广泛宣传普及“12348甘肃法网”平台、“12348热线电话”,积极开展精准普法、精准服务,及时解答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向群众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准确了解群众日常法律服务需求,征求群众法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和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法律服务微信群人员包括法律顾问、司法干部、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和村居委会人员等。主要功能是:法律顾问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解决实际落实中的困难;法律顾问开展交流与互动,围绕群众关注热点,交流工作经验;接受司法局下发的法律服务等活动通知;及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回应群众诉求。微信群的建立,大大提高了村民群众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知晓率,引导群众树立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为增强我县法治核心竞争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发展增添新动力。
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将所有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组织引导律师、法律服务人员与村委会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法律服务关系。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达到法律帮扶全面覆盖。法律顾问主要协助村民自治组织起草、审核、修订村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等规定;不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针对性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改观村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指导协助各调委会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水平,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智力支持。
(二)重点着力推进贫困村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我县脱贫攻坚综合整治工作安排,我局为全县60个重点贫困村制作脱贫攻坚公示牌,主要以法律顾问、治安民警、法制副校长、法制安全课教师、综治管理员为公示内容。贫困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共计60人,全部为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其中律师6人,公证员5人,司法局干部22人,检法系统27人。重点贫困村法律顾问肩负脱贫攻坚使命,积极开展精准扶贫重点贫困村法律顾问宣传教育活动、进村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入户面对面进行法律疑难讲解,并建立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真切的将法律面对面送到贫困户身边,让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了解法律知识,为困难群众、贫困人员维护自身权益起到很大作用,为老师学生增强法律意识。
三、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一)继续扩展援助覆盖面,适应群众需求是我局法律援助工作持续不变的方向。今年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5件,其中民事案件88件,刑事案件67件,为使更多的`贫困者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接受援助群体,将经济困难标准降低为年收入低于城乡最低生活困难标准的两倍,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工亡的案件,实行申请一件,受理一件。同时,拓宽受案范围,将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医患纠纷、就医就学等案件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也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对老弱病残孕幼等特定人群、特殊案件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即先受理后补材料。对城乡低保、“五保”、残疾人等群体涉及抚养纠纷,赡养纠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特殊案件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标准,即实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凡涉及讨薪、工伤待遇、群体性纠纷、集体越级上访等涉稳事项安排律师及时介入,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理性维权,并快速受理,优先办理,重点援助。
(二)案件管理信息化。按照相关要求,今年将所有法律援助案件需全部纳入法律援助管理新系统,实行信息网络平台监督管理,整个法律援助案件从受理、审批、指派、律师办理、分类定级到归档各个环节均实现网上操作,逐级在网上审核或审定。法律援助中旬对律师和工作人员的办理流程实时监控,出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受援人和执法机关的意见及时查阅回访,时刻掌握承办情况。其次,今年所有来访登记法律咨询也需全部纳入法律援助新系统。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将来访的法律咨询进行登记录入,各律所将写诉状、答辩状和来访咨询、电话咨询等全部录入系统。案件信息化管理不仅规范了办案流程,同时也提高了办案效率,在后期查看存档中,更加实时便利。
四、20xx年工作谋划
(一)继续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通过积极引导、政策释放等措施,建立起所有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动员具备法律服务资质的公职人员一同参与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来;引导法律服务志愿者驻村(社区)服务,使村村都有法律服务工作室,开辟老百姓在家门口直接获取法律服务的窗口。
(二)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运用。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在法律援助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平台运用,完善平台功能,新增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质量管理等模块,利用“宁县司法局”微信平台等载体,提高法律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按照信息化建设要求,配合抓好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发建设,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和申请,优化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流程。
(三)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严格资金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省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和《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细则规定,进一步规范审查、审批、指派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标准化、和优质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管理使用资金,实行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的差别案件补贴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与审计,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
法律服务本人个人总结 篇2
一年来,我个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和《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于大局,配合好指挥部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昌廉工作,切实带头抵制腐败现象,为指挥部的各项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我认为指挥部不仅是执行业主、集团公司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机关,更是为所属项目部服好务的机构,只要有胆识,理直气壮地经常自省、自警、自励地修养党性,廉洁从业,努力做到让员工满意,才能不辜负党组织和广大职工对自己的信任。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坚持将自己透明化,让广大职工都用他们雪亮的眼睛监督我的一切,促使我不断进步。
一、强化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廉洁自律
面对日常复杂的工作,从各个层面,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坚持为项目服务的宗旨,发扬为单位利益甘于奉献的精神。因此我严格按照《指挥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合同》的要求,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确定了依规办事、公正无私、廉政奉公的道德规范,树立了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二、增大工作透明程度,推进指挥部各项技术工作和施工生产稳步发展
增大工作的透明程度,在一定意义上讲就是要让广大职工了解技术工作,了解国家对高铁技术标准的所有法律法规,就是要让全体员工参与安全质量管理,实现群策群力抓安全、抓质量、抓过程控制、抓经济效益的良好局面。因此,在平时的工作中我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站在广大职工的立场上,发挥全体参建人员的积极性,一切从是否有利于安全生产、是否有利于过程控制,是否有利于工程进度和经济效益出发,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努力增强单位业务工作透明度。由于工作的透明性,让任何想有企图钻空子的人员都望而叹止,坚决抵制住了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
三、发挥艰苦奋斗精神,杜绝享乐主义思想发芽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我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很容易被社会上一些腐败现象所侵蚀,产生享乐主义思想。因此在日常的生活中,我时刻提醒自己,现在所拥有的职务和职位都是指挥部广大职工所赋于的,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艰苦奋斗,决不互相攀比,不进出高档消费场所,不入住高档宾馆,坚持不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和《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把这些规定当作从业之规,立行之矩,律已之则,经常用以对照自己,提高自律意识,增强自约能力。
法律服务本人个人总结 篇3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能力建设
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落实,年终有核查,扎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利用党支部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学法活动,积极主动参与并完成各项学法任务要求,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能力水平。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公共法律服务权益氛围
坚持将《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宣传教育工作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相结合,广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法制宣传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清明祭扫活动、“9.30”公祭日纪念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让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深入人心。
三、加强法律服务推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局政务动态、通知公告、重要文件、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有关民生事项信息,实现“阳光政务”。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今后更多需要而且符合救助条件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开展救助,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按月兑现各种优抚补助;对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及时办理生活补助;认真审核办理部分各个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业务,不符合条件的也告知当事人;认真开展好“五关爱”、“六必访”活动;认真帮助有困难的军人或家属解决医疗保障、住房问题,对未脱贫退役军人户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在财力、技术上帮助其顺利脱贫;认真开展退役军人走访活动,掌握退役军人的相思动态,做好思想宣传和引导,帮助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困难;设立退役军人权力维护知询室,安排专为退役军人进行疑难解惑。
四、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们除了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学习外,还着重学习退役军人优抚抚恤执行依据的各类专业法律法规,还重点加强对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与考核。为了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等相关行政执法的配套制度。通过平时组织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并征求建议、意见的同时,也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通过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签订责任状,领导干部的执法理念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也得到增强,对退役军人服务水平也明显提升。
五、20xx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局班子领导、机关各股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高度重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深刻认识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意识明显增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要明确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的重点,以点带面,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积极推动“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工作的开展,健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
(三)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组织保障。深入推进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了日常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积极开展专题培训,严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硬件设置配备,切实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法律服务本人个人总结 篇4
20xx年,湖里区司法局积极响应上级有关要求,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建设,搭建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互联网+实体+热线”平台全覆盖,辖区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在区一级,在区信访大楼一楼窗口设立具有“3+x”职能的湖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街道一级,依托各司法所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连接12348法律服务平台,设置便民服务热线;在社区一级,依托调委会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社区法律顾问),把服务送到群众身边;20xx年起,指导成立了小区调委会、小区律师和小区公证联络点,小区调解员全区“全覆盖”,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百米”。
一、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协调。成立湖里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二是强化力量整合。结合平台运行要求,加强工作人员配备,遴选一批政治素质硬、职业道德高、专业技能强的人才充实工作力量。三是强化协作联动。全面梳理平台进驻业务现有工作内容、业务办理规则等,制定各服务事项服务规范体系,统一业务规范,明确办理流程,做到权责清晰、规程明确。四是强化考核督导。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考评指标和考评办法,将单位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列入综治考评的内容进行考评。五是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四级全覆盖的'前提下,开发“湖里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实现“一网通办”。
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落地见效
一是矛盾纠纷化解创新突破。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中心联席会议、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受理登记、分流处置等制度。今年以来共受理“访调对接”矛盾纠纷案件162件,已办结154件,“诉调对接”化解纠纷56起,“警民联调”化解纠纷1832起,行政调解8件,做到案结事了。20xx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4426件,涉及人数9137人,涉案金额4414万元,其中重特大纠纷34件,涉及死亡纠纷21件,涉及10人以上群体访矛盾纠纷13件,涉疫情纠纷105件,调解成功率达99.7%。
二是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惠民。区法律援助中心全年共接待来访来电法律咨询4870人次,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55件,援助人数1755人次,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930.5万元。建立了一支涵盖我市33家律师事务所、92名律师的援助律师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律师团队,大大提升服务质量。区公证处共办理公证4230件,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922人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86场。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湖里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法律资讯348条,举办线上答题活动13场(次),参与群众46430人,提供线上法律咨询425人次。
三是中心工作主动靠前见效。主动服务东部旧村改造,在五缘湾北片区等7个片区征地拆迁指挥部均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站,有效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调解等,推动依法拆迁、和谐拆迁,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自20xx年5月湖里东部旧村整村改造七大土地房屋征收指挥部公共法律服务站成立以来,服务站共受理群众上门法律咨询1164件,化解矛盾纠纷412件,参与指挥部入户走访1500多户,发放宣传册、宣传单超过20000份,办理公证1300多件。20xx年以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涉及征地拆迁的涉诉行政诉讼案件11件、民事诉讼案件39件。
法律服务本人个人总结 篇5
20xx年,湖里区司法局积极响应上级有关要求,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建设,搭建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互联网+实体+热线”平台全覆盖,辖区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在区一级,在区信访大楼一楼窗口设立具有“3+x”职能的湖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街道一级,依托各司法所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连接12348法律服务平台,设置便民服务热线;在社区一级,依托调委会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社区法律顾问),把服务送到群众身边;20xx年起,指导成立了小区调委会、小区律师和小区公证联络点,小区调解员全区“全覆盖”,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百米”。
一、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协调。成立湖里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二是强化力量整合。结合平台运行要求,加强工作人员配备,遴选一批政治素质硬、职业道德高、专业技能强的人才充实工作力量。三是强化协作联动。全面梳理平台进驻业务现有工作内容、业务办理规则等,制定各服务事项服务规范体系,统一业务规范,明确办理流程,做到权责清晰、规程明确。四是强化考核督导。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考评指标和考评办法,将单位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列入综治考评的内容进行考评。五是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四级全覆盖的前提下,开发“湖里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实现“一网通办”。
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落地见效
一是矛盾纠纷化解创新突破。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中心联席会议、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受理登记、分流处置等制度。今年以来共受理“访调对接”矛盾纠纷案件162件,已办结154件,“诉调对接”化解纠纷56起,“警民联调”化解纠纷1832起,行政调解8件,做到案结事了。20xx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4426件,涉及人数9137人,涉案金额4414万元,其中重特大纠纷34件,涉及死亡纠纷21件,涉及10人以上群体访矛盾纠纷13件,涉疫情纠纷105件,调解成功率达99.7%。
二是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惠民。区法律援助中心全年共接待来访来电法律咨询4870人次,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55件,援助人数1755人次,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930.5万元。建立了一支涵盖我市33家律师事务所、92名律师的援助律师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律师团队,大大提升服务质量。区公证处共办理公证4230件,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922人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86场。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湖里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法律资讯348条,举办线上答题活动13场(次),参与群众46430人,提供线上法律咨询425人次。
三是中心工作主动靠前见效。主动服务东部旧村改造,在五缘湾北片区等7个片区征地拆迁指挥部均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站,有效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调解等,推动依法拆迁、和谐拆迁,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自20xx年5月湖里东部旧村整村改造七大土地房屋征收指挥部公共法律服务站成立以来,服务站共受理群众上门法律咨询1164件,化解矛盾纠纷412件,参与指挥部入户走访1500多户,发放宣传册、宣传单超过20000份,办理公证1300多件。20xx年以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涉及征地拆迁的涉诉行政诉讼案件11件、民事诉讼案件39件。
法律服务本人个人总结 篇6
一、清理规范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退(离)休领导干部管理,法律服务者协会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清理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确保科学有效地发挥退(离)休干部作用。截止目前,没有退(离)休领导干部兼职情况。
二、清理规范措施
(一)全面规范清理,摸清底数
法律服务者协会制定了专项清理规范方案,对离退休科级及以下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在社会团体中兼任的职务、兼职任期、兼任社会团体职务数、是否领取薪酬等情况进行摸底,逐一筛选,并将结果公示至社团的`主管部门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原单位,确保零遗漏、全覆盖。
(二)组织学习文件规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清理规范工作的目标有二:一是纠正退(离)休干部在社团的不合规兼职行为和取酬行为,进一步规范退(离)休干部在社团兼职行为。二是要按规定时限履行规定程序,实现有关社团组织机构的新老交替。将《省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规定文件精神及会议内容向单位党组汇报,并以适当方式传达到每一位退(离)休领导干部。
(三)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制度
建立定期联合研判机制,在人员登记注册环节,查看是否出现未经审批的兼职情况,严把登记关口,从源头上杜绝不合理兼职的现象发生。结合每年重点清理工作,重点自查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清理情况。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未按规定退出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党政领导干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并直接予以清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