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之星策划方案
请欣赏班级之星策划方案(精选6篇),由短范文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班级之星策划方案 篇1
一、评选比例: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均为本单位学生总数的2%,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院学生总人数的0.5%。
二、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考核为优,理、工、生、医、药类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2以上,文、新、外、经、法、管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可作为优秀学生候选人。
2、思想品德考核为优,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达90分以上,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满一年,可作为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三、评选要求: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民主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评选程序: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须分别填写登记表,经系院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由学校审批。
五、评选时间: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在每年九月份进行。
班级之星策划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宣传先进典型,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促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审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增强班级凝聚力,促使我校良好班风学风的形成。
二、评选项目
全能之星守纪之星学习之星进步之星诚信之星文明之星
三、评选标准
(1)全能之星: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为人诚实,积极向上;助人为乐,积极帮助同学解决学习困难;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
(2)守纪之星:思想品德好,有强烈的进取心,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集体荣誉感强;模范地遵纪守法,当月内无任何违纪行为,在做好自律的同时,能配合班主任开展纪律工作,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积极监督。
(3)学习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乐于探究,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4)进步之星: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方法科学,综合表现优秀。学习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程度提高,并能及时总结经验。
(5)诚信之星:诚实不撒谎,不欺骗他人、不做损人利己的事情,遇事坚持道义,主持公道,能见义勇为,敢于批评不良行为,考试不作弊,不抄作业、不弄虚作假。
(6)文明之星: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校规,言行举止大方得体,仪表整洁,尊师守纪,团结同学,无任何违纪现象,有为集体或同学服务的先进事迹,并能深受师长、同学好评,人际关系好,具有中学生的良好形象。
四、评选办法及表彰
l、班级中每周评选“班级之星”。由班长周末提名,星期天下午自习课进行评议表决。
2、各班级在班级内部“班级之星”评选的基础上,推荐1-2名同学(必须是班级之星中产生)参加年级组“每月之星”的评选,于每月最后一周周三前,将符合评选条件的推荐人选报送年级组,由年级组评选出“每月之星”。
3、每周各班评选出的“班级之星”由各班主任在班级范围内予以表扬并在班级公示栏张榜公布;年级组评选出的“每月之星”由学校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站,向全校公示,并进行表彰。
4、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班级的评选工作。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班级之星”、学校“每月之星”的示范带动、教育作用,为全体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
班级之星策划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实施素质教育,落实“文化立校,体艺增色”的办学理念,实现“凝聚正能量,再铸西中辉煌”的奋斗目标,张扬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个性、特长和先进性,激励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依据学校确定的“培养健全的现代人”的育人目标,为每个学生终生发展奠基。学校通过完善学生评优制度,丰富优秀学生的内涵,鼓励学生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使全体学生在西乡中学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评比类别和条件
优秀学生分为综合类优秀学生、学习类优秀学生、特长类优秀学生
1、综合类优秀学生(德育处李伟钢负责,具体安排见附表)
(1)十佳学生:按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在全校范围评选十位优秀学生。
(2)德育标兵:按学校“学生礼仪常规”评定。
(3)优秀学生干部:按学校“优秀干部评选条例”评定。
(4)环保卫士:按学校相关规定评定。
(5)三好学生:按“三好学生评选条例”评定。
2、学习类优秀学生(教学处刘日光负责)
(1)学习标兵:每学期按期中40%,期末60%进行年级排名,前20名获奖,其中1—6名为一等奖,奖励每人价值300元书籍等学习资料或购书卡;7—12名为二等奖,奖励每人价值200元书籍等学习资料或购书卡;13—20名为三等奖,奖励每人价值100元书籍等学习资料或购书卡,并颁发获奖证书。
(2)学习优秀奖:每学期按期中40%,期末60%进行年级排名21—100名学生获奖,颁发获奖证书。
(3)学习进步奖:每学期按期中40%,期末60%进行年级排名,进步幅度年级前20名学生获奖,颁发获奖证书,奖励每人价值100元书籍等学习资料或购书卡。
3、特长类优秀学生(以下4个项目上报的人数不超过各年级班级总数)
(1)艺术之星(音乐部:刘玉峰负责;美术部:张盛军负责)
音乐类:具有良好的音乐素养,能通过欣赏音乐或参加文艺活动陶冶自己的情操,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平,在集体活动中表现较为突出。学生要参加学校文艺演出并在区级以上比赛中获奖者。
美术类(包含传媒):具有良好的美术素养,能通过欣赏作品或参加美术创作活动陶冶自己的情操,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平,在集体活动、术科竞赛、宣传活动中表现较为突出者。
(2)阳光少年(体育部:钟卓兴负责)
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强健的身体,保持良好的卫生保健习惯,积极参加学校跑操,坚持参加体育锻炼,乐观向上、朝气蓬勃,在班级组织的体育活动中或参加校级以上各项体育比赛中起带头作用者。
(3)科技之星(教学处:罗晖)
爱学习,勤思考,思维活跃,开拓创新,知识面广;在集体科技活动中经常有思想、有点子,并产生良好的效果和影响;在校级以上科技大赛中获奖者。
(4)文学之星(语文科组:罗代国负责)
积极参加语文学科竞赛和第二课堂活动,且成绩比较突出。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学校“阅读之星”评比中获得等级奖;
②在《大榕树》校报或其他报刊发表作品;
③在校级以上语文学科竞赛中获得等级奖;
④担任语文科代表或文学社负责人。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综合类评比由班主任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方案,指导班委会发动学生经民主评议,评选出获奖学生,经年级审定名单,上报德育处。
2、学习类评比由年级组按教学处要求评定获奖学生后上报教学处审定名单,由教学处统一报德育处。
3、特长类评比由各相关部门按类别组织专业老师进行评比,与年级组协调审核后名单由年级统一上报德育处。
4、学校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并出专栏向全校学生介绍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
5、奖励用的奖品、奖状和荣誉证书由相关评选部门准备和颁发。
6、有关奖项指标每年由学校下达。
班级之星策划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宣传先进典型,创设“人人都能成功,人人都是明星”的育人氛围,促使我班良好班风、学风的形成,班级结合“四个模范”,结合班级月主题,评选每月之星,“开辟“星光灿烂”专栏。在全班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当星级学生”的良好风气,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和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高。将模范式教育做到实处。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推进评价制度改革,树立学生正确的荣辱观,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引导教师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个学生,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
二、组织领导班主任、各科任课老师
三、评选条件
七(一)班学生。
四、评选步骤
1.推荐阶段:各组根据班级各类“每月之星”申报条件,参加班级“每月之星”的评选。各组组织初评的过程必须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推荐和学生自荐的方法。
2.评审公布阶段:评选结果将利用班级宣传栏、校讯通向全班公示。
五、评选要求
(一)基本条件:
凡申报“每月之星”的学生都必须热爱班级、尊敬师长、能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思想品德好、人格魅力强,恪守社会公德、个人综合素质好。并在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中起积极的带头作用,有一定的活动能力,有一定的影响力,是同学的学习楷模。
(二)各项具体条件
9月礼仪之星: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模范地遵纪守法,爱护公物,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集体荣誉感强;性格开朗,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诚实,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
10月道德诚信之星:思想品德好,集体荣誉感强;积极维护班级利益,维护班级声誉,;爱护公共财物,是学生中爱班模范。
11月体育之星:认真上好体体育课和活动课;认真做好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比赛;注意饮食卫生;身体素质达到标准;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12月艺术之星:了解一定的乐理知识;具有音乐、舞蹈等特长,有丰富的演出经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够帮助老师组织文艺演出。
3月感恩之星:思想品德好,做事讲诚信。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讲奉献、有爱心、能够主动帮助弱小、残疾同学或其他有特殊情况的同学,有拾金不昧行为。
4月阅读之星:热爱文学创作与读书,有一定的文学基本功、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征文活动并获奖,积极向广播站投稿。具备良好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积极参加演讲、诗歌朗诵等竞赛活动。
5月科技之星:独立思考和探究、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方法解决问题,具有创新意识,积极探究,勤于动手,在学校的科技活动中有出色的表现。
6月全能之星: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为人诚实,积极向上;助人为乐,积极帮助同学解决学习困难;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
六、要求
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每月之星”的示范带动、教育作用,为全体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加速成才。
班级之星策划方案 篇5
一、评选标准
1、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班评细则》,给其他同学起好榜样作用。
2、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各科考试、考查学期成绩优秀。
3、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努力完成学校、班级交给的任务;热心为班级、同学服务、乐于助人;长期坚持做好事。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劳动,自觉抵制精神污染。
5、在校有个性、会学习、知荣耻;在家有孝行、会自理、担责任;在社会有教养、会共处、守公德。
二、评选办法
以校为单位评选。全校每学期评出15名优秀学生(不分年级)。
三、评选程序
1、班级初评:班任根据学生的各方面表现提供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不限人数)
2、学校复评:在班级初评的基础上,学校根据值周教师的记载情况综合评定。取前十五名。
注:出现骂人、打架现象、有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票否决。
11月初组织开展了“感动中国、感动校园”主题教育活动。
(1)组织学生观看“2008年感动中国年度人物评选”颁奖典礼录像,了解这些英雄人物感人故事,学习年度十大人物感人的事迹,结合校园中令人感动的学生和事,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评比。
(2)组织开展“身边的感动”为主题的主题班会评比。同学们在活动中真正感觉到我们的'身边处处有感动,到处充满着亲情、友情,人间处处有真情,体会到应该学会珍惜。
(3)组织参加我校第三届“感动东升”评选
四、评选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全体东升学生
2、具备“感动“的素材:要求体现对祖国、社会、生命、自然、亲情、友情等的追求与梦想,从平凡中发现感动;
3、材料必须客观真实;
4、上届的感动东升上榜人物不做推荐。
五、评选标准:
1、自强学生:面对家庭的贫困,面对自身的疾患和残疾,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和挫折,不甘消沉和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前进。
2、博学学生: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名利前茅,品学兼优,事迹典型,机智且有善于质疑的精神和冷静思考的能力,在同学中起到很好的带头模范作用。
3、阳光学生:个性阳光、率真、健康、爱好广泛,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用自己的行动来感染周围的同学和老师,能团结同学,把事情做得最好,充满爱心,热心于公益社会事业,能够以独特的人格魅力和精神品质,用对生活的热爱温暖自己和他人。
4、责任学生: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负责,尽职尽守,在同学中具有很高的威信和感召力: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报学校和社会:在重大事件中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勇挑重担。
5、爱心学生:能够不计所得付出爱心,积极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长期坚持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且成绩突出;关心同学,乐于助人,能够积极主动帮助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需要帮助的同学。
6、环保学生:热爱环保事业,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环保宣传活动;以身作责,关爱生命、关注自然,厉行节约,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为建设和谐校园和宣传绿色环保理念而不懈努力。
7、艺术学生: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能够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项艺术活动,用艺术感染广大同学并深受同学喜爱,代表学校参加市、区有关艺术比赛,并取得优异的成绩。
8、体育学生:积极组织和参加学校各项体育活动,成绩特别突出;代表学校参加市、区比赛中,顽强拼搏,积极进取,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乃至市、区赢得荣誉。
9、其他方面突出的学生。
六、参评方式
1、报名形式:采用个人报名,他人推荐相结合的形式。
2、报名要求:
(1)个人报名:报名者在班主任报名并另附个人详细事迹材料。
(2)他人推荐:推荐者将所有推荐对象的信息填入报名表,然后交红领巾广播站(表格到红领巾广播站索取)。
七、评选日程和安排:
本次评选尽量发掘感动的不同层面,努力做到校内师生广泛参与。评选活动初步拟定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首轮宣传,人物事件材料收集(第4—11周)
1、宣传阶段:(第4—9周)
宣传方式:
(1)校广播台(倡议书)
(2)宣传海报、宣传条幅和宣传板
(3)校园网(发布开展《“感动东升英雄人物“评选方案》及倡议书)
资料收集:学生参评者的推荐表汇总到学生处
2、资料整理和核实:(第9—11周)
由组委会对参评者的材料进行初步整理核实。
第二阶段初选产生候选人、第二轮宣传(第12—16周)
由组委会对已报名的参评者的材料进行整理核实,并从中遴选符合要求的人物事件产生若干名候选人,并对人物事件作相关报道和宣传。
第三阶段:颁奖典礼、后期宣传(第17—18周)
八、表彰和奖励:
评选产生的“感动东升学生”,并颁发证书,将获奖的感动事迹在校内外的不同渠道进行深入、广泛、持续的宣传。
班级之星策划方案 篇6
一、评选比例: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均为本单位学生总数的2%,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院学生总人数的0.5%。
二、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考核为优,理、工、生、医、药类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2以上,文、新、外、经、法、管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可作为优秀学生候选人。
2、思想品德考核为优,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达90分以上,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满一年,可作为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三、评选要求: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民主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评选程序: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须分别填写登记表,经系院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由学校审批。
五、评选时间: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在每年九月份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