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心理健康培训方案

2026-08-10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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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心理健康培训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关注自我、重视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引领学校心理健康活动丰富、多元、蓬勃开展,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助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按照市教委相关要求,全区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全力开展好我区今年“2”学校心理健康月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温暖你我阳光同行

二、参加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职校在校师生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2日—月2日

四、活动目标

1、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xx教委【20xx】x号),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各种积极、生动、活泼的形式,鼓励学生进一步树立自信乐观的人生态度,培养阳光向上的积极品质,促进学生和谐健康成长。

2、组织发动学生、教师及家长积极参与体验,推动学校和社会、家庭共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现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学生接受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覆盖。

提升“2”心理健康月的影响力。通过程、活动、服务等多元载体,把心理剧、心理讲座、心运会、亲子趣味活动、心理团体辅导、心理咨询等融入心理健康教育内涵及外延。活动结束,及时总结巩固成果。

五、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在“2”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期间,着力搞好知识普及,认真安排活动项目,科学制定活动计划。

2、要充分考虑各阶段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和特点,拓展和创新心理健康教育途径,切实把心理健康知识融入到各种活动中,努力吸引广大学生踊跃参加,以达到预期效果。

3、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利用广播、网络及升旗仪式等宣传舆论工具和工作时机,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及活动开展情况,推动活动在学生中间渐进深入,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

4、在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并于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结束一周内,将亮点活动报道(rd档粘贴照片)发送到德育科公邮。

职工心理健康培训方案 篇2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科学指导和规范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心理健康辅导教师能力,推进我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展,结合我县实际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状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组织

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培训由县教育局举办,县教师进修学校具体组织管理。

二、培训对象

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教师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1.培训时间:20xx年4月17日—19日;4月17日上午8:00—9:00报到,9:00—9:30开班仪式。

2.培训地点:于都县教师进修学校。

四、培训内容

1.培训内容:个体心理咨询与技能、团体心理辅导技术、学校危机干预策略、沙盘游戏技能培训、教师心理健康维护、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的设计与实施。

2.培训方式:采取自主学习、讲授与体验、多媒体课件、资深专家答疑、团队实例教学等多种学习形式。

五、培训考核

根据出勤、课堂表现、完成学习任务、考试成绩等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县教育局统一发放“培训合格证”。

六、工作要求

1.请各校按县教育局规定时间上报参训人员名单,名单发送至于都县教师进修学校师训处邮箱xxxxxxxx。

2.各中小学要以此为契机,引导广大教师热爱教师职业,强化教师保护学生心理健康成长的自觉意识,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

七、经费保障

培训期间学员住宿由教师进修学校安排,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伙食费由县教育局拨付,交通费回原单位按规定报销。

职工心理健康培训方案 篇3

一、培训意义

就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与实务,对学员进行系统培训,使之在作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个人素质、理论修养、教育能力和研究等方面,达到初步胜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认识到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意义,更新教育观念和育人方法,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方式方法和途径,能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原则与精神运用到日常学生管理和各项教育活动中去。

(一)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具备从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相应的基本观念和理论修养;

(三)掌握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模式和方法,具备处理学生成长性和一般适应性心理问题的个别和小组咨询的能力,以及设计、组织和实施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能力;

(四)掌握基本的心理沟通技能,善于创设良好的群体心理氛围;

(五)具备对学生心理发展状况进行群体和个别评估的'初步知识和能力,能及时发现和转介需要深入心理咨询和治疗的学生;

(六)具备一定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能力。

三、培训方式

采取专题讲座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并联系学员实际采取案例分析法、问题解答法、研讨交流法、心理训练法以保证培训的质量和实效。

利用星期六、星期天进行。

职工心理健康培训方案 篇4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科学指导和规范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心理健康辅导教师能力,推进我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展,结合我县实际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状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组织

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培训由县教育局举办,县教师进修学校具体组织管理。

二、培训对象

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教师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1.培训时间:20xx年4月17日—19日;4月17日上午8:00—9:00报到,9:00—9:30开班仪式。

2.培训地点:于都县教师进修学校。

四、培训内容

1.培训内容:个体心理咨询与技能、团体心理辅导技术、学校危机干预策略、沙盘游戏技能培训、教师心理健康维护、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的设计与实施。

2.培训方式:采取自主学习、讲授与体验、多媒体课件、资深专家答疑、团队实例教学等多种学习形式。

五、培训考核

根据出勤、课堂表现、完成学习任务、考试成绩等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县教育局统一发放“培训合格证”。

六、工作要求

1.请各校按县教育局规定时间上报参训人员名单,名单发送至于都县教师进修学校师训处邮箱sxc6327805@126.com。

2.各中小学要以此为契机,引导广大教师热爱教师职业,强化教师保护学生心理健康成长的自觉意识,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

七、经费保障

培训期间学员住宿由教师进修学校安排,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伙食费由县教育局拨付,交通费回原单位按规定报销。

职工心理健康培训方案 篇5

培训对象

全县中小学校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校长或分管领导、班主任、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团委或少先队老师以及其他感兴趣老师。

培训时间

20xx年6月17日-20xx年6月30日

培训内容

时间

培训主题

内容简介

第一天下午

(14:30-17:30)

中小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疏导与干预方法

帮助中小学教师掌握中小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疏导与干预的方法,常态下做好心理普查的方法与流程。

第二天上午

(8:30-12:00)

生命存在的意义

以体验式教学让教师参与团体辅导《生命存在的意义》通过生命教育心理辅导,使学生了解生命既美好又脆弱,使学生明确生命的含义及意义,学会珍爱生命,从而提高生命质量,感悟人生

第二天下午

(14:30-17:30)

《我的生涯我做主》《做自己情绪的主人》

以体验式教学让初中高中老师参与《我的生涯我做主》:目的是让学生了解成长具有阶段性,培养生涯规划的自主意识和责任,找到未来生活的目标,学会规划自己的学业和生活,学会管理时间。小学老师参与《做自己情绪的主人》:目的是让学生了解情绪的各种表现及对自己生活学习带来的影响,悦纳自己,欣赏自己,学会情绪管理的一些方法和技巧

依托团队

本项目依托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心理学系专家团队设计与实施。广西师范大学心理学系是我区最早和最好培养心理学科人才的教学科研单位,是广西心理学会和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的挂靠单位。

经费预算

按一期120人参加培训,每期培训2天,每人每天培训费120元,计划培训7期,所需经费约20.16万元,120元/人×2×120人×7=201600元,培训经费纳入财政年初预算。

职工心理健康培训方案 篇6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20个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印发加强广西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卫疾控发〔20xx〕24号)、钦州市卫生健康委等19个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印发加强钦州市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卫疾控发〔20xx〕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浦北建设的决定,以人民群众心理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领导,加强部门协作,提高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心理健康服务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群众心理健康为中心,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预防和减少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

——党政领导,共同参与。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促进社会、单位、家庭、个人共同参与。

——立足县情,循序渐进。结合我县实际,逐步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注重短期实效和长远制度建设相结合。

——分类指导,规范发展。坚持提高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和个体心理疏导相结合,促进心理健康服务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全县心理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覆盖面逐步扩大,全民心理健康意识明显提高。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各领域各行业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促进工作,重点人群和特殊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关注和及时疏导。全县精神专业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达80%以上。

到20xx年,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普遍提升,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势头得到缓解。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覆盖城乡,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全县精神专业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达100%。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1.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各级各部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依托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室,普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培养心理健康服务骨干队伍,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设立心理服务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对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评估等服务。教育部门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各部门分别负责)

2.提高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卫生健康部门要整合现有资源,进一步加强县、镇二级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要建立多学科心理和躯体疾病联合会诊制度,与职业学校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实现双向转诊,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服务能力。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技术培训和指导,注重提高抑郁、焦虑、老年痴呆、孤独症等心理行为问题和常见精神障碍的筛查识别与处置能力;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要设立精神(心理)科,未设立精神(心理)科的要配置或培训至少1名心理健康专业人员,负责开展心理健康相关工作。要注重发挥中医药在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中的作用,促进中医心理学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评估和心理咨询服务。妇幼保健机构要为妇女儿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咨询与指导、心理疾病的筛查与转诊服务,探索逐步将儿童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干预纳入儿童保健服务。监管场所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医疗机构应当为被监管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心理治疗、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指导。不具备心理治疗条件的监管场所应由当地精神卫生机构承担相关职责,精神卫生机构要为监管场所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构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把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城乡社区服务的重要内容,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或基层综治中心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对社区居民和各村村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联动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服务,为贫困弱势群体和经历重大生活变故群体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县卫生健康局、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支持培育各类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通过购买社会心理机构的服务等形式,向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用人单位、基层组织及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并为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性服务,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鼓励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创办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并提供技术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社会心理咨询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推进心理健康服务

1.全面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部门协作,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及心理健康相关主题活动等,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学会调控情绪,有意识地营造积极心态。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心理健康知识和意识。各地基层组织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各类媒体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科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消除社会歧视,营造良好的社会心理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浦北县融媒体中心、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要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递进、密切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的系统化建设,建立专业化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确保在自然灾害、群体性的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立即组织开展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在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为高危人群提供持续的心理援助服务,预防和减少自杀等极端行为的发生。要依托心理援助专业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心理援助热线,重视和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全县要充分发挥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作用,倡导大众科学认识心理行为问题和心理疾病,逐步消除公众对心理疾病的病耻感,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心理困扰,引导心理异常人群积极寻求专业心理咨询,预防心理问题演变为心理疾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专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要加大心理疾病患者主动筛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患者,并提供规范的心理疾病诊疗服务,促进患者康复。(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三)关注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

1.全面开展职业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各机关、企事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应当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岗前和岗位培训,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为员工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对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经历特殊突发事件的员工,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援助;对有心理问题的员工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必要时联系专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寻求技术支持。县精神卫生机构要主动为各机关、企事业和其他用人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各部门分别负责)

2.切实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儿童青少年时期的心理健康是影响其未来人格发展的关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儿童青少年时期的心理健康服务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开展以幼儿家长为主的育儿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学前儿童心理健康问题;中小学校要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特殊教育机构要结合聋哑、智障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共青团等组织要与学校、家庭、社会携手,开展专题心理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学生自我情绪调适能力。对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等儿童青少年,及时了解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对留守、流动儿童,要提供一般心理健康教育,必要时给予心理辅导。(县教育局牵头,县民政局、团县委、县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关注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心理健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尤其是妇联、残联和基层组织要将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工作重点,依托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等,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残联机构要充分发挥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助残社会组织作用,大力开展各种群众性助残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心理帮助。县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宣传,提高公众对心理健康及相关咨询援助服务的认可度。护理院、养老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康复机构等要积极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多种力量或培训专兼职社会工作者等多种途径,为空巢、丧偶、失能、失智、留守老年人,孕产期、更年期、留守、家庭暴力妇女,流动、残疾儿童及家长、残疾人及其家属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心理关怀,开展心理辅导、情绪疏解、悲伤抚慰、家庭关系调适、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援助等心理健康服务。鼓励婚姻登记机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等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县卫生健康局、县妇联、县民政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4.重视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县委政法、公安、司法、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要高度关注流浪乞讨人员、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社会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心理健康,逐步健全完善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有效开展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干预,加大对重点特殊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预防和减少极端案(事)件的发生,提高其承受挫折、适应环境能力,帮助其融入社会大集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服务。全县各级政法、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司法、卫生健康、残联、医保等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发现、登记、随访、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工作。切实做好部门间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工作,确保数据来源科学、精准一致。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服务,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康复模式,做好医学治疗与医院康复、社区康复的有效衔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探索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做好贫困患者的社会救助工作,让优质、便捷服务惠及更多患者。(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委政法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心理健康专业教师培养。县教育部门积极引进心理健康专业教师,鼓励在职教师积极参加心理健康专业技能培训,考取相关资质证书,不断充实心理健康专业教师队伍。(县教育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

2.促进心理健康服务人才有序发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心理咨询师技能评价的规范管理,优化培训方法,改进考核方式,加强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对相关项目考核合格的考生核发相应的专项能力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并将其信息登记上网供社会查询,强化社会监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县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的培养和使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吸引优质人才从事心理健康服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重视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将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和技能纳入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鼓励医疗机构引进临床与咨询心理、社会工作专业的人才,加强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康复师、医务社会工作者等综合服务团队建设,不断提升医务人员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县卫生健康局牵头)

各部门、各行业要把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人员培训纳入继续教育内容,研究出台本部门本行业心理健康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明确岗位工作要求,加强规范管理,强化考核评估,确保心理服务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各部门分别负责)

3.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人才激励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岗位建设,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人才激励机制,逐步将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体系,根据行业特点分类制定人才激励和保障政策。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要注重体现心理治疗服务的技术劳务价值,增加心理健康服务的岗位吸引力。要加大专业人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力度,帮助专业人才实现自我成长和能力提升。鼓励具有服务能力的组织和个人加入心理健康志愿服务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挥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组织作用。加强相关心理健康服务社会组织的作用,整合辖区社会心理服务资源,建立跨专业、跨部门的心理健康服务专家组,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方案,探索建设一批心理健康服务示范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社团组织,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服务社团组织作用,为各部门各领域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依托专家组和社团组织,制订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登记、评价、信息公开等工作制度,建立县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管理体系,将相关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各类心理健康机构服务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形成有效社会监督。县心理健康服务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政府部门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行规行约和行业自律制度,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违规者惩戒和退出建议。要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发挥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作用,加强心理健康学术交流、培训、科学研究等工作,推动心理健康服务快速发展。(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民政局、县科协等相关部门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研宣传阶段(20xx年1月—6月)

1.成立浦北县心理健康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方案,明确分工,落实各部门职责。

2.全县范围内调研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的基本情况,开展心理健康状况筛查,关注重点人群,抓住少数关键,加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工作,营造人民重视心理健康的氛围。

(二)强化人才培养、提高技术阶段(20xx年7月—12月)

1.县卫生健康局与县教育局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技能培训,培养具有一定专业水平和技能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构建我市心理健康服务储备人才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高心理咨询师和社会工作者(师)的人才培养水平。

2.各部门、各行业对所属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加强培训、继续教育及规范管理,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心理健康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明确岗位工作要求,定期考评。

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重视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将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和技能纳入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

(三)整合机构、构筑平台阶段(20xx年1月—6月)

1.整合全县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建立县、镇二级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垂直领导,专人负责。

2.全县各医院均设有心理门诊或科室,各学校均建立心理咨询中心(室),大、中型企业均设有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同时,建立全县心理健康网络咨询服务中心。

(四)评估验收、服务社会阶段(20xx年7月—12月)

1.浦北县心理健康服务联席会议成员和心理健康专家组开展全县心理健康平台进行专业评估验收、科学管理。

2.加强管理和督查,保证全县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和各级体系正常运行,服务社会,为全县人民的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五)全面覆盖、长效运转阶段(20xx年—20xx年)

1.全县精神专业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达100%,全县心理健康城乡全覆盖,重点人群得到全面和严格地监控和良好的心理健康服务,打造健康浦北。

2.全县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平台做到一次建成,长效运行,为全县人民长期提供良好的心理健康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把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作为健康浦北建设重要内容,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列入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完善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委政法委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有关力量积极参与、单位家庭个人尽力尽责的工作格局。(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各行业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实施方案,细化分工,确保目标有分解、任务有部署、措施有效果、投入有渠道,保障心理健康、社会心理服务各项工作科学、有序推进。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心理健康服务相关工作,制定行业发展相关政策和服务规范,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心理健康服务相关法律及制度建设问题,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心理健康服务相关工作。政法部门做好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并将其纳入综治考评内容。宣传、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各类文化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把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医保部门负责完善心理健康服务项目价格政策。教育部门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各级教育机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科技部门加大对心理健康服务相关科学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完善系统内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重大警务任务前后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组织开展被监管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健康相关工作。民政部门和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引导与管理城乡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推动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财政部门加大心理健康服务投入并监督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规范管理。对违反《精神卫生法》相关规定的市场主体,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有关主管部门提请,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负责职业人群和儿童青少年、妇女、残疾人等特定工作对象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技术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要发挥技术优势,为各部门各行各业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技术培训和指导。切实落实基层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和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相关政策,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与标准规范。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一步规范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从业行为,不断提高全县心理健康、社会心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经费保障。县财政部门要根据心理健康、社会心理服务工作需要,将心理健康、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探索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心理健康服务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保障心理健康、社会心理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各地要加强经费使用的审计监督,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考核评估。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每年定期组织开展考核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全县将适时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并将结果通报全县。(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