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自查自评报告

2026-09-25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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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自查自评报告 篇1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赫政发〔20XX〕12号)、《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赫财绩〔20XX〕8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上年结余953.02万元。(主要结余资金为确权颁证证工程项目未支付款)

2、收入。本年总收入793.74万元。其中,预算内收入730.24万元,其他收入63.50万元。

3、支出。本年总支出1329.22万元。工资和福利支出216.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等开支;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17.06万元,其中,用于日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寄费、公务用车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基本支出的金额为50.78万元,用于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金额为966.28万元(主要用于确权颁证项目、产权制度改革项目、家庭农场扶持项目、事务所业务费及村级财务管理、减负经费及土地流转仲裁等项目的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72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和医疗费用等支出。

4、累计结余417.54万元。(主要结余资金为家庭农场项目、产权制度改革项目、确权颁证项目未支付款)

20XX年度,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政拨付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土地确权颁证推进工作、开展村级财务清查公开工作、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和维护农民利益工作、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工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切实搞好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监管工作,贯彻落实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等。

20XX年12月,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预决算要求,全面公开了20XX年度资金预算和整体执行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根据职能部门工作需要,本单位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要求,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全面搞好各项业务工作,力争有工作成绩,有实际效果,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履行好岗位职责,20XX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资金、小型专项预算资金、职工基本支出资金足额及时到位,财政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资金管理等情况符合上级管理要求。切实搞好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按照财政主管局的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本单位每季度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严格执行年初财政预算,特别是小型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三公经费严格控制,严把财政资金出入关,实行季度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开展效果明显。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经济性分析。由于本单位工作主要是开展农村经营服务,财政预算资金流量小,没有部门经营性收入。

(二)效率性分析。本单位的村级财务管理和清理审计工作,农民负担减负维权监管工作,土地流转管理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管理、发展壮大村集体工作、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工作等方面的年度业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工作效率明细提高,在年度考核中成绩优良。

(三)效益性分析。本单位狠抓减负维权工作,积极推进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认真培养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加强村级财务清理工作,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维护一方稳定,发展地方农村经济做出了重大贡献,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影响力。

四、存在的问题

1、小型专项经费预算额度偏低。

2、业务编制量少,人均业务量大,工作积极性有待加强。

五、有关建议

1、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保证部门业务工作专项经费,充分调动业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2、建立部门集体财产管理制度,规范部门职责履职行为,逐步实施专项工作绩效考评制度。

预算绩效自查自评报告 篇2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赫政发〔20xx〕12号)、《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赫财绩〔20xx〕8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上年结余953.02万元。(主要结余资金为确权颁证证工程项目未支付款)

2、收入。本年总收入793.74万元。其中,预算内收入730.24万元,其他收入63.50万元。

3、支出。本年总支出1329.22万元。工资和福利支出216.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等开支;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17.06万元,其中,用于日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寄费、公务用车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基本支出的金额为50.78万元,用于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金额为966.28万元(主要用于确权颁证项目、产权制度改革项目、家庭农场扶持项目、事务所业务费及村级财务管理、减负经费及土地流转仲裁等项目的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72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和医疗费用等支出。

4、累计结余417.54万元。(主要结余资金为家庭农场项目、产权制度改革项目、确权颁证项目未支付款)

20xx年度,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政拨付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土地确权颁证推进工作、开展村级财务清查公开工作、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和维护农民利益工作、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工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切实搞好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监管工作,贯彻落实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等。

20xx年12月,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预决算要求,全面公开了20xx年度资金预算和整体执行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根据职能部门工作需要,本单位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要求,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全面搞好各项业务工作,力争有工作成绩,有实际效果,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履行好岗位职责,20xx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资金、小型专项预算资金、职工基本支出资金足额及时到位,财政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资金管理等情况符合上级管理要求。切实搞好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按照财政主管局的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本单位每季度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严格执行年初财政预算,特别是小型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三公经费严格控制,严把财政资金出入关,实行季度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开展效果明显。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经济性分析。由于本单位工作主要是开展农村经营服务,财政预算资金流量小,没有部门经营性收入。

(二)效率性分析。本单位的村级财务管理和清理审计工作,农民负担减负维权监管工作,土地流转管理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管理、发展壮大村集体工作、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工作等方面的年度业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工作效率明细提高,在年度考核中成绩优良。

(三)效益性分析。本单位狠抓减负维权工作,积极推进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认真培养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加强村级财务清理工作,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维护一方稳定,发展地方农村经济做出了重大贡献,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影响力。

四、存在的问题

1、小型专项经费预算额度偏低。

2、业务编制量少,人均业务量大,工作积极性有待加强。

五、有关建议

1、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保证部门业务工作专项经费,充分调动业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2、建立部门集体财产管理制度,规范部门职责履职行为,逐步实施专项工作绩效考评制度。

预算绩效自查自评报告 篇3

一、项目概况

文件依据:根据海南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0〕1131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琼农字〔2021〕411号)文件要求,中央安排我县资金869万,省级资金41万。2021年我县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补贴种植面积42496.543亩,涉及补贴种植农户14645户,补贴标准为214元/亩,涉及补贴资金9094260.20元。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整体绩效目标情况:保证耕地不撂荒,确保耕地地力不降低,增加粮食产量,提高粮食质量。资金到位情况:白沙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专项资金为910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869万元,省级资金补贴41万元。

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度财政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实际发放909.4万元。

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建立专账,专款专用,补贴资金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补贴到户。

(三)项目组织情况

制定方案,落实工作,有效把控补贴发放时效性。

(二)严格规范补贴程序,确保补贴合法性。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制定方案,落实工作,有效把控补贴发放时效性。

1、及时转发省级文件。收悉省农业农村厅3月16日下发的《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1〕74号)后,我局及时将省厅文件转发给各乡镇,让乡镇提前熟悉掌握文件精神,提前梳理工作思路,提前做好工作部署,为快速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打牢基础。

2、及时制定县级方案。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财政局于5月31日联合印发了《2021年白沙黎族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与目标、补贴对象和条件、补贴标准、工作程序及职责要求、保障措施等五大内容,并及下发到各乡镇,同时要求乡镇及时按照方案政策做好工作部署。

3、及时部署与宣传。6月11日,我局组织召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平价蔬菜保供惠民工作会议,会议从政策层面讲解了2021年白沙黎族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让与会人员熟悉掌握补贴政策,同时会议认真部署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一是严把补贴时间关。各乡镇必须按照补贴发放流程、时间节点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确保补贴发放的时效性。二是严控补贴质量关。要求乡镇务必认真统计、汇总和核查,严格把控补贴虚报、多报关卡,确保补贴的准确性。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要求各乡镇务必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栏将政策宣传到村庄、到农户,做到家喻户晓,提高政策知晓度。

4、及时落实经费。为了加快推进我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使补贴发放按时间节点完成,我县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做到文件早传达,工作早安排,经费早落实,从而有效、顺畅推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我县2021年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20万元。

(二)严格规范补贴程序,确保补贴合法性。

1、强化乡镇申报、汇总等工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统计、核查、汇总是一个糸统性较强的基础性工作,一环紧扣一环,一环有错,推倒重来,必须认真对待。我县高度重视补贴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补贴流程,加强了工作督导检查,尽最大能力做准补贴工作,尽最大能力做到补贴不漏人、不漏户。各乡镇认真对侍,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统筹安排,于7月21日前全部完成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统计、汇总、核查、公示和报送工作。

2、强化县级汇总、公示等工作。为了认真做好补贴汇总、县级公示工作,确保补贴顺利开展,我局于7月5日下发了《关于及时上报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材料的函》,以函件形式及时督促乡镇报送补贴材料,各乡镇积极响应,及时报送材料,7月28日前已全部完成县级补贴汇总、公示工作。

(三)加强补贴督导检查工作,确保补贴规范性。

1、加强补贴实地核查工作。各乡镇认真开展耕地地力保护核查核对工作,共核查农户达996户。核对补贴种植面积、种植品种、种植户等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多报、虚报和漏报等情况,核查结果表明,各乡镇申报材料都符合补贴发放条件,没有存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也没有收到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过程中群众反映、举报的各种问题。

2、加强补贴实地抽查工作。我局深入11个乡镇认真开展耕地地力保护抽查、对比工作,共抽查农户110户。抽查和对比结果表明,各乡镇申报材料都符合补贴发放条件,没有存在多报、重报现象。

3、强化农户档案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建全档案。按照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通号、农户核实种植面积、种植品种、应补贴金额等情况,建立建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档案。二是加强档案归档管理工作指导。主要从挡案名目、目录和分类归档进行工作指导。三是加强核对发放失败农户信息。在7月31日补贴发放中,127户农户因账号不存在、户名不符、证件号码不符等原因,造成发放失败,涉及补贴资金71095.08元、补贴种植面积332.22亩。为了加快农户信核对工作,我局8月2日下发《关于核对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失败信息的函》,完善处理了补贴发放失败工作,使发放失败的资金得到及时重新发放,目前发放失败补贴资金71095.08元己全部重新发放完成。

4、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核实工作。一是加强耕地数量核实。经抽查核实,同时与土地确权比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与耕地数量基本一致,不存在补贴面积多过耕地数量现象,不存在清退补贴范围现象。二是加强耕地质量核实。经核实,耕地质量得到保护和提升,其原因是:

(1)耕地得到轮作、土壤得到改良。

(2)我县推行农民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秸秆,耕地不受破坏。

(3)我县重点推行测土配方施肥,主施有机肥,减施化肥和农荮,耕地质量得到保护。

5、强化资金监管工作。财政局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常态化监督和规范化管理,全部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种植户,没有发现虚报、冒领、套取、截留等问题,资金发放有结余,由财政局统筹安排使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预算绩效自查自评报告 篇4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职能。

(1)负责全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林业发展及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绿化和造林工作。拟订全区绿化和造林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监督检查各项造林绿化项目、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编制我区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和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规划、方案的实施,统筹规划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负责全区种苗管理。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和区退耕还林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林地和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及权限范围内的临时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批工作;加强对林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承担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林地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

(5)宣传贯彻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国家、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初审工作。

(6)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区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推进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7)监督检查全区各产业对森林、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区林业综合开发。

(8)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协调森林公安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补偿制度。提出区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国家、省、市、区级林业专项资金,负责全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区财政资金的安排意见,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11)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概况。

根据“三定”方案及编办文件核定我局内设机构3个,即:综合股、资源股、防火股。行政编制5名,参公编制5名。事业编制14名。实有下属事业单位2个,即:东区绿化工作服务中心(股级)、东区林业执法稽查队(股级)。

20XX年年末在职人员17人(公务员4人、参公人员5人、事业人员13人),退休人员8人。

(三)固定资产情况。

东区林业局20XX年年末固定资产总额513.6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80平方米,金额为21.5万元,执法执勤用车1辆,非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下属事业单位业务用车1辆,金额为214.23万元,其他通用及专用设备金额为277.92万元。

二、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和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XX年总收入2630.46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3.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8476万元,,其他收入0.549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36.1359万)。

20XX年总支出2071.2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102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13.65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3.4514万元),项目支出1614.596万元。

20XX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数15.56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

20XX年“三公”经费总支出13.20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387万元,公务接待费0.6415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XX年城市绿化管护经费预算收入339.38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89.1万元,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剩余资150.28金已财返在20XX年支付。

20XX年全民义务植树经费预算收入13.5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5.3万元。

20XX年森林防火期季节性用工人员经费预算收入12.28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2.16万元。

20XX年森林防灭火宣传预算收入1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9.75万元。

20XX年护林防火设施设备经费预算收入1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3.16万元。

20XX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经费预算收入4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2.55万元。

20XX年东区公益林数据库更新调查设计经费预算收入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5万元。

20XX年办理林业行政案件鉴定等经费预算收入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49万元。

20XX年林政资源管理经费预算收入19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5.34万元。

20XX年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枯死树木处理经费预算收入3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0.81万元。

20XX年东区年度林地变更调查设计经费预算收入8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未支付,由于财政资金紧张,该资金在20XX年支付。

20XX年街道绩效考核费(绿地管护)预算收入53.6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未支付。

20XX年四川省第一次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区预算经费128.27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25万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区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保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等日常公用经费;防火资金资金专项用于森林防火宣传、扑灭火队伍慰问、森林防火督查检查;林业生态管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林地状况监测更新,林地状况监测更新,更新后形成一套数据库;绿化管护经费主要用于管护炳二、三区面积约103521平方米,含人才公寓前集中绿地内公厕及附属设施管护,马侃森林管护等。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认真编制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相关管理规定合理使用资金,提高林业职工生态文明意识、保护好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及时高效完成林业重点工作,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为林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我单位对服务对象问卷调查满意度达到年初预定绩效目标,调查结果达到满意及以上。

(二)上级专项(目标)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下发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费5.5万元,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28.66万元,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58.35万元,退耕还生态林抚育金9.74万。到位资金合计102.2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经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将所有资金兑现到个人账户。

(2)20XX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资金。该资金用于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不低于1000亩。到位资金400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未支付。

(3)20XX年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防火/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装备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购买用于为两支队伍采购8辆森林草原防灭火车辆,其中指挥车1辆,运兵车3辆,工具车3台、水罐车1台。到位资金172.44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70.76万元。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四)自评结论。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按照预算批复规范和从严控制预算执行,不随意调整和变更。严格财务资金审批程序,原则上无预算不追加,无预算不采购。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区林业局20XX年度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主要因为财政资金紧张,存在一些资金未审核,财返在20XX年进行支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公示情况

本单位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将根据区财政局依据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在本周内进行公开。

预算绩效自查自评报告 篇5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16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农〔2018〕16号)和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达市财农〔20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达州市达川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经区政府批复后,以通知的形式下发乡(镇、街道)并正式启动实施。根据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上报的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636964.33亩,经达川区财政局与当年补贴资金测算确定我区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计划补贴标准为149.15元/亩、补贴资金为95009098.58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资金95009098.58元(其中:2021年上级两批安排给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92689000.00元,2020年追加部分补贴纳入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303500.00元,历年结存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6598.58元。),资金按照计划时间到位,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储存,兑付时直接拨付到达州银行并通过达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系统支付。全区2021年共计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30691户、兑付资金94988168.99元(含高新区18221户、7410805.24元,兑付减少4户899.38元其中2户为死亡销户、1户为失联、1户为重复申报取消),兑付率100%;因兑付标准测算四舍五入溢余资金及兑付过程中出现的死亡销户等原因结余资金20929.59元将退回粮食风险基金用于次年相同项目捆绑使用。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计划补贴资金95009098.58元,实际兑付补贴资金94988168.99元,应补贴资金兑付完成率99.97%。

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储存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区农业农村、财政等相关单位,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项目补贴资金使用实行公示制,公示无异议后,委托达州银行通过达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平台兑付补贴资金。资金使用封闭运行,日常监督管理规范,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落实好了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补贴方案,及时兑付了补贴资金、确保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合理使用。

一是保障了全区拥有承包土地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收益基本稳定、引导农户提高耕地地力、减少撂荒地。

二是增加拥有承包土地农户经济收入,平均每亩增加收入149.15元,充分调动农民耕种的积极性,更新群众思想观念,增强科技意识,逐步改变习惯掠夺性生产方式,有利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100分。

2.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100分,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预算绩效自查自评报告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对本部门预算公开的情况包括部门预决算公开等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

一、公开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按照《禹州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财政支出预算的皮肤》和文件精神的要求,新闻信息中心在20xx年10月10日对部门预算支出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进行了公开,同时就本单位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公开部门决算情况及“三公”经费情况

按照《关于批复禹州市新闻信息中心20xx年度 部门决算的通知》并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新闻信息中心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于20xx年10月10日将20xx年部门决算情况及“三公”经费情况和情况说明在网站进行公开。

中心主任在单位全体人员会上特别强调了支出范围,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开展日常工作开支,不在开支范围的决不搞特殊,在规定支出范围的尽量减少开支,厉行节约,确保全年预算支出不能突破指标,不给财政增加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