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客服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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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客服工作总结 篇1
根据XXXXX领导小组《关于对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P2P)进行摸底排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XXXXX区于1月13日正式启动我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P2P)摸底排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结合XX区实际,成立了由市场监督管理局、XXX、公安分局、宣传部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行动小组,并制定了《XXX区关于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P2P)进行摸底排查工作方案》。细化和分解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的排查责任,严格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二)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在XXX的统一指挥下,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开展了一系列的摸底排查行动。目前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汇同投融资中心、公安分局等职能对全区13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了全面排查检查,其中有5家涉嫌非法集资公安已立案查处,1家涉嫌非法集资公安已受理,其余7家涉嫌超范围经营,正在进一步排查过程中。
(三)清理为主,严厉打击。在排查过程中,对在经营上存在违规经营和非法集资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嫌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汇同投融资中心对其进行二次检查,有针对性采集线索。根据检查结果和相关条例规定,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对确实存在非法集资嫌疑的公司,根据《山东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相关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办理。截止目前,我区已对XXXXXXX有限公司和XXXXXXX有限公司等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四)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为配合此次排查行动的有效开展,由宣传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以非法集资危害性以及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等内容为重点,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同时结合采取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及时向辖区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通报部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集资诈骗、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形式和特点,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切实维护群众自身利益。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由于小贷、担保、民间融资机构、典当、融资租赁、投资(理财)、P2P等各类机构主管部门不一,监管部门之间尚未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监管联动机制,同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主管和监管部门缺失,受利益驱动,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引导,潜伏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因此需要监管和法律的及时跟进,建立
准入和退出机制。
因此,上级应确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建立行业标准。为网贷公司设置类似商业银行的风险监管指标,要求保证核心资本,同时限制放大倍数。加强贷款管理的能力和手段。加强借入人资格审核,从源头上杜绝虚假借款人出现。同时应充分分析客户的债务承受能力,为其提供适合的贷款额度。
XXXXXXX
年月日
p2p网贷客服工作总结 篇2
关于P2P行业监管一直以来是业内人士议论的焦点,随着监管条例出台时间的迫近,监管政策与方向也渐趋明晰。综合近期行业内的有关调查问卷,业内人士期盼的监管政策要点总结如下:
一、备案登记
P2P网贷平台除应完成必要的工商登记等手续外,还应当在银监会备案登记;传统金融机构开展P2P业务,也应向银监会备案登记。
二、准入限制
P2P平台应该满足一定的准入条件,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3000万元,且为实缴。P2P运行后放贷总额应与净资本挂钩,即用资本金构成放贷规模的约束,限制其杠杆规模。
三、运营团队
P2P平台开展业务,应有与开展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P2P平台整个高管团队中必须有2名以上有金融从业经验的人;P2P平台每位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金融行业、信息技术行业或与所任职位对应的从业经历。
四、额度、杠杆比例
鼓励P2P平台利用大数据、网络化经营,降低信贷成本,服务小微企业、个人信贷需求,P2P平台单笔信贷规模应不超过100万元;P2P平台给单个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余额不能超过该平台净资本的一定比例。
按目前国际业内主流观点和世界银行有关教科书的标准,小额贷款的单笔放贷额度应不高于本国或本地区人均GDP/GNI的2.5倍。如以此标准,我国单笔贷款额不应超过七八万元人民币,500万元已经很难说是小额贷款和普惠金融了。因此我们认为单笔限额可以更低一些,比如100万元。或者放宽小额限制,但对不同额度的`贷款,设定不同的信息披露标准。另一个更为可行的办法是参照银行单一客户贷款占比不得超过10%的规定,规定P2P平台给单个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余额不能超过该平台净资本的一定额度,比如5%。
五、技术保障
P2P平台IT系统、网站管理应满足一定的专业要求,例如:至少有2名核心IT技术人员(Java软件工程师、php软件工程师、web服务器安全管理员);对投融资者注册信息、交易数据和交易信息的电子数据包认证能力,保护投融资者隐私;有数据灾备、应急管理相关设备和措施;其他参考第三方支付IT系统要求的标准。
六、风控机制
P2P平台风控体系和风控团队应满足一定的要求,例如:有专门的风控团队,团队负责人应有3年以上金融机构风控工作经验;有完善的风控体系和具体操作流程;对投融资双方进行实名认证,对用户信息真实性进行必要审核;客户资金和平台资金有完善的隔离措施;有P2P平台破产清算时投融资者资金清退(追缴)的机制安排。
七、资金托管
P2P平台应当建立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并设置二级子帐户。
八、信息披露
P2P平台应该有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且披露的信息应该经过第三方机构的审计。
同时,信息披露报告的格式、主要内容、统计口径等也应制定专门的实施细则。具体而言,可以要求P2P平台在网站显要位置披露至少以下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
1、投资项目的用途、交易规则、交易费率等;
2、投资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畸形标提示等;
3、借款人与P2P平台、股东没有利益关联的声明;
4、借款人违约、破产等风险发生时的相关责任认定;
5、不得承诺收益率,或容易引起误导的高收益率宣传;
6、定期发布季度报告、年度报告,披露经第三方审计后的P2P平台财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
7、P2P平台投资人、主要股东、高管人员资质等信息。
九、征信
P2P平台公司应该加入央行征信体系;鼓励社会征信机构和P2P平台合作开展征信业务。
十、去担保化
P2P不得以自有资金开展担保。鼓励P2P平台加强投资者教育,营造投资者自负盈亏的氛围,逐渐实现去担保化。
此外,可以考虑借鉴存款保险制度,形成一种制度性的安排,由保险公司出台投资险,P2P平台根据营业额的多寡,缴纳一定的保险费用。
十一、线上线下
P2P平台可以设立线下网点,开展形象展示、信贷调查等业务,但P2P平台资金交易必须线上进行,线下网点不得吸收客户资金。P2P平台设立分支机构应在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银监局(分局)备案登记。
十二、行业自律
P2P行业应成立全国性行业协会,开展全行业自律管理,例如:对本行业的基本情况、信息进行收集、统计、分析和发布;对P2P平台技术规范、信息披露规范、定期报告模板等,发布行业标准;开展调查研究,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有关行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引进和推广先进管理技术和方法,为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咨询和服务;承办银监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根据大多数被调查者的意见,行业协会可以起到很大作用,但其应该主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不应该承担监管职责,避免“政出多门”。
十三、监管主体
银监会作为P2P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行业政策制定、监管等事宜。地方政府对当地P2P公司的扶持和规范,不能与银监会的政策相冲突。
p2p网贷客服工作总结 篇3
9月份5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1、督导团购、黄页、宽带“跨越万户县”业务发展。截止9月25日,共完成邮政局、安家财政所、商务局、海岚数控累计178部,完成团购预算68%;黄页签约5000元;完成宽带跨越发展业务量574部,各分局、网点的接入点下沉工程正在陆续开通,预算10月、11月份将形成宽带发展高潮。
2、全面开展本地畅打签约,移动客户存量维系保有工作计划完成。本月累计签约本地畅打套餐1300余户,极大地稳定了用户,移动用户快速下滑的局面得到初步遏止。
3、启动“渠道季”网点营业门面及互联网手机卖场装修,卖场已于9月25日开业、乡镇网点营业门面协议已签订。
4、收集竞争商情信息,开展157话务回流策反工作。本期商情信息:通过广泛地在城区人流集中区开展路演活动,具体营销政策为:用户缴300元购手机,送200元话费(80元立即到帐,120元分12个月到帐),送自行车一辆,套餐任选,被叫免费,无保底,用户不选择来电显示则不收钱。
5、农村分局营销工作。开展了农村分局手机进村组规模推进,烟信通营销共分5个小组,截止9月25日净增烟信通手机195部
6、农村刷墙广告25块预计在本月底可全部完成。
7、迎接市公司楚总一行到郧西公司调研手机规模发展的问题,到土门、香口网点现场观看了解情况,召开前端、部分分局负责人座谈会,增强业务发展的信心。
8、到上津分局、土门分局、观音分局检查手机规模发展落实情况、营业厅宣传落实情况,总体情况比7月初有较大改善,横幅悬挂已到位。
9、对营业班业务办理原始工单、装机线位问题进行了调查并通报考核。
10、行风评议相关事项落实准备。
10月份工作计划:
1、接应全市“大战一百天打好五大仗规模大发展”集中营销活动。
2、拓展空中充值站点,落实农村渠道“1+N”、“一村一店”规划建设。
3、优化调整全业务佣金体系。
4、落实行风评议相关工作,提升营业厅服务水平。
5、做好三季度各项营销活动的考核兑现工作,督导国庆期间业务营销。
客服部工作总结二在十月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对于我来说,是从一个相同职业跨入不同行业学习的一个过程。对于页游,自己偶尔也玩过,但是却不是很熟悉。通过这不到一个月在很多同事的帮助下,逐渐摸索学习之后,试着把自己的优势和这个行业特点相结合,很多地方比起最初的迷茫,直到现在有了很多的改变。在做客服服务的前期,定是要把规章制度都拟定好的,除了学习游戏行业的一些相关的知识,本月主要是制定一系列的制度、规范、培训大纲、培训细节内容、客服工具系统确认等。并不断的在游戏行业中学习,把学到的东西与自己熟悉的内容融合在一起,变成有价值成果。
在这段工作期间,也查看了我们以前的游戏的客服工作。相对来说不是很完善,可能我们之前的公司没有相对重视这个部门,从这段工作时间来看,虽然现在只有我一个人,但有些时候当我去咨询的时候,部门的解答不是很详细。可能也是大家都很忙的缘故,但是,我还是希望,当在我们项目开启的时候,客服这边会相应的得到各部门的支持,毕竟客服这边是一个游戏公司对外的窗口,如果这个窗口给人的感觉不专业,效率慢,那么公司所有员工的努力可能会功亏一篑的。所以,我非常希望在员工培训的时候,能得到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关于本月工作,在本周周报里面相对体现出一些内容。具体细节还需要在工作过程中添加。
十一月工作按照优先级,分为以下几大块。我自己认为,首先要解决的是整体客服培训的一周内容大纲(并按照需要与部门配合进行有必要的改进)、细化培训大纲的内容(和有关部门沟通)、和游戏论坛那边共同推进工作并整理细化提案操作流程、配合开发策划部门进行客服工具的完善工作。剩余琐碎的表格与试卷考核等工作会抽时间完成。
至于公司临时安排的工作,看内容的多少,来决定本月计划内工作是否能够全部完成与完成的比例。
在这段时间里,虽然有很多行业相关的东西不是非常清楚,但还是很感谢很多同事的帮助,加上自己的努力和对自己信心,相信在日后逐渐学习的日子里,会更加完善之前做过的工作,最终希望能帮助运营部门乃至整个公司的发展需要,达到共赢的目的。
p2p网贷客服工作总结 篇4
关于P2P行业监管一直以来是业内人士议论的焦点,随着监管条例出台时间的迫近,监管政策与方向也渐趋明晰。综合近期行业内的有关调查问卷,业内人士期盼的监管政策要点总结如下:
一、备案登记
P2P网贷平台除应完成必要的工商登记等手续外,还应当在银监会备案登记;传统金融机构开展P2P业务,也应向银监会备案登记。
二、准入限制
P2P平台应该满足一定的准入条件,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3000万元,且为实缴。P2P运行后放贷总额应与净资本挂钩,即用资本金构成放贷规模的约束,限制其杠杆规模。
三、运营团队
P2P平台开展业务,应有与开展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P2P平台整个高管团队中必须有2名以上有金融从业经验的人;P2P平台每位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金融行业、信息技术行业或与所任职位对应的从业经历。
四、额度、杠杆比例
鼓励P2P平台利用大数据、网络化经营,降低信贷成本,服务小微企业、个人信贷需求,P2P平台单笔信贷规模应不超过100万元;P2P平台给单个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余额不能超过该平台净资本的一定比例。
按目前国际业内主流观点和世界银行有关教科书的标准,小额贷款的单笔放贷额度应不高于本国或本地区人均GDP/GNI的2.5倍。如以此标准,我国单笔贷款额不应超过七八万元人民币,500万元已经很难说是小额贷款和普惠金融了。因此我们认为单笔限额可以更低一些,比如100万元。或者放宽小额限制,但对不同额度的贷款,设定不同的信息披露标准。另一个更为可行的办法是参照银行单一客户贷款占比不得超过10%的规定,规定P2P平台给单个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余额不能超过该平台净资本的一定额度,比如5%。
五、技术保障
P2P平台IT系统、网站管理应满足一定的专业要求,例如:至少有2名核心IT技术人员(Java软件工程师、php软件工程师、web服务器安全管理员);对投融资者注册信息、交易数据和交易信息的电子数据包认证能力,保护投融资者隐私;有数据灾备、应急管理相关设备和措施;其他参考第三方支付IT系统要求的标准。
六、风控机制
P2P平台风控体系和风控团队应满足一定的要求,例如:有专门的风控团队,团队负责人应有3年以上金融机构风控工作经验;有完善的风控体系和具体操作流程;对投融资双方进行实名认证,对用户信息真实性进行必要审核;客户资金和平台资金有完善的隔离措施;有P2P平台破产清算时投融资者资金清退(追缴)的机制安排。
七、资金托管
P2P平台应当建立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并设置二级子帐户。
八、信息披露
P2P平台应该有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且披露的信息应该经过第三方机构的审计。
同时,信息披露报告的格式、主要内容、统计口径等也应制定专门的实施细则。具体而言,可以要求P2P平台在网站显要位置披露至少以下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
1、投资项目的用途、交易规则、交易费率等
2、投资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畸形标提示等;
3、借款人与P2P平台、股东没有利益关联的声明;
4、借款人违约、破产等风险发生时的相关责任认定;
5、不得承诺收益率,或容易引起误导的高收益率宣传;
6、定期发布季度报告、年度报告,披露经第三方审计后的P2P平台财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
7、P2P平台投资人、主要股东、高管人员资质等信息;
九、征信
P2P平台公司应该加入央行征信体系;鼓励社会征信机构和P2P平台合作开展征信业务。
十、去担保化
P2P不得以自有资金开展担保。鼓励P2P平台加强投资者教育,营造投资者自负盈亏的氛围,逐渐实现去担保化。
此外,可以考虑借鉴存款保险制度,形成一种制度性的安排,由保险公司出台投资险,P2P平台根据营业额的多寡,缴纳一定的保险费用。
十一、线上线下
P2P平台可以设立线下网点,开展形象展示、信贷调查等业务,但P2P平台资金交易必须线上进行,线下网点不得吸收客户资金。P2P平台设立分支机构应在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银监局(分局)备案登记。
十二、行业自律
P2P行业应成立全国性行业协会,开展全行业自律管理,例如:对本行业的基本情况、信息进行收集、统计、分析和发布;对P2P平台技术规范、信息披露规范、定期报告模板等,发布行业标准;开展调查研究,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有关行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引进和推广先进管理技术和方法,为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咨询和服务;承办银监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根据大多数被调查者的意见,行业协会可以起到很大作用,但其应该主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不应该承担监管职责,避免“政出多门”。
十三、监管主体
银监会作为P2P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行业政策制定、监管等事宜。地方政府对当地P2P公司的扶持和规范,不能与银监会的政策相冲突。
p2p网贷客服工作总结 篇5
一、客服人员薪资=底薪+绩效提成+岗位提成
1、理财客户回报率统一标准为月利率最高 1.5%年利率 18%,客服人员提成详见下表:
二、底薪
试用期 转正后正式员工业务主管业务经理
工资为底薪加提成,分有责任制和无责任制底薪。
(试用期)无责任制底薪为 3000元,要求:第一个月学习实践,
必须熟知公司业务常识,熟悉业务流程,掌握基本销售技巧。第二个 月进入全面展业,必须按公司要求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每日工作
需向主管汇报,并有主管向业务副总汇报。实习期满,主管与业务总商议转正事宜。
有责任制底薪分为正式员工业务主管业务经理
转正后正式员工(任务5W)业绩制底薪为3000元,当月完成销售
额 80%以上,发全额底薪,当月完成销售额 80%以下 50%以上,按底
薪 80%元发放。当月完成销售额 50%以下,按 50%底薪发放。按季度 考核,如当月未完成而季度完成业绩,则补发扣除底薪。
业务主管(个人任务 10W)业绩制底薪为 2200元,当月完成销售
额80%以上,发全额底薪,当月完成销售额80%以下50%以上,按80% 底薪发放。当月完成销售额50%以下,按50%底薪发放。按季度考核, 如当月未完成而季度完成业绩,则补发扣除底薪。
业务经理(人个任务 15W)业绩制底薪为 3000元,当月完成销售
额 80%以上,发全额底薪,当月完成销售额 80%以下 50%以上,按底 薪 80%发放。当月完成销售额 50%以下,按 50%底薪发放。按季度考 核,如当月未完成而季度完成业绩,则补发扣除底薪。
三、晋升流程
1、试用期为两个月
2、正式员工连续 3月完成任务或者是累积完成 50W即可于次月晋升 到业务主管。所带团队当月完成额度的 0.05%做为提成。
3、业务主管连续 6月完成任务或者是累积完成150W即可于次月晋 升到业务经理。所带团队当月完成额度的 0.03%做为提成。
四、代理或者兼职理财人员为完成额度的 2.4%/年。每月 3日核算上月提 成,并于每月 5日发放上月提成。
p2p网贷客服工作总结 篇6
根据xxxxx领导小组《关于对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P2P)进行摸底排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xxxxx区于1月13日正式启动我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P2P)摸底排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结合xx区实际,成立了由市场监督管理局、xxx、公安分局、宣传部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行动小组,并制定了《xxx区关于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P2P)进行摸底排查工作方案》。细化和分解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的排查责任,严格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二)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在xxx的统一指挥下,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开展了一系列的摸底排查行动。目前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汇同投融资中心、公安分局等职能对全区13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了全面排查检查,其中有5家涉嫌非法集资公安已立案查处,1家涉嫌非法集资公安已受理,其余7家涉嫌超范围经营,正在进一步排查过程中。
(三)清理为主,严厉打击。在排查过程中,对在经营上存在违规经营和非法集资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嫌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汇同投融资中心对其进行二次检查,有针对性采集线索。根据检查结果和相关条例规定,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对确实存在非法集资嫌疑的公司,根据《山东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相关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办理。截止目前,我区已对xxxxxxx有限公司和xxxxxxx有限公司等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四)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为配合此次排查行动的有效开展,由宣传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以非法集资危害性以及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等内容为重点,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同时结合采取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及时向辖区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通报部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集资诈骗、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形式和特点,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切实维护群众自身利益。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由于小贷、担保、民间融资机构、典当、融资租赁、投资(理财)、P2P等各类机构主管部门不一,监管部门之间尚未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监管联动机制,同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主管和监管部门缺失,受利益驱动,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引导,潜伏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因此需要监管和法律的及时跟进,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
因此,上级应确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建立行业标准。为网贷公司设置类似商业银行的风险监管指标,要求保证核心资本,同时限制放大倍数。加强贷款管理的能力和手段。加强借入人资格审核,从源头上杜绝虚假借款人出现。同时应充分分析客户的债务承受能力,为其提供适合的贷款额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