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2026-08-09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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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篇1

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浙江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导聚焦教育教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健全综合评价,构建以教育生态为核心的义务教育质量绿色评价体系,以全面客观的监测数据支撑教育决策、服务改进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突出“五育并举”,构建富有浙江特色的“三维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基于课程标准。依据课程标准,监测学生各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及核心素养,挖掘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社会、学校、家庭及学生个体等关键因素,精准服务教育教学。

(三)注重创新导向。基于国家教育质量监测,找准省级定位,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二级监测模式,积极探索学生表现性评价、实践性评价、学习过程评价等监测方法,保持省域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先地位。

(四)强化结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示范引领,通过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试点区的实验机制和实践探索,建立监测问题反馈和预警机制,督促问题改进;推广典型地区经验案例,推动各地建立循证改进机制,实现以测促建,以评促改。

三、监测内容

对照《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主要开展学生发展质量和成长环境监测。

(一)学生发展质量。涉及学生品德行为、学业水平、学习品质、实践创新和身心健康5个方面,突出五育并举,全面发展。品德行为主要监测学生的价值观、必备品格和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情况。学业水平主要监测各学科基础知识、关键能力的达成情况。学习品质主要监测学生的学习动力、学习习惯、学习方法等。实践创新主要监测学生在表现领域的能力水平,比如实验操作、信息素养等。身心健康主要监测学生在运动与健康、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二)成长环境。监测学生成长所处的家庭、学校、社会等环境因素,分别考虑教师、学校、家庭和区域4个层面,体现全过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具体涉及各学科领域的课程或教育活动开设、学生学习负担、教师研修发展、学校教学管理以及区域教育管理等。

四、监测对象与工作周期

监测周期为4年,间年组织小学与初中监测,实施“一年监测,三年改进”的工作思路。监测时间安排在当年10月中下旬。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五年级和九年级学生,以及相关学科教师、学校校长和参测学生家长。学科测试依据四年级与八年级相关课程标准。

五、监测方式

监测主要采用学科测试与问卷调查。在学科纸笔测试的基础上,积极拓展表现性测评方式,根据学科特点,探索现场实践操作测评和基于表现行为捕捉的在线测评方式等。问卷调查包括学生问卷、教师问卷、校长问卷和家长问卷。学生问卷有书面填答与在线填答等多种形式。

六、监测工作程序

(一)工具研制。组织专家研制学科测试卷和学生、教师、家长、校长调查问卷以及表现性测试工具,进行3轮试测,最后邀请省外专家进行审读与修订。表现性测试工具用于科学、信息技术等学科领域,通过学生现场项目测试,监测实践操作能力与信息素养等。

(二)样本抽取。抽样采用两阶段概率比例规模抽样调查法(PPS)。第一阶段为抽取样本学校,根据办学性质、区域性质等抽样维度将学生分为不同群体。第二阶段为抽取样本学生,样本抽取依据各县(市、区)中学生群体人数比例进行等比例抽取。县(市、区)内的各个类别学校均有学校入样,学生样本总数不低于7%。

(三)现场测试与调查。为了保证测试操作规范,所有样本县(市、区)、样本校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展统一测试,测试总时长为一天或一天半。测试安排在本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四)水平划定。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答题的实际表现,对学生学业水平进行等级划分和具体描述。参照国际监测通行方式,结合我省教育教学实际,将小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优秀、达标、待努力3个水平段,初中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优秀、良好、达标、待努力4个水平段。

(五)数据处理。包括数据预处理、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3个阶段。预处理阶段完成对数据的编码、对无效和异常数据进行筛查和清理。数据分析阶段,通过经典测验理论逐一进行项目质量分析,确保项目有效;通过单维和多维项目反应理论将总体和分维度的能力特征值,标准化后转换为相应的量尺分;计算问卷中指数得分,形成报告的基础数据。数据挖掘阶段,基于对数据库中不同数据的关联,应用各种统计建模方法,发现指数间、指数与客观数据之间的联系和趋势。

(六)报告研制。根据报告目的、内容和阅读对象的不同,主要研制形成省级综合反馈报告、行政反馈报告、专题研究报告、各学科反馈报告,各设区市综合反馈报告、各县(市、区)综合反馈报告。

(七)结果运用。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省教育厅报告省级监测结果,为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支撑。向各设区市教育局反馈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和分市监测报告,督促县(市、区)问题整改。部分监测结果应用于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参考。宣传推广监测发现的典型地区经验案例,加强监测数据挖掘运用,鼓励开展监测相关学术研究,引领推动教学改革、改进教育管理。

七、监测工具管理

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相关资源开发监测工具,使用前后均为机密级保密材料。监测工具的'开发与管理须依法执行相关的保密规定。

监测工具管理包括工具接收、保管、分发、回收、回卷等环节,须按照保密要求管理。所有传递过程须履行严格的交接登记手续,并在教育局与样本学校的保密室保管。县(市、区)巡视员与样本学校监测人员专车护送监测工具到学校,并在试后护送测试材料回县(市、区)教育局保密室。样本学校须按监测程序做好工具的接收和保管、拆封、使用和封袋、封装等工作。县(市、区)须于测试后次日将测试材料送到市教育督导办公室。市教育督导办公室分类装箱,并在2天内送达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八、组织机构与职责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教育督导办,下同)负责监测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过程监控和改进督查。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工具研发、业务培训、制订细则、样本抽取、数据采集与分析、报告研制、结果反馈等专业技术与实施指导工作。

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协调、指导所辖县(市、区)的监测实施,应用监测结果指导工作。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上报与核实基本数据、制定实施细则、组建工作班子、培训工作人员、签订监测工作人员纪律责任书、指导样本学校规范实施、应用监测结果指导工作。市、县两级均要落实监测工具保管、收发等环节的安全与保密措施,完善区域内监考制度,加强考务、考风与考纪的巡视与督查,从制度上保证监考、巡视工作质量,确保监测采集的数据真实客观,保证监测过程规范有序。

九、样本学校的组织与实施

(一)样本学校职责。各样本学校须成立由校长负责的监测工作小组。其职责为: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如实上报本校师生的相关信息。

2、组织本校监测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包括防疫等各项准备。

3、按要求组织本校的监测工作,确保本校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4、按要求做好本校监测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对监测工具的保密负责。

5、监考、监督与检查结果有痕可查,有条件的学校监测教室安排在录播教室,录播内容保留时间6个月。

(二)学校监测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

主监:1人,由样本学校校长担任,对该校学生安全、数据真实性、监测工具保密性负全责。

副主监:1人,由副校长或由除校长以外的负责人担任,当主监填写问卷或出现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测试组织工作时,副主监负责全校的测试组织工作。

监测员:每个测试教室2人,一名由样本学校的非测试科目教师担任,另一名由非样本学校的非测试科目教师担任,负责学生测试的组织和监督。

选派监测员须严格政治与纪律要求。学校主监、副主监、监测员与县教育督导办公室签订考风考纪责任书,职责要明确、具体,监考结果有痕可查,出现问题有明确的问责处理要求。其他工作人员:保卫人员1人、司时员1人、场外工作人员2人(男女各1人)。

(三)监测实施。样本学校须做好监测年级全体学生的宣传与教育、做好教学与测试安排、设置校内公示栏、准备相关文具物品、安排学生测试教室、设置教师及校长填答问卷的场所、设置测试办公室与带锁文件柜等。同时根据监测细则与工作要求制定详细的本校操作手册,严格按操作手册规定的流程、分工与要求规范有序实施。

十、监督与处置

(一)巡视和监督。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确保工具安全,杜绝模拟应考、干扰抽样、弄虚作假等行为,广泛接受学校、师生和社会的监督。省、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监测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工具保密性进行全程监督,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省教育督导办选派具有监测工作经验的省督学担任省级巡视员,每市派遣1名;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选派具有监测工作经验的省教研员担任省级巡视员,每市派遣1名。共同负责对各地监测工作的视察、监督和指导。

各设区市向所辖的每个县(市、区)派遣2名市级巡视员,协助做好监测工作的巡视、监督和指导。县(市、区)向每所样本学校派遣1名县级巡视员。由教育局从机关或直属单位选派具有丰富监测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负责样本学校的监督指导,并组织教师与校长问卷的填答。

(二)巡视员工作要求。巡视员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监测工作的有关文件;按时到岗,参与或视导县级培训会议,督促样本学校落实测试前各项准备工作。县级巡视员要护送测试工具包和测试学生名册密件,检查监测工具的保密情况;组织校长和教师填答问卷,督促各类人员履行职责;及时处置出现的问题,确保测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省、市巡视员要做好巡视工作记录,在巡视结束后,按要求反馈巡视记录表将记录表。对于监测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程序等影响监测数据质量要求的现象,各级巡视员须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设区市教育督导办公室与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监督与检查结果有痕可查。巡视市或样本县出现严重的考风考纪等问题,巡视工作存在失职渎职等情况的,由省教育督导办给予批评教育等问责处理。

(三)临场处置办法。对于监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紧急情况,根据其对测试有效性的影响程度不同,分别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对样本学校在测试过程中发生的特殊问题,在符合监测规范与要求、不影响测试工作正常秩序、不涉及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密性的情况下,由主监、巡视员共同商议解决,并将具体情况记录在《测试记录表》上。

2、对于样本学校发生的主监、巡视员无法解决的问题,主监、巡视员需立即上报县(市、区)教育督导办公室和省、市巡视员。在符合监测实施工作原则,不影响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密性的前提下,由省、市巡视员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应急预案》,以及与县(市、区)教育督导办公室负责人的商议结果,应急处置,并于处置后在第一时间内向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口头或书面汇报情况。

3、凡涉及监测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监测工具保密性,不能按照规定的测试要求与程序执行监测实施工作,或发生其他重大事件,各样本学校须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教育督导办公室和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4、凡涉及测试有效性所作出的重要决定,必须经省教育督导办批准后方可执行。

5、在测试中出现如下严重影响测试工作的重大事件,各地与样本学校在紧急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报告:测试工具发生失密、失窃、损毁严重;测试发生大面积舞弊;由于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该地区不能正常实施测试;工作中出现的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失误;测试过程中出现监测相关人员安全事件。

十一、违纪与处理

各地和学校要从落实立德树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高度认识监测工作的目标和意义,严肃考风考纪是考试组织的底线,是教育工作的底线,是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底线。省级监测属于机密级考试,任何实施过程中的作弊行为都要进行严肃追责。

(一)测试学生违纪的处理。根据测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测试学生违纪行为必须进行处理。测试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测试资格,由学校进行批评教育:

1、测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行为。在测试教室内喧哗、交头接耳、动作暗示或有其它影响秩序的行为。

2、存在损毁测试卷或将测试卷带出测试教室等行为。

(二)监测工作人员违纪的处理。监测人员必须遵守监测工作人员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如违反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县(市、区)教育局给予通报批评:

1、不按时组织测试学生入场,不按规定核对测试学生。

2、测试过程中不认真履行监测员职责,如看书、看报、交谈、随意进出测试教室等。

3、开始测试后,违反规定擅自同意测试学生进出测试教室,允许无关人员进入测试教室。

4、对违纪测试学生情况不如实填入《测试记录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市、区)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发生冒名顶替或其他代替测试行为。

2、扰乱、妨碍测试教室及测试有关工作场所秩序。

3、侵犯监测工作人员和测试学生人身权利。

4、故意损坏测试设施。

5、复制、截留、盗窃、损毁监测工具。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省教育督导办或省教育厅给予通报批评。

1、鼓励或允许学生代测。

2、向学生暗示试题答案。

3、擅自将测试卷带出、传出测试教室或复制。

4、包庇学生作弊。

5、样本学校发生有组织的集体代测行为。

6、故意在进入测试教室前启封试题并导致泄密。

7、怂恿学生作弊,为学生传递试题答案或帮助学生答卷。

8、违反规定,有计划、有组织地复制、截留监测工具。

9、测试结束后,修改答案。

10、测试卷遗失、损毁、大面积装袋混乱。

11、打击、报复举报人。

(五)数据异常处理。

1、经专家复查鉴定,监测结果出现学校数据异常,学校监测数据作无效处理。

2、经专家复查鉴定,监测结果出现区域数据异常,确证存在严重区域性舞弊行为,由当地纪委启动调查程序,对教育局及相关责任人问责。区域内超过三分之一的学校数据异常,区域监测数据作无效处理。

为维护国家和省级监测的公正性、严肃性和规范性,确保监测安全、有序地进行,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严肃考风考纪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校文化,坚决杜绝监测中的舞弊行为发生。鼓励和支持社会、家长和师生对监测实施中的违纪舞弊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篇2

一、目标

本评价方案旨在通过双减政策背景下的教育质量评价,促进学校教育的内涵式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二、评价理念

以人为本: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评价的核心,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需求。

持续改进:通过评价发现问题,推动学校教育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三、评价维度

课程与教学:评价学校是否按照双减政策要求,优化课程设置,减少课业负担,同时注重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学生成长: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品德修养、身心健康等方面的情况。

教师发展:评价教师的.专业素养、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教师在双减政策下的教学创新和实践。

学校文化:评价学校的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师生关系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校对双减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情况。

四、评价方式

观察法:通过实地观察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了解学校的教育质量情况。

调查法: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对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价意见。

案例分析法:选取典型的教育教学案例进行分析,从中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篇3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认真执行《县中小学教学常规(20xx年修订版)》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构建良性竞争的教育环境,本着科学性、公正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为宗旨,以发现、解决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凸显的问题为出发点,以开展中小学教学过程监督和教学质量评估为手段,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能力,推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二、评价对象

全县各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三、任务目标

(一)建立科学评价体系,树立正确办学导向

建立具有评价、激励、导向功能的线下教学评价制度和开展好具有本校特色的信息化评价管理体系,使践行课堂改革、实施素质教育、落实教学常规成为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专业成长的自觉行为。

(二)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鼓励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三)激励学校制度创新,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通过规范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鼓励学校积极进行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促进全县中小学校整体实现内涵式发展,获得良好的教学效益和社会评价。

四、组织领导

为了使常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在质量评价活动中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教育局成立常规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

五、实施办法

各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开足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能够结合本校实际开设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校本课程,并正常实施。学校依据《县中小学教学常规(20xx年修订版)》要求落实常规管理工作,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的常规教学管理评价细则,明确评价项目和赋分标准、奖惩措施等。

(一)评价内容:

备课:教师应做到教案(电子教案)项目齐全,按照要求各年级各学科要努力创造条件,发挥集体备课的`效用。集体备课的主要内容有:研读课程标准,明确教学要求;安排教学进度;讨论教学重难点及教学方法等。备课做到“五统一”(统一进度、统一要求、统一重难点、统一习题、统一测试);“八备”(备目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学法、备练习、备板书、备作业、备教具学具);“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教案(电子教案)应具有创新性。每节课要有教学反思,对反思问题要有改进措施。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教案检查,做到有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

授课:课堂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树立新的教学观,人才观。牢固树立一种意识:向课堂教学要效率、要质量;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教学目标;贯彻两个始终:情感教育和反馈矫正;体现三个为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落实四个要点:基础知识的落脚点、思维开发的着眼点、能力培养的训练点、思想教育的渗透点;掌握六个环节:前置补偿、自主学习、精讲点拨、师生互动、变式训练、归纳总结。

作业、批改:作业要依据每节课的特点,做到精心设计,规范合理,数量适中、着眼全体、分层布置,确保实效。优等生可布置一拓展性的、实践性作业;学困生的作业坚持“低起点、小步走”原则,适当降低作业难度。教师应及时检查、批改学生的作业,及时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巩固程度以及实践中运用知识的能力。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作业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做到“三凡是”:凡是布置学生做的作业,教师必须先做;凡是学生作业,教师自觉做好批改记录,让批改更有针对性,禁止让家长或其他人替代批阅作业;凡是订正作业,必须做到面批,尽量做到当日作业当日批阅,批改之后要有反馈性建议。

听课:校长对年级教育教学有适时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5节,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记录详细,有点评。学校要经常组织教师参与听课,将听课形成一种常态化。每节公开课,同学科教师须全员参与听评,听课后学校领导要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

辅导:学校要坚持因材施教、分类推进的原则:对优秀生辅导可适当加深知识的难度,拓展知识面,使其个性特长、思维深度、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培养和发展;对中等学生要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加强能力的培养和智力的开发;对学困生要指导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加强双基方面的辅导和训练;学校要制定“培优辅困”整体工作要求,教研(备课)组、教师应根据学情切实制定“培优辅困”计划。

考试:考试是检查学生学习效果、教师教学效果的一种重要方式。任课教师、教导处、学校领导要重视学生的考试,认真研究改进考试的形式,内容以及方法等问题,使之更好适应当前教育形势。教师要搞好讲评,指出学生测试中存在的优缺点,使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学校要及时总结,组织教师做好质量分析,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明确工作方向。

(二)评价方式

通过抽查教案(或电子教案纸质版)、学生作业、听课笔记、作业批改检查记录、备课过程材料、课程安排表、作息时间表、任课教师一览表、随机听课、与教师、学生座谈等方式,检查学校常规教学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监督学校实现当堂达标检测落实“堂堂清”;通过生生盯背、师生盯练等措施落实“日日清”;通过周清卷、查缺补漏落实“周周清”;通过质量检测、质量分析、查缺补漏落实“月月清”的目的。

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实施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可以激励学校内涵发展,确保常规教学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实现教师工作积极主动,学生学习氛围浓厚的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县教育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学校、校长、教师的业绩考核,作为评价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把过程监管和教学质量评估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重点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篇4

一、背景

在双减政策的指导下,为构建健康、和谐、高效的学校教育环境,特制定本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二、评价目标

本方案旨在通过科学、客观的评价,全面了解学校教育质量,促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实现学生全面发展。

三、评价内容

教育资源配置:评价学校在教育资源(如师资、教学设施、教材等)的配置和使用情况。

课堂教学:评价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方法和课堂管理能力,以及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学习效果。

学生发展:评价学生的`知识掌握、技能培养、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形成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学校管理:评价学校的管理制度、管理效果和管理水平,以及学校与社区、家庭的合作情况。

四、评价方法

实地观察:通过实地参观学校、课堂观察和与师生交流等方式,了解学校教育质量。

访谈调查:通过访谈学校管理者、教师和学生家长等,了解他们对学校教育的看法和建议。

文档分析:收集和分析学校的教学计划、课程大纲、学生作业、考试成绩等文档资料,了解学校教育的实际情况。

五、评价结果反馈与改进

根据评价结果,学校应及时反馈评价结果给相关教师和管理人员,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同时,学校也应将评价结果作为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不断完善教育评价体系和教育教学工作。

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篇5

一、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目的:通过监控与评价的实施,系统、科学、有效地评价各个学段的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为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落实新课程标准,改进课堂教学,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升而服务;为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决策提供依据,实现我校整体提升教学质量的目标。

教学质量评价的意义:通过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引导学生全面、主动、和谐发展;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增强学校自我发展的动力,促进教学研究工作的开拓创新。

二、教学质量评价的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

树立“以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以学生各学段综合素质发展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为主要评价目标,组织实施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二)导向性原则

着眼于人才的培养,着眼于教师的专业发展,着眼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为指导,以新课程标准为依据,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效率。通过评价指导实践,实践完善评价,促进我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三)实效性原则

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发展和提高的实际效果,作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一切行为的准则,客观准确地对教学质量现状做出科学评价,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监控与评价方案。通过有效的反馈监控机制,促进教学质量不断发展和提高。

(四)激励性原则

通过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价,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奖励先进,激励薄弱学校,促进全区小学整体提升教学质量。

(五)综合性原则

教学质量评价要坚持“全面评价、全程监控、全员参与”的综合性原则。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还要注重学生、教师综合素质的发展状况,关注影响教学质量的各个相关因素和环节。通过多因素、多方位、多指标的综合评价,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要关注教学质量结果的评价,更要注重过程的监控,要抓源头、抓过程、抓动态监测、抓及时调控,把教学中的问题矫正于始发时期,坚持横向与纵向相结合,动态与静态相结合,使评价更加客观、公正、全面、有效。

要充分开发学生和教师主体作用和潜在能力,使每个人、每个学科组,都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积极促进学生、教师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

三、教学质量评价的内容

以学校、教师、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立足点,以发展性评价为主线,关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关注发展的成果。

四、教学质量评价的方式方法

(一)主要方式

1.教学信息监控——通过日常的教学检查,教学过程的常态监测,期初、期中和期末的定期检查,教师教学信息反馈和学生学习信息反馈等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中的动态问题,并及时进行反馈、矫正和调控。

2.教学督导评价——对所有教学活动、各个教学环节、各种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改革方案等进行随机性的督导评价。

3.专项监控评价——对课堂教学、校本课程开发、校本教研开展、教学常规管理、德育工作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校内文体活动、教学质量评价、综合素质评定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专项目标评价。

(二)具体方法

1.实地观察

通过实地考查,对教学过程进行监控与评价,并就影响教学质量的原因进行深入地分析。以听课、参观、情境测试、常态下随机测试等手段,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学生的思想和学业发展水平,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成长状况,以及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进行评价。

2.访谈

访问者根据设计好的访谈问题或提纲,通过与受访者的交流互动、专题研讨,集体座谈、个别谈活等方法,有目的、有计划地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学业发展水平,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成长状况,以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非文字表述性的内容。

3.问卷调查

通过书面的形式,有目的、有计划地了解学的生思想和学业发展水平,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成长状况,以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相关内容。

4.文献分析

文献分析是通过系统收集、分析学校以及教师中与教学质量相关的各种文件、论文、研究成果、学校教学管理、学生学业成绩记录、教学数据统计报表、质量分析报告、专著、经验材料等,全面、客观地评价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并将其作为分析研究教学质量的`辅助材料,以求更准确地把握教学质量的发展趋势。

5.学生学业成绩测评

每学年对几个年级的学生,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分学科进行测试。这种测试以纸笔测验为主,适当采用其他方式,如情景测试、实际操作等。

6.个案研究

针对学生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及其影响因素,采取目的性取样的方式,在群体测验与调查中找到最有代表性的样本,结合校本教研,对某个专题进行深入研究。

五、教学质量评价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保障

(一)组织体系

建立学校、学科组二级评价体系,把影响教学质量的诸多因素,分解和细化为评价目标,学校、学科组二级监控评价组织,根据管理职能,在不同层面上实施分层监控、分项监控。对各相关因素作出及时的监测、准确的诊断、科学客观的评价和有效的反馈矫正。

1.校级评价组织主要负责学校的教学质量的评价,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关的评价领导机构,制定相关的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对评价工作进行组织协调。负责教学质量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反馈等具体工作。

2.学校是教学质量评价的实体,是实施教学质量动态监控、常态监控的最有效、最关键的环节。根据中心校的评价标准的要求,在学校各层面上实施教学质量评价,形成一个完善、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网络。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操作办法,明确不同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并将其落实到每一个学科、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学生。对各学科、各年级、各教学环节进展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常态监控,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关键因素,及时地分析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尽量把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在始发时期。

(二)制度保障

1.教学质量专项督导制度——建立学校(中心校)教学质量二级评价专项督导制度。根据管理的职能和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在不同层面上,针对不同内容,采用不同方式对小学教学质量以及评价体系的运行进行督导。

2.教学质量反馈调控制度——学校要建立教学质量反馈调控制度,对日常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调控。

3.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制度——按照县、中心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对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制度。

4.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制度——按照县、中心校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办法的要求,建立对小学生进行学业水平抽样测评的制度。

5.教学质量分析评价报告制度——建立起自下而上的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以年度分析评价报告为成果呈现形式的教学质量分析评价报告制度。学校每学期召开教学质量分析会,对教学质量作出全面、客观、科学地分析,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提出今后改进教学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6、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和奖励制度——建立起自下而上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和奖励制度,根据综合评价的结果进行奖励。

六、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运行实施

教学质量的评价,是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具有创新意义的研究课题。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研究和探索以及分阶段分步骤实施,才能得以不断的完善。根据实施的情况、学科课程标准的变化和每学年工作特点不断修改和完善。在日常的教学中要注重积累有关资料,对照本方案认真实施。每学年采取撰写自评总结,自评打分,由教导处组织进行评定。

七、奖励办法

1.按照学校原有基础和办学条件分组评价,实行质量等级奖励制。

2.在中心校制订《考核细则》基础上完善。

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篇6

为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师教学师德素质和教学水平,科学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科学性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应遵循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工作特点,听取教学对象、同行和教学管理部门等各方面的意见,按照“隶属部门考核,服务对象测评”的方式进行,提高考核的全面性和可信度。

2、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应客观、公正,不徇私,实事求是,考核方法、内容和结果应向教师本人公开。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内涵的设定应能准确描述教师教学质量特征,定性指标便于观察,定量指标便于度量,指标权重分配尽量合理。

4、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应反映教师教学质量的形成过程和最终结果,做到日常形成性考核与期末、年末终结性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及考核期

1、教学质量考核对象为该学期在学院任课的专兼职教师。

2、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以一个学期为周期,以两个学期考核得分的平均值作为教师全年的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结果。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1、教师的思想素质和师德规范;

2、治学态度、自律意识和敬业精神;

3、教学业务技能和教学组织能力;

4、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教学效果。

四、考核项目和方式

1、考核项目包括教师备课、授课、作业布置与批改、实验实训指导、辅导答疑、考试考查等教学环节。

2、采取学生(教师所授课班级学生)测评、同行测评(本教研室教师测评)、考核小组(由系部组织)测评及综合测评四个方面相结合的方式。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生评分占40%,同行测评分占10%,考核小组评分占40%,综合评分占10%。

3、学生、同行测评采用院园网教务管理系统,考核小组测评采用人工评分办法,综合测评以教学管理部门意见为准。四项测评结果分数按分配权重汇总即为教师教学质量学期考核得分。

五、组织实施方法

1、学生测评:由教务处牵头,各系教学干事和学生辅导员配合,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分别组织本系学生上网对本学期授课教师进行测评。

2、同行测评:每学期,各系部安排教研室内部教师相互听课,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在此基础上,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上网对所听课教师的教学质量予以评价。

3、考核小组测评:每学期末,由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对本系部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4、综合测评:教务处、教务处等教学检查、督导部门在学期末,将本学期教学检查、督导记录及时反馈系部,系部根据本学期教师教学的奖励和处罚情况,以5分(无奖励无处罚教师的分值)为基准分,进行加减分,最高分为10分。

5、各系部将本部门的教师测评结果,由教学干事提交教务处审核,报送分管院领导。

六、考核等级及比例

考核等级分A、B、C、D四等,其中A等不超过20%,B等占65%左右,C等不超过10%,D等5%。统计赋值:A=95,B=85,C=75,D=50。

考核期内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的',同行测评和考核小组测评的考核等级直接定为D等;出现其他教学事故的,按综合测评的计分办法扣分。

七、考核结果运用

1、期末、年末的考核结论和教师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由各系部告知教师本人,并听取教师本人的意见。

2、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绩效工资分等的依据之一。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平均分折算等级为C等及以下者,不得晋升上一级教师职务。

4、对年度评为C等的教师,所在系的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应帮助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要求其提出整改措施,提高教学水平。

5、连续三次学期考核评为D等或三年内累计四次评为D等的教师,调离教学岗位。

八、争议处理

教师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告知其考核结果的7日内向本系部提出书面申诉。教学系部在接到申诉后应及时报告教务处和分管院领导,由教务处会同教学系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若认定事实不准确的,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重新研究确定考核结论。

九、存档管理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资料由各系部存档,考核分项计分及综合结果报教务处存档。教师可到本系部或教务处查阅对本人的考核结果。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一、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