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2026-09-20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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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篇1

为了进一步促进温溪一小和温溪四小的共同发展,根据《青田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青田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教育大会精神,以促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创新办学和管理体制为动力,通过深化共同体学校建设,科学整合优质教育资源,缩小校际教育水平差距,全面提升两所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实施目标

1.让每一位孩子都享受优质教育。进一步深化教共体建设,努力促进两所学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

2.探索基于地方实际的办学路径。根据两所学校发展现状,通过两校教共体办学,力求形成优质均衡、壮腰夯基的区域义务教育新局面。

3.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优质均衡发展目标,整体提升两校的教育水平,各项义务教育指标进入全县前列。

三、实施内容与措施

(一)管理联动,共同提升学校品牌

1.学校管理联动,更新管理理念

共同体内定期开展以学校管理为主题的沙龙研讨活动,共探管理方法,实现优势互补,管理理念的共享。如不定期举行学校班子队伍建设及教师团队建设的经验交流,班级管理论坛、减负提质措施、“两个优化”实施等交流活动。

2.品牌建设联动,丰富学校文化

通过共同体内学校互相参观、开展品牌建设论坛交流等活动,促进共同体学校文化碰撞、交流,吸纳新的内涵,构建丰富而有个性特色的学校文化品牌。

3.措施形成联动,落实“两个优化”

利用温溪一小“优化课堂教学优化作业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平台,与温溪四小资源共享,引领温溪四小共同落实“两个优化”,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二)教师联动,提高教学质量

1.名师引领强素质

充分发挥温溪一小名优教师的引领作用,推行名师共同体内巡课活动,提高共同体教师的整体素质。名师们通过课堂教学指导、课堂教学示范和教科研引领等方面给予青年教师全方位的指导,充分发挥名优教师“传”、“帮”、“带”的作用,整体提高共同体学校的教学水平。如在共同体内聘请市县名优教师当指导师,在教学业务上,班级管理上,教学研究上做年轻老师的指导师,共同体领导小组为这些活动搭好平台,做好服务,让名师发挥应有的作用。

2.联动教研提效率

成立共同体学科研课组,聘请导师,招聘学员,深入开展教学研讨、教学观摩、课例展示等活动,促进两校教师专业成长,特别是年轻教师和薄弱学校的教师。利用期中、期末两次统一测试、绿色质量评价报告,分析研究两所学校存在的短板,提出相应的对策,提升两校的教学质量。

3.课题研究促成长

根据共同体内的教育教学或管理上的问题,积极申报有关共同体的科研课题研究,邀请专家引领教科研工作,为共同体更好的发展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根据。

4.校本课程促共享

分析两校的实际情况,提炼出两校的共同特点,以温溪镇第一小学为引领,结合共同体学校实际,开发校本课程,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一体打造提升成为共同体校本课程来开发实施。

(三)学生联动,共享共赢

在共同体学校内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从而形成教育合力,打造优质艺体品牌项目,力求共同体内学校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化发展。两校在学生学习能力过关的内容共享外,将从“四节四礼”上合作,温溪一小不仅在学科教学上做好引领服务,还将在学生活动上做好指导,从而提高两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四、评价考核

1.为保障活动的有效性,每次活动由专人组织,组织者将在活动前做好方案,活动中监管过程,活动后做好总结、做好美篇,领导小组将对每次活动做评价,考核的结果将纳入各自学校的年度考核内容。

2.对两校的特色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等进行前后对比考核,考核的结果将作为下一学年改进和制定方案的依据。

3.对两校的教学成绩进行前后对比考核,考核的结果将作为下一学年改进落实“两个优化”措施和力度的依据。

五、实施保障

1.为保障“温溪镇第一小学共同体”方案的落实,特成立以两校校长为组长、两校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层及教研组长为组员的“温溪镇第一小学共同体”工作领导小组。

2.重视激励评价。每次活动中承担公开课、讲座、经验交流的老师发给荣誉证书,承认为跨校公开课、讲座。

3.经费保障。两所学校学校要从办公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保障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4.提升知晓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教育网站微信公众进行宣传,使共教体得到社会、家长、教师和学生一致认同。

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篇2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坚持优质均衡、科学融合、共培共育、创新驱动导向,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面提升办学质量为重点,通过推行公办“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加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力度,推动我市基础教育新一轮高质量发展,让每个孩子享有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基础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形成有泉州特色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共同体办学格局,建设100个有特色有影响的优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共同体,更加发挥教育共同体办学优势,全面扩大我市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推动乡村振兴,整体提升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水平,构建“学在泉州”的教育发展新态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规划与试点先行相结合原则。加强教育共同体办学的整体设计,遴选条件成熟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先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增加教育共同体的数量,坚持“一共同体一方案”,成熟一个组建一个,提高教育共同体办学质量。同时把握好教育共同体办学扩张的速度、规模。

(二)坚持“输血再造”与自我提升相结合原则。既要注重教育共同体名优校对薄弱校、新建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输血再造”,更要注重薄弱、新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自我造血”、自我发展能力的培育,最终实现优质基础上的协同共进。

(三)坚持共同发展与特色发展相结合原则。通过理念、资源、方法、成果、品牌的共建共享,构建教育共同体发展新格局,同时,凝练符合自身办学历史积淀和特色发展的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和实践路径,实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三、组建框架

(一)适用范围。全市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等基础教育阶段学校。

(二)组建形式。组建“1+N”的教育共同体(1所名优校+N所学校),采取“一对二”或“一对多”等形式开展教育共同体办学。

四、主要举措

(一)推行“三种模式”

1.领办型。通过名优校设立分校区、薄弱学校委托名优校管理、新建学校划归名优校管理等方式组建。各县(市、区)要按照地理位置相对集中原则,由名优校牵头领办,推动实现资源管理一体化、内部管理一体化、课程教学一体化、教师发展一体化、考核评价一体化。名优校派出至少1-3名学校干部至新增成员校任职,任职年限不少于2年。

2.“5G+”型。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鼓励不同县(市、区)学校之间、市属学校与县(市、区)学校之间广泛开展“5G+”专递课堂,深化教育办学合作,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支持中小学幼儿园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外优质品牌学校开展远程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育新优质学校。

3.互促型。通过多校协同、区域组团、同学段联盟、跨学段联合、多法人组合等方式,发挥各自办学优势,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实现共赢。鼓励倡导将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新建学校等纳入教育共同体管理,提升学校办学质量。

(二)建立“四种机制”

1.建立完善审批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以县域为主成立的教育共同体,须经县域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批准;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市外优质学校为领衔校创办教育共同体,须经所在县域人民政府批准。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教育共同体进行评估和评价。市直学校成立的教育共同体需经市教育局审批。

2.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完善教育共同体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构建更加开放、更加科学的现代学校制度。制定教育共同体办学章程,明确教育共同体“1”和“N”的权利义务权责,建立以共同愿景为核心,以制度体系为框架、以规则程序为纽带的管理机制。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增强教育共同体的归属感与认同感。

3.建立规范发展机制。严禁教育共同体内通过“掐尖”方式违规招生,严禁教育共同体违规跨区域招生。教育共同体内各成员校应按规定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严禁以各种形式借读、挂学籍跨校就读。教育共同体办学选址,不能与任何小区捆绑,不能与任何房地产挂钩。禁止以房地产开发商命名学校,杜绝与商业利益挂钩。教育共同体成员校命名要坚持名实相符、准确规范,体现办学理念,突出内涵特色,避免单一贴标签。

4.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制订教育共同体办学考核指标体系,突出“增值评价”,整体评价办学情况,重点考查优质资源增量与校际差距缩小情况以及每所学校学生进步、教师成长、学校持续发展情况。鼓励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将学生、家长与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教育共同体办学成效的重要标尺。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评估。

(三)推进“五大发展”

1.资源建设共享发展。实行教育共同体内学校备课、评课、教研、学科教案、多媒体课件、优秀课例、模拟题库、教师论坛、学生活动等优质资源的共享。名优校依托“互联网+”积极打造教育共同体资源共享平台,探索教学资源开发模式与路径,集中优秀教师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包括教学设计、微课、教学案例、教学录像、试题库等。成员校通过参与“5G+”专递课堂等,探索校际资源共享新模式。统筹利用教育共同体内各类教学场地资源,建立文体场馆、图书馆、实验室等场地资源和仪器设备的共享共用机制,整体提升德智体美劳水平。

2.课程教学共研发展。结合教育共同体特点和地域特色,在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的基础上,统筹教育共同体内课程规划,开发课程资源,完善课程体系,丰富课程供给,打造特色化、多样化、优质化教育共同体学校课程群。名优校聚焦作业设计、考试命题、质量监测等教学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完善教育共同体教研机制,以项目合作方式接纳成员校教师参与教科研,由名优校骨干教师协助成员校开展富有针对性研究,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诊断监控机制,制定各学科质量保障制度,指导并督促各校学科教育。加强教学经验交流,提升教育共同体内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教师发展水平、学生发展水平。

3.文化内涵共融发展。强化教育共同体内部文化共培共进,充分发挥教育共同体的品牌影响力和文化辐射力,以文化引领各教育共同体学校“和而不同”发展。通过资源共享、活动共建、质量共评,助推文化共融相生。名优校要在尊重各成员校文化传统的前提下,凝练核心价值,丰厚文化内涵,培育积极向上的教育共同体文化,推动各成员校在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特色发展,彰显教育共同体办学优势。梳理“一训三风”,以校标、校徽、校旗、校歌、校服等为载体,凝聚共识,加强教育共同体文化交融,形成既互相借鉴又各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成员校要集中专业力量加强内涵建设,凝聚发展共识,共谋发展愿景,发掘培育办学特色,打造“亮点工程”,丰富自身办学文化内涵,培育向善向上、和谐奋进的学校发展文化,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品质提升。

4.教师管理共建发展。强化教育共同体内部师资共享共建,推动建立“统筹管理、互派师资、共同发展”的人员管理使用模式。强化师资共育,推进名优校通过设置骨干名师和校长工作室(坊)等方式组建校长教师发展共同体,高位引领带动成员校师资共同成长。名优校要强化统筹管理、多元评价,推进在教育共同体内试行师资柔性统筹管理,优化教师考核评价,成员校根据名优校的教师评价体系,形成适应本校实际、符合教师发展规律的多元教师评价体系,教育共同体建立师资定期交流制度,名优校根据教育教学需求,统筹设置安排教育共同体师资交流计划,确保交流比例不低于省定要求,没有农村校或薄弱校工作经历或者在本校工作六年以上的骨干教师优先流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向参与交流的骨干教师倾斜,鼓励各校预留部分的中、高级岗位,优先用于评聘参与交流的骨干教师。探索深度融合,在条件成熟的教育共同体内试行管理团队双向交叉任职、互派教研团队,通过团队融合,推进教育共同体内各校办学水平、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5.学生联动共生发展。开展校际学生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欣赏、互相评价、互相促进的帮学共同体,最终实现共同成长的目的。由名优校牵头成立学生成长指导联盟,结合成长规律和学段目标,协商制定学生培育计划,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定期开展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涵盖学习、文化、生活等多领域多主题。针对学生联动过程中的发展问题,由成员校轮值举行学生交流论坛、社团活动、联赛联谊,提供展示平台,助推学生全面发展。

五、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教育共同体办学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方向。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教育共同体制订发展方案,加强教育共同体办学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工作指导。

(二)加强经费投入。市、县两级要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教育共同体的支持力度,由同级财政统筹教育部门专项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三)加强人员配置。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同级机构编制、人社等部门共同研究,采取多种形式,解决教育共同体办学发展中人力资源不足、结构性缺员等问题。名优校因派出教育教学骨干导致校级领导职数、编制、岗位职数不足,无法满足共同体发展需求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县管校聘”原则在核定的编制和职数总量内统筹调配。

(四)加强政策保障。市教育局将对县(市、区)择优推荐的教育共同体予以相应的政策保障,对评上优质教育共同体的,给予正向激励;对带动成效显著的名优校骨干校长、骨干教师,在参评市级及其以上名优校长、名优教师予以优先推荐;符合承担评审工作条件的名优校可申请承接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对重大项目及重要课题予以立项支持。

(五)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宣传推广教育共同体办学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教育共同体发展,关心泉州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为教育共同体办学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确保工作平稳推进。

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从规模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促进区域、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以创新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为动力,科学整合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缩小城乡和校际差距,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望和需求,实现县域内小学教育水平整体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一体化共同发展原则。注重推动集团内各校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队伍、办学资源等方面的深度融合、紧密共享,建设互动共赢的集团化发展共同体。

(二)坚持融合中主动发展原则。注重激发集团内每一所学校主动发展的活力,尊重集团内每一所学校的办学传统和特色,通过集团化“价值提升、结构开放、过程互动和动力内化”形成“一校一品位、一师一特点、一生一特长”,全面推动学校间优势互补和发展互促,实现集团内各学校各具特色的协同发展目标。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以学校集团化办学为契机,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现城乡小学教育优质均衡。

(二)具体目标

1.创新学校管理理念,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实现集团内各校先进办学理念、管理思想、工作措施互融互通。推动教育集团稳步、持续、高质量发展。

2.实现乡镇薄弱学校、农村学校管理制度化、精细化,使学校教育教学、党建、人事、财务、安全等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3.实行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制度,集团总校有骨干教师、名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交流,辐射带动农村学校,乡村学校教师分期分批到城镇学校交流学习。

4.通过教育改革和创新,发挥集团总校的品牌效应和示范引领作用,激发集团内分校办学活力,推进集团内资源共享、文化共建、特色融合、管理一体,建设互动共赢的学校发展共同体。通过改进考评机制,优化集团捆绑式考核方案,提高集团化办学竞争力,使之成为全县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机制,实现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扩大,整体提升县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四、组建模式

(一)集团划分办法。在全县范围内因地制宜地将八个乡镇(街道)所有小学,按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学生规模、发展水平,采取“强校+弱校”“大校+小校”“城区校+乡村校”的组合方式组建小学教育集团,首期分为第一集团和第二集团,设立两个集团总校,确定荔波一小为第一集团总校,荔波二小为第二集团校。

(二)集团法人资格。教育集团以“1+X”的多法人联合方式组建,每个集团以 1 所城区学校为集团总校,2-4 个乡镇(街道)中心校(含教学点)为集团分校。分校保留原有校名,加挂集团总校分校校牌。集团内各成员校法人资格不变。

(三)集团管理机制。教育集团实施理事会统筹下的各成员校一体化管理工作机制。理事长全面统筹集团管理工作。各成员校之间实行资源共享、研训联动、质量共进、文化共建、责任共担管理模式。

(四)集团理事会。设立总校校长任集团理事长,乡镇(街道)中心校校长任副理事长,其他分校负责人任理事的集团理事会。

集团理事长具有对分校校长(负责人)人选的任用和对分校副校长、中层管理人员、教职员工的统筹调配建议权。经集团理事会赋权后,分校校长(负责人)作为分校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教育教学和人、财、物进行日常管理。乡镇中心校校长对集团总校校长负责,村校(点)负责人对乡镇中心校校长负责。

五、运行要求

县教育局对“集团校”充分简政放权,集团总校校长可以对集团内的教师和财物进行合理调配,按程序报县教育局党委研究审定后执行。县教育局对“集团校”实行统一评价,捆绑考核。

(一)创新管理机制。各教育集团由总校牵头,分校积极配合,建立符合各成员学校共同发展的集团化办学章程,明确集团的宗旨、目标、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及各成员校的权利和义务等,约束和规范教育集团办学行为。理顺集团总校与分校在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环节的运行机制,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提高教育集团化办学管理水平。通过建章立制与执行充分调动成员学校广大教师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能动性,增强群体认同感与归属感。

(二)优化师资队伍。集团各成员学校教师交流范围原则上只在集团内部。集团内师资协调由总校牵头,分校密切配合。按照“总量不变、结构合理、促进均衡、盘活优化”的原则,根据集团各成员学校的实际情况,结合学科需要与特点采用点对点交流、结构补缺、跨校执教等方式,建立积极有效的集团内教师交流和领导交流机制。盘活集团骨干教师资源,加快集团学科名师建设,形成一支集团“领航教师”队伍,发挥其在集团内的辐射引领作用。以学科建设、课程开发为纽带组建集团专项研修团队,建立优秀教师引领下的集团教学研训一体化制度,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整体提升,培育分校师资队伍的“自我造血”功能,促进集团各成员学校学科骨干教师趋于均衡稳定。

(三)常态教学共研。教育集团每学期开展不少于两次集团性教学研讨活动,针对薄弱学科、薄弱年级把脉问诊,找出问题,精准施策。总校要定期到薄弱分校开展研学指导,通过示范带动,人文关怀,促进师生提振士气,奋发赶超。集团内骨干教师(名师)要一对一结对帮助教学成绩靠后的教师,从课标把握、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反思、课后辅导等给予指导,有效提升受助教师的教学水平。

(四)强化交流问效。根据集团建设需要,结合《荔波县教育系统教师交流管理暂行办法》,集团总校和分校共同制定教师交流方案,周期 1-2 年,明确职责要求和目标任务,开学前报县教育局政工科备案。集团总校每年定期向薄弱分校派出至少 3 名以上中层教干或骨干教师,负责引领分校教学管理和教科研发展,要明确派出人员到分校提升教学质量的具体目标任务;对应的分校等额输出中层教干或骨干教师到总校跟岗学习,跟岗人员要力保任教学科成绩稳中有进。交流期满,将严格考核问效,对教学质量连续两年下滑的总校和分校校长进行轮岗交流或免职。互派教师的身份性质不变,工资关系和福利待遇按《荔波县教育系统教师交流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探索学生体验。探索学生联合培养方式,各校在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下,总校与分校探索实施部分学生联合培养实验。总校定期组织学生到分校结对开展学习互鉴、生活体验活动,分校选派部分学生到总校跟班学习体验,不断探索学生联合培养模式,达到共同提高。

(六)提升办学效益。推行集团成员学校实行基本同步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在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常规管理、教研活动开展、教学质量和学生品行综合评价等方面协调一致、同步推进,共同提升。建立课堂教学共研机制。通过紧密型教研、组建学科科研团队,定期围绕课堂教学共性、瓶颈问题开展项目研究,通过专家引领、名师工作室、青蓝结对、学科组研讨等形式,提升课堂教学和教科研的有效性,整体提高成员校课堂教学和教科研质量。分校学科教师要定期到总校就教材、教法和教学模式进行交流研讨,每月抽出至少 1 天时间到集团总校跟班听课学习,提升教育教学和教研水平。教育集团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总校带动作用和分校的主观能动性,促进集团内的教育资源整合,实现集团内部场地、课程、师资、活动等教育资源共享。探索集团内跨校课程开发、课程共享和课程配送,持续提升办学效益。

(七)塑造办学品牌。各教育集团要把推动集团发展与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每一所学校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教育文化的互融和推广。注重集团文化的培植和发展,大力塑造教育集团的文化品牌。加强基础教育内涵课程项目研究。各成员校在提升常态课程教学水平的同时,积极推进本校的.特色课程项目创建,充分发挥集团的群体智慧,集中集团专业力量,对现有学校特色课程资源进行整合凝练,在坚持集团发展一盘棋的同时,要充分尊重分校的办学特色,使分学校既有集团共同的主体色调,又有个性化的亮点,努力形成“一校一品”和谐发展的集团品牌。

(八)加强业务指导。县教育局要加强集团化办学业务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集团化办学督导考评工作。教学研究中心:负责集团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政工科:负责校长、教师交流工作。教师流转和培训中心:负责教师培训和骨干教师培养。基础教育中心:负责集团化教育布局规划工作。综合科:负责宣传工作。会计核算中心:负责集团化财务和资金管理保障工作。校园安全和法规服务中心:负责集团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教育信息化中心:负责集团化信息教育工作。卫生和食品安全中心:负责集团化学校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组:负责集团化学校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项目建设中心:负责集团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学生资助中心:负责集团化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学前教育中心:负责集团化学校附设幼儿班管理工作。纪检工作组:负责集团化学校纪检工作;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集团化学校学生校外活动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县教育局要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工作组)负责人、总校校长为成员的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各集团总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具体工作。各领导小组适时召开有关集团化办学会议,重点解决集团化办学的疑难问题,切实将推进集团化办学作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促进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督查考核。建立集团化办学绩效评估机制。县教育局依据《荔波县小学教育集团考核评估办法(试行)》按年度对各教育集团办学情况、实施过程及办学效果开展捆绑式评估,既要看集团的整体发展,也要看集团内每一所学校的进步,实现考评结果与学校或个人荣誉、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有机衔接,激发广大教师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三)设立专项经费。县财政每年度预算安排每个集团不低于 30 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教师培训、活动开展和运转保障等,专项资金必须按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激励人才支边。县教育主管部门要研究建立激励人才支援边远农村学校相关机制。鼓励集团总校班子、名师、骨干教师到边远乡镇中心校或村校支教,乡镇中心校班子、名师、骨干教师到村校支教。明确支边目标任务,落实相关政策性补助补贴,实行同等条件评优评先、竞聘岗位职称优先规定,保障支边教师服务期的合法权益,促进集团化办学效益的全面提升。

(五)营造良好氛围。县教育局综合科和各教育集团要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对集团化办学中涌现出的“老百姓家门口好学校”,以及推进集团化办学的经验与成效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在全系统、全社会积极营造支持集团化办学的良好环境。

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引,围绕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目标,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为核心,组建联盟式、帮扶式共同体,充分发挥名校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创新义务教育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激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活力,促进全区义务教育更加优质均衡发展。

二、总体目标

在巩固已有的共同体基础上,组建一批新的帮扶式、联盟式共同体,实现年内全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共同体建设全覆盖。深入探索管理科学、运行高效、互助互赢的共同体办学的新模式和新机制。

三、工作重点

1.确定共同体核心学校,让学校自愿结合,增大学校间组建共同体双向选择空间,充分发挥学校的主观能动性,组建联盟式共同体和帮扶式共同体,鼓励各学校特色发展。

2.制定共同体内相关学校的捆绑式考核制度,推进学校间师资共享、学生共育、资源共建、责任共担、合作共赢、协同发展,实现责权利的统一,调动学校、校长、学校领导班子、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四、共同体主要组建模式

1.联盟式共同体。小学组建10个联盟式共同体,初中组建4个联盟式共同体,全区确定14所联盟式共同体核心校,其余各学校依据地理位置、办学定位、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选择加入一个联盟式共同体,每个共同体原则上不超过4所学校。联盟式共同体核心学校牵头商定共同发展愿景和具体举措,探索开展校干教师挂职交流、联合教研、课题共建共享、学生交流、教育教学活动同步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交流活动,分享先进的办学理念、成功的管理模式、有效的课堂教学、良好的场地设施设备和优质的师资团队,加快融合,优势互补,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和办学层次。

2.帮扶式共同体。需要帮扶的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由教育和体育局优先在其所在的联盟共同体内确定一所帮扶学校,组成结对帮扶共同体。通过课题引领、网络教研、空中课堂、校干教师交流、特色共享等工作机制,帮助被帮扶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实现帮扶式共同体之间的教育资源共享,全面提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五、实施步骤

1.制定《张店区20xx年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工作实施方案》,适时召开会议并公布。(3月)

2.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对接联盟式共同体核心学校组建联盟式共同体,各联盟式共同体核心学校填写联盟式共同体汇总表(附件1)于3月31日前报基础教育科。(3月)

3.有被帮扶需求的学校填写帮扶式共同体申请表(附件2)于3月31日前报基础教育科。(3月)

4.适时召开会议公布全区20xx年义务教育学校联盟式共同体、帮扶式共同体组建情况,部署任务,明确要求。(4月)

5.各联盟式共同体核心学校、各帮扶学校牵头、协调共同体内学校制定共同体年度工作计划,确定主要工作任务、合作方式、相关职责等,并于4月15日前报基础教育科。(4月)

6.区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共同体工作计划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反馈。(4月)

7.制定全区各共同体发展情况评价、考核标准并公布。(4月)

8.各共同体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区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及时调度、指导。(5月-11月)

9.对各共同体发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11月-12月)

10.对各共同体发展情况进行总结,推广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典型案例和经验,引领各共同体良性发展。(12月)

六、健全保障机制

1.探索构建共同体管理一体化机制。共同体内部实行核心校负责制,引领各成员学校逐步探索构建“一体化管理、一体化教学、一体化教研”的共同体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各共同体学校等要明确各自职责和具体任务,协同发展、创新发展。

2.探索构建“互联网+共同体”发展新机制。以教育信息化作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点和突破口,通过改善学校信息化办学条件、推进学校间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深化全域性数字化学习推广应用、强化学校校干信息化领导力和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等举措,全面优化学校网络教学与学习环境,实现共同体内部各学校互联互通、互动交流、共同生长。

3.建立科研先导和典型引领机制。各联盟式共同体核心学校、帮扶式共同体帮扶学校系统梳理共同体运行中的各类问题和难点,按照“问题即课题”思路,积极开展课题研究,突破瓶颈,创新协同发展路径,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区教体局将通过召开现场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和推广推介,引领发展。

4.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协调区财政局每年在预算内安排一定的共同体发展经费,用于保障共同体建设、教师培训、课题研究等。

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有关教育信息化的战略部署,落实浙教办函〔20xx〕53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好“新增城乡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校区)1500家”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现就镇海应行久外语实验学校和镇海区九龙湖中心学校义务教育城乡教育共同体20xx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xx〕70号),文件精神和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以教育信息化全面推动教育现代化”要求,各校实行“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考核捆绑”的管理模式,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校特色等各方面实现共生发展。

二、发展目标

1.资源共享。推动教共体内教师的有序流动、均衡配置、培训培养、整体评价等机制。鼓励各校培育特色学科,形成优质教师团队,引领学生发展。充分借助教育信息化的力量,整合核心校和各成员校的优质资源,实现教共体内师德建设、课堂教学、校本教研、课题研究等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2.管理共进。构建合作交流平台。建立以教共体核心校牵头的学校日常教学管理和学校发展通报、研讨例会制度。实施教共体内教学协同管理,做到常规制度、课程建设、教学进度、质量检测等基本同步。组织各校名师成立学科建设指导小组,指导教共体内学校的各门学科建设。

3.教学共研。核心校以项目合作方式接纳成员校教师参与教科研,由骨干教师帮扶成员校开展富有针对性的研究,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诊断监控机制,实施统一的质量检测管理,制定各学科质量保障制度,指导并督促各校学科教育。加强教学经验交流,提升教共体内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教师发展水平、学生发展水平。

4.文化共生。教共体通过资源共享、活动共建、质量共评,助推文化渗透。核心校立足地域文化和学校教育资源,培育富有特色的学校文化。教共体各学校通过城乡学生“手拉手”、家庭结对等形式,组织交流活动,促进城乡学生的相互了解、共同进步。教共体之间力所能及地为对方提供教育基地和实践空间。

5.考核捆绑。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方案,建立健全教共体一体化考核评价机制。教共体内各成员校在特色发展、校园文化、学科建设、教研活动、教学协同等方面实行捆绑式考核,成员校的发展情况作为核心校相关考核的主要依据。形成利益共享、荣辱与共的共同体。

三、实施内容

(一)加强队伍建设

1.两校各自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教学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教研组长代表为成员。

领导小组分工如下:校长负总责,制订工作实施方案与年度计划,做好思想引领工作协调;教学副校长分管,协调、推进各方工作;教导处主任具体负责,落实各项活动的开展,信息报道、工作月报、资料整理;信息技术处主任负责网络技术支持,建设宁波智慧教育和“之江汇”网络帮扶空间;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综合等教研组长,负责同步课堂、网络教研活动的开展。

2.两校共同组建钉钉工作群,发布活动信息,开展工作交流,分享教学经验,构建发展共同体。

(二)完善学校网络建设

完善学校网络建设,完善学校数据中心的建设。充分利用各级教育网络资源中心、信息系统应用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实现教育数据中心的无缝对接及综合管理应用,实现与教育网络互通和应用。

(三)交流课堂教学

利用互联网技术,由优质学校部分学科的授课教师同时对本校学生和结对帮扶学校学生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教学。使结对的学校学生实现同步上课、同步作业、同步接受辅导,结对的学校教师共同备课、共同上课、共同批改作业和辅导学生,共同进行质量检测,让乡村学校的学生同步享受到城镇的优质教学资源。

(四)加强网络教研

基于网络平台开展集体备课、教学诊断和主题研修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城乡教师教学整体水平。

(五)提升师资常态

通过校际师徒结对、同伴互助等方式,促进两校教师各专业发展,培养一批农村学校教学骨干,互相交流学习课堂教学和专业技能。

(六)共建学校文化。共同体学校要互相交流学校文化,吸收新的内涵,将优秀学校的学校文化逐步内化,并逐步形成自己的学校文化,构建两校丰富而有个性特色的学校文化。

四、工作安排

1.两校成立“城乡教育共同体”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各结对帮扶工作小组,确立帮扶形式及帮扶学科。

2.通过互联网形式开展“同步课堂”的教学。

3.通过“网络研修”的教研形式,开展集体备课、课堂诊断和主题研修等活动,实现优质资源的共享与补给,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

4.积极拓展同步领域,逐步从课堂延伸到课外,从日常教学拓展到校本特色活动、学校文化交流活动。通过远距离或实地参与或欣赏两校的校园活动,开展线下互访交流活动。(具体结合两校各节日活动开展)

5.认真总结同步课堂教学模式,及时撰写工作总结、收集典型案例,做好活动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学校“义务教育城乡共生体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织协调和宏观规划及设施工作。在学校各部门间建立“协同推进”的管理机制。从工作的组织管理上,加大学校的统筹力度,担负起明确发展方向、统筹协调学校互联网+义务教育的推进。

(二)制度保障

学校将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城乡共生体建设”工作绩效评价机制,明确规划、统一建设和集中管理,严格制定教育信息化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加强数据管理、信息发布和网络安全监控。

(三)队伍保障

学校将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队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人员的配备力度。

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从规模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促进区域、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以创新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为动力,科学整合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缩小城乡和校际差距,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望和需求,实现县域内小学教育水平整体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一体化共同发展原则。注重推动集团内各校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队伍、办学资源等方面的深度融合、紧密共享,建设互动共赢的集团化发展共同体。

(二)坚持融合中主动发展原则。注重激发集团内每一所学校主动发展的活力,尊重集团内每一所学校的办学传统和特色,通过集团化“价值提升、结构开放、过程互动和动力内化”形成“一校一品位、一师一特点、一生一特长”,全面推动学校间优势互补和发展互促,实现集团内各学校各具特色的协同发展目标。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以学校集团化办学为契机,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现城乡小学教育优质均衡。

(二)具体目标

1.创新学校管理理念,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实现集团内各校先进办学理念、管理思想、工作措施互融互通。推动教育集团稳步、持续、高质量发展。

2.实现乡镇薄弱学校、农村学校管理制度化、精细化,使学校教育教学、党建、人事、财务、安全等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3.实行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制度,集团总校有骨干教师、名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交流,辐射带动农村学校,乡村学校教师分期分批到城镇学校交流学习。

4.通过教育改革和创新,发挥集团总校的品牌效应和示范引领作用,激发集团内分校办学活力,推进集团内资源共享、文化共建、特色融合、管理一体,建设互动共赢的学校发展共同体。通过改进考评机制,优化集团捆绑式考核方案,提高集团化办学竞争力,使之成为全县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机制,实现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扩大,整体提升县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四、组建模式

(一)集团划分办法。在全县范围内因地制宜地将八个乡镇(街道)所有小学,按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学生规模、发展水平,采取“强校+弱校”“大校+小校”“城区校+乡村校”的组合方式组建小学教育集团,首期分为第一集团和第二集团,设立两个集团总校,确定荔波一小为第一集团总校,荔波二小为第二集团校。

(二)集团法人资格。教育集团以“1+X”的多法人联合方式组建,每个集团以 1 所城区学校为集团总校,2-4 个乡镇(街道)中心校(含教学点)为集团分校。分校保留原有校名,加挂集团总校分校校牌。集团内各成员校法人资格不变。

(三)集团管理机制。教育集团实施理事会统筹下的各成员校一体化管理工作机制。理事长全面统筹集团管理工作。各成员校之间实行资源共享、研训联动、质量共进、文化共建、责任共担管理模式。

(四)集团理事会。设立总校校长任集团理事长,乡镇(街道)中心校校长任副理事长,其他分校负责人任理事的集团理事会。

集团理事长具有对分校校长(负责人)人选的任用和对分校副校长、中层管理人员、教职员工的统筹调配建议权。经集团理事会赋权后,分校校长(负责人)作为分校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教育教学和人、财、物进行日常管理。乡镇中心校校长对集团总校校长负责,村校(点)负责人对乡镇中心校校长负责。

五、运行要求

县教育局对“集团校”充分简政放权,集团总校校长可以对集团内的教师和财物进行合理调配,按程序报县教育局党委研究审定后执行。县教育局对“集团校”实行统一评价,捆绑考核。

(一)创新管理机制。各教育集团由总校牵头,分校积极配合,建立符合各成员学校共同发展的集团化办学章程,明确集团的宗旨、目标、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及各成员校的权利和义务等,约束和规范教育集团办学行为。理顺集团总校与分校在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环节的运行机制,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提高教育集团化办学管理水平。通过建章立制与执行充分调动成员学校广大教师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能动性,增强群体认同感与归属感。

(二)优化师资队伍。集团各成员学校教师交流范围原则上只在集团内部。集团内师资协调由总校牵头,分校密切配合。按照“总量不变、结构合理、促进均衡、盘活优化”的原则,根据集团各成员学校的实际情况,结合学科需要与特点采用点对点交流、结构补缺、跨校执教等方式,建立积极有效的集团内教师交流和领导交流机制。盘活集团骨干教师资源,加快集团学科名师建设,形成一支集团“领航教师”队伍,发挥其在集团内的辐射引领作用。以学科建设、课程开发为纽带组建集团专项研修团队,建立优秀教师引领下的集团教学研训一体化制度,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整体提升,培育分校师资队伍的“自我造血”功能,促进集团各成员学校学科骨干教师趋于均衡稳定。

(三)常态教学共研。教育集团每学期开展不少于两次集团性教学研讨活动,针对薄弱学科、薄弱年级把脉问诊,找出问题,精准施策。总校要定期到薄弱分校开展研学指导,通过示范带动,人文关怀,促进师生提振士气,奋发赶超。集团内骨干教师(名师)要一对一结对帮助教学成绩靠后的教师,从课标把握、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反思、课后辅导等给予指导,有效提升受助教师的教学水平。

(四)强化交流问效。根据集团建设需要,结合《荔波县教育系统教师交流管理暂行办法》,集团总校和分校共同制定教师交流方案,周期 1-2 年,明确职责要求和目标任务,开学前报县教育局政工科备案。集团总校每年定期向薄弱分校派出至少 3 名以上中层教干或骨干教师,负责引领分校教学管理和教科研发展,要明确派出人员到分校提升教学质量的具体目标任务;对应的分校等额输出中层教干或骨干教师到总校跟岗学习,跟岗人员要力保任教学科成绩稳中有进。交流期满,将严格考核问效,对教学质量连续两年下滑的总校和分校校长进行轮岗交流或免职。互派教师的身份性质不变,工资关系和福利待遇按《荔波县教育系统教师交流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探索学生体验。探索学生联合培养方式,各校在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下,总校与分校探索实施部分学生联合培养实验。总校定期组织学生到分校结对开展学习互鉴、生活体验活动,分校选派部分学生到总校跟班学习体验,不断探索学生联合培养模式,达到共同提高。

(六)提升办学效益。推行集团成员学校实行基本同步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在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常规管理、教研活动开展、教学质量和学生品行综合评价等方面协调一致、同步推进,共同提升。建立课堂教学共研机制。通过紧密型教研、组建学科科研团队,定期围绕课堂教学共性、瓶颈问题开展项目研究,通过专家引领、名师工作室、青蓝结对、学科组研讨等形式,提升课堂教学和教科研的有效性,整体提高成员校课堂教学和教科研质量。分校学科教师要定期到总校就教材、教法和教学模式进行交流研讨,每月抽出至少 1 天时间到集团总校跟班听课学习,提升教育教学和教研水平。教育集团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总校带动作用和分校的主观能动性,促进集团内的教育资源整合,实现集团内部场地、课程、师资、活动等教育资源共享。探索集团内跨校课程开发、课程共享和课程配送,持续提升办学效益。

(七)塑造办学品牌。各教育集团要把推动集团发展与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每一所学校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教育文化的互融和推广。注重集团文化的培植和发展,大力塑造教育集团的文化品牌。加强基础教育内涵课程项目研究。各成员校在提升常态课程教学水平的同时,积极推进本校的特色课程项目创建,充分发挥集团的群体智慧,集中集团专业力量,对现有学校特色课程资源进行整合凝练,在坚持集团发展一盘棋的同时,要充分尊重分校的办学特色,使分学校既有集团共同的主体色调,又有个性化的亮点,努力形成“一校一品”和谐发展的集团品牌。

(八)加强业务指导。县教育局要加强集团化办学业务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集团化办学督导考评工作。教学研究中心:负责集团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政工科:负责校长、教师交流工作。教师流转和培训中心:负责教师培训和骨干教师培养。基础教育中心:负责集团化教育布局规划工作。综合科:负责宣传工作。会计核算中心:负责集团化财务和资金管理保障工作。校园安全和法规服务中心:负责集团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教育信息化中心:负责集团化信息教育工作。卫生和食品安全中心:负责集团化学校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组:负责集团化学校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项目建设中心:负责集团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学生资助中心:负责集团化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学前教育中心:负责集团化学校附设幼儿班管理工作。纪检工作组:负责集团化学校纪检工作;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集团化学校学生校外活动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县教育局要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工作组)负责人、总校校长为成员的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各集团总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具体工作。各领导小组适时召开有关集团化办学会议,重点解决集团化办学的疑难问题,切实将推进集团化办学作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促进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督查考核。建立集团化办学绩效评估机制。县教育局依据《荔波县小学教育集团考核评估办法(试行)》按年度对各教育集团办学情况、实施过程及办学效果开展捆绑式评估,既要看集团的整体发展,也要看集团内每一所学校的进步,实现考评结果与学校或个人荣誉、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有机衔接,激发广大教师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三)设立专项经费。县财政每年度预算安排每个集团不低于 30 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教师培训、活动开展和运转保障等,专项资金必须按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激励人才支边。县教育主管部门要研究建立激励人才支援边远农村学校相关机制。鼓励集团总校班子、名师、骨干教师到边远乡镇中心校或村校支教,乡镇中心校班子、名师、骨干教师到村校支教。明确支边目标任务,落实相关政策性补助补贴,实行同等条件评优评先、竞聘岗位职称优先规定,保障支边教师服务期的合法权益,促进集团化办学效益的全面提升。

(五)营造良好氛围。县教育局综合科和各教育集团要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对集团化办学中涌现出的“老百姓家门口好学校”,以及推进集团化办学的经验与成效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在全系统、全社会积极营造支持集团化办学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