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校园消杀工作实施方案

2026-09-22方案

请欣赏疫情期间校园消杀工作实施方案(精选6篇),由短范文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疫情期间校园消杀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切实作好我校传染病防治工作,把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做好消毒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各教室、办公室以及楼道等,每天安排卫生值日,每周大扫除。每天按时(或按实际需要)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安排固定的消毒通风人员,按时消毒通风,并做好消毒通风记录。

2、校园公共环境(功能室、垃圾池、厕所等),责任人每周用消毒液消毒一次,防控小组进行监督检查。

3、各班要勤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整洁、清净,不要随地吐痰,以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4、加强学校饮食安全,防止病从口入。

5、空气:开窗通风,课间10分钟定时,定人开窗。班级每星期一次用喷雾消毒剂,喷洒教室,进行对教室消毒。

6、体温表用3%碘伏浸泡30分钟,取出后,放入7.5%酒精备用。(稀释液再每天调换)。

7、发现疑似病人:需给体温在38摄氏度以上病人戴口罩,由学校、卫生老师急送医院就诊。

疫情期间校园消杀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了有效的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贯彻预防为主的防病原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制定第一初级中学通风消毒方案。

一、学校环境卫生消毒方案:

1、加强教室、环境卫生的打扫和保洁,尤其是卫生死角的清理,消除病原的滋生地。

2、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3、实践证明,教室的通风和消毒一样,是防止传染病发生的重要措施,各班要安排专人,做好教室的.通风工作和消毒工作,杀灭病原菌,从根本上杜绝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并做好消毒记录。

4、教室应在每节课后开窗通风,每天保持通风2小时以上,其他教学用房每天开窗通风2—3次。

5、楼道、厕所、备课室等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由总务处安排专人每周两次进行。

6、班级每星期一次用喷雾消毒剂,喷洒教室,进行对教室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二、个人卫生要求:

1、学生应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

2、学生饮水必须自带水杯。

3、保持居住房间的通风换气。

4、避免和来自疫区的人员来往,如要接触,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戴口罩),尽量缩短接触时间,不要直接面对,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在接触后及时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医用酒精擦拭)。

5、咳嗽和打喷嚏时不要正对别人。应使用纸巾保护遮掩口鼻。

疫情期间校园消杀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面从严从紧从细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加强我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压紧四方责任,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按照“四早”防控措施,加强学校师生员工核酸检测,完善校园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科学、稳妥、高效处置校园涉疫情况。严防疫情输入校园,严防疫情在校园扩散,严防校园疫情外溢。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白名单”管理

各学校建立“白名单”。建立分别以班级、年级、部门、教职工家属、第三方特殊作业人员等为单元的白名单,落实防控措施。各学校摸清校内所有人员(含保安、保洁、食堂员工、校内家属等)、第三方作业人员底数,不漏一人。入校人员实施“白名单”管理,“白名单”外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学校。

(二)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监测

1.师生员工加强健康自查。教职员工入校前做好健康自查,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入校前应在家长指引下做好健康自查,凡是有发热、咳嗽、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报告病因等真实信息。凭医院排除新冠证明且发热等症状消失后可返校。

2.严格落实“早检、午(晚)检”。校门口设测温卡点,所有人员进校须检测体温,入校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各高校、寄宿制学校应于每日上、下午第一节课前,晚自习后,在教室、图书馆、宿舍等门口等进行体温检测。

3.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校医室负责对师生体温检测、健康观察等工作的指导,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在深圳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高校师生在本校的健康申报系统上报)上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日通报未按要求上报的学校。

4.加强师生员工的因病缺勤管理。落实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准确掌握未到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并及时追访和上报。

(三)家校协同防控

健全家校协同防控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全员参与,各学校对师生员工及家长持续开展“一日常规”等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多形式面向师生和家长开展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多形式引导家长自觉遵守防控规定,严格开展健康监测,教育孩子做好个人防护,凝聚防控合力,“一日常规”做到人手一册,确保应知应会,共同筑牢师生生命健康安全防线。鼓励家庭储备一定量的新冠抗原检测盒,家庭共同居住人有发热等症状时可及时检测。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家长“风险事项”向学校报告制度,家长从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内有本土病例地级以上市返深时,须按照防疫要求做好本人健康管理,还应及时告知孩子班主任。孩子共同居住人粤康码出现红黄码,或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病毒肺炎症状时,参照上述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市外在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内本土病例的地级以上市的师生,暂不返校(具体地市,另行通知)

(四)开展校园核酸及抗原检测

各区成立师生员工核酸检测专班,统筹安排校内核酸检测工作,提供返校后每日每校送检上门服务,所有师生员工在校内完成每周三检(周一、周三、周五),不漏一人。后勤、食堂、保安、保洁等岗位人员严格落实每日一检,来自防范区的人员落实每日一检,防范区内的学校所有师生员工落实每日一检。各学校储备一定量的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有发热等十大症状等人员开展检测。

(五)大力推进疫苗接种

各学校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做好新冠疫苗接种服务和保障工作,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下,大力推进3-11岁学生第二针剂新冠疫苗接种、全市教职员工、60岁以上退休人员及高校学生加强针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实现到点即接、应接尽接。各学校登录“深圳市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在健康数据系统中查看本校师生新冠疫苗接种情况,主动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安排专场接种,积极引导未接种疫苗的师生员工尽快完成接种。

(六)加强校门管理

1.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师生员工进入校门须佩戴口罩,核验粤康码、身份信息等,并检测体温。居住在校外的教职员工上下班严格实行“两点一线”,进入校园须凭核酸阴性证明、粤康码绿码、查验行程卡入校。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及时调整校园封闭管理要求及入校核验核酸检测、行程码信息等。保安要做好个人防护,穿着“三件套”(口罩、面屏、手套)上岗。

2.加强各类外来人员管理。外来(访客)人员经学校相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入校时出示核酸阴性结果、粤康码绿码和行程卡(行程卡市外地区标记不得进入),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登记后可入校;外来(作业)人员,“白名单”人员或经批准人员,入校出示核酸阴性结果、粤康码绿码和行程卡(行程卡市外地区标记不得进入),测量体温等可入校;外来(医疗服务、课后服务)人员严格落实亮码、测温、查核酸、戴口罩、登记管理制度,凭有效证件证明进校。

3.各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不同年级错峰到校、错峰放学。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时,不能进入校园。学校应合理划分缓冲区域,避免家长聚集,家长全程佩戴口罩。学校应教育引导学生在上下学路途中做好健康防护,避免人员聚集,尽可能做到学校、家庭往来“两点一线”。

(七)加强进校物品管理

食材类物品设定固定收货区,送货人全程佩戴医用口罩,送货人卸货,将货物放置指定区域,学校固定专人负责,收货期间着防护“五件套”(医用口罩、面屏、手套、防护帽、隔离衣),货物分层摆放,严格落实外包装消毒措施(消毒剂使用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时间为30分钟)。快递、包裹等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在学校门岗围墙内外指定区域,分别设置快递包裹专用架,分层整齐摆放,门岗保安人员签收后按规范消毒(消毒剂使用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时间为30分钟),消毒后静置30分钟,再中转至围墙内快递包裹专用架,并建立详细登记台账(包括快递来源地址、收件人、签收人及中转人、消毒人、消毒时间、消毒方式等)。加强进口(入境)物品管理,师生确需购买境外物品的,按照“谁的物品谁负责”的原则,并严格按照深圳市校园境外输入物品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进行管理。

(八)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加强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各学校定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传染病高发季节各学校可根据情况不定期开展,按要求严格实施重点场所消毒、通风工作,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清洁活动、厕所革命、控烟禁烟行动等工作;规范垃圾分类管理,定点收集、及时处理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彻底清理校园红线内的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疏通排水沟渠,消除蚊虫孳生地,全面杀灭有害生物,消除鼠、蚊、蝇、蟑“四害”危害。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坚持多病共防,做好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流感、手足口病、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登革热等春季常见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和处置工作。

(九)加强校内活动管理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减少校园聚集性活动,所有聚集性活动压缩规模、缩短时间、控制人流、保持距离,落实戴口罩、隔位坐制度。举办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活动期间落实“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高校户外运动设施可开放,错峰错时安排,避免聚集。各学校避免师生员工非必要的校际、校区流动和大型聚集性活动、赛事等。

(十)加强校内餐饮管理

对在校用餐的师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错峰用餐、分区域用餐,尽量避免人员聚集,餐厅餐椅张贴间隔就坐提示,设置隔离挡板,做好餐具消毒。进入食堂前洗手消毒,在食堂就餐排队保持一米距离。学生在班级等区域就餐的学校(幼儿园)应尽可能采取分批次、错时、隔位、不同区域分散用餐。加强对食材尤其是冷链食品的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安全管理,食品等原材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校外供餐单位送餐人员入校严格按照外来“作业人员”要求标准进校。

(十一)加强卫生宣传教育

加强学校全员疫情防控工作专项培训,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开展卫生健康、春季传染病、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学校官方网站、公众号专题宣传、国旗下的讲话、团员、少先队员、志愿者活动、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广播等方式,加大校园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强化正面舆论引导,倡导科学防控,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电梯、就医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减少人员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十二)做好心理健康教育

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方案,帮助学生做好假期和开学的过渡准备工作,中小学在开学第一天上好心理主题班会课,返校两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各高校、中小学应开足开齐心理健康教育课,开展有效筛查,做好重点人群的心理引导和危机干预工作,实行高危预警学生校领导包干责任制。对因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出现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学校,将进行通报并追责。

(十三)做好防疫物资及设备设施保障

各学校按要求配备学校疫情防控物资,强化对学校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设施设备的供应保障,按应急状态2周用量储备消耗类防护用品(如口罩、消杀用品、洗手液、一次性乳胶手套、帽子、护目镜、防护服等),并保证2周用量储备供货渠道;适量储备体温监测等设施设备。开学前要对体温仪、消毒设备、洗手池、水龙头等设备进行检查,及时维修更换不能正常使用的设备。洗手设施、洗手液、皂液器、擦手纸等应配置充足、布局合理。做好相关物资的采购、统计、出入库登记工作。加强酒精等消毒物品的存放和使用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各学校在校门外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和健康观察区,在校内相对远离学生班级及学生活动区域设置隔离室,具备良好通风、采光等条件。一个隔离室不能隔离两个及以上的的患者,避免交叉感染,隔离室不得挪为他用。各高校、高中园须储备一定数量的隔离房。

三、应急处置

(一)在入校检查时发现病例的处置

1.发热等症状病例。暂停病例入校,到校门外临时观察区,校医开展问询查看,并指导学生使用新冠抗原检测盒检测,结果为阴性,通知学生家长并引导学生由家长陪同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优先就诊,高校学生和教职工则自行到医疗机构就诊,学校及时跟踪诊治情况,师生员工发热等症状消失,凭医院排除新冠证明及24小时核酸阴性方可返校。

2.可疑病例。校医开展问询查看,并指导学生使用新冠抗原检测盒检测,结果为阴性,从问询辨别仍有众多可疑点(如家长曾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家长曾为密接、粤康码出现红黄码等),立即引导可疑病例到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报告社区三人组、辖区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由卫生健康部门安排120救护车送辖区定点医院,采取优先就诊、优先采样、优先检测,进一步排查诊治,原则上检测机构收到新冠病毒核酸样本6个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可疑病例检测未出结果前,学校正常开展教学活动。

如可疑病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则按普通发热病例处置。如可疑病例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学校要协助和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

(二)在校内发现发热病例的处置

1.热等症状病例。在校医的指导下,使用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检测,抗原阳性时可参照阳性病例的管理启动应急响应与管控,抗原阴性时参照入校检查时发现的普通发热病例处置措施进行处置。

2.可疑病例。在入校检查时发现的可疑病例处置措施基础上,同班级的师生和有接触的师生员工立即脱离可能的感染场所,做好个人防护和必要的消毒措施后,有序转移至另一间通风、清洁教室继续上课,原则上留在新教室,避免与其他师生员工交叉接触。学校在疾控部门指导下立刻对原教室进行清洁消毒。

中小学幼儿园可疑病例可同时开展新冠抗原和核酸检测,学生放学前可出具结果,学校要将检测结果告知家长,加强与家长沟通,减少恐慌;

如学生放学后方能出具核酸检测结果的,学校可根据抗原检测结果判定是否延迟放学。抗原阳性时可参照阳性病例的管理启动应急响应与管控,抗原阴性时学生可先放学回家,并由学校如实妥善告知家长,加强居家防护和学生家庭管理,避免外出,减少不必要的恐慌。放学回家后,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由学校及时通知家长,第二天正常返校开展教学活动。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学校第一时间通知同班级学生的家长及相关密接人员,并要求其在原地(家)等候,暂不返校,协助和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

(三)如可疑病例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启动校园全封闭管理,人员只进不出。

2.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班)立即落实工作部署,明确应急处置负责人并向区域应急处置小组(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病例转运、消毒、隔离、后勤保障等疫情处置工作。

3.协助和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排查等。严格执行密接、次密接人员管控措施,按照疾控机构的要求迅速进行核酸检测场所布置,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和安保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全校须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具体检测次数根据卫健、疾控部门确定的频次执行。如涉及多个校区或交流密切的其它学校,视疫情影响程度及防控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4.有储备快速抗原检测试剂盒的学校在发生疫情后应向有涉疫风险的师生、后勤保障人员派发快速抗原检测试剂盒,在校医指导下开展自检。若检测结果为阳性,应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及疾控机构复核。

5.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校内封控区和管控区的管理。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宿舍)、服务上门”管控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

6.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办公室等疫点及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7.做好宣传和心理疏导工作。学校通过微信、QQ群等,密切家校沟通合作,做好正面引导,有针对性的开展人文关怀、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稳定家长和师生员工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8.学校安排好集中医学观察期间隔离观察人员的线上教学安排、必要的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

(四)学校出现密接个案应急处置

学校应准备好“白名单”,一旦校内师生员工中出现密切接触者,学校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给疾控现场流调人员。密切接触者所涉班级暂停线下教学,改为线上教学,属于疫情处置应急排查对象按要求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全员阴性后即可复课。校内人员中不属于疫情处置应急排查者可利用新冠抗原检测盒检测排查。

(五)学校出现重点人群个案应急处置

一旦在校内师生员工中出现重点人群,学校应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暂不返校,向所在社区如实报告,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属于疫情处置应急排查对象的核酸检测纳入“应检尽检”范围)待感染风险解除后方可返校。健康码被赋红、黄码人员,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六)做好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

一旦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人员只进不出,立即暂停线下教学,有序开展线上教学。配合疾控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学校提供“白名单”及来访人员名单等相关资料,供疾控现场流调人员甄别密接、次密接和重点人群。按照疾控要求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七)“高风险地区”“三区”教育教学活动处置

1.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

2.封控、管控区域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托育机构)全部暂停线下教学,居家开展线上教学。托管机构暂停营业,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普通高校、中职学校、高三年级等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在校内实施全封闭管理;如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如宿舍内没有单独卫生间、浴室等),按疾控部门要求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管理,或尽量减少宿舍同住人员数量,降低封闭管理人员密度。

3.防范区域学校严格管控措施。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托育机构)线下教学安排由属地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研判确定。托管机构暂停营业,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学校严格按照属地防控政策要求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校内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禁举办跨校和大型聚集性活动,并暂停堂食;学生在日常教学活动中(体育课除外)需佩戴好口罩。

4.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另有要求的,按照属地要求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压实“四方责任”,不断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织密织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防控工作网络,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对于各区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干部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重大问题或聚集性师生感染的,坚决严肃追责问责。

(二)加强督导检查。落实领导挂点包片制度,举一反三,持续反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自查。针对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目录,逐一对照限期整改。

(三)及时报告涉疫情况信息。各学校出现可疑或感染病例,应在第一时间,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进行报告。属地有关部门接到学校报告后,应及时沟通核实,在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市校园疫情防控专班、卫生健康部门及同级政府,直至省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省教育厅)。涉疫学校每天将疫情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四)强化应急演练。

各学校每月开展校园疫情防控演练,协调社区、属地卫健部门、疾控机构等协同开展应急处置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疫情,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做好校园封闭管理、师生员工隔离管控、流调转运、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健康监测、后勤保障等应急措施,短时间有效遏制疫情传播蔓延。

疫情期间校园消杀工作实施方案 篇4

按照省委、省教育厅、科技厅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带来的危害,科学规范的对学院各区域进行“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的清洁和消杀,坚决防控疫情的发生和扩散,切实保障学院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责任落实

学院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储备足量的消杀防疫物资,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明确工作的责任人、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同时加大巡查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消杀工作落到实处,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深入筑牢校园卫生防线,坚决遏制疫情传播。

三、具体措施及要求

1、增加校园日常保洁次数,及时清理校园内及周边的杂物,同时加大巡查监督力度,全面消除卫生死角和保洁盲区,确保校园环境干净整洁。

2、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错时开展清洁消毒工作,以保证消杀效果及师生的.身体健康。

3、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消毒液的稀释配比,根据消毒对象,选用合适消毒药品(84消毒液/75%酒精消毒液)并采用科学方式进行消毒(喷洒/擦拭/拖抹)。

4、消杀药品集中放存,专人保管,并建立好台帐,严格领用登记手续。

5、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消杀作业,消杀作业完毕,使用浓度500毫克/L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对清洁工具消毒,集中保管。

6、对校园行政楼、教室、公寓、会议室、自习室、实训室、图书馆等公共区域使用浓度为250~500毫克/L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每日2~3次。

7、卫生间水龙头、门把手等手接触区域,每日使用浓度75%酒精擦拭消毒,每日2~3次;

8、校园公厕随时保洁,每日使用浓度500毫克/L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每日2~3次。

9、及时清运校园垃圾,并对垃圾桶及放置区域每日使用浓度500-1000/L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每日2-3次。

10、在做好校园日常清洁消毒工作同时,开展除四害活动,防止病媒生物疫情的发生及传播。

疫情期间校园消杀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我校教职员工及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依据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校园公共卫生环境消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制定科学消杀工作方案,细化实化各类措施,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主要职责

校园卫生消杀是我校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环。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针对疫情的严峻形势,在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班子领导下,小组组长总负责对消杀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他成员分工把关,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加强网格化管理。校园卫生消杀专项工作组坚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深查严防,采取系列措施开展疫情防控环境卫生大清洁、大消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

四、具体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全面提高我校环境卫生质量,我中心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现场管理,周密部署消杀工作,具体实施如下:

1、安排22名专职人员开展消杀工作。其中,2人负责留学生公寓,6人负责北家属区(包括超市),4人负责南家属区(包括博士公寓、青年公寓),1人负责行政楼,2人负责全校卫生间、垃圾桶,2人负责消毒液配置与发放,2人负责监督消杀过程,3人负责驾驶消杀设备车。所有工作人员于每天上午8点30分开始作业,每次消杀完毕后做好书面登记。

2、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学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办法,强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加强现场管理,制定消杀计划,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做好校园卫生消杀工作。

3、定期向校园各场所喷洒消毒液体,重点搞好学生公寓、餐厅、教学楼、实验楼、科技楼、图书馆、办公楼、家属区及校园卫生间、垃圾箱等场所消杀工作。

4、消杀药品专人负责配置和发放,严格按比例(参照药品使用说明书)配置消杀药品,建立台账,严格执行领、发、登记制度,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如:工作服、眼镜、口罩、手套等),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5、确保消杀药械质量,由指定的专业部门供应,并指导使用。

6、进行消杀活动时应注意的事项:

①使用高效低毒消杀用品,用背式喷雾器按要求喷洒。喷洒时应做好预防措施,穿长衣裤,戴口罩、手套,完工后换衣裤,做好手卫生工作。

②对校园空旷环境进行喷洒时,尽量在顺风处喷洒,以减少对行人的影响。

③根据形势可酌情增加喷洒次数。每次消杀后进行检查督察并记录在《消杀记录表》上,科室负责人每天做好书面工作小结,做到图文并茂,注意留档备查。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消杀工作的领导,细化分工,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消杀措施得到切实落实,提高思想站位,从加强联防联控的角度,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消杀工作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2、准确记录留档。对公共座椅、健身器材、餐饮等区域进行全方位消毒;对使用率高的卫生间、主出入口、客梯厅,可滋生细菌病毒的垃圾房区域,进行全覆盖消杀,并及时拍照及记录存档,留存工作痕迹,责任到人。

3、强化督促检查。校园管理科要强化对消杀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按照措施进一步强化工作力量,科学指导做好预防性消杀工作,确保防控工作落地落实。

疫情期间校园消杀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为切实做好高三、初三年级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精心谋划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科学、周密组织师生返校,认真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和《xx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校园管理和日常疫情防控,确保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

二、开学时间

全区高三、初三年级于2020年4月7日正式开学。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及特教学校、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其他学段、其他年级和高校,根据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原则和错时开学错峰返校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稳妥有序开学复课。具体开学时间由各设区市、各高校、区直中职学校及区直技工学校研究确定并按程序备案。

三、主要工作

(一)方案准备。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制定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方案,经本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核后,于3月23日前报上一级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备案。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两案九制”,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明确每个制度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责任人。

(二)健康准备。各学校要建立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对所有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假期出行、参加聚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每一位师生健康状况、外出情况、人员接触情况及家庭成员是否感染等信息,逐一进行风险研判。区外师生员工返桂要严格落实开学前居家观察14天的要求。列入高风险、中风险区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仍在疫情严重、实施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区域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三)防疫准备。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全面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消毒工作。自3月23日起至开学前,学校要至少进行2次全面的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地,重点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厕所、电梯间、空调系统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保洁和消毒,对讲台、课桌椅、门窗把手、水龙头、开关、电话机、坐便器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保持教室、宿舍开窗通风。要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在开学前必须检测合格。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对食堂、校内餐饮经营单位、小卖部(超市)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堂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四)物资准备。各地要切实做好防控物资和设施保障工作。按照“自治区调配一批、市县筹措一批、学校负责一批”的原则,切实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合理测算储备物资需求,动态管控,科学使用,确保疫情防控物资“专物专用”。学校要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的相关要求,不宜大量存储酒精,以满足现场使用为宜,且不能与“84”消毒液等混储,以免留下消防安全隐患。学校要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室,设置完善洗手设施,确保所有师生员工流动水洗手需求。

(五)返校准备。各学校要制定本校教职员工返岗工作方案,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防疫工作安排有序组织教职员工返岗返校。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辅导员、校医等参加校园防疫工作的人员要在3月23日前提前返岗。要制定开学当日学生返校方案,科学设置进入校园路线和体温检测安排,周密做好错时上下学计划,避免学生在校门口聚集。开学前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

(六)教学准备。各学校要有序开展开学前线上教学活动,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做好开学后课堂教学与线上教学的衔接。学校要把大班额划分成小班额上课,班级之间教室要相对隔离。做好学生住宿安排,适当拉开学生床位间隔。制定错时作息表,实行错峰上课、错时分餐、分散用餐。指定学生课外活动区域、进出线路,引导学生错时分区活动。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全面开学复课前暂不开展线下培训。

(七)应急准备。学校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学校明确1家医疗机构作为疫情防控联动单位,负责接收、诊断有发热症状的师生。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开展1次疫情应急处置演练,明确处置流程和各环节负责人,将应急处置流程图张贴在校园醒目位置。开学后,师生员工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发现确诊病例的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疾控机构和教育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班级为单位,确定防控管理场所,排查甄别密切接触人员,严格采取消毒隔离等针对性防控措施。

四、责任分工

(一)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举措,落实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保障学校防控物资。各地要组成学校开学评估验收工作组,逐校开展学校开学检查验收,确保开学工作万无一失。

(二)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责任,督促学校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学校开学前疫情防控准备、开学后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围绕确保师生开学安全的目标,积极落实防控各项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学校开学评估验收工作,落实学校定点医院,指导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协调学校采购和储备防控物资,加强进校防控物资质量监管;宣传部门要加强涉及教育领域疫情防控正面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网信部门负责涉教育疫情的网上虚假、有害信息监测和处置;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影响和干扰学校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活动;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感染新冠肺炎师生家庭和个人的有关社会救助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师生集中返校时的交通运输保障及途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外事部门负责协调处理疫情防控的涉外问题。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

(四)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党政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学校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各项制度,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管理,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防控工作体系。加强家校联系,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义务。

(五)落实师生员工个人责任。全体师生员工要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实向学校报告身体健康状况和生活轨迹。做好返校、上下学途中和居家防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学校做好体温检测、隔离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统筹指导各地做好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强开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开学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开学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督导检查。各级教育、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成立开学工作督导组,对各地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开学准备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自治区开学工作督导组要对每个设区市进行检查,各设区市要对每个县(市、区)进行检查,各县(市、区)要对每所学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未达到开学条件的学校不得开学。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地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知识,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密切关注、积极应对社会舆情,营造良好的开学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