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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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1
为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加快管理局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全局资源、区位、环境优势,利用好国家“一带一路”和对俄开发政策。以富民、强场、兴局为目标,创新招商引资方式,营造全民招商引资氛围,加快招商引资步伐。
二、招商引资范围
围绕增加税收、解决就业、拉动产业的重点项目进行招商引资。鼓励引进企业总部或经营权产权交易类企业。严格控制引进税收贡献低、产能过剩、持续发展能力差的项目。禁止引进污染环境、低税收的加工项目。
现有企业或垦区内外投资人进行增资扩股、更新设备、新建等符合建三江产业发展方向新立项审批可独立认定的新增项目。
为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水稻初加工、粮食仓储、房地产开发、加油(气)站、天然气、驾校、分布式(屋顶)光伏、采矿、商砼等不计入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投资总额达到xx万元以上项目计入农场招商引资任务目标。超过xx万元的招商引资项目,同时执行建管委发〔2016〕1号文件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
三、招商引资措施
⒈农场要制定实施方案。采取积极措施,大招商、招大商、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全民招商和重点招商。目标任务要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农场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走出去招商,请进来考察联谊,切实做到万众招商,全民引资。
⒉招商引资工作实行重奖重罚。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农场给予班子全体奖励,对未完成招商引资目标的农场同奖同罚。
⒊提供良好投资服务。农场要统筹规划,加快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局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为投资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在本部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
⒋工业及企业总部或经营权产权交易类企业项目可异地招商。没有重点工业园区的农场所引进的工业项目,可以落户有园区的农场(八五九、胜利、勤得利、前进、创业、前锋、洪河)和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引进企业总部或经营权产权交易类企业可落户管理局,招商引资额计入本农场招商引资总额,该项目实现的税收额及超税收基数部分xx%计算在原招商农场。
⒌强化监管和服务。管理局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引进项目的筛选审核及农场完成任务指标最终认定,督促指导业务部门服务。
四、验收办法
招商引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请验收:
一是必须与农场签订招商引资合同;
二是有工程建设的招商引资项目必须履行相关建设手续;
三是招商引资项目必须履行土地审批手续;
四是项目公司在项目所在地银行办理完毕与招商引资项目名称相符的开户许可,单个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招商引资项目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xx万元,按注册资本提供印花税完税证明;
五是招商引资项目办理完毕工商营业执照;
六是招商引资项目形象进度不低于管理局本年度下达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的50%。
七是项目环评、取水许可、入河排污等审批手续齐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或报告表审批手续齐全。招商引资工作的验收由管理局10个部门按分工认定:
商务局:
负责验收各农场招商引资项目《招商引资引资合同》,招商引资项目形象进度由商务局牵头会同住建局、工信委、畜牧兽医局等相关部门审验,对招商引资项目验收结果进行汇总。
工商行政管理局:
依法在项目投资地办理营业执照。
验收各农场招商引资项目是否办理营业执照。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在建三江地区规划范围内招商引资项目,必须全部履行基本建设手续,并由各农场建设科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和申报相关材料。未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住建局不予验收。国土资源局:负责验收招商引资项目是否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或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设施农用地备案文件,农场国土所负责审核上报。
计财处(财政局):
负责验收各农场招商引资项目的银行开户许可,按注册资本缴纳印花税的完税证明。
工信委:
负责验收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产能是否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生产能力标准,验收生产工艺及设备是否达到项目的设计标准。环保局:监督检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严格检查项目建设中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拉动就业情况的审核验收。畜牧兽医局:负责畜牧招商引资项目活体数量和价值的评估认定。水务局:审查新建项目是否符合上级有关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的有关规定。
具体验收办法:
农场工商、住建、国土资源、计财、工业、环保、人社、畜牧、水务、商务部门携带招商引资项目证明材料到管理局对口部门按照分进行审定,出具审定结果,加盖审定单位公章。农场商务科将各部门审定结果和有关材料报送管理局商务局进行汇总。
验收办理时限:
原则上要求各农场于20xx年xx月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将招商引资项目证明材料提交至管理局对口部门,管理局各验收部门于20xx年xx月xx日到20xx年xx月xx日完成招商引资部门验收。20xx年xx月xx日前各农场商务科将各部门审定结果报管理局商务局汇总,提交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最终认定。3号奖励政策的招商引资项目的《招商引资人奖励审批表》和《企业总部或经营权产权交易类企业奖励审批表》与农场招商引资验收材料一同申报。
项目开工建设通过招商引资联合验收兑现奖励总额xx%时,按招商引资合同额度达到的奖励标准兑现;项目竣工投产,年度周期内纳税达到建管委发﹝20xx﹞1号文件规定标准的,兑现奖励总额xx%,按招商引资项目实际投资(以企业上报管委会税务部门的决算报表或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为依据)达到的奖励标准兑现,最终奖励总额按实际投资的奖励标准执行。
五、奖惩办法
(一)目标奖惩
为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快速健康发展,管理局实行重奖重罚。
⒈农场招商引资总额超过xx万元、引进企业总部或经营权产权交易类企业年上缴建三江管委会本级(县级)税金年累计额度xx万元的农场,管理局奖励农场领导班子xx万元,其中,农场两名主要领导各奖励x万元,其他班子成员合计奖励xx万元。未完成任务的农场,同奖同罚,罚金上缴管理局。
⒉投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奖励政策
⑴管理局现有及新招投资额达到1-2亿元的招商引资项目,在第二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达到1亿元的80%以上,主要设备订购达到xx%的,可抵顶第二年任务指标,并按年度奖励标准兑现农场领导班子奖励。
⑵管理局现有及新招投资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在第二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达到2亿元的xx%以上,主要设备订购达到xx%的,可抵顶第二年任务指标,或在第三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达到2亿元的xx%以上,主要设备订购达到100%的,可抵顶第三年任务指标,并按抵顶年度奖励标准兑现农场领导班子奖励。
⑶同时完成当年任务指标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续建的农场,两项考核可一并兑现。
⑷农场已有重点项目在完成管理局考核之外继续新招投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项目,符合验收标准,管理局(管委会)额外再奖励农场领导班子40万元。以上奖励资金全部在管理局工业发展基金中支付。农场其他相关人员的奖罚标准由农场自行确定。对积极招引项目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农场和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管理局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农场招商引资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未完成任务目标的,由管理局对农场正职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二)符合全民招商引资奖励规定的招商引资项目,按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试行)》(建管委发〔2016〕1号)规定,同时享受优惠政策及奖励。本方案由建三江管理局商务局负责解释。
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2
为全面推动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接续打造全国乡村振兴样板区,根据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争创一批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为强力推动示范村创建,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20XX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每年在全县遴选4个村或示范片区(以下统称示范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创建成有规模、有特色,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乡村振兴示范村,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县乡村振兴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
二、创建原则
(一)党政主导。党委政府引导示范村立足资源禀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不大包大揽、大拆大建,通过领导联点、政策激励、资金奖补等方式,全力支持示范村开展创建工作。
(二)部门主推。在派出强有力的县直单位驻村帮扶的基础上,县直各责任单位对示范村按照“一村一策”和“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协同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在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为示范村创建提供政策支持。
(三)属地主责。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街道主任)为示范村创建第一责任人,对示范村的申报、成功创建负主责,村支部书记为示范村创建直接责任人,负责牵头抓好示范村创建工作的落地落实。
(四)乡贤主创。发动乡贤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参与示范村创建,促进项目回归、人才回乡、资金回流、技术回援、文化回润、公益回扶,加快补齐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短板,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秀美村庄。
(五)群众主体。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开展“三联一创”、成立村民理事会、编制“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出智出力、筹资筹劳共同参与示范村创建,确保创建后期运维管理持续有效、成果共享。
三、创建申报
(一)申报单位
乡镇(街道)为示范村申报单位。
(二)申报条件
示范村申报应具备“三强三好”条件,能打造成产业带动型、文化创意型、乡贤引领型、村企共建型、自然生态型等示范亮点和特色优势。
1、班子配备强。村级党建工作扎实,干部配备合理,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对乡村振兴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治理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村级无债务,有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2、产业发展强。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村内有产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带动村民致富效益明显。
3、乡贤力量强。能挖掘具有桑梓情怀、有能力、有意愿为家乡乡村振兴作贡献的乡贤。乡贤能带头捐资支持乡村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
4、资源禀赋好。依山傍水,有丰富的自然风光,村庄布局规范,村容村貌整洁美观,存留有XX特色的传统习俗、非物质文化遗产或有可考证的历史人文典故或红色文化底蕴。
5、群众基础好。村内群众面貌新、民风好,勤劳节俭、邻里和睦、尊老爱幼、扶困助弱等美德蔚然成风,能主动积极筹资筹工筹产参与乡村振兴。
6、基础设施好。交通便捷、通畅,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和便民设施齐全,电视、网络、自来水等可覆盖。
(三)遴选程序
1、村级自愿。有意愿的村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附件2)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乡镇申报。乡镇(街道)对提交申请的村进行评估筛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择优推荐申报到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连片创建的以牵头村为申报主体)。每个乡镇(街道)原则上只能推荐1个村,申报材料、图片等资料于3月10日前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514室)。
3、实地核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实地核查评估,3月15日前初选8个村,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4、现场评审。乡镇(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任组长、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和乡贤代表为成员的参选小组,利用PPT等形式进行演讲(10分钟),并现场答辩(5分钟),通过现场评审确定4个示范村。
四、创建内容
(一)产业兴旺
1、产业发展。在原有的产业基础上,做强传统主导产业的发展,利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升生产效率和质量,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民宿餐饮、乡村旅游等新型业态,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发展产业促进村民入股分红家门口就业增收、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项目配套。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理配置农田灌溉设施,坚决遏制耕地抛荒,耕地主要用于种粮食,能种双季稻的良田必须全部栽插双季稻,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利用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乡村两级为其提供土地流转保障,不与粮争地。(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3、创业扶持。支持农民创业,开展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培育一批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土专家,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对村级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扶持,创建优质的政策和服务吸引乡贤回乡投资,壮大村级经济产业。(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粮食局)
(二)环境秀美
1、村庄规划。按照“多规合一”的方式,编制公众参与、科学可行的村庄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进行村庄建设,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和村民生产生活条件。(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2、人居环境。持续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对村民聚居点进行秀美屋场打造,村庄进出口有特色标志,主要路段、屋场、景观有标识介绍,村内给排水管道,电力、电信、电视、广播等杆线整改设置规范,农村户厕改和聚居点人工小湿地全覆盖,有效整治小微水体、黑臭水体,主干道路、公共区域和房前屋后适度绿化美化,村民住房整洁美观,生活生产用品有序存放,家禽家畜圈养,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城管局、供电公司、融媒体中心、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
3、地域风光。因地制宜打造美丽山塘、美丽水库、美丽河坝等自然景观,依法依规加强对村内合法历史古迹的修缮和保护,保持村庄特有的自然风光和古迹。(责任单位:水利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三)生活便捷
1、交通物流。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落实路长制,村组道路畅通,道路安防及标识齐全,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加强物流服务,设立快递综合收发点,加快实施“数商兴农”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村入户。(责任单位:交通局、商务粮食局)
2、数字乡村。推进智慧农业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发展。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千兆光纤、5G网络全覆盖,完善电子商务配套设施,实现“村村响”和“雪亮工程”全覆盖,促进智能乡村、数字乡村建设。(责任单位: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商务粮食局、融媒体中心、公安局)
3、便民设施。建设村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购物金融、养老服务、防灾减灾应急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责任单位: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金融办)
(四)生态和谐
1、水土养护。落实河长、林长、田长制,有效管护河道溪流,杜绝非法捕鱼、非法采砂等现象,保护山林田土,杜绝非法占用耕地林地、乱砍滥伐、山体裸露的等现象。(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
2、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和秸秆综合利用。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全面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推广植树造林,因地制宜对荒山、主干道路和水系两旁、房前屋后等地方植树栽花。(责任单位:林业局)
3、低碳生活。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大力提倡节约水电,积极发展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提高生产生活的电气化、清洁化水平,倡导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低碳理念。(责任单位:发改局、生态环境局)
(五)乡风文明
1、文化挖掘。挖掘历史人文典故、传统民俗文化,利用发展沿革、风土人情、红色历史、典故传说、祖训家规等乡村特色文化充实村庄文化内涵,弘扬地方文化特色,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兴盛。(责任单位: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邻里风尚。通过“移风易俗”树立社会新风,开展“文明家庭”“五好家庭”选树和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弘扬邻里团结、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建成勤劳致富、邻里和睦、尊老爱幼、扶困助弱等社会新风尚,杜绝农村黑恶势力、偷盗抢劫等违法犯罪现象。(责任单位:宣传部、政法委)
3、共建共治。打造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强,对乡村振兴思路清晰的支村两委班子,吸收大学生、创业能人为支村两委后备力量,选派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引导乡贤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参与乡村治理,推广积分制等治理方式,广泛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责任单位:组织部)
五、创建步骤
示范村创建周期原则上为1个年度,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申报遴选阶段(20XX年2月28日-20XX年3月20日)。2月28日前下发实施方案,3月10日前完成示范村创建申报,3月15日前完成示范村初选,3月20日前完成示范村遴选。
(二)规划设计阶段(20XX年3月20日-20XX年4月20日)。由乡镇(街道)牵头,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等单位协助,聘请有实力、有经验的规划设计公司,为示范村编制创建规划。县直各责任单位通过实地调研,制定与示范村创建规划相统一的支持方案,明确支持项目、完成时限和投资规模。示范村创建规划和县直各责任单位的支持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批准。
(三)创建实施阶段(20XX年4月20日-2023年3月31日)。按照示范村创建规划和县直各责任单位的支持方案开展创建,确保20XX年4月中旬动工、9月底完成过半,2023年3月底完成建设。由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负责,每月25日向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示范村创建实施进度。
(四)评价验收阶段(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30日)。2023年4月底完成示范村创建工作评价和验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和组织县四大家在职领导现场观摩示范村创建成果。
六、创建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人社局、商务粮食局、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林业局、水利局、公安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融媒体中心、金融办、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尹佑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县政府年度整合涉农资金2000万元,按照快投快补、少投少补的原则对示范村给予奖补,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乡贤资本等积极参与。县直各责任单位和乡镇(街道)对示范村创建依规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严禁新增村级不良债务。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示范村,保障好示范村农民建房、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用地计划指标。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用于乡村振兴。推进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绩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示范村创建工作实行半月简报、月调度、两月讲评、季度召开一次现场督战会。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实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党政主要负责干部任用和综合绩效、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依据。凡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未达到创建目标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在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中涉嫌贪污、腐败等问题的,移交县纪委监委立案处
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XX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工作会议相关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XX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村(市级)创建工作,抓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把示范村创建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的重要抓手,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着力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的XX样板,助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全市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创建目标
坚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基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压茬推进,稳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XX年全市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数量为100个,其中每个县市区创建1个数字乡村建设示范村,采取先创建后认定的方式,实行当年规划、当年实施、当年建成。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抓重点、抓示范、抓模式,补短板、强弱项,探索不同区域乡村振兴的路子。着力推动乡村产业、生态、文化、组织、人才等方面全面振兴,因地制宜发展一批优质、高效、特色产业,大力推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壮大村集体经济,综合整治乡村人居环境,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弘扬地方特色文化,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拓宽持续稳定的增收渠道,着力创建一批具有XX特色的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示范村。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树立系统观念,先规划后建设,通盘考虑村庄分类和发展需求,在优先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基础上,统筹协调一体化推进。
(二)坚持因地制宜。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充分考虑资源禀赋、社会经济文化、基础条件等,科学把握差异和特点,注重地域特色,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振兴路径,坚决防止“一刀切”。
(三)坚持农民主体。树牢“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理念,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与乡村文明建设相得益彰,通过实施示范村创建项目,促进农民群众增收。
(四)坚持依法合规。把依法合规贯穿于示范村项目创建的全过程,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规划、施工等许可文件,为示范村创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五)坚持稳中求进。立足现有村庄基础,坚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决杜绝大拆大建。
(六)坚持注重特色。要突出地域特点,体现乡土风情,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聚焦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乡村产业。以农村人居环境“三大革命”为重点,打造不同类型的特色示范村,带动引领创建工作。
四、步骤安排
(一)做实规划设计。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多规合一实用性规划,是村庄发展和乡村振兴真正的蓝图。各县市区要聘请熟知三农、有乡村规划落地经验、懂农村产业规划的有资质专业机构,编制示范村创建多规合一实用性规划。编制规划要把握“红线是规划底线、多规合一是基本原则、产业兴旺是首要任务、确保落地是实际需求、人居环境是基础条件、风貌提升是亮点特色、规划留白是战略思维、深入调研和尊重农民”等要点。4月30日前将示范村创建多规合一实用性规划以县为单位报市乡村振兴局。
(二)安排项目资金。根据示范村创建多规合一实用性规划,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科学选择和规划项目。各县市区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联席会议、集体办公、限时办结等方式,建立工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5月25日前办结前期手续和项目立项工作。创建省级的20个示范村按省规定补助标准执行,其余80个示范村在市级衔接资金中每村补助100万元,各县市区要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落实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支出继续实施负面清单管理,部门资金优先安排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乡村振兴部门要严格项目入库,项目名称后用括号按照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进行标注。例如:清新县-太平镇-产业项目-太和村玉米种植项目(XX市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5月底前完成创建项目入库工作。
(三)项目开工建设。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全程跟进示范村创建工作,一线指挥,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组织召开示范村创建工作研判推进会议。工程建设进度安排:8月底完成总工程量的60%,9月底完成80%,10月底力争全面完成,12月上旬完成项目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12月底市级组织对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进行评估验收认定、公示、挂牌等。所有示范村创建项目务于5月底全部开工建设。
(四)建立管护机制。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要先建机制、再建工程。先明确创建工程项目的产权归属、管护主体、责任单位和后续经费的保障落实,健全完善财政补助与农户付费合力分担机制,切实建立起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各县市区投入资金要力争形成经营类资产,确保资产保值增值。6月底前,各县市区需建立示范村管护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委、政府要统筹做好省级示范创建和市级示范创建工作,一并安排部署,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打造,全面压实县、乡、村三级责任,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示范村创建工作。每个县抽调专人组成创建工作专班,负责全县的市级创建工作。示范村创建实行县级领导包联制,原则上示范村所在乡镇的包乡镇县级领导为包联领导,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包联县级领导负责督促创建进度、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问题或困难,乡镇党委书记负责创建的具体事宜。
(二)强化政策支持。重点学习《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关于印发<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农〔20XX〕45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XX〕56号)、《山西省乡村振兴局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晋乡振发(计)字〔20XX〕1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25)》(厅字〔20XX〕44号)等。
(三)强化调度推进。一是实行挂图作战。各县市区要建立示范村创建项目建设清单,所有项目任务上墙、倒排工期、对标推进,一张图呈现,同时要对照项目建设清单,建立工作台账。二是建立推进机制。5月份开始,市级将实行示范村创建双周调度、月通报、月排队推进机制。根据各县市区示范村创建情况,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等。三是包点跟踪督导。将全市1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纳入乡村振兴督导范围,市级6个乡村振兴督导组按照包县划片,深入实地开展点对点跟踪督导。市乡村振兴局根据调度情况,适时组织人员跟进督促示范村创建进度。
(四)强化氛围营造。各县市区要重视示范村创建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做到全程收集管理。以县为单位,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制作一部5-10分钟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专题宣传片。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和途径,让广大群众认识到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的现实意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鼓励和引导群众投工投劳和筹资,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建设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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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XX年全市1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名单
2、XX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主要参照指标
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4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xx〕1号)、《青岛西海岸新区推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xx-2020年)》文件精神,立足镇情实际,制定琅琊镇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我镇实际,结合区域特色,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基础,以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以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为重点,坚持党建引领,发挥资源优势,突出琅琊文化特色,壮大支柱产业,全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农业农村农民共同进步、生产生活生态和谐共融、田园家园乐园全民共享,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二、发展目标
到20xx年,琅琊镇乡村振兴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精品渔业、现代旅游业和绿色农业三大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扩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显著增强,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产业融合效果显著、生活环境优美宜居、乡风民俗文明淳朴、乡村治理民主法治、农民生活富裕幸福的目标基本实现。
三、重点任务
(一)全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实现农民生活富裕
一是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改革,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盘活土地资源要素市场,加快农村资源变资本步伐,拓宽农村融资渠道。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定出台土地流转指导性意见,引导适度规模有序流转土地,探索设立“土地银行”,做活土地文章。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允许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拓宽集体和群众增收渠道。
二是构建三大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体系。围绕突出质量兴农、绿色发展,构建乡村现代产业体系。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进规模适度经营,围绕“一村一品”定位,精心打造红枫林、映山红、蓝莓园等特色产业基地。实行“企业+互联网+农户+老手艺”运行模式,整合农产品生产、交易市场及农村电商资源,重点发展琅琊鸡、玉筋鱼等传统特色农产品。大力推广海洋牧场养殖和深水网箱养殖,优化海水养殖布局,加强近岸海域水产养殖监管,建设优质水产品生产供应区;结合琅琊港一级渔港规划,加强陆海统筹;改造提升西杨家洼、胡家山码头,发展精品休闲渔业;实施远洋捕捞,促进海洋经济走向“蓝、深、高”。借助山、海、岛、湾等优质自然资源,引导发展以台西头、斋堂岛村为龙头的民宿旅游村,打造村、山、岛一体的滨海旅游带。推进黄道山秀水田园综合体建设,开发好一批地方小吃,培育好一批优质农家乐,打造休闲旅游产业基地。全力服务保障好中稷海洋科创小镇、青岛海投集团渔岛风情民宿旅游开发等文旅项目建设,构建琅琊全域旅游大框架,全面开启旅游产业发展新篇章。
三是决胜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放在首位,切实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有机衔接。继续落实“一户一策”帮扶政策,对已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户一定时期内“原有扶贫政策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确保稳定脱贫。严格落实“一对一”结对帮扶制度,持续开展“入户大走访”活动,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将新产生的返贫户及时纳入扶贫体系,落实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加大产业和就业扶持力度,着力做好劳务对接,实现可持续稳固脱贫。坚持扶贫先扶志,把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起来,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消除精神贫困,促进形成自强自立、争先脱贫致富的`精神风貌。
四是探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之路。从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村制宜,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实行一村一策,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围绕乡村旅游、特色种养、民宿开发、农产品加工、观光农业等业态拓宽集体经济发展渠道。研究出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利用集中培训、相互观摩、外出考察等方式,提高村干部适应市场、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推进村集体资产和空闲资源集中登记,盘活资产资源,增强“造血”功能,探索资源开发型、股份合作型、服务增收型、项目带动型等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提高村集体资产收益。依托派驻琅琊镇乡村振兴工作队和派出单位的力量,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争项目、跑资金,增加集体经济薄弱村的原始积累,为加快发展打好基础。
(二)加快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打造农村宜居环境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切实增强承载力、吸引力为目标,坚持科学规划、逐步开发原则,推进琅琊新城建设。推动医院、银行、学校、广场等公共事业建设,创造便利宜居环境。畅通全镇路网,以轨道交通13号线建成通车为契机,实现与青岛市区“同城发展”。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探索建立农村改厕管护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厕具维护、故障维修、粪液收运等服务工作,让群众用的放心、省心、舒心。
二是推动环境综合治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完善后续植被绿化等修复工作。持续推进河道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基础设施维护、河道管护、绿化养护等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斋堂岛修复二期工程和琅琊港改扩建工程,启动大皂户等18个村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工程,建设黄道山秀水田园综合体,强化周边12个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乡村民俗旅游新业态,激发生态活力,实现生态惠民。
三是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优先发展教育事业,高标准建设教育场所,持续推进幼儿园、小学改扩建工程,实现农村优质教育全覆盖。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医疗共同体合作,深度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医养结合。打造“一站式办理”综合服务平台—“智慧琅琊”网络平台,促进实体和网络“两个便民大厅”深度融合,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落实好优抚安置政策,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三)全面深化乡村文化振兴,提升乡村文化软实力
一是挖掘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立足琅琊镇深厚文化底蕴,实行“传承+发展+运用”的发展模式,突出海洋文化、祈福文化和渔家文化特色,深入推动琅琊文化挖掘和传承。利用好琅琊文化研究院载体,培育吸引高端专业文化人才环境。利用好“道德讲堂”等传统文化传播阵地,搭建琅琊乡村记忆馆、琅琊遗风艺术馆等一批文化传播平台,不断增强琅琊文化传播力度。充分发挥镇文化站职能,加强宣传文化队伍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质量。
二是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加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力度,加强对古居、古树、古井、匾额等历史文化要素的保护利用。坚持“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绿色发展理念,结合山、海、岛、港、湾的自然旅游优势,打造高水准、精品化的民宿旅游品牌,培植蓝色旅游新亮点。整合琅琊文化资源,建设琅琊文博产业园区,推动文博、文创、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乡村文化旅游,打造文旅行业精品。
三是提升乡村文明水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紧扣乡风文明和文化建设两个抓手,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健全完善村规民约,重点治理农村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信谣传谣等突出问题,震慑不良风气,着力建设平安乡村。持续开展“寻找最美琅琊人”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挖掘培养农村“新乡贤”,坚持邀请乡土人才、致富能手、退伍军人、乡村教师等进行常态理论宣讲,将其打造成意识形态建设和乡村振兴的战斗堡垒。编写好《琅琊镇志》,推进“乡村记忆”工程,深度挖掘“乡愁元素”,唤醒乡村沉睡的本土文化资源。深化提升“琅琊祭海”“舞动琅琊”“悦动琅琊”等文化品牌建设,传播社会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形成文明新风尚。
四、保障措施
(一)创新工作推进机制。落实中央“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负责、各部门单位全面参与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成立由镇党委书记、政府镇长任组长,其他党政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站所(办、中心等)及管区主任为成员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实现对全镇乡村振兴工作统一领导。建立乡村振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乡村振兴重大事项、扶持政策和配套措施。编制村庄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书、时间表和路线图,一张蓝图抓到底。建立乡村振兴专门台账,优先保障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资金,协调各方面力量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振兴,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把各级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激发党组织晋位升级活力,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规范型、廉洁型基层党组织。聚焦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充实后备人才队伍,鼓励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专业大户、外出经商人员、返乡创业人员、退役人员等在村任职,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积极推进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四审四议三公开”等民主自治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协商格局,调动群众参与乡村自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壮大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围绕种植业、养殖业、产品加工、电子商务等,培育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本土新型职业农民。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出台扶持政策,解决返乡创业过程中面临的融资、用地、服务、风险应对等难题,鼓励引导有能力、有技术、有资本、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回乡创业,吸引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发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力度,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激发人民群众主体作用,营造全镇上下全面支持,积极投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幸福新琅琊的良好氛围。认真总结、及时推广琅琊镇乡村振兴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深入开展。
(五)加强检查督办。加强综合考评,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各村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采取“双随机”督查办法,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村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负责人进行组织约谈或诫勉谈话。
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5
为全面推动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接续打造全国乡村振兴样板区,根据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争创一批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为强力推动示范村创建,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20xx年至20xx年,连续三年,每年在全县遴选4个村或示范片区(以下统称示范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创建成有规模、有特色,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乡村振兴示范村,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县乡村振兴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
二、创建原则
(一)党政主导。党委政府引导示范村立足资源禀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不大包大揽、大拆大建,通过领导联点、政策激励、资金奖补等方式,全力支持示范村开展创建工作。
(二)部门主推。在派出强有力的县直单位驻村帮扶的基础上,县直各责任单位对示范村按照“一村一策”和“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协同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在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为示范村创建提供政策支持。
(三)属地主责。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街道主任)为示范村创建第一责任人,对示范村的申报、成功创建负主责,村支部书记为示范村创建直接责任人,负责牵头抓好示范村创建工作的落地落实。
(四)乡贤主创。发动乡贤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参与示范村创建,促进项目回归、人才回乡、资金回流、技术回援、文化回润、公益回扶,加快补齐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短板,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秀美村庄。
(五)群众主体。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开展“三联一创”、成立村民理事会、编制“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出智出力、筹资筹劳共同参与示范村创建,确保创建后期运维管理持续有效、成果共享。
三、创建申报
(一)申报单位
乡镇(街道)为示范村申报单位。
(二)申报条件
示范村申报应具备“三强三好”条件,能打造成产业带动型、文化创意型、乡贤引领型、村企共建型、自然生态型等示范亮点和特色优势。
1、班子配备强。村级党建工作扎实,干部配备合理,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对乡村振兴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治理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村级无债务,有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2、产业发展强。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村内有产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带动村民致富效益明显。
3、乡贤力量强。能挖掘具有桑梓情怀、有能力、有意愿为家乡乡村振兴作贡献的乡贤。乡贤能带头捐资支持乡村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
4、资源禀赋好。依山傍水,有丰富的.自然风光,村庄布局规范,村容村貌整洁美观,存留有xx特色的传统习俗、非物质文化遗产或有可考证的历史人文典故或红色文化底蕴。
5、群众基础好。村内群众面貌新、民风好,勤劳节俭、邻里和睦、尊老爱幼、扶困助弱等美德蔚然成风,能主动积极筹资筹工筹产参与乡村振兴。
6、基础设施好。交通便捷、通畅,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和便民设施齐全,电视、网络、自来水等可覆盖。
(三)遴选程序
1、村级自愿。有意愿的村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附件2)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乡镇申报。乡镇(街道)对提交申请的村进行评估筛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择优推荐申报到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连片创建的以牵头村为申报主体)。每个乡镇(街道)原则上只能推荐1个村,申报材料、图片等资料于3月10日前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514室)。
3、实地核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实地核查评估,3月15日前初选8个村,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4、现场评审。乡镇(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任组长、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和乡贤代表为成员的参选小组,利用PPT等形式进行演讲(10分钟),并现场答辩(5分钟),通过现场评审确定4个示范村。
四、创建内容
(一)产业兴旺
1、产业发展。在原有的产业基础上,做强传统主导产业的发展,利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升生产效率和质量,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民宿餐饮、乡村旅游等新型业态,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发展产业促进村民入股分红家门口就业增收、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项目配套。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理配置农田灌溉设施,坚决遏制耕地抛荒,耕地主要用于种粮食,能种双季稻的良田必须全部栽插双季稻,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利用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乡村两级为其提供土地流转保障,不与粮争地。(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3、创业扶持。支持农民创业,开展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培育一批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土专家,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对村级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扶持,创建优质的政策和服务吸引乡贤回乡投资,壮大村级经济产业。(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粮食局)
(二)环境秀美
1、村庄规划。按照“多规合一”的方式,编制公众参与、科学可行的村庄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进行村庄建设,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和村民生产生活条件。(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2、人居环境。持续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对村民聚居点进行秀美屋场打造,村庄进出口有特色标志,主要路段、屋场、景观有标识介绍,村内给排水管道,电力、电信、电视、广播等杆线整改设置规范,农村户厕改和聚居点人工小湿地全覆盖,有效整治小微水体、黑臭水体,主干道路、公共区域和房前屋后适度绿化美化,村民住房整洁美观,生活生产用品有序存放,家禽家畜圈养,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城管局、供电公司、融媒体中心、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
3、地域风光。因地制宜打造美丽山塘、美丽水库、美丽河坝等自然景观,依法依规加强对村内合法历史古迹的修缮和保护,保持村庄特有的自然风光和古迹。(责任单位:水利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三)生活便捷
1、交通物流。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落实路长制,村组道路畅通,道路安防及标识齐全,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加强物流服务,设立快递综合收发点,加快实施“数商兴农”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村入户。(责任单位:交通局、商务粮食局)
2、数字乡村。推进智慧农业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发展。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千兆光纤、5G网络全覆盖,完善电子商务配套设施,实现“村村响”和“雪亮工程”全覆盖,促进智能乡村、数字乡村建设。(责任单位: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商务粮食局、融媒体中心、公安局)
3、便民设施。建设村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购物金融、养老服务、防灾减灾应急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责任单位: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金融办)
(四)生态和谐
1、水土养护。落实河长、林长、田长制,有效管护河道溪流,杜绝非法捕鱼、非法采砂等现象,保护山林田土,杜绝非法占用耕地林地、乱砍滥伐、山体裸露的等现象。(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
2、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和秸秆综合利用。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全面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推广植树造林,因地制宜对荒山、主干道路和水系两旁、房前屋后等地方植树栽花。(责任单位:林业局)
3、低碳生活。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大力提倡节约水电,积极发展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提高生产生活的电气化、清洁化水平,倡导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低碳理念。(责任单位:发改局、生态环境局)
(五)乡风文明
1、文化挖掘。挖掘历史人文典故、传统民俗文化,利用发展沿革、风土人情、红色历史、典故传说、祖训家规等乡村特色文化充实村庄文化内涵,弘扬地方文化特色,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兴盛。(责任单位: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邻里风尚。通过“移风易俗”树立社会新风,开展“文明家庭”“五好家庭”选树和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弘扬邻里团结、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建成勤劳致富、邻里和睦、尊老爱幼、扶困助弱等社会新风尚,杜绝农村黑恶势力、偷盗抢劫等违法犯罪现象。(责任单位:宣传部、政法委)
3、共建共治。打造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强,对乡村振兴思路清晰的支村两委班子,吸收大学生、创业能人为支村两委后备力量,选派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引导乡贤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参与乡村治理,推广积分制等治理方式,广泛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责任单位:组织部)
五、创建步骤
示范村创建周期原则上为1个年度,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申报遴选阶段(20xx年2月28日-20xx年3月20日)。2月28日前下发实施方案,3月10日前完成示范村创建申报,3月15日前完成示范村初选,3月20日前完成示范村遴选。
(二)规划设计阶段(20xx年3月20日-20xx年4月20日)。由乡镇(街道)牵头,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等单位协助,聘请有实力、有经验的规划设计公司,为示范村编制创建规划。县直各责任单位通过实地调研,制定与示范村创建规划相统一的支持方案,明确支持项目、完成时限和投资规模。示范村创建规划和县直各责任单位的支持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批准。
(三)创建实施阶段(20xx年4月20日-20xx年3月31日)。按照示范村创建规划和县直各责任单位的支持方案开展创建,确保20xx年4月中旬动工、9月底完成过半,20xx年3月底完成建设。由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负责,每月25日向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示范村创建实施进度。
(四)评价验收阶段(20xx年3月31日-20xx年4月30日)。20xx年4月底完成示范村创建工作评价和验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和组织县四大家在职领导现场观摩示范村创建成果。
六、创建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人社局、商务粮食局、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林业局、水利局、公安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融媒体中心、金融办、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尹佑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县政府年度整合涉农资金20xx万元,按照快投快补、少投少补的原则对示范村给予奖补,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乡贤资本等积极参与。县直各责任单位和乡镇(街道)对示范村创建依规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严禁新增村级不良债务。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示范村,保障好示范村农民建房、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用地计划指标。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用于乡村振兴。推进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绩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示范村创建工作实行半月简报、月调度、两月讲评、季度召开一次现场督战会。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实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党政主要负责干部任用和综合绩效、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依据。凡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未达到创建目标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在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中涉嫌贪污、腐败等问题的,移交县纪委监委立案处
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6
为全面推动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接续打造全国乡村振兴样板区,根据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争创一批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为强力推动示范村创建,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20xx年至20xx年,连续三年,每年在全县遴选4个村或示范片区(以下统称示范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创建成有规模、有特色,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乡村振兴示范村,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县乡村振兴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
二、创建原则
(一)党政主导。党委政府引导示范村立足资源禀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不大包大揽、大拆大建,通过领导联点、政策激励、资金奖补等方式,全力支持示范村开展创建工作。
(二)部门主推。在派出强有力的县直单位驻村帮扶的基础上,县直各责任单位对示范村按照“一村一策”和“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协同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在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为示范村创建提供政策支持。
(三)属地主责。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街道主任)为示范村创建第一责任人,对示范村的申报、成功创建负主责,村支部书记为示范村创建直接责任人,负责牵头抓好示范村创建工作的落地落实。
(四)乡贤主创。发动乡贤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参与示范村创建,促进项目回归、人才回乡、资金回流、技术回援、文化回润、公益回扶,加快补齐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短板,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秀美村庄。
(五)群众主体。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开展“三联一创”、成立村民理事会、编制“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出智出力、筹资筹劳共同参与示范村创建,确保创建后期运维管理持续有效、成果共享。
三、创建申报
(一)申报单位
乡镇(街道)为示范村申报单位。
(二)申报条件
示范村申报应具备“三强三好”条件,能打造成产业带动型、文化创意型、乡贤引领型、村企共建型、自然生态型等示范亮点和特色优势。
1、班子配备强。村级党建工作扎实,干部配备合理,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对乡村振兴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治理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村级无债务,有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2、产业发展强。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村内有产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带动村民致富效益明显。
3、乡贤力量强。能挖掘具有桑梓情怀、有能力、有意愿为家乡乡村振兴作贡献的乡贤。乡贤能带头捐资支持乡村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
4、资源禀赋好。依山傍水,有丰富的自然风光,村庄布局规范,村容村貌整洁美观,存留有xx特色的传统习俗、非物质文化遗产或有可考证的历史人文典故或红色文化底蕴。
5、群众基础好。村内群众面貌新、民风好,勤劳节俭、邻里和睦、尊老爱幼、扶困助弱等美德蔚然成风,能主动积极筹资筹工筹产参与乡村振兴。
6、基础设施好。交通便捷、通畅,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和便民设施齐全,电视、网络、自来水等可覆盖。
(三)遴选程序
1、村级自愿。有意愿的村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附件2)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乡镇申报。乡镇(街道)对提交申请的村进行评估筛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择优推荐申报到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连片创建的以牵头村为申报主体)。每个乡镇(街道)原则上只能推荐1个村,申报材料、图片等资料于3月10日前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514室)。
3、实地核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实地核查评估,3月15日前初选8个村,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4、现场评审。乡镇(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任组长、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和乡贤代表为成员的参选小组,利用PPT等形式进行演讲(10分钟),并现场答辩(5分钟),通过现场评审确定4个示范村。
四、创建内容
(一)产业兴旺
1、产业发展。在原有的产业基础上,做强传统主导产业的发展,利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升生产效率和质量,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民宿餐饮、乡村旅游等新型业态,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发展产业促进村民入股分红家门口就业增收、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项目配套。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理配置农田灌溉设施,坚决遏制耕地抛荒,耕地主要用于种粮食,能种双季稻的良田必须全部栽插双季稻,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利用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乡村两级为其提供土地流转保障,不与粮争地。(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3、创业扶持。支持农民创业,开展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培育一批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土专家,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对村级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扶持,创建优质的政策和服务吸引乡贤回乡投资,壮大村级经济产业。(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粮食局)
(二)环境秀美
1、村庄规划。按照“多规合一”的方式,编制公众参与、科学可行的村庄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进行村庄建设,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和村民生产生活条件。(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2、人居环境。持续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对村民聚居点进行秀美屋场打造,村庄进出口有特色标志,主要路段、屋场、景观有标识介绍,村内给排水管道,电力、电信、电视、广播等杆线整改设置规范,农村户厕改和聚居点人工小湿地全覆盖,有效整治小微水体、黑臭水体,主干道路、公共区域和房前屋后适度绿化美化,村民住房整洁美观,生活生产用品有序存放,家禽家畜圈养,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城管局、供电公司、融媒体中心、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
3、地域风光。因地制宜打造美丽山塘、美丽水库、美丽河坝等自然景观,依法依规加强对村内合法历史古迹的修缮和保护,保持村庄特有的自然风光和古迹。(责任单位:水利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三)生活便捷
1、交通物流。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落实路长制,村组道路畅通,道路安防及标识齐全,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加强物流服务,设立快递综合收发点,加快实施“数商兴农”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村入户。(责任单位:交通局、商务粮食局)
2、数字乡村。推进智慧农业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发展。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千兆光纤、5G网络全覆盖,完善电子商务配套设施,实现“村村响”和“雪亮工程”全覆盖,促进智能乡村、数字乡村建设。(责任单位: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商务粮食局、融媒体中心、公安局)
3、便民设施。建设村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购物金融、养老服务、防灾减灾应急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责任单位: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金融办)
(四)生态和谐
1、水土养护。落实河长、林长、田长制,有效管护河道溪流,杜绝非法捕鱼、非法采砂等现象,保护山林田土,杜绝非法占用耕地林地、乱砍滥伐、山体裸露的等现象。(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
2、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和秸秆综合利用。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全面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推广植树造林,因地制宜对荒山、主干道路和水系两旁、房前屋后等地方植树栽花。(责任单位:林业局)
3、低碳生活。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大力提倡节约水电,积极发展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提高生产生活的电气化、清洁化水平,倡导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低碳理念。(责任单位:发改局、生态环境局)
(五)乡风文明
1、文化挖掘。挖掘历史人文典故、传统民俗文化,利用发展沿革、风土人情、红色历史、典故传说、祖训家规等乡村特色文化充实村庄文化内涵,弘扬地方文化特色,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兴盛。(责任单位: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邻里风尚。通过“移风易俗”树立社会新风,开展“文明家庭”“五好家庭”选树和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弘扬邻里团结、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建成勤劳致富、邻里和睦、尊老爱幼、扶困助弱等社会新风尚,杜绝农村黑恶势力、偷盗抢劫等违法犯罪现象。(责任单位:宣传部、政法委)
3、共建共治。打造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强,对乡村振兴思路清晰的支村两委班子,吸收大学生、创业能人为支村两委后备力量,选派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引导乡贤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参与乡村治理,推广积分制等治理方式,广泛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责任单位:组织部)
五、创建步骤
示范村创建周期原则上为1个年度,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申报遴选阶段(20xx年2月28日—20xx年3月20日)。2月28日前下发实施方案,3月10日前完成示范村创建申报,3月15日前完成示范村初选,3月20日前完成示范村遴选。
(二)规划设计阶段(20xx年3月20日—20xx年4月20日)。由乡镇(街道)牵头,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等单位协助,聘请有实力、有经验的规划设计公司,为示范村编制创建规划。县直各责任单位通过实地调研,制定与示范村创建规划相统一的支持方案,明确支持项目、完成时限和投资规模。示范村创建规划和县直各责任单位的支持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批准。
(三)创建实施阶段(20xx年4月20日—20xx年3月31日)。按照示范村创建规划和县直各责任单位的支持方案开展创建,确保20xx年4月中旬动工、9月底完成过半,20xx年3月底完成建设。由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负责,每月25日向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示范村创建实施进度。
(四)评价验收阶段(20xx年3月31日—20xx年4月30日)。20xx年4月底完成示范村创建工作评价和验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和组织县四大家在职领导现场观摩示范村创建成果。
六、创建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人社局、商务粮食局、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林业局、水利局、公安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融媒体中心、金融办、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尹佑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县政府年度整合涉农资金2000万元,按照快投快补、少投少补的原则对示范村给予奖补,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乡贤资本等积极参与。县直各责任单位和乡镇(街道)对示范村创建依规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严禁新增村级不良债务。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示范村,保障好示范村农民建房、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用地计划指标。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用于乡村振兴。推进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绩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示范村创建工作实行半月简报、月调度、两月讲评、季度召开一次现场督战会。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实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党政主要负责干部任用和综合绩效、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依据。凡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未达到创建目标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在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中涉嫌贪污、腐败等问题的,移交县纪委监委立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